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资金和场外资金:反腐败?高官落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1:52:24
党如何管干部是问题的关键

     [wcl] 发表 2003-11-3

    1、一些干部一出问题就强调自已是学工的,不懂法。国家可指定相当水平地方,让准干部系统学习法律,合格后上任,一旦出现问题,马上调离。2、国家立法时要把人当做中性人去立法,把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想到,发现新情况,相关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做出反映。3、从报考公务员的情况看,人气很旺,像联合国公务员那样,将通过考试的人员放入一个智能型数据库存储起来,人事部门只能在需要时按固定程序操作就行。4、省政府由准公务员组成一个核查部门,核实后做出相应处理,不服上诉到中央一级相应部门。如准公务员胆敢弄虚作假,罪加一等。相信几轮下来, 中国会更好!

  《大雪无痕》贪官原型竟是田凤山?

      [周平] 发表于2003-10-30

    田凤山因有严重违纪问题,10月28日下午被免去国土资源部部长职务。

  我们注意到,田凤山落马后,《财经时报》相关报道中著名作家陆天明的一段话很是耐人寻味。陆天明说:“在写《大雪无痕》之前,我到黑龙江采访廖红宇的原型——哈尔滨国贸城原副经理于新华时,她就对我讲过关于田凤山的一些事情。”值得一提的是,《大雪无痕》中的腐败分子、副市长周密,就是以田凤山为原型。

  陆天明的话可谓一剂“猛料”,会像田凤山被“双规”一样留在人们的记忆中,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话题。电视剧《大雪无痕》已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间播过两年多了,而《大雪无痕》的写作时间以及陆天明为写这部作品而准备材料的时间要更早。这也就是说,陆天明知道田凤山有问题的时间至少也有两年多了。我们要说的是,陆天明缘何两年多以前不说,而在田凤山落马后才提到周密的原型是田凤山呢?

  当然,我们不是在苛求也不想苛求陆天明当初一定要对田凤山的问题进行揭露和举报,我们要说的是,在让公民敢于或愿意揭露在任问题官员,而不是等官员落马之后才敢于或愿意站出来对其进行揭露上,通过陆天明对田凤山落马事件的“马后炮”,我们是不是该有所反思呢?

  公民不敢或不愿站出来揭露在任问题官员,自有他们的道理:说不定揭露以后,不但问题官员没被查处,反而自己遭到报复和打击。

  问题官员和腐败官员,其问题和腐败最终会导致公众利益受到侵蚀和损害,只不过有些侵蚀和损害是间接的罢了。由此可见,对问题官员和腐败官员进行揭露,每一位公民都责无旁贷。关键的是,我们应保证公民揭露的问题官员和腐败官员会及时受到查处,同时,公民的权益因此不但不会受到损害,反而会“增值”。

  但愿陆天明的“马后炮”能给这种缺憾敲响警钟。毕竟,问题官员和腐败官员早一天落马,公众利益就会减少一份损失。

 

  从贪官李真的“建议”看反腐败斗争

     [哲雄] 发表于2003-10-28

  李真,曾任原河北省省长、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1997年5月任河北省国税局局长;1998年任河北省国税务局党组书记。李真在担任程维高秘书和在省国税局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共折合人民币814万余元。

    李真被捕受审期间,在坦白交待自己犯罪行径的同时,还根据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致信专案组。在信里,李真检讨了自己腐败的根源,也提出了他认为在反腐败斗争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一个贪官,由于是从腐败的群体中来,对自身的腐败和吏治的弊端看得自然有非常真切的地方,这份反面教材,值得我们深思!以下是李真给专案组的信件的摘录:

  1.“我个人认为,当前官场上突出的弊害是吏治腐败和结党营私,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渗透,不仅在党内产生了极坏的影响,而且也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如不断然采取有效措施严加整治,无疑会成为我们党在前进道路上的极大危险和严重障碍。这种败坏风气的严重状况,不谈不等于没有,正视现实也绝不是自我否定。”

  2.“目前这种状况,只运用常规性方法治理已不易切实见效,我认为除了有效地治理腐败环境等措施外,还应采取一些“非常之举”,积极稳妥地触及官场上一些深层次矛盾,使各级官员均能产生强烈的心灵震动,进行深刻的反思,方能达到一定的实质效果。如若实施这一“非常之举”,既能把腐朽的思想从诸多官员的脑海里有效地清除,又可自然打破结党营私壁垒对政治体制改革顺利实施的负面影响。”

  3.“据我所了解的社会有关情况,如果严格按国家法纪条款来衡量,目前在我国逾越原则发生腐败问题的官员已绝不是少数,腐败现象已带有相当的普遍性,只是在程度上和性质上有所不同。但任何腐败现象都是在潜移默化中逐步加深的,可当前受到法律惩处的人数却是其中一个很小的比例。同时,目前在众多逃避法律制裁的腐败官员中,有些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腐败行为不对,却不愿或不能面对现实,存在侥幸心理,依然发生着腐败现象。”

    4.“当前许多案件在查办到一定广度和深度时,往往因稳定因素而有所顾虑,使案件不能得以彻底查证,但殊不知回避矛盾的暂时稳定势必会导致矛盾日积月累的长远不稳定,因为众多逃避法律制裁的腐败官员其心灵不会受到强烈震动,思想不会发生深度变化。在当前的客观条件下,腐败行为是不会停止的,其程度只能逐步加深。使腐败问题必然呈恶性循环的状态,最终导致激化矛盾的结局。”

  5.“对超越法律的腐败官员全部彻底地严肃惩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天经地义,但根据目前的办案线索、办案证据和办案手段是不可能全然查证的,即便是全能查证,真要严格按法律惩治的话,不仅会对党的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同时也势必影响目前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的大好局面。”

    6.“我认为在当前治理这些败坏风气的特定时期内,国家如果制定一条“宽严并举”的法律政策,这一效果有可能会得以充分体现。“宽严并举”具体讲就是在一定的时限内,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像发动“三讲”一样的反腐败运动。严格按国家法纪规定的条款,运用科学的办案体制和办案机制,从严加大对腐败属实的查证面。对已查证问题的腐败官员,则根据其犯罪性质、悔罪态度、立功表现等,有宽严不同的处理政策。对一小撮认罪态度不好,犯罪性质恶劣的要坚决从严、从重惩治,但对大部分确已真诚悔罪彻底交代问题的腐败官员可记录在案,给他们一次悔过自新、戴罪立功的宽容机会。如这一办案机制能得以运用,不仅可以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而且产生的社会作用和治理效果也就更为理想。”

