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2k18 前3选秀保护:黄兴打下江山为何仍交给孙中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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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孙、黄分歧

  国旗之争:青天白日旗还是井字旗?

  据邓家彦回忆,自同盟会成立后,“克强先生对于总理,必恭必敬,可谓‘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49〕。黄兴尊重孙中山的领导,甘当配角,并不意味着他对孙中山的观点都是没有保留地附和、赞同,更不表明他们之间就没有分歧,比如他们在国旗问题上早就发生过一次尖锐的冲突。

  1906年冬天,同盟会集会讨论革命方略,并讨论了未来中华民国的国旗,孙中山主张沿用兴中会的青天白日旗,认为这是牺牲的战友陆皓东设计的,兴中会诸烈士和惠州起义都有人为此流血,不可不留作纪念。黄兴对此持异议,他认为此种设计不但形式不美,而且与日本的太阳旗相近。孙中山再三力争,并提出增加红色,改作红蓝白三色,以符合世界上自由、平等、博爱的真义。但因想法不统一,最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章太炎、刘揆一也设法调解,暂时搁置了争议〔50〕。

  据《章太炎自定年谱》可知,孙中山甚至厉声说:“仆在南洋,托命于是旗者数万人,欲毁之,先摈仆可也。”黄兴为此大怒,发誓要脱离同盟会籍。这一点可以从宋教仁日记中得到证实。1907年2月28日,因孙中山在国旗方案上坚持己见,“固执不改,并出不逊之言”,黄兴曾要怒而退会。宋在日记中说,黄兴突然告诉他要退出同盟会,断绝一切关系。宋认为其中不仅是因为国旗问题,“其远者当另有一种不可推测之恶感情渐积于心,以致借是而发,实则此犹小问题。盖□□[逸仙]素日不能开诚布公,虚心坦怀以待人,作事近于专制跋扈,有令人难堪处故也。今既如是,则两者感情万难调和,且无益耳,遂不劝止之” 〔51〕。

  如果说宋教仁与黄兴更接近,那么让我们看看与孙中山更接近的胡汉民在自传中是怎么说的。当时,黄兴主张用井字旗,认为井田是社会主义的象征,表示平均地权的意思。孙中山认为井字旗“既不美术,又嫌有复古思想”。黄兴力争不得,很不高兴,但他最终还是为顾全大局作了让步,并在写给胡汉民的信里说: “名不必自我成,功不必自我立,其次亦功成而不居。先生〔孙中山〕何定须执着第一次起义之旗?然余今为党与大局,已勉强从先生意耳。” 胡汉民接着说:“余当时乃只求革命,对于尝有为之流血之革命旗,则赞成用之。惟‘成功不居’之说,则余与精卫俱觉克强持义颇高,此意不因所争而废,盖余辈于时犹有书生之见也。因余与精卫力为克强解譬,克强后此亦不复言。”〔52〕

  国旗之争悬而未决,但在以后黄兴亲自指挥的历次军事行动中,他都采用了孙中山所坚持的旗帜。这是辛亥革命以前孙、黄最大的一次分歧(民国成立后,1912年5月10日,经参议院议决五色旗为国旗,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

  “宋案”之后:法律解决还是武力解决?

  李书城回忆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孙、黄之间有分歧,孙中山认为袁世凯靠不住,要继续战斗,而黄兴认为:“袁世凯是一个奸黠狡诈、敢作敢为的人,如能满足其欲望,他对清室是无所顾惜的;否则,他也可以像曾国藩替清室出力把太平天国搞垮一样来搞垮革命。只要他肯推翻清室,把尚未光复的半壁河山奉还汉族,我们给他一个民选的总统,任期不过数年,可使战争早停,人民早过太平日子,岂不甚好。如果不然,他会是我们的敌人,如不能战胜他,我们不仅得不到整个中国,连现在光复的土地还会失去也未可知”〔53〕。这一说法恐怕未必可靠,但从胡汉民的回忆来看,孙中山当时的认识与黄兴不会有多大的差异。 1911年12月21日,孙中山回国之初,他们在香港有过一番谈话。孙表示,袁世凯虽不可信,但利用他来推翻统治中国二百六十多年的清廷,则胜于用兵十万。

