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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年谱简编

    朱熹,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农历九月十五日午时出生于南剑州尤溪县城南郑安道(别号义斋)馆舍(今南溪书院旧址),乳名沈郎。
    绍兴三年(1133年),四岁。其父朱松指天示曰:“此天也。”熹问曰:“天之上何物?”松惊之。后就传授以《孝经》。
    四年(1134年),五岁。始入小学。
    六年(1136年),七岁。随父迁居建州。
    七年(1137年),八岁。通《孝经》大义,并题其上曰:“若不如此,便不成人。”间从群儿游戏,独以沙列八卦,端坐默视。
    十年(1140年),十一岁。受学于家庭。
    十三年(1143年),十四岁。父朱松逝世。遵父遗嘱,师事崇安胡宪(号籍溪,字原仲)、刘白水(号勉之,字致中)、刘屏山(号子翠,字彦冲),三人也视熹为子侄。刘白水还以女许熹为妻。刘屏山命熹 字“元晦”。
    十四年(1144年),十五岁。葬父于崇安县五夫里之西塔山。后移葬寂历山。
    十七年(1147年),十八岁。秋,中建州乡贡。考官蔡兹看熹三篇策,皆论及朝政大事,谓:必非常人也。
    十八年(1148年),十九岁。春,中王佐榜第五甲第九十名进士。廷试题为《创业守文之策》。
    二十年(1150年),二十一岁。春,回祖藉婺源(今属江西省)祭扫祖墓。
    二十一年(1151年),二十二岁。春,授左迪功郎,泉州同安县主簿。治绩卓著。公余研究“释老之学”。
    二十三年(1153年),二十四岁。夏,徒步数百里,受学于延平李侗。因得承袭二程“洛学”的正统,奠定了朱熹以后学说的基础。同年七月生长子塾。
    二十四年(1154年),二十五岁。生次子
    二十五年(1155年),二十七岁。七月,冬奉檄调旁郡,因代者未至,送老幼归里,在泉州候职,批读《孟子》。
    二十七年(1157年),二十八岁。十月任满罢归。同安士子怀其惠,相与立祠于学宫。
    二十八年(1158年),二十九岁。以讲学为务,暇时前往延平向李侗求教。十二月,差监潭州南岳庙。
    二十九年(1159年),三十岁。作《谢上蔡语录后序》。
    三十年(1160年),三十一岁。冬,再到延平见李侗。
    三十二年(1162年)三十三岁。八月,应诏上封事。言:“帝王之学,必先格物致知,以极夫事物之变,使义理所存,纤悉毕照。则自然意诚心正,而后可以应天下之务。”次言:“修攘之计所以不时定者,讲和之说误之也。今虏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则不可和也明矣。愿闭关绝约,任贤使能,立纪纲,厉风俗,等数年之后,国富民强,徐起而图之。”又言:“四海之利病。系斯民之休戚;斯民之休戚,系守令之贤否。监司者,守令之纲;朝廷者,监司之本。欲斯民之得所本原之地,亦在朝廷而已。”十月。作《论语纂训叙》。
    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三十四岁。三月,孝宗召见,熹又重申前议于垂拱殿。十一月,除拜武学博士,写《论语要义》、《论语训蒙口义》成。
    二年(1164年),三十五岁。冬,写《困学恐闻》。
    乾道元年(1165年),三十六岁。五月,复差监潭州南岳庙。