  7.“概括起来,实施“非常之举”可能会取得如下社会效果:一、运动的开始阶段会引起局部的暂时不稳定,但随着运动的深入,一定会转变为整体的长远稳定。二、眼前工作事业发展会受到暂时的影响,但随着腐败环境的有效治理,一定会得到整体事业的繁荣发展和全面进步。三、在这一特定的环境下,能够非常有效地改造腐败官员的世界观,从思想上清除其腐败意识。同时也能使他们深刻体会到一些民间疾苦,了解到社会上许多阴暗消极的真实情况。四、优化了社会环境,稳定了经济秩序,并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使市场经济得以健康发展。五、使多年来在个别地方和部门形成的结党营私壁垒自然打破。六、能十分有效地解决紧张的干群矛盾,党群矛盾,从根本上缓解一些容易引起激化的社会矛盾。七、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会得到空前的提高。八、可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使大量不法收入转变为国家有效积累。九、极大地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变消极为积极。十、在依法治国的保证下,使依德治国的效果得以充分发挥。官风势必影响民风,整个社会风气、人们的道德风尚都必然会得到实质性地改观。如此就更能充分向世人展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8.“如若开展这一反腐败运动,运用何种办案体制和办案机制至关重要,因为它对此项运动能否取得成效会发挥出极为重要的作用,因而务必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科学方案,同时因势必要涉及到众多人事问题,故应结合人事体制改革和干部交流等工作同步进行,这也是此项工作取得成效的大好时机。”



 高官落马,你在想什么?

     [江男思云] 发表于2003-10-27

    当高级干部一段时间内连续倒下的时候,有多少人拍手称快,又有多少人心里难受。

    这时,我们可以考虑一下,异地为官是否可以尽量减少这种腐败体系的形成,任期短一点,一般一届(五年)是否可以考虑动一下。按时挪一个地,配一个基本合得来的副手,领导班子要团结,但要考虑必须存在求同存异。

    拍手称快的也罢,心里难受的也好,并不是只有那些与之相关的人,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人民群众。他们当时对每一个上任的人都有一份期盼,而那些走上歧途的干部回报给他们的又是什么呢?人民群众更伤心呀!

    为什么这么多年才查出来。首先要说的是落地生根、亲信体系的畏权心理。一些领导干部在一个地方干得时间长了,织成了一张腐败的“亲信网”,相互维护着对方,使我们的监督体系无法进入。加上一些地方的官员,有一定的畏权心理,担心报复,不能及时举报,导致了腐败的加剧。

    再说说调虎离山。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调虎离山,将主角换一个地方,再进行调查,在无声无息中取证,一朝果断采取行动。

    当然,时机也很重要。很多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我们的上级机关不是不知道,但是因为时机的原因还不宜采取行动。或是因为他手中正在做一件非他不能完成的工作,或是因为他更大的问题还没有被调查清楚,还没有暴露出来。

    还有治病救人。我们的初衷是治病救人,一些我们发现有问题的领导干部,由组织对其进行帮助教育,观其后效,若有心改过,而且先前的问题还不算十分太大的时候,继续使用,只要他能真心的地回到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还是可以给机会的。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在干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时,总有一双眼睛盯着你的。这句话适合于已经出了问题,正在被处理的人;也适合那些已经干了一些不法勾当,还没有被处理的人;还适合那些没有干,却想干的人。小心,伸手必被捉,适合每一个人!

    当然,这句话也适合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你们干的每一件工作,人民群众是看见的,记住了的。


  大贪官想编写“共运史”?

      [秦恨海] 发表于2003-10-24

    一个已沦为人民的阶下囚的贪官,一个已根本上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丧失了对共产主义运动的信心而走向腐化堕落、实质上已蜕变成共产主义运动敌人的人,突然异想天开,要为组织编纂共产主义史。

    新华网广州10月23日电,广东省纪委主办的杂志《党风》日前披露了原广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曾任广州日报社社长的黎元江腐败堕落案件的侦破过程,再次敲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警钟。

    对于其犯罪历程,关心此案的同志们肯定早已是耳熟能详,这里不必赘言。黎元江,原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这位曾名噪一时的“传媒大亨”、“中国报业改革第一人”,这两天也许会在媒体上再度成为焦点人物,是因为《党风》杂志披露的一个令人简直有些张目结舌的细节——

    悔不当初的黎元江,在表示愿意接受组织上给予的任何处罚的同时,又提出了一个特别请求:由于其家庭具有癌症家族病史,父母兄长都因患癌动过手术或业已去世,他认定自己的时日也不会太多,“惟一能做的是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再做一点著述工作,我从本科到博士研究生攻读的都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这个专业目前在中国人才已不多了。我手头正在做《社会主义400年》第三卷,这一卷内容比前两卷更重要……希望给予从宽处理……”。

    实在令人“敬佩万分”,可惜这只是一个即将受到严惩的大贪临死(无论是否处以死刑,其政治生命已然终结!)之时的一种自认为聪明的求生幻想而已!

    大贪官还想编写“共运史”? 

    黎元江是运用了大量的反侦察手段,经“顽强斗争”而未果后,才向人民“投降”的。其逐步交代的自己的“错误事实”骇人听闻:利用职务方便,收受他人送来的金钱数十万元,收受下属部门以各种名义送来的礼金和接受公款装修、违规截留广州日报境外广告款5000多万元港币等;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分析其走上犯罪之路,总根子在于世界观、人生观出了问题。具体来说,是“三个不能正确对待”,即“不能正确对待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不能正确对待成绩与法纪的关系,不能正确对待才能与品德的关系”……换言之,是极度膨胀的官欲、财欲、色欲,是监督不力的报社管理体制等主客观原因才酿就了全国第一家报业集团发生腐败窝案的惨痛悲剧。一个世界观、人生观出了问题的人,有资格编写“共运史”,能够编好“共运史”,答案不言自明。

    可笑的他在一种狂热的求生欲望支配下想出的需要他来编写“共运史”的三个理由其实根本不值一哂。学习“共运史”已达到博士研究生水平的他,却走上了反共产主义的道路,个中原因才是人们所关心的。国内共运史人才多寡,也实在不必他操心了。因为多他一个无益,少几个类似于他这样的“人才”,才是国内共运史研究的万幸。所以,如果黎某人能够好好写一写自己的堕落之路,像李真等人一样来一篇丑恶灵魂独白,也许还会有一定的读者。当然,那也要看他有没有那个时间了。因为离人民对他严正审判的时间已经不远了。

    大贪官想写“共运史”,给人的不仅仅是笑料。它给我们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也提出了一些值得进行深层思考的问题:怎样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一个自信能够编写好国际共运史的领导干部,何以会成为一个大贪官?


  纪委的“嗅觉”为何不如记者灵敏?

