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外汇:腐败——制度的缺陷与人性的贪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02:18:34
康新贵  广东平正信诚律师事务所
摘要:中国的腐败,从根本上说是制度性的,权力过大且缺乏监督,是权贵经济的产物,是制度性缺陷与人性的贪婪相互交织的结果。反腐败,根本上应重在建立有效的预防、监督、审判的一系列制度。提倡建设制度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三个文明一起抓,把制度文明提高到与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相同的高度,是建设有效的反腐败机制的长远和根本的途径。
关键词:腐败  金字塔组织  二个分权体系  制度文明
一、金字塔组织结构与腐败的产生
腐败,已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一大毒瘤,它严重毒化着社会运行的正常功能和机制,败坏社会风气。中国的腐败,主要原因是制度性的,是制度的缺陷和人性的贪婪相互交织的结果。
中国社会目前是一个政府主导性社会。政府主导性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政策、行政权力等对社会和经济的运行干预很大。这种干预一旦脱离了有效的监督,必然使那些贪婪的官僚乘机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权力寻租。典型的权力不受制约和人性贪婪的表现是陈克杰、陈良宇滥用职权,而山西黑砖窑则是政府行政权利缺位——行政不作为。这些案件发生的基础性因素是政府主导性社会中制度的缺陷。陈良宇社保基金案是典型的权贵经济的产物,只要权贵经济存在,陈良宇是抓不完的。
人性的贪婪,中外学者有不同的论述,儒家亚圣孟子主张“性善论”,三字经的开头为“人之初,性本善”,善良的“好人”需要的是帮助而不是监督。法国的孟德斯鸠认为有权者都容易滥用权力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这是典型的“性恶论”。因此,他认为防止权力滥用的最有效方法就是用权力约束权力。建立一种用权力约束权力的政治体制,以确保人们的自由。这是西方社会确立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思想根源之一。
现代组织结构的理论认为,现代理性的科层制度,其组织结构一般呈现出金字塔型,这种组织形态往往被认为是最现实、可行和高效率的,也是符合理性的一种组织结构。事实上至今也没有比金字塔型更为现实可行的方式来制定组织中各个职务的权责。然而,正是由于最高权力集中于顶端,因而也就不可避免的显示出独裁、垄断的色彩。当这种垄断发展到极端时,便会表现出整个组织被少数人所完全控制,领导方式就会表现为高度集权。不论是在企业,地区行政系统、国家行政系统,还是在一个政党内部,只要组织形态采用金字塔结构,那么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独裁就是极其自然的,甚至可以说,在一个较长的时期里不产生独裁是不可能的。下级对上级无条件的绝对服从,同一级之间没有多少联系和相互竞争、制衡存在,下级官员的晋升、嘉奖等完全取决于上级领导个人对他的好恶及关系的好坏,久而久之,下级官员对上级官员的服从就变成了盲目、无条件的绝对服从,甚至是为了取得上一级领导的信任和喜欢,不惜溜须拍马来迎合上级领导的意图,最后,一切权力集中到位于金字塔顶端的少数人手里,甚至是个别人手中。一切取决于这些人的个人素质、领导意识及个人好恶等。陈良宇、陈克杰们之所以能够腐败,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是当地党的“一把手”,位于当地金字塔组织的顶端,拥有当地金字塔组织至高无上的权力。因此反腐败的关键之一是否能制约、监督这些位于金字塔顶端的少数人手中的权力。
二、二个分权体系的存在状况与腐败的产生
当今社会已进入一个多元化时代,多元化是当今社会最本质的特征,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阶层的多元化,各阶层因其自身需求和社会地位的不同,对社会的期望和要求也就不同,各阶层都力图使本阶层的利益最大化,势必将这种利益之争反映到政治舞台上。在多元化社会组织中,存在着二个权力分配体系。第一个权力分配体系是政治势力权力分配体系;第二个权力分配体系是国家机关权力分配体系。
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竞争首先表现为政党之间的竞争,同时参与竞争的还有工会等各种组织。这些不同的政党、社会团体内部及其相互间进行竞争、制约,呈现一种并存、制衡的局面,这是政治势力分权体系;至于国家机关权力分配体系,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与相互制衡。这二个分权体系相互依存、相互适应、相互制约,共同组成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大组织。
在社会组织中 ,第一个分权体系,即政治势力分权体系是基础,它直接决定着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国家机关权力体系的内容和活动方式。没有政治势力分权体系,国家机关权力分配体系也就不复存在或名存实亡;反过来,国家机关权力分配体系的存在,使政治势力分权体系能够稳固的存在下去,它使政治势力分权体系的存在合法化、制度化,它为各种政治势力之间进行广泛、深入的竞争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上的保障。
当第一个权力体系中的某种政治势力的力量大大超过其他政治势力,即使其他政治力量团结起来(也可能是无法团结)也不足以和这一强大的政治势力相抗衡,就会出现政治势力体系的不平衡,即出现了某一“垄断政治势力”,这就意味着政治舞台上的不同政治势力之间的竞争不复存在,表现在国家机关权力分配方面,就会出现垄断和高度集权,国家机关的大权就会被完全控制在“垄断政治势力”手中。而这种垄断势力组织,所采用的组织形式通常都是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这就必然造成控制整个国家社会运行的大权被这个垄断组织中位于顶端的少数几个人所垄断控制。
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法律监督体系是由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对法律活动的监督,他们的工作有相对的独立性。然而事实上,当陈良宇、陈克杰作为当地党政的“一把手”一手遮天时,当地的人大、检察院这些法律监督部门对陈良宇们是没有办法的,不可能实际有效的去监督他。陈良宇、陈克杰都不是由当地的人大或司法部门的介入而被审判,他们都是被党的中央最高机构决定对其隔离审查后才被查处的。金字塔的组织结构,在这里再一次证明了只要是独立、唯一的金字塔组织结构,位于下端的机构就不可能有效的对位于上端的个人或小集团进行监督和审查。监督者的地位应当高于被监督者,至少是监督者不受被监督者的直接或间接领导,即监督者组织、个人的工作和个人的升迁不受被监督者的直接或间接的领导和影响。
三、提倡建设制度文明建设,三个文明一起抓,是建立制度性反腐败机制的长远和根本的途径。
