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能力素质模型:茅盾文学奖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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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协或相关当事,究竟应当怎样面对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违纪质疑? 肖 鹰   在第八届茅盾奖评奖投票期间,2011年08月17日《光明日报》专题报道文章称,针对社会对可能出现的评奖公正和权威性问题,中国作协主席铁凝女士向公众宣告:“我们在裁判作品,社会在裁判我们”。  现在,本届评奖揭晓,中国作协主办,铁凝女士担任评主任的本届茅盾文学奖评委会是否如所承诺的“要给民族、社会、文学一份满意的答卷”?应当是中国作协和本届评委会坦诚接受“社会裁判”的时候了。  “社会裁判”什么呢?应当裁判两个项目:第一,评奖工作,包括作品参评资格审核、评委组织、评奖纪律的执行、评选程序的合理、有效性等;第二,获奖作品,作品当选,是否具有可与“茅盾文学奖”的定义和定位相称?作为《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2011年2月25日修订)》总则规定:“茅盾文学奖是根据茅盾先生遗愿,为鼓励优秀长篇小说创作、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文学的繁荣而设立的,是中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奖项之一。”又是否在参评作品中是欲望所归的“杰出作品”?  然而,非常可悲的是,五部获奖作品揭晓后,一周来,“社会裁判”的注意力始终进入不了“获奖作品”当否的裁判,而是艰难受阻于对“评奖工作”是否公正,是否违纪的质疑。  《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2011年2月25日修订)》的第六条“评奖纪律”第二则规定:“评奖委员会成员和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如有作品参评,或系参评作品的编辑、参评作品所属的文库或丛书的主编、参评作者的亲属、参评作品出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主动回避。相关人员可选择退出评委会,或作品退出评选。”  其一,我依据《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2011年2月25日修订)》规定的“评奖纪律”,认为中国作协副主席、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中国作家出版集团管委会主任何建明先生总策划和出版人、张炜先生著《你在高原》参评和获奖涉嫌违纪。何建明先生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评奖委员会工作,但中国作协书记处是茅盾文学奖评委会的直接领导,而何建明先生作为在任书记处书记负有集体领导责任(作协书记处也没有发表评奖工作期间,何建明先生暂停履行书记处书记职务)。  其二,作家阎延文女士在博客披露:获奖作品《推拿》和《一句顶一万句》是《人民文学》杂志的首发作品,作协书记处书记李敬泽先生是《人民文学》主编,根据《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2011年2月25日修订)》规定的“评奖纪律”,这两部作品参评,李敬泽先生应当回避本届评奖工作。本月24日《长江商报》报道,《人民文学》主编助理、《一句顶一万句》的原发责编邱华栋先生向记者证实:获奖作品《推拿》和《一句顶一万句》是《人民文学》杂志的首发作品,并宣称“他本人就是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的责任编辑,本来自己也有机会当评委,但由于责编身份,就必须回避”。根据《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2011年2月25日修订)》规定的“评奖纪律”,《人民文学》两作品的参评和获奖属于严重违纪。  作家阎延文女士:“由此可见,邱华东作为编辑知道回避,而作为《人民文学》主编、作协书记处书记李敬泽却不回避,这是条例制定者自己违反规定,是茅奖评奖中的‘硬伤’。不仅如此,作为评委会副主任的李敬泽,还堂而皇之地在几轮实名制投票中,为这两部作品投票。这种自己制定评奖条例,又自己违纪评奖的现象,应称为‘自我掌掴’;是在号称‘最严格、最公正、最公开’的国家大奖茅奖中,出现了根本不该出现的‘低级错误’。”这是依据“评奖纪律”和公开的评奖事实做出的客观公正的质疑。  面对这些以“评奖纪律”为论据,用事实说话的社会质疑,我们看到,中国作协官方和所组织、领导的评委会不仅没有任何回应,而且连日借助于个别评委和几位获奖者的声音,来大肆夸功许,大造“这是茅盾文学奖历史上最好的一届”和“这次评奖方法和规则的改变,归结起来就是一个词:民主。我觉得文学不但经过了文学的洗礼,也经过了民主的洗礼”舆论。这是中国作协应取的态度吗?既然要让“社会裁判”,是否应当将社会的严重质疑是非甄别清楚,在社会真正裁判过程结束之后,再来弹冠相庆不迟?  在本届中国作协以来,中国文坛的社会声誉和社会关注都下降到了最低程度。中国作协主办以“国家文学奖”名誉主办“茅盾文学奖”,难道借以重建中国文坛的社会声誉和社会尊严的初衷?然而,如果如目前这样,对本届茅盾文学五部获奖作品有三部作品涉嫌严重违纪参评和获奖的质疑,这不是给中国文坛最后致命一击吗?如果不能合理甄别违纪质疑,获奖作品和获奖作家的文学声望究竟是因为这个“违纪获奖”而提升声誉,还是在透支他们(它们)既有的文学威望和尊严呢?当然,如果中国作协还认为中国文坛有承担重建中国文化正义品质和人文理想精神的义务,那么,如果中国作协自己办奖都能够做到严重违纪操作、违纪不查不纠,中国社会还如何期待于“文人”?我始终认为,中国作协所主持的文坛,应当比中国铁道部更有人文关怀,比吹黑哨的中国足协更有公正良知。然而,如果在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评奖中造成的“五部获奖作品,中国作协直属中国作家出版社集团独获三部,而且三部均涉嫌严重违纪参评、获奖”被“社会裁判”证实,那么中国作协和中国文坛还有希望立足于中国社会吗?  我可以认为,作家阎延文女士对本届茅盾文学奖的监督批评,是认真负责,有理有据的,中国作协和茅盾文学奖评委会没有理由漠视!相反,应当坦诚积极的研究、审查她所揭露的相关情况,做出社会信服的解释和处理。然而,阎延文女士昨日发表于新浪博客、被作博客首页推荐的揭本届茅盾文学奖涉嫌违纪的文章却被莫名删除。不知这是本届评奖利益相关机构的“黑客行为”,还是利益者“公关”新浪博客的“成果”?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第一,这表明,作家阎延文女士的这篇文章是真正有理有力的揭露到了问题的实质,让当事人害怕了;第二,在网络时代,仍然还是有人自作聪明的相信,权和贵可以天下之口!然而,这样的人实际上智商还不如郭美美女士,至少郭美美知道网络只要能为公开而利用,不能为封口而利用。我相信,我也期望,主办本届茅盾文学奖的中国作协集体不要把社会判断力下降到这个层次--尽管个别人是一定这样做了。什么办法可以封住阎延文女士和其他质疑和批判本届茅盾文学奖涉嫌严重违纪的社会人士的“口”?中国作协依规用事实说话。  实际上,不仅他人,就是阎延文女士本人也封不了自己的“口”,她不说,或者开口,这篇文章还是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