  孙中山的辞职让总统位于袁世凯固然有种种复杂的因素,包括党内外形势的交迫,但他本身确有借袁推倒清廷的考虑。黄兴身为军事首脑,由于军饷严重不足等原因,也主张借袁的力量完成共和革命。他曾写信给汪精卫、胡汉民:“和议若不成,自度不能下动员令,惟有割腹以谢天下!”〔54〕由此看来,在对袁的问题上,孙、黄并无多少矛盾。

  不过1913年“宋案”发生后,孙、黄之间确实有了分歧。孙中山后来回忆说,宋教仁死后第五天,他和黄兴等人一起讨论对策。黄兴说:“民国已经成立,法律非无效力,对此问题,宜持以冷静态度,而待正当之解决。”黄兴认为国民党内掌握兵权的人(如广东陈炯明,湖南谭延闿,南京第八师的师旅长陈之骥、陈裕时、王孝缜、黄恺元等)都不肯此时出兵讨袁,“论交深在十年前”的蔡锷更是反对动兵,仅凭他们几个赤手空拳的人是不济事的,所以主张暂时不谈武力解决,而采取法律手段,要求赵秉钧到庭受审。此时,上海法庭已向堂堂国务总理发出传票。但是,黄兴认为,当时国人还没有认清袁世凯的真面目,以为反袁是国民党人的政治偏见,如果通过法律解决的办法把袁氏授意谋杀宋教仁的真相暴露出来,使国人转变对袁的看法,打破幻想,激起公愤,就会形成反袁的舆论。从袁指使所谓北京破获暗杀机关,并通知上海法庭传黄兴到案来看,他们是恐慌的,而且欲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于是,黄兴身正不怕影斜,便毅然向上海法庭报到。 然而,孙中山还是主张用兵,一面派人到各地联络军人,一面派陈英士、戴天仇与黄兴辩论,结果,不欢而散。论私交,黄、宋更接近,他之所以持谨慎态度,是深知南方武力不足以抗衡袁氏,与袁世凯论法律虽然迂阔,但在当时仍不失为一条途径。最后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黄兴万般无奈,仓促上路,亲往南京,要求孙中山在义旗初举时不要前往,等创下一个局面再去主持大局。因此,孙中山等此后一直责怪黄兴不死守南京,“贸然一走,三军无主”,才导致失败,否则以南京“帝王之都,龙蟠虎踞”,如果“效死以守”,大江以北决不会“闻风瓦解”〔55〕。而黄兴当时的看法不一样,他在7月26日发表的声明中表示:“我如奋斗到底,将使大好河山遭受破坏,即获胜利,全国亦将糜烂,且有被列强瓜分之虞。……[此次讨袁]真相已被御用报纸加以掩盖,而我方目的,亦横被歪曲,传诸外国人士。”〔56〕以后他旧事重提,在1915年2月25日和陈炯明等联名发表的通电中也说:“当举事时,成败利钝,已能前睹。一击不中,即复戢兵,诚不欲以骤难克敌之师,重生灵涂炭之祸。”尽管其时“可战之卒,尚复累万;可据之地,何止一省?”但他“不肯负固以困民生”,宁愿背负战败的罪名〔57〕。