     [鹿鸣山坳] 发表于2003-10-20

    纪委的主要职责,是专司反腐败。而反腐败需要有灵敏的“嗅觉”,只要“闻”到一点儿腐败的味道,就要跟踪追击,顺藤摸瓜,揪出腐败分子。但我们经常发现,纪委的“嗅觉”不敏感,这是为何?

  据报载,郭光允在与程维高作斗争的8年时间内,多次向纪委反映程维高的爪牙李山林的问题,然而纪委的负责人总是“不敏感”。如郭光允拿着反映李山林腐败问题的材料,去找当时纪委的一位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却说:“这事不归我管。”你看,明明是该他负责任的事,却说不归他管。当郭光允要他把举报材料转给市委书记时,他又说:“这事儿,我不能立案,也不给你转这个信。”这哪里是嗅觉不敏感?简直是推卸责任,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

  再看慕馁新的腐败问题,在一次有中外记者参加的大会上,慕馁新戴着十多万元的劳力士手表,身穿上万元一套的高级西服,在会上慷慨激昂,发表演说,而以慕当时的工资,是不可能有这身行头的,但是专司反腐败的纪委没有发现其中隐藏的腐败问题,还是香港大公报记者发现这一点,在媒体上进行披露,才掀开了慕馁新腐败的一页。

  前不久,广西某地发大水,一个乡镇的镇长在抗洪现场,也是戴着金表,就凭他一个月一千元左右的工资,能戴得起金表?当地纪委没有发现他的腐败问题,同样还是香港文汇报的记者发现了这其中隐藏的问题,在报上披露加以揭露,后来在查处他的问题以后才发现,他的腐败问题非常严重,但是纪委一直没有发现,使得他还不断地得到升迁,官至局长。

  对于这类现象,人们不禁要问,专司反腐败之职的纪委,为什么其“嗅觉”反而不如媒体的记者灵敏?照说记者只是从事新闻报道工作的,他们不是专门反腐败的,既没有反腐败的方法,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反腐败,但是很多问题却是由记者率先发现并加以揭露的,这是为什么?

  经过分析,可能是以下几点原因,导致纪委的“嗅觉”失灵:

  一是缺少职业敏感性。或经验不足,或玩忽职守,或反腐败的水平不高,不能看到“芝麻”就想到“西瓜”,不善于从一些贪官的蛛丝马迹中发现背后的问题,在其位却不能谋其政,使得反腐败的效率不高,导致不少腐败分子未被发现。

  二是“嗅觉”假失灵。他们并不是没有发现贪官的腐败问题,也了解一些腐败行为,但是却不能主动去查处,为何?或为自己着想,怕丢了自己的官位,怕得罪自己的上司,影响自己的升迁,怕被打击报复,因而对于一些腐败问题,只是睁眼闭眼,放任不理。

  三是本来发现了问题要查处,但是上级不许查处,不能突破阻力。尽管有群众不断反映,但是却不加理睬。在腐败窝案里,心有余而力不足,有心想反,却势单力薄。

  四是自己的屁股不干净。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自己也腐败而受到牵连;或自己有什么把柄落在腐败分了手里,因而不敢反腐败,甚至还将举报信交给被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

  五是制度问题。反腐败说是有诸多渠道,上有上级监督,下有群众盯着,中间还有纪委监督。应该说,上级监督最有力,但是上级不了解情况;同级纪委最了解情况,但是同级纪委却不敢反腐败,因为纪委要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有多少人敢于反同级党委的腐败问题?有多少人敢于得罪顶头上司?虽说群众的眼睛最雪亮,但是群众反腐败最无力,最没有用,所以有不少腐败分子成为漏网之鱼。不改进这种监督制度,反腐败难以奏效。


 用此法能否根治官员腐败

    [朱新魁] 发表于2003-10-17

    目前,某些地方官员腐败,可谓不择手段,前赴后继。为何?花钱买了个帽,总要有大赚头,要不就白费心机了。正应了古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真可谓:走了程维高,更有后来人。

    看看解放初期,毛泽东由于杀了贪官张青山,刘子善,而使官场一尘不染,官员贪污腐化者很少,何也?治吏,唯严也。

    官员腐败的根本原因何在?是其心贪,贪心不足,贪得无厌也,贪婪!贪了1000万,还想方设法要贪2000,3000,10000万也。

    那么,如何根治官员腐败呢?
    1.学习毛泽东的办法,从严治党,治吏。凡贪污20万元以上者,一律枪毙。河南省有一个人在当县长时贪污受贿,赚了不少,后来竟当了副厅长。有好友问:这些年赚钱很多吧。答曰:赚的钱都买官了。这样的官在职期间会干好事?
    2.连坐法。此法乃借鉴古代吏治的经验.假定官员腐败,查实后,不但关押其本人,其孩子,老婆也要受株连.
    3.期货法。可以给不同级别的官员不等数额的钞票期权,比如县级干部50万,厅局级以上100万元,省部级200万元,退休时,若其本人能够为官清廉,可一次性发给。否则予以取消,并将取消的钱,奖励举报人和查案人。
    4.借鉴欧美,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好经验,好办法,将其拿来,为我所用。
    5.实行省委书记负责制。
    6.其他。请大家想方设法好了。

李真的“五大悲”综述 
    [耻为家贫不上网] 发表于 2003-10-15


  洪迈《容斋随笔》中记录有“四悲诗”。诗如下:
  寡妇携儿泣,将军被敌擒。
  失恩宫女面,下第举人心。

  对比今日的李真,勉强可以生搬硬套,差可拟之。

  寡妇携儿泣:李真虽与原配离了婚,但阶下囚李真对儿子的牵肠挂肚,悲不自胜,绝非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仅能解释。“一提儿子,李真的眼圈立时变红”,说“我不知哭过多少次,更不知有多少次是在梦中哭醒”,他含着泪给儿子写过这样的信:“亲爱的儿子,爸爸也想你,但是却再也不能像过去一样疼你了,你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要学会忍受,做个好孩子,爸爸再也不能出去了……祝你将来走好”。无论是李真或是家人,这个“携儿泣”的凄凉局面已经难免。

  将军被敌擒:李真“他只有中专学历,但28岁就当上省领导秘书,在7年间跃升至正厅级领导干部”,“有人称他既是‘政治暴发户’又是‘经济暴发户’”。我看也可以称是声威赫赫、踌躇满志的“将军”了。乐极生悲,无奈一朝走麦城,被金钱绊了马脚,“2000年3月1日被‘双规’,2001年4月被依法逮捕”,也可谓“将军被敌擒”了。