    三年(1167年),三十八岁。八月,访南轩张拭于潭州,作《南岳唱酬集》。除克枢密院编修。十二月,至长沙,作《东归乱稿》。
    四年(1168年),三十九岁。四月,崇安发生饥荒,熹贷粟于府以赈之。编次《程氏遗书》成。
    五年(1169年),四十岁。正月,生三子在。九月,母祝孺人逝。作《太极通书后序》。
    六年(1170年),四十一岁。正月,葬祝孺人于建阳县崇泰里后山。写《家礼》成。七月,迁父墓于寂历山。
    七年(1171年),四十二岁。立社仓于所居之里,后虽遇灾年,人不缺食。同年,为记祀其父朱松,回尤溪为其父任所书“韦斋旧治”四字。
    八年(1172年),四十三岁。《论孟精义》成。四月,编《资治通鉴纲目》。撰《八朝名臣言行录》、《西铭解义》成。
    九年(1173年),四十四岁。四月,解《太极图传通书》成,编《伊洛渊源录》。六月,编次《程氏外书》。命授左宣教朗,改入官主管台州崇道观,辞。是年,作《重修尤溪庙学记》。并亲书《明伦堂》匾,挂尤溪学宫。
    淳熙元年(1174年),四十五岁。六月,始拜命左宣教朗之职。
    二年(1175年),四十六岁。编《近思录》成。吕东莱不访,饯吕东莱。会陆梭山、陆象山兄弟于信州鹅湖寺,即“鹅湖之会”。七月,作《晦庵》。庵在庐峰云谷,自为记。
    三年(1176年),四十七岁。二月,回祖籍婺祭扫先祖墓。六月,除秘书省秘书朗,辞。八月,不允,再辞,仍旧差主管武冲观。十一月十三日,妻刘令卒。
    四年(1177年),四十八岁。二月,葬妻于建阳县唐后林谷。六月,《论孟集注或问》成。十月,《周易本义》、《诗传集注》成。
    五年(1178年),四十九岁。八月,差知南康军兼管内劝农事,辞,不允,降旨便道之官。十月丐祠,十一月省札检会已降指挥。十二月赴任。
    六年(1179年),五十岁。在南康军任时`,立周敦颐和程颢、程颐三人祠及五贤堂.六月,奏乞蠲免星子县税钱。十月,重建“白鹿洞书院”。
    七年(1180年),五十一岁。四月,申减属县科纽秋苗夏税木炭月桩经总制钱二千缗。
    秋,上奏札于延和殿,欲蠲免南康赋税。冬,以旱告于朝延,乞蠲本军合租苗米四万七千余石,检放三万八千余石。作《卧龙庵》,记诸葛武侯。
    八年(1181年),五十二岁。南康任满。二月,陆象山来访,为其兄梭山求撰墓志铭。熹与象山共讲学于白鹿洞书院。三月,差提举江南西路常平茶盐,待次。七月,除宣教郎直秘阁。八月,转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十一月,奏事延和殿。十二月,视事于西兴,并以公社仓法下于诸路。
    九年(1182年),五十三岁。七月,劾奏前知台州唐仲友不法。同月,毁秦桧祠。八月,除直徽猷阁,辞,不允。差江西提点刑狱,辞。诏与江东提刑梁总,两易其任,再辞。十一月,力辞新任职名,仍请祠。
    十年(1183年),五十四岁。正月,差主管台州崇道观。二月,拜命。四月,《武夷精舍》成。五月,订本宗族谱成。
    十三年(1186年),五十七岁。三月,《易学启蒙》成。八月,《孝经刊误》成。
    十四年(1187年),五十八岁。三月,编次《小学书》成。差主南京鸿庆宫。七月,除提点江西刑狱公事,以疾辞,不允。十一月,始拜命。
    十五年(1188年)五十九岁。六月,除兵部郎官。以足疾请辞,诏依旧职名提刑江西。八月,以足疾丐祠,除直宝文阁,主管西京崇福宫。十一月,上封事,即所谓《戊申封事》。其要点是:大本者,陛下之心;急务则辅翼太子、选任大臣、振举纲纪、变化风俗、爱养民力、修明军政六者。翌日,除主管西太乙宫兼崇政殿说书。始出《太极通书》、《西铭》二书解义以授学者。