  7月31日,袁世凯勒令北京国民党本部将黄兴、陈其美等“一律除名”,并悬赏十万元,比昔日清廷的赏金高出了许多。8月4日,香港总督宣布,孙、黄等永远不准到港。在自己创立的民国,孙、黄等成了通缉犯,再度踏上流亡之途,其心情可以想见。当年8月,黄兴黯然写下“东南半壁锁吴中,顿失咽喉罪在躬”等诗句。国民党内对于“二次革命”本来就意见纷纭,包括蔡元培、汪精卫、陈陶怡等都持稳健、冷静态度。陈陶怡还力劝黄兴不要开战,“又传精卫在沪,不以孙、黄办法为然。孑民则演说国民党自革命至南北统一时为进取时代,自此以至于今为保守时代,以中国之革命,乃系新旧合同之革命也。又谓作事不可违反多数国民心理,多数国民既不愿用武力,则决不可用武力”。尽管汪精卫在巴黎也极为愤慨,认为“宋案”必系当局指使〔58〕。8月27日,黄兴终于抵达流亡多年的东京,而孙中山已先他到达。并肩战斗了八年的孙、黄在流徙中重逢,检讨失败的根由,意见再度不一。章士钊回忆道,“克强求自杀不获”,在日本人掩护下可到日本。“共和昙花一现,重履亡命之途,浑沌穷奇,亦何所谓!顾克强精神抖擞,仍复计划多端,期于振刷。……时则中山认为二次革命失败,由于党员不听命令,意指克强,刻责无已。而克强温温自克,不一校也。”〔59〕追随黄兴多年的石陶钧回忆说:“黄到南京,明知无成,却为孙、黄关系的内幕,不能不借此解嘲。八月,我们先后亡命到了倭地东京。黄兴约我进[晋]见中山先生,大被痛骂。其后,孙、黄裂痕显然。”〔60〕9月17日,日本志士宫崎滔天访问黄兴, “以后几乎连日往访孙、黄,调和两者之间的矛盾”〔61〕。

  不入中华革命党:“不愿先生反对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义”

  孙中山把这次失败原因归结于党员不听话,特别是黄兴不听话,要另组秘密的中华革命党,以服从他为第一要旨,在孙手订的入党誓约中有“愿牺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永守此约,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极刑”这样的内容,并要在上面加印右手中指的指模。因为党章第十条规定, “凡党员有叛党行为,除处罚本人之外,介绍人应负过失之责”,第十一至十四条进一步规定,按照入党时间先后把党员分为首义党员、协助党员、普通党员,在革命成功以后分别为元勋公民、有功公民、先进公民,元勋公民享有一切参政、执政的优先权利,有功公民享有选举、被选举的权利,先进公民则仅有选举权利,“凡非党员在革命时期之内,不得有公民资格”。 孙中山曾多次希望黄兴担任中华革命党协理,这个章程上的位置也一直空位以待,但他坚决拒绝了。在黄兴看来,“无论维持国民党的名义或者另组新党,领袖非孙先生莫属。但是硬要在誓约上写明,这无异于服从一个人帮助一个人搞革命;硬要在誓约上打指印,这等于犯罪的人写供词一样,两者都违背平等自由精神。至于党员入党之后,都是共患难同生死的革命同志,应该一律看待,而不应有‘首义党员’、‘协助党员’、‘普通党员’之分,更不应以所谓‘元勋公民’、 ‘有功公民’、‘先进公民’享有权利不同相号召”〔62〕。说白了就是“不愿先生反对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义”。

  对此,孙中山的回答是:“要知道过去革命所以失败最大的原因,就是不肯服从一个领袖的命令。我们现在要做革命能够成功,以后党内的一举一动,就要领袖来指导,由全体党员去服从。至于哪一个人来做领袖,这是没有关系的。假使你黄先生愿意当领袖,我们就可以在誓约内写明‘附从黄先生’,我当然也填誓约来服从你的。如果你不愿意当领袖,就由我来当领袖,那么你就应该服从我。至于誓约上要打指模,完全是表示加入革命的决心,决不是含侮辱的意思。” 〔63〕

  即使在孙、黄出现严重分歧的情况下,1914年3月24日,黄兴还是应胡汉民等之托写信给章士钊,请章来主编中华革命党的机关刊物《民国》杂志:“弟思袁氏作恶已极,必不能久于其位,兄能于此刻出为收拾人心之举,亦不为早。”〔64〕但章没有接受,而是另办了著名的《甲寅》杂志〔65〕。5月 29日,黄兴在给刘承烈的回信中透露了心曲:“党事弟久灰心。近来尤极其诡谲之态。”〔66〕也就是这一天,孙中山来信,历数对黄兴的种种不满:“宋案发生之后,彼此主张已极端冲突。第二次失败后,兄仍不能见及弟所主张是合,兄所主张是错。……及今图第三次,弟欲负完全责任,愿附从者,必当纯然听弟之号令。今兄主张仍与弟不同,则不入会者宜也。此弟所以敬佩而满足者也。弟有所求于兄者,则望兄让我干第三次之事,限以二年为期,过此犹不成,兄可继续出而任事,弟当让兄独办。如弟幸而成功,则请兄出而任政治之事。此时弟决意一到战场,一遂生平之志,以试生平所学。……弟所望党人者,今后若仍承认弟为党魁者,必当完全服从党魁之命令。因第二次之失败,全在不听我之号令耳。所以,今后弟欲为真党魁,不欲为假党魁,庶几事权统一,中国尚有救药也。”