  失恩宫女面:据记者的采访了解,“从张家口到石家庄的许多同李真一起工作过的人,对他的评价是‘干什么也不太强’,可连连得到重用和提拔,后来甚至是全国税务系统和河北省级的‘双重后备干部’,关键是‘有领导为他说话’”。李真成为人民罪人,唱起了“深宫怨”,什么“河北第一秘”、“二书记”的“三千宠爱”荡然无存,现在后台老板也成了“泥菩萨”,李真纵以泪洗面无法挽回往日威风,“失恩”早成定局。

  下第举人心:自古举人,不就想谋个功名,金榜题名嘛。常为仕途之始。李真曾一路春风得意,且有当“副总理”的幻想。如今张了收受贿赂、贵重物品超过一千万元的大榜,政治生命毁于一旦,一切抱负灰飞烟灭。李真之心,自然唯存泡影。

  举其大概,李真难逃“四悲”的命运。还有“一悲”,李真连“何必当初”的懊悔都来不及:2002年8月30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今年10月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唐山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李真上诉,维持一审对李真的死刑判决。即“上诉人李真无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算是李真最后的“一悲”吧。

  又一次想起这句话:“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像李真这种集“五悲”于一身的不幸,也足以为戒了。进入原贴〉〉〉〉


外逃贪官们的“秋天” 

    [东皋子] 发表于 2003-10-14


    自然界里的秋天是收获的季节。而对于五十八岁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来说,她的“秋天的收获”是堪称“丰硕”的:2003年4月20日中午,杨秀珠携同女儿、女婿、外孙女等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出境,经由新加坡转道至美国。在那里,有她多年前置下的五处高级房产和银行户头上的巨额存款!

    最近几年,在中国的“公仆”们中,像杨副厅长一样在位期间猛捞猛刮,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向海外转移资产,一有风吹草动,就三十六计走为上,这样的现象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国家电力公司原正部级总经理高严、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河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董明玉(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之一)等等涉案金额逾亿之巨的各种高官显要纷纷逃往国外,一时间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除这些“大名鼎鼎”的人物外,无法指名道姓的外逃者难以计数,媒体报道习惯引用的数据是:外逃海外的贪官四千多名,涉案金额五十多亿美元。在这些人中,除卢万里等少数人被缉拿归案外,其余人等均在异国他乡过起了优裕的“人上人”的生活,享受着他们“辛勤贪贿”之后的“秋收的果实”。

    贪官们外逃后如何能逃避惩罚?原来,这些人不愧是“社会精英”,不光在捞钱方面“有胆”,在保护“秋收果实”方面也很“有识”,早就发现并充分利用了中国与他国法律衔接上的空子和漏洞。因为根据国际法原则,只有签订双边引渡协议的国家,才有强制力要求对方予以引渡,否则只能靠双方友好协商,视谈判情况而定,而有些国家甚至规定,没有引渡协议,谈判也不行。迄今为止,中国只与泰国、蒙古等十八个“第三世界”国家签署了双边引渡协议,而与中国贪官们最愿意去也去得最多的美国、加拿大以及西欧等经济发达国家,却都没有引渡协议。因此,只要贪官们“胜利大逃亡”成功,就能堂而皇之地在那“富贵温柔之乡”过上“安全”的生活,品尝着“秋收的喜悦”了!

    然而,在今年这金风送爽的秋天,有一个消息或许会让那些身处异国的贪官们感觉到一点儿“秋的凉意”了:9月29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正式生效,与此同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也正在起草中,并将于今年年底通过!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第八条“腐败行为的刑事定罪”规定:凡直接或间接向公职人员许诺或给予不应有的好处,以及公职人员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接受不应有的好处时,都视其为犯罪,这比中国现行法律中对行贿受贿罪的规定更加宽泛。《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在其本国法律中对该公约所涵盖的任何犯罪“规定一个较长的追诉时限,并在被指控犯罪的人逃避司法处置时规定更长的期限”,以此来保证对外逃贪官的长期追惩;同时还要求缔约各国“努力加快引渡程序并简化与之有关的证据要求”。《公约》的规定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为日后各国间进行协调提供了依据。

    而来自美国的“秋风”也许更让贪官们不寒而栗:今年8月,美国国土安全部和海关执法局联合美国司法部和国务院,在迈阿密设立了ICE(移民和海关执法)特别行动小组,它有权没收涉嫌贪污腐败的外国高官经由洗钱渠道进入美国的财产。据悉,该小组已经开始运作,几个涉及拉美高官洗钱的案件正在处理。该小组官员向媒体表示:“美国不欢迎贪官们的钱”,因为它们对美国经济存在很大危害!

    在国内,打击贪官外逃的“寒风”也在越刮越大。8月初,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司法公安部门人员出境、出国通行证、护照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中纪委派出九个巡视组分赴九省、市召开紧急会议,突击收缴县处级以上干部出境通行证和出国护照,交由组织部门“统一管理”。这带有“釜底抽薪”意味的措施还真起到了“打草惊蛇”的作用:据外电报道,仅8月3日晚至8月5日,就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沈阳、深圳、珠海、昆明等口岸和航空港,查获六十多名持护照或通行证企图外逃的高级“公仆”,其中有七名副厅级官员,都持有金融机关、海关核准携带出境的外汇证明,携汇最少的一位随身携带六十万欧元!

    上述种种,对外逃或准备外逃的贪官们来说,不啻于秋深时节的树上枯叶遇到了“西伯利亚冷空气”,其威胁将是致命的。当《公约》经过国际间的合作而切实执行时,外逃贪官们的美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不过,国际“公约”也好,国内“措施”也罢,虽然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震慑作用,但它们归根结底还只是个“亡羊”之后的“补牢”,只能“治标”,而没有“治本”。中国近年来腐败现象愈演愈烈,腐败分子“前赴后继”的主因,就在于对“公仆”们的有效监督控制机制的缺位。在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官员的问题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而是早就出现了,有些甚至是“地球人都知道”的,譬如有些官员的孩子长年留学国外,花费不菲,有些官员收入与支出明显不符,等等,但就是没有部门来调查,或者虽然查了但往往浅尝辄止,不能深追到底,结果给了他们从容逃离的机会。正像刚刚被判处死刑的原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说的那样:“党纪和法律离我太远 。”所以,中国反腐的当务之急还是要强化内部有效监督的制度,使“党纪和法律”真正成为如影随形地悬在“公仆”们头顶上的利剑,使反腐工作有个提前量:让贪贿的种子难于找到可播种的土壤,或者当其刚刚破土发芽之际就毫不手软地铲除之,让它无法成长、成熟,从而彻底消除那“秋天的收获”!进入原贴〉〉〉


 英雄郭光允的未平反与败类程维高的未判刑 

    [安平] 发表于 2003年10月13日


    中纪委的决定已经公布了有一段时间了。

    有消息说:不知何故,迄今为止,吃尽了苦,受尽了折磨的反腐英雄郭光允尚没有被正式平反,更不用提立功授奖了;亦不知何故,那个从中纪委所公布的内容看,哪一条都够得上犯罪的败类程维高,却仍末伏法判刑,受到应有的惩罚;而那些帮狗吃食、充当了迫害郭光允的急先锋的河北省、石家庄市许多部门里的程维高的爪牙打手们也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岂不是咄咄怪事了?我是左思右想还是想不通。

    我想不通了,我不明白了,难道是我年纪老了跟不上形式,不懂党的政策了?还是本来就有规定,对高级领导干部犯罪可以酌情处理、网开一面?或者是我不懂法律,把本应该受到纪律处分的“错误”当成了犯罪?若果真如此,那我岂不是大惊小怪、小题大做了吗?