    十六年(1189年),六十岁。正月,除秘阁修撰,辞。二月,光宗即位,拜祠命,辞职名,不允。《大学章句》、《中庸章句》成。四月,再辞职名,五月从所请,仍旧直宝文阁,降诏奖谕。闰五月更化覃恩转朝散郎,赐绯鱼。八月,除江东转运副使,辞。十一月,改知漳州,再辞,不允,始拜命。任职一年。
    光宗绍熙元年(1190年),六十一岁。四月上任,首下教令。奏行经界法。刻《五经》、《四书》于郡。
    二年(1191年),六十二岁。正月,长子塾卒。三月,复除秘阁修撰,主管南京鸿庆宫。四月,再辞职名。五月,归建阳,七月,再辞职名,不允。九月,除荆湖南路转运副使,辞。十二月,以漳州经界法不行,自劾。
    三年(1192年),六十三岁。筑建阳考亭书院。十二月,除知静江府广南西路略安抚,辞。《孟子要略》成。
    四年(1193年),六十四岁。二月,仍旧主管南京鸿庆宫。十二月,除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使,赐紫章服,辞,不允。
    五年(1194),六十五岁。正月,会洞獠侵扰属郡,五月至镇,遣使谕降之。改建岳麓书院。奏请飞虎军隶本路节制,从所请。六月,申乞归田,不允。七月,宁宗即位,召赴行在奏事,辞。考正《释奠礼仪》行于郡。八月,除焕章阁待制兼侍讲,辞,不允。九月再辞,有旨趋今疾速供职。十月,朔乞且带旧职奏事,次日入国门,越日奏事行宫便殿。奏事后,辞新除待制职名,不允。任职仅四十六天。上孝宗山陵议状。受诏进讲《大学》。差兼实录院同修撰,再辞,不允。更化覃恩授朝请郎,赐紫金鱼袋。闰月编次讲章以进。诏除宝文阁待制,知江陵府湖北安抚,辞。十一月,还考亭复辞前命,仍乞追还新旧职名。十二月,诏依旧焕章阁待制,提举南京鸿庆宫。《竹林精舍》成。
    宁宗庆元元年(1195年),六十六岁。正月,辞旧职名。三月,又辞,不允,转朝奉大夫。五月,辞职名并乞致仕,不允。十二月,以屡辞职名,诏依旧克秘阁修撰宫祠如故,罢去侍讲职衔。《楚辞集注》成。
    二年(1196年),六十七岁。时韩胃为相,熹忧其擅权害政,上疏斥言窃柄之失,遂触韩之忌。胡弦、沈继祖等人,乘机诬朱学为伪学,有十大罪,主张斩熹之首,以绝朱学,史称庆元党案。十二月,削秘阁修撰。修《仪礼经通解传》成。
    三年(1197年),六十八岁。与蔡季通会宿寒泉,订正诸书。十二月,著《伪学籍》。《韩文考异》成。
    四年(1198年),六十九岁。十二月,乞致仕,封婺源开国男,食邑三百户,仍兼秘阁修撰。
    六年(1200年),七十一岁。正月,作《聚星亭赞》。三月初,为诸生说《太极图》和《西铭》甚详。初九日午时卒于建阳考亭。临终前,作书三封着子弟更力加修正遗书。十一月,葬建阳县崇政乡嘉禾里九峰州龙归后塘九顿峰下。
    嘉泰二年(1202年),十月,诏华文阁待制与致仕恩泽。
    嘉定元年(1208年),十月,诏赐谥文,故称朱文公。
    三年(1210年),五月,赠中大夫宝谟阁直学士,以明堂恩加通议大夫。
    四年(1211年),四月,国子司业刘奏乞开伪学禁。
    理宗宝庆三年(1227年),正月,赠太师,追封信国公。
    绍定三年(1230年),九月,改封徽国公。
    淳元年(1241年),正月,诏恩从祀孔庙。
    宝元年(1253年),理宗亲书南溪书院匾额,挂在朱熹诞生地--尤溪南溪书院。

(资料来源:〈紫阳朱氏建安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