人类的文明,由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三部分有机组成。制度是人类在从事社会生产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正式或非正式规则,表现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上的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改革,是屏弃旧制度,创设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新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成分的变化,目前社会已分化为四个阶层:国家管理层、资本家、中产阶级、劳动者。①很明显,劳动者阶层已成为弱势群体。而理论上劳动者中的工人阶级属于领导阶级、农民则是工农联盟的主要组成部分,很明显,这样一个弱势群体很难真正实现其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权,对社会的监督作用也就十分有限了。
提倡制度文明建设,就是要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创设适合时代发展潮流和代表大多数人意志的各项制度。从反腐败的角度上说,一是要放权,避免权力过大,这是一个基础性和根本性因素,陈良宇们之所以能够腐败,是因为他们个人有权——直接或间接的有权作出影响经济运行的重要决定。如果陈良宇根本无权动用社保基金,腐败很可能也就不会发生了。同时,能否建立有效的防预和监督和审判机制,使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这是已被历史证明是防止人性贪婪和私欲膨胀而滥用职权的有效方法。提倡制度文明建设,三个文明一起抓,就是要把制度文明提高到一个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相同的高度来认识它,从而使全社会共同关注这一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附文: 略论公权力设计缺失之主要表现及其应对措施——兼论腐败产生的制度性原因
陈兵
【摘要】:公权力 ,亦称国家权力 ,其产生和发展源于国家主权权力说的近现代化和社会契约说的诞生及演变。公权力设计之缺失是导致国家权力运作失灵的制度性原因 ,其最为直接的不良后果是腐败的产生。腐败的本质是公权力的商品化和私有化 ,具体途径是权钱交易和以权谋私。鉴于腐败与公权力的设计缺失之间存在着制度性关联 ,只有真正克服公权力在设计时的不合理控制经济资源和公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的缺陷 ,才能够从制度上消除其由于设计缺失所产生的危害 ,保证国家权力的正常运行。
吴敬琏:腐败根源在于制度性障碍
www.fjsen.com 2011-01-10 16:54   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
一是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难以突破;二是腐败的蔓延,影响政府公信力
新快报讯 据财新网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1月8日在“中国改革2010年会:转折与转变”上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两大难题,一是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难以突破;二是腐败的蔓延,侵入党和政府的肌体,影响党性和政府公信力。
传统经济增长方式难突破
吴敬琏说,首先,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即依靠投资、出口拉动经济发展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早已走到尽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是一个新问题,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中国政府便提出将经济发展转到以消费提高为基础的轨道上去。此后,九五计划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目标,到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要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主线。
他表示,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难以突破,在于体制性障碍。其中,政府掌握过多资源,抑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相反,一系列集权式的制度安排,使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大量投入资源,获得GDP高速度增长这一“虚假繁荣”。
腐败根源在于制度性障碍
吴敬琏称,腐败问题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第二大问题。腐败的蔓延,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民众对于执政党的不信任,“一些很小的事件常常造成官民对立,引发群体性事件。”
他认为,腐败问题的根源仍在于体制性障碍。“官倒”现象严重,行政权力介入交易。一些官员利用权力实施非法“寻租”行为。尽管中纪委曾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清理“寻租”的制度基础,“但清理审批制的行为,并未贯彻到底”。相反,近年来,行政审批用各种方式越发宽泛起来。
吴敬琏指出,在中国的改革过程中,保留国有经济不坐大的原则外,在体制外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使两条轨道处于长期交错状态。特别是2003年后,为应对当时经济过热,政府采取加强行政管制,增加了“寻租”的可能性。在“寻租”上取得既得利益的官员,反对改革、阻止改革,使腐败问题难以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停止。
改革是铲除障碍唯一出路
他认为,由于市场经济发展滞后,一些合理的制度性安排不可缺失。早期,市场秩序、市场关系依靠熟人市场维持,信誉、名声具有威慑力量。而到了20世纪末期,“非人格化”市场交易逐步成熟,合约的履行必须依靠第三方执法来维护。但直到现在,明细的法律、公正的执法依然无法保障。一些商人为此寻求当地政府、官员支持,出现另一方面的“寻租”需求,导致腐败问题进一步蔓延。
最后,吴敬琏强调,铲除制度性障碍的唯一出路就是改革,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建立现代化市场体系的同时强化与市场化配套的政治改革、社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