    想我受党的教育几十年了,入党三十年有余,没见过党章、党纪里有这样的规定啊;翻遍了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也没有犯了如此大罪可以不必伏法的记载啊。我是真的糊涂了!

    为了向腐败现象做斗争,郭光允同志与程维高较量了八年,其身心所受到的摧残和煎熬,是常人所感受不到的,这也充分说明了郭光允同志是一个矢志不移、光明磊落的真正的共产党员,我们为有这样的好党员而骄傲和自豪;对这样的一个好同志,到现在竟还没有给予真正的平反。我纳闷,落实政策怎么就这样难呢?而那个专横跋扈、腐败透顶、不择手段地迫害、摧残郭光允的程维高,则是我们党不折不扣的败类,将这种败类清除出党,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而对这样一个违法犯罪份子,我们的法律难道就这样听之任之视而不见吗?

    毛主席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最讲认真。”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认真了,却找不到能够说明问题的答案来。难道就真的让程维高之流逍遥法外吗?难道就真的让郭光允同志遗憾终生吗?

    世上无难事,关键就看你想不想认真解决。只要认真起来,既实事求是又坦诚地对待一切,肯定地说,是没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的。我坚信,我们的党纪是严肃的,我们的法律是公平的,更何况我们是最讲认真的共产党人呢。

    期盼着郭光允同志早一天获得真正的平反;也期盼着程维高及他的帮凶们早一天被绳之以法。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这是历史的规律,也是不可抗拒的真理。进入原贴〉〉〉

  钱权交易是最高级别的腐败 
      [荒唐之言]发表于(2003-10-10 13:54:44.0)  

    腐败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不仅局限于中国,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国际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试图以打分的形式对世界各国的腐败程度做出评估。

    在该组织发表的一份排行榜上,中国的腐败程度排名第66位。中国党和政府虽然大力打击贪污腐化,但中国的得分仍从上次的3.5分降至3.4分。

    在反腐败方面,各级反腐败机构对腐败问题必须有清醒地认识。政府官员要自觉感到有很大的压力,哪怕收取一些小礼物,也有可能受到革职的处罚,只有这样,收取贿赂的现象有可能逐步减少。让这些官员时时事事担心,收取贿赂总有东窗事发的时候。除此之外,必须在法律和政策层面上制定更严厉的反腐败措施。但是,要做到这一点,还需要漫长的努力。当然。通过上述努力,只是制止了一些较小的腐败行为,而要打击重大的腐败事件,就要对政界和经济届的决策人进一步施加压力,对相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更为严厉的处罚。每年公布一次的全球腐败排行榜,是“透明国际”根据17项国际性问卷调查制定的。在这些问卷调查中,由政界和经济届的决策人员对总共133个国家的经济环境和腐败程度予以评估。

 监督“一把手”是反腐败的制高点    
 
    [夏日风](2003-10-08 08:17:33.0)  
 
  “一把手”容易犯事,从情理上说,并不难以理解。既然是“一把手”,自然意味着大权在握,按照近水楼台先得月的说法,“一把手”以权谋私的机会也就更多,可能性更大,作奸犯科的机会成本也就更低。如果“一把手”的政治觉悟低,没有牢牢记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训诫,那么,他们就会很“方便”地拿国家的各种资源来换取个人的私利,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进行“寻租”活动。有些“一把手”原本还算清廉,但是由于手中的权力过大,上门送好处的人如同过江之鲫,只要稍稍放松警惕性,就不免倒在金钱美女的枪下。

  虽然市场经济推行了很多年,但是,“有限政府”的说法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提法,也就是近些年来才开始为人们所频频提到。在许多地区,“官本位”的文化积淀依然非常深厚,“一把手”一手遮天的局面比较普遍。许多重大决策,都是由“一把手”一支笔签字,一张嘴说了算,民主决策流于形式,从理论上讲,这就把不少“一把手”推上了违法犯罪的歧途。同样,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对权力的监督也很难落在实处,在基层地区,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纪检监察部门,一概都由“一把手”领导,如果有人对“一把手”稍有不满,就很可能遭到打击报复,如河北省的原“一把手”程维高,正是利用权力加固权力,钳制所有对他不利的言论,进而为所欲为。所以,监督行政体系的所有“一把手”,已经成为反腐败的一个难点,也是非争不可的制高点。管不好“一把手”,就难以从根本上刹住腐败现象。

  权力需要制约。从爱护“一把手”出发,应该创造出一种新的政治机制,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监督,尤其是在省、市、县这样的行政区域,分散“一把手”的权力已经非常必要。不让“一把手”沦为“土皇帝”,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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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严管领导“身边人”的另类思考

    [秦恨海] 发表于 2003-10-08 09:13

    河北两大“名秘”李真吴庆五成名后,社会上把反腐败的注意力更加集中到领导干部的身边人特别是秘书的身上,有关部门在出台反腐败措施时,也把一部分注意力转移到了他们身上。四川、湖北,还有其他的一些地方党委也相继对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的言行制定了相应的准则。各地还相继组织党委政府办公室(厅)工作人员收看李真如何走向腐败的录像资料,进行集中教育。管好领导身边这群特殊人物,是件好事,值得咱老百姓高兴。

    但看了新华网《湖北硬措施严管领导“身边人”》的消息后,笔者忽然产生了换种方法思考的兴趣。这个兴趣是由该报道的第一段引起的。报道说:“近来,人们普遍感觉到,湖北省各级领导的‘身边人’正在悄然发生变化,有群众概括为:‘客难请了、礼难送了’但‘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事好办了’。这个可喜现象是湖北省今年以来对领导‘身边人’不断加强教育管理的结果。”虽然是一般报道的套话,换个角度,却很有看头。

