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尔品牌主机u盘启动:天涯观察第11期:常德抢尸案——维稳的背后迷影重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3:45:03
『天涯杂谈』 天涯观察第11期:常德抢尸案——维稳的背后迷影重重作者:柳随风L  发表日期:2010-11-27 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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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常德抢尸案的维稳逻辑

2010年11月19日晚上7时,湖南常德一八旬老人被发现身悬自家房内一门梁上,后被上百警察和社会闲杂人员破门而入,将家属们一一按到,四人用一张床单包裹老人遗体,扔上面包车。用桃源官方的话说,他们之所以抢尸,是为了和谐与稳定,是担心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生出事由。但至于这一理由是否站的住脚,至少从前不久的宜黄抢尸案中可见一斑,当地执法者抢尸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什么!

在我国,无论你在生前造过多少孽、做过多少恶,但在死后依然可以有接受亲朋祭拜的崇高礼遇,而仇人也不会因为曾经的痛恨有辱尸的想法,那是为传统的道德所不容。对于对死者的尊重,无须用法来制约,而是有着浑然天成的道德理念约束着人对传统习俗的尊重和尊敬。也就是说明了,人在死之后同样要受到尊重。

无法承受之重的监视

是什么导致老人死亡

老人因何而自杀?自杀了又缘何会遭到当地警方抢尸?家属缘何坚称老人的死同桃源县委书记郑弟祥有关?为何参与处置问题的武陵区公安局一位副局长称“抢了尸体,事情就了了”?一连串的疑问带我们走近了抢尸事件的现场。据称老人生前曾因为儿子的经济纠纷问题多次向现任的桃源县委书记郑弟祥反映,声称放过其子。第一次是08年6月,郑打牌,老人跪在他脚下,恳求说儿子如果没罪,请放过他,郑坐到沙发上翘着二郎腿,老人被家人赶出;第二次是今年4月,郑不在,老人等候8小时,心脏病发被送到医院;第三次是11月12日下午,郑不在,情急打破户外玻璃。当地警察赶到让其回家,但老人从此被多名警察轮班24小时监控,出门都被跟踪。

一个年届80的老人,在敲破县委书记的玻璃后,是否有必要对此进行监视居住?还是因为她的行为让郑弟祥书记感到生命受到威胁?而这种监视居住的行为对老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20多名警察监视一名老人,可想而知,如此的排场怎么能不使人“受宠若惊”“心惊肉跳”呢?

无法忍受的家庭悲剧

被破产的共创公司

老人之子熊建平,曾经是个商业新贵。能建平从商业新贵到沦为阶下囚,只经历了短短的几年时间,在熊建平给桃源当地投资兴业时,曾是桃源县的坐上宾,2003年在桃源县开发建设了商业步行街,总投资达到2个多亿。然而在这条步行街快建成初期,却成了湖南第一条进入破产程序的商业街。而在该共创公司被破产前,2008年6月11日,熊剑平被桃源警方拘捕,罪名包括虚假注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五项。将开发商共创公司一举推上破产席的,是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城投公司)。城投公司为桃源县政府全资国企,负责当地城建重点项目,董事长由常务副县长兼任,也是共创公司开发桃花源步行街项目的甲方。2008年7月15日,城投公司以共创公司不能清偿一笔605万元的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当地法院申请对共创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桃源县法院受理了这一申请。

人为制造的恶意破产案

一个投资达二个多亿的工程,仅仅一笔款项不能按时清偿,就成为破产理由,应该来说它创造了我国破产史上的奇迹。到2009年6月22日,桃源县法院裁定共创公司破产。熊建平不服桃源法院的破产裁定,不断申诉,2009年6月10日被《潇湘晨报》以《湖南桃源民企遭恶意破产 步行街成“不幸街”》曝光,被法学专家们评价为中国破产第一奇案。媒体曝光后,熊继续控告,引起湖南省人大和省高院的高度重视。应湖南省高院邀请,2010年7月12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委胡肖华和徐涤宇等一行四人来到桃源法院就熊建平公司破产案进行调研,调研令人大常委们异常震惊。 在对湖南省高院和院长康伟民的《关于桃源县共同创业房地产公司企业破产案调研情况的汇报》里,胡肖华称:该案是一起典型的由桃源县委县政府精心策划并利用法院公权力作为工具而人为制造出来的案件,该案的处理基本上背离了事实和法律,其违法清醒令人怵目惊心。 今年两会上,省人大常委胡肖华和11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起《关于依法迅速纠正桃源县共同创业房地产公司企业破产案的建议》,直指破产案审理程序和实体问题,建议省高院责责成桃源法院中止拍卖程序并通知县院纠错或指令重新作出裁定。可以明确桃源县委书记郑弟祥把握的桃源县委县政府是如何精心策划,并利用法院公权力作为工具人为制造一起恶意破产案,侵吞豪夺民企资产,并将熊作为刑事犯罪嫌疑人上网追捕。

蛮横的维稳逻辑

“抢了尸体,事情就了了”岂是维稳之道

宜黄之事,钟九如大伯因抢救无效死亡,宜黄官方也上演了一场抢尸大战,但事实证明此举只能视为掩盖事实真相的伎俩。而此次常德也因李莲枝老人的上吊自杀,当地警方也上演了一场抢尸的闹剧。当时在场有位姓任的公安副局长,在得知老人自杀之后,不是以人情常理来对家属进行安慰与劝说,也不是对死者家属提出老人缘何死亡的疑问做出解答,而是率领百十余号人,把老人从灵堂上抢走,然后如同扔柴禾一样把老人的尸体扔到车上扬长而去。用他们的话说“抢了尸体,事情就了了”。而他们之所以如此蛮横甚至于达到“非人”的境地就在于他们可以扛着“维稳”的大旗任意妄为。

@熊惟艺(死者的孙女)在向当地信访部门和市委书记反映情况时,被工作人员斥为瞎胡闹,无事生非。这样的答案让人产生这样的一种思维逻辑,活着的人都无法拥有正常诉求通道之时,死去的人想保有死的尊严更是无从谈起。有人说过,官与民的对立,并非是民众仇视官员,而是在于某些官员的眼里从来不会把小老百姓放在眼里。

结束语

《凤凰周刊》记者@邓飞在微薄直播常德抢尸案时如是说:“唐朝,刘禹锡任常德司马时写下不朽名篇《陋室铭》;1943年,余程万率八千虎贲抗击日军,浴血常德;2010年,市委书记卿建伟治下的常德竟出现丧尽人伦的抢尸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