    其一:不知以前的领导“身边人”是怎样的?由文中报道可知,在悄然发生变化之前,大概有一些可能是“客易请、礼易送”或“客可请、礼可送”,干部群众来找时,“门不太好进、脸不太好看、事不太好办”。如果真的这样(这仅是根据新闻作的猜测),那么就不应搞既往不咎,不必非得等到他们今后违反“十个不准”时才把他们处置或处理,或者像李真等犯了大事时才依法追究,而是现在就应调整几位给人们看看,证明真是雷声大,雨也下得大。

    其二:领导身边的哪些人更应该严加管理?秘书、警卫、司机等作为领导同志的身边工作人员,职位不高但身份却十分特殊,其素质的高低、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的工作和形象。但是,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对这支队伍的教育管理极易出现“真空”和“盲点”。对他们严加约束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另一类领导的身边人更须引起重视,那就是领导的妻子亲友。严格地说,这些人才是真正的领导身边人。从近几年的腐败大案要案中,夫唱妇随、夫妻大盗的,并不鲜见。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亲友借势大发横财的,更非个别现象,群众意见极大。“三讲”等活动中群众提的这方面意见也最多。如果这些人先能管好,有关部门在反腐败方面的贡献无疑更大,社会影响无疑也会更好。可惜,至今没有找到治此顽疾的良药。

    其三:领导“身边人”究竟该归谁管?“十个不准”能管住领导的“身边人”吗?按理说,领导的“身边人”也是党员干部,应由党纪国法来管,像湖北这样还要归“十个不准”管。但现在这种用人管人体制下,除了党纪国法之外,还不得不需要“人治”——还是把领导的“身边人”归领导自己管为好。因为无论“十个不准”提得有多严格,能否真正落实还是一个未知数。打个比方,某省领导的秘书违反了“十个不准”的某项规定,谁去认定他“确实”违反了?谁去执行?怕只怕因职责不明,无人去管这“十个不准”的落实,而使其贴在墙上,挂在嘴上,藏在口袋里,却成不了部分不安份的领导“身边人”的“紧箍咒”。为什么呢?因为没有念咒的唐三藏!

    其四:严管领导身边的人与严管领导,哪个最紧迫?也许很多人与笔者有同感:管好领导更紧迫。一个清正廉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领导身边,出现李真之徒的概率是极小的。而一个昏庸无能、自律不严甚至贪字当头的领导身边,屑小之徒定会趁隙而入。没有听说过孔繁森、郑培民、吴金印的身边有谁出事的。而如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吴庆五、李真,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的秘书陈健、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的秘书闫振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铁英的秘书段爱华等,如果不是这些领导干部或昏或贪,他们绝对没有如此轻易得宠得势得志。所以虽然对领导“身边人”严加约束非常有必要,但只要把领导管住了,“身边人”怎么也嚣张不到哪儿去。“秘书乱政”固然令人痛恶,但作为“前车之鉴”,绝不能只从秘书身上找原因。“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其身”,对此,湖北省委副书记杨永良说得很明白:“自身净”才能“身边清”。

    其五:“十个不准”禁得了什么?报道说,“十不准”包括不准有同中央和省委不一致的言行、不准接受礼金和吃请、不准插手人事问题和市场活动、不准干预公正执法执纪、不准瞒报假报和泄密等。因无从得知其具体内容,所以笔者对此是在断章取义,或忘文生义,或者说是到鸡蛋里挑骨头。如,不准接受礼金和吃请,不知能不能接受某些人的性贿赂?某报载现在许多贪官下马案件中,都夹杂着性丑闻在内。其他的不准就不去挑刺了。反正觉得类似于“不准”、“禁令”之类的东西,往往是挂一漏万,百密一疏。因为对违法违纪的行为确实是禁不胜禁的。

    加强对领导同志“身边人”的教育管理,是防患于未然的重要举措,很有必要,也确实很受干部群众欢迎。但是,换个角度想一想,却不那么令人兴奋。也许是笔者过于悲观的缘故吧。

    反腐败之路需要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走。但愿从领导身边人抓起,是一个新的开端。进入原贴〉〉〉

 

  水调歌头:愤起灭贪官!---国庆前夕股民有感

     [亦文]发表于(2003-09-27  9:46:28.0)  

     公正何处有?把股问青天!
     不知“天上”老爷,今夕作何叹?
     我欲斩仓归去,又恐政规多变,处处不胜寒!
     割肉砍大腿,不死不算完!
    
     快增发,忙配转(配股转债),勇圈钱!
     不应有恨,原本就是为了“元”!
     人有剥削掠夺,股有涨跌高低,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明理,愤起灭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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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给清正廉洁的清官“相”个“面” 

 

     [艾吾] 发表于 2003-09-26 15:45:12.0

    当今人们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贪官越反越多,层出不穷。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贪官应该是挖出一个少一个。我们国家从总体上来说,应该是清正廉洁的清官多。就像我们平时说的:“天下还是好人多。”一样。只不过我们现阶段主要以反腐败为主,将暗藏着的贪官挖了出来,就像平时我们没时间打扫过的房间一样,到打扫的时候,免不了污垢垃圾要多一些。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中国有一句古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也使我们觉得清正廉洁的清官少了些。好东西大家都觉得多多益善,就像幸福的事我们容易忘记,痛苦的事容易记住一样。最重要的一点挖出贪官的数字不管怎么说,都比现在在职的官员少得多。
    那么,我们在给腐败分子“相”了“面”的同时,也给清正廉洁的清官“相”个“面”。不知妥当否,望网友们多多斧正。
    一、爱民型:把人民当成自己的父母,一心为民。看到危害人民利益时,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觉得有犯罪感。
    二、事业型:把事业看成比生命还重要,想的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心实意地让自己为官的一方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改善,让人民安居乐业。
    三、学习型:把学习当成自己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像吃饭穿衣一样,甚至出门在外也想尽千方百计学习。把党的理论,方针政策融会贯通,并指导自己的实际工作。
    四、爱才型:人才是事业成功的基石,对有才华的人才,从生活、学习、工作、思想上关心他们,提供给他们成长必要的环境,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他们打成一片,允许他们有过错。
    五、虚心型:能够认识到:“人总是要犯错误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道理,也知道:“十全十美是天堂的尺度。”所以有什么重大决策都主动与各方面商讨,虚心听取意见以后,才下结论。
    六、合作型:善于和下属合作,做事喜欢征求下属的合理化建议。不武断专横,不随意下结论和乱下指令。
    七、透明型:做什么事,下属和上级都知道,需要做的事,能够清楚明白地向大家交待清楚,并提出相应要求。不掩埋事实真象,关系到有关经济问题时,尽量不插手。
    八、原则型:讲求原则,但不固执已见。该做的事情一定做到,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爱憎分明,不和稀泥。
还有对亲属子女严格型等,具有一颗同情正直的公心。
    以上供组织部门选拔人才时参考。 进入原帖〉〉〉

 某些干部为什么会腐败?

    [smilenever]发表于(2003-09-24 21:57:09.0)  
 
 
    1.制度问题,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2.收入的问题,说老实话干部们的工资单上的工资还是太少,以致可以忽略不计,而贪污的成本又低,那没法不贪,饿老鼠守米仓,没法不偷。

    3.环境的问题,周围的人都贪,你不贪简直没法呆下去。

    4.权力太大,随随便便卖点权力就可以换大钱,谁还能控制住贪污的欲望?

    5.能力问题,当干部可不是件轻松的事,而要当好官则更难,所以没能力干好事,流芳百世,从精神上充实自己,那起码搞搞贪污这么简单轻松的事也能从物质上满足一下自己了。现在干部素质这么差,那只能贪官越来越多。好官往往能力强,庸官往往是贪官。 

    腐败分子类型总结 
 
  【闻鸣】发表于(2003-09-23 15:14:19.0)  

    一、惧民型:这种类型的腐败分子,往往把民众当成敌人,处处欺压百姓。他们表面上是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一付唯我独尊的样子,实际因为做贼心虚,生怕人民群众把他们揪出来,所以只好用权力来掩盖罪行,用远离民众来摆脱监督。

    二、作秀型:这种人表面工作做得好,专做一些表面文章来迷惑公众,直到他们的犯罪事实摆出,都还有一些不明真象的人,替他们喊冤。甚至他们把自己装扮成了廉政分子,当面送的礼物或者赃款如数退还,如数上缴。而暗底下搞“期款”或“期货”交易。这是高智商型的腐败者,不仅容易跟廉洁干部混淆,而且不易发现,需要用时间来考验他们。

    三、打点型:这类腐败分子最大的特点是欺下捧上。把自己的顶头上司打点得心服口服,像毛泽东他老人家说的:善用“糖衣裹着的炮弹”。他们的哲学观点是:“只要上司欣赏自己,那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没有人能够管得住我了。”

    四、迫才型:他们最大的弱点就是起用跟自己亲近的慵才,而最惧怕的就是那些有才能的真正人才。他们往往会把有才能的人打发得远远的,生怕他们超过自己,将自己的位置夺了,把自己的腐败暴露了。

    五、朴素型:有些腐败分子为了达到“期款”、“期货”交易的目的,把自己在位时的形象装扮得非常朴素,以迷惑人民群众。同作秀分子如出一辙,也会和廉洁干部相混淆,需认真分辨。

    六、享乐型:这些人奉行的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宗旨,吃喝嫖赌,换手机,换老婆,换房子……反正尽兴享受,人生苦短。当然他们的腐败一眼就看穿了,自己的收入你能那样大方吗?

    七、孤独型:他们:“天马行空,独往独来。”还说:“当了官,别人忌妒。”其实是他们用自己的权力,压服了属下。大家只好敢怒不敢言,长久下去自己只好独断专行,结果不知不觉就陷进了腐败的泥坑。

    八、纵容型:这种类型多见于腐败团伙,他们明明知道那样做是违法行为的,他们可以在背后坐收渔利,真正出了问题时,也可以脱身,最要防止的就是这类腐败分子。

    还有飞机型,也就是官升得特快的;
    暴富型,一下子就成了当地的暴发户;
    老板型,自己在幕后指挥;情妇型等等不一。

    腐败也和其它事情一样,以上几点可能会是综合在一起的,也可以单独表现,不管怎么说,作者严重申明,仅只供纪检人员参考!   进入论坛讨论


   干部腐败的外因是什么?是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

    [爱国士]发表于(2003-09-21 09:59:36.0)  
 
    干部腐败的外因是什么?是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个人权力越大越多,人民和组织机构的权力越少,越容易滋生腐败。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制度是用来预防不合理行为发生的。建立健全制度绝非一朝一夕,但也不能止步不前。人大、政协的“董事”、“监事”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相互制约,立法、司法机关不能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法网编织得不紧密;不能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和共和的权力没有得到很好地尊重。

    人大、政协的决策和对官员的监督制约作用急待加强,决策范围应扩大,并提高透明度。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享用的职能必须得到尊重。对内对外的重大决策理应由他充分地、以理服人地讨论和表决。超过一定金额的经济决策和官员的任免,理应经同级人大集体讨论决定。一些地方漠视集体智慧,注重个人决定。人大的法律委员会、对外关系委员会、拨款委员会等机构应充分发挥作用。

    如果干部实行任命制度,容易产生卖官买官,上级包庇下级,下级维护上级,上下串通一气,官官相护等腐败现象.这是封建专制。 超过一定金额的经济项目决策,经人大集体讨论决定.这样一来,既可防止盲目投资,一哄而上,降低决策风险,又可防止工程被官员们那些无资格的亲戚、朋友中标承包,防止产生豆腐渣工程. 集体抉择,可以发挥每一个人的智慧互补,互相取长补短,避免走弯路,又防止一些人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国家、人民利益之上. 英国培根说过:“讨论使人机敏.”在人大代表们的公开讨论中,人民学到智慧。人民在讨论中成长,在讨论中成熟.成熟有智慧的人民产生成熟有智慧的官员、领袖.

    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监督和制约立法、司法机关。其精力、智力有限,不要集多种职能于一身,职能多会分散精力,既不易搞好本职工作,又易搞特权。搞特权不是社会主义。

    法网稀松,不细密,对腐败现象的反应迟钝。治国须用重典。没有对社会各职能部门人员行为进行具体地法律规范。必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法治官。法制建设,急待加强。以法治国,任重道远。对腐败分子心慈手软,就是对人民心狠手辣。

    官员的家庭和社会关系情况公开不够,不便于社会监督。要当官,请公开,且定期公开。不应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封建主义现象。必须切实选贤任能,坚持三公原则。要优胜劣汰,能者上庸者下,坚持上难下易。上为官,下为民,不能搞终身制。从群众中来,回到群众中去。工人已经实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他们作出榜样,官员更应竞争上岗,要敢于接受人民挑选。官员的责、权、利必须对等,不要权力不小,责任很小。没有建立一套稳定的具体可行的官员问责制度。一些地方不尊重民意,选举流于形式。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广大的经济的最有效的社会监督资源是人民群众,必须充分重视人民的作用。要知道:人民的选择可以大大制约官员不良行为的发生。人民是公正的!

    政治环境要足够宽松。宰相肚里能撑船。主观意识具有局限性,决定了每个人的思想不可能一致。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谁个背后无人说,哪个人前不说人。人正不怕影子歪。正反意见的对立统一是思想发展的根本动力。庄子曰:知出乎争。不同见解是新思想、新知识产生的源泉。百家争鸣才能百花齐放。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由于社会管理组织内部只有单向制约,缺乏上下双向制约,环环之间又不能相生相克,相互制衡.社会管理组织这个环不是封闭的,圈子没有扯圆。这就忽略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论点。环环相扣,才能生生不息。

    因此,苍蝇不叮无缝之蛋!进如论坛看原文>>>> 


    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干部腐败的内因是主观意识

    [爱国士]发表于(2003-09-11 09:59:36.0)  

    人的意识是复杂的、多变的、两面的。它既有善的一面,又有恶的一面。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 。意识的稳定是相对的,暂时的,变化是绝对的。人心难测!事物是在曲折中前进,意识是在曲折中发展。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人心隔肚皮。今天行为讲德,并不意味明日行动有德。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善、恶的对立统一是人的思想意识发展的根本源泉。当意识的邪恶方面压倒正义方面时,邪恶就呈显性,表面于外,正义则呈隐性,隐藏于内。那么,邪恶就主导人的行为。反之,当意识的正义方面压倒邪恶方面时,正义就呈显性,表面于外,邪恶则呈隐性,隐藏于内,则人就会产生正义的举动。所以每个人心中既有善义,又有邪恶。

    谁决定意识呢?客观决定主观,物质决定意识。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物质诱惑决定每个人有想腐败的意识,只是有无天时、地利、人和之方便,有权、无权之差别而矣。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环境塑造人,意识引导行动。为什么封建社会里仍有少数清官呢?意识的能动性使然,意识的正义方面主导而矣。由于客观决定主观,所以,封建社会里的清官很少。因此,那些崇高以德治国(思想教育)、轻视以法治国的人,只看到主观原因,忽略客观的决定作用,是不尊重科学,不尊重马克思主义!

    制度是一切合理行为的保证。好制度可以使坏人变成好人,坏制度可以使好人变成坏人。阳光(民主选举)可以杀死病菌,路灯可以提防小偷。对建立健全制度起主导作用的人们,站在阳光之下,肩负起时代重任,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为官者,要先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官者,以富乐民为功,以贫苦民为罪,才不称不可居其位,职不称不可食其禄。要先知先觉,言行一致。要有廉耻之心,要有自知之明。无能就自觉下来,不要勉强、误国。再聪明的人,也有糊涂的时候。人老了,更是如此,容易老还小,老人政治成了小人政治。我国封建社会,不是老人政治就是小人(小皇帝)政治。

    腐败是社会最大的不公。民不忧贫而忧不公。人民是公正的!

    对于干部个人腐败来说,制度缺陷是其产生腐败的外因。对于干部群体腐败来说,制度缺陷又是其产生腐败的内因。

    因此,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进入论坛

 

  反腐败靠制度!当官的要有制度来约束

    [糊里糊涂123] 发表于(2003-09-10 12:47:36)   
 
    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反腐败靠制度!当官的要有一点儿制度来约束!

    先做以下的事:

    1.提高老百姓的反腐信心

    2.提高领导在老百姓中的威望

    具体先做以下两件事:

    a. 应当促成高级干部及其家属和子女家庭财产公示制度的通过!这可是增加领导人在人民中威望的有力手段!

    b. 应当加强“新闻监督”的立法进程!这可是贪官污吏的死穴!这个办法要比“自律”,“巡视”或“内部监督”原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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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了胡长青,又有后来人?

   [心比天高] 发表于(2003-09-15 19:32:38)
 
    杀了胡长青,又有后来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前腐后继的情况?为什么不能杀一儆佰?

    胡长青贪污受贿伍百多万,杀了,大快人心!现在有些高官贪污受贿几千万却没有杀,难道他们罪不该死吗?国家是不是应该对贪污受贿的数额定一条杠杠,该关的关,该杀的杀,绝不能让贪官侥幸过关!

    现在的情况是贪官无处不在,我敢说如果对所有的官员(包括那些有实权的科级干部)过一次筛,恐怕有问题的是不在少数。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一再提高干部的待遇,希望能高薪养廉,可他们对国家、对人民并不知恩图报,不做公仆,当贪官,不择手段将人民创造的大量财富据为己有。我所在的企业是一家中央企业,员工的月工资平均不到千元,而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月工资都在3-5千元,员工的年终奖才几千元,干部的年终奖都高达数万元,权利在他们手中,他们就是这样分配全体员工共同创造的财富。一个科级干部不但有公免电话、公免手机,还有公免专用轿车……尽管如此,他们并不满足,还要巧立名目,巧取豪夺。他们忘记了“三个代表”共产党是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忘记了中国共产党的唯一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据说毛泽东时代加工资、分房子都是向生产第一线的工人倾斜,而我们现在的很多干部却根本不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眼里,怪不得很多地方的干群关系会严重对立。共产党打天下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取得胜利的,同样我们今天建设小康社会依然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共产党的干部应该视人民如父母。

    反腐倡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事,希望中央加大反腐力度,铲除一切大大小小的贪官!相信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进入论坛讨论

   监督系统几乎成了摆设

    [恍恍忽忽]发表于(2003-09-12 17:43:32)  
 
    要解决当今社会对高级领导干部的权力制约问题。当今社会对高级领导干部的主要倾向是不敢监督、不想监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原因是“第一把手”的权力太大,“自由度”太大。胡长清说得很“俏皮”,认为自己是“牛栏里关猫,进出自由”,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家长制”的复活,一些领导干部的权力“异常地强大、独断和专权”,往往是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自己于一身,“党的领导”变成了“绝对的个人领导”,无论是党内系统的监督(如本单位的纪检系统),或是党外系统的监督(如民主党派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都只能是一种摆设了,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若是监督问题不解决,高级领导干部的腐败是永远解决不了的。进论坛讨论
 

  中国高官腐败呈现十大趋势 
  
   [
苦命三郎]发表于(2003-09-12 12:00:55)   

    一、与80年代相比,90年代受到司法惩处的高官数量和严重程度都大幅度增加;

    二、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成为腐败的高发期;

    三、80年代国家部委的腐败现象比较严重,90年代沿海地区成为腐败高发带;    四、腐败窝案、串案在增多;

    五、进入90年代,腐败潜伏期在变长;

    六、高官腐败主要是通过案件牵连而被揭露 ;

    七、受贿已经成为高官腐败的主要罪名 ;

    八、家人涉入腐败现象增多 ;

    九、相当一部分腐败高官有生活作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