  6月初,黄兴给孙中山回信,不同意孙的指责,并披肝沥胆地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宋案发生以来,弟即主以其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先生由日归来,极为反对。”即便以用兵而论,最初两人曾分别致电广东、湖南二省都督,对方复电都说不可。至于以身代孙去南京,“实重爱先生,欲留先生以任大事。南京事败,弟负责任,万恶所归,亦所甘受,先生之责,固所宜然”。  但弟自抵日以来,外察国势,内顾党情,鉴失败之主因,思方来之艰巨,以为此次乃正义为金钱权力一时所摧毁,非真正之失败,试翻中外之历史,推天演之公例,未有正义不伸者,是最后之胜利,终归之吾党。今吾党既握有此胜算,若从根本上做去,本吾党素来所抱之主义发挥而光大之,不为小暴动以求急功,不作不近情言以骇流俗,披心剖腹,将前之所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尽披露于国民之前,庶吾党之信用渐次可以恢复。又宜宽宏其量,受壤纳流,使异党之有爱国心者有所归向。夫然后合吾党坚毅不拔之士,学识优秀之才,历百变而不渝者,组织干部,计划久远,分道进行,事有不统一者未之有也。若徒以人为治,慕袁氏之所为,窃恐功未成而人已攻其后,况更以权利相号召者乎。数月来,弟之不能赞成先生者以此。

  ……惟先生欲弟让先生为第三次之革命,以二年为期,如过期不成,即让弟独办,等语。弟窃思以后革命,原求政治之改良,此乃个人之天职,非为一公司之权利可相让渡可能包办者比,以后请先生勿以此相要。弟如有机会,当尽我责任为之,可断言与先生之进行决无妨碍。〔67〕

  针对孙中山信中希望他禁止亲信部下“对于外人,自后绝勿再言‘中国军界俱是听黄先生之令,无人听孙文之令者。孙文所率者,不过一班之无知少年学生及无饭食之亡命耳’此等流言”,黄兴恳切表示自己并未另树一帜,“故绝对无部下名词可言。若以南京同事者为言,皆属昔日之同志,不得谓之部下” 〔68〕。

  6月3日,孙中山回信表示:“然弟终以为欲建设一完善民国,非有弟之志,非行弟之法不可。兄所建既异,不肯附从,以再图第三次之革命,则弟甚望兄能静养两年,俾弟一试吾法。……此后彼此可不谈公事,但私交上兄实为我良友,切勿以公事不投而间之也。”〔69〕

  同一天,黄兴在给刘承烈的信中说:“兴素性迂拙,主义所在,不敢变换手段以苟同。虽以人之如何毁伤,亦不稍为之动。……至于欲反对自己十余年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义,不惜以权利相号召,效袁氏之所为,虽爱我如兄,兴亦不敢从兄之后。”〔70〕

  此时,孙中山已听不进任何不同的意见。在经历“二次革命”的失败后,他在1914年4月18日写给南洋革命党人的信中说:“因鉴于前此之散漫不统一之病,此次立党,特主服从党魁命令,本须各具誓约,誓愿牺牲生命、自由权利,服从命令,尽忠职守,誓共生死。”他解释“其所以必誓服从弟一人者,原第一次革命之际及至第二次之时,党员皆独断独行,各为其是,无复统一,因而失势力、误时机者不少,识者论吾党之败,无不归于涣散,诚为确当。即如南京政府之际,弟忝为总统,乃同木偶,一切皆不由弟主张”〔71〕。 12月5日,孙中山在《批释加盖指模之意义》中解释:

  第三次革命之后,决不如第一次之糊涂,将全国人民名之曰国民;必其有心赞成共和,而宣誓注册者,乃得名之曰国民。然至成功之日,其宣誓注册之人,自然争先恐后,举国若狂,亦恐根底不固,易为巧诈,借名取利,容易把真心原始之革命党推翻,如袁氏近日之所为。故定事前首义党人有优先权利,选举执政当在首义党人,民国乃能巩固。然到时冒称为首义党人,欲得元勋公民权者必纷纷也。如第一次之官僚劣绅,向来反对革命,杀戮党人;及一旦革命成功,此辈则争先自号为老革命党,把持一方权利。而向日真心革命志士,且多被此辈杀戮,真伪莫分,热诚志士,成败俱遭惨祸,实可痛也!故第三次成功之后,欲防假伪,当以指模为证据。盖指模人人不同,终身不改,无论如何巧诈,终不能作伪也,此本党用指模之意也。……况今日之法,乃欲行之于全国国民者也。吾党为首义尚不肯为,他日全国更何能望其一律遵行也。……总之,指模一道,迟早要盖,今日为党人不盖,他日为国民亦必要盖。倘以外国待犯人为言,则外国待犯人,往日单独以照相行之,岂吾人则永不照相乎?〔72〕

  据孙中山的忠实追随者、担任中华革命党党务部长的居正回忆,孙中山曾对他说过:“一、革命必须有惟一(崇高伟大)之领袖,然后才能提挈得起,如身使臂,臂使指,成为强有力之团体人格。二、革命党不能群龙无首,或互争雄长,必须在惟一领袖之下,绝对服从。三、孙先生代表是我,我是推翻专制、建立共和、首倡而实行之者。如离开我而讲共和,讲民主,则是南辕而北其辙。忠心革命同志,不应作‘服从个人’看法,一有此想,便有错误。我为贯彻革命目的,必须要求同志服从我,老实说一句,你们许多不懂得,见识亦有限,应该盲从我。我绝对对同志负责任,决不会领导同志向专制失败路上走。我是要以一身结束数千年专制人治之陈迹,而开亿万年民主法治之宏基。四、再举革命,非我不行,同时要再举革命,非服从我不行。……我敢说除我外,无革命导师。……况并将‘服从孙先生再举革命’一句抹煞,这是我不能答应,而无退让之余地的”〔73〕。

  因此,有人建议将“服从”改为“附从”,将“孙先生”改为“总理”,凡同盟会旧人免去那些入党手续等,但这些都被孙中山拒绝。当时包括李烈钧、柏文蔚、程潜、熊克武、谭人凤等在内,都认为“另组新党,要特别慎重”,多数人主张“保全国民党”。李烈钧说,国民党堂堂正正,国内国民党机关虽被袁贼解散,而海外的国民党还在,另组新党岂不是又将海外的国民党取消,所以“绝不赞成”。当时拒绝加入中华革命党的还有很多重要人物,孙中山亲自要张继按指模,被张继婉拒。为避免相互之间意见日深,自行削弱革命力量,给敌人以挑拨离间的机会,一生甘当配角、从来不愿取而代之、也不想另立一帜的黄兴决定离开日本,远走美国,可以让孙中山自行其是。1914年6月27日,孙中山设宴与他叙别,并送来“安危他日终须仗,甘苦来时要共尝”的对联。7月8日,当中华革命党正式成立时,黄兴已在前往美国的途中。 黄兴:“吾非反对孙先生,吾实要求孙先生耳”

  黄兴不愿加入孙中山另组的中华革命党,孙中山为了打倒袁世凯,主张争取日本政府的援助,曾向日本方面提出了中日盟约十一条,黄兴对此也持严厉的批评态度。不过,他从未打算打出自己的旗号,另立门户。不要说反对孙中山,连对孙的事业有所妨碍他都不愿意。7月9日,船抵檀香山,黄兴在接见《太平洋商务报》记者采访时依然说,“本人直接奉孙先生之命向美国转达他的意见”,没有向外人说及自己与孙中山的分歧,并为孙辩护,“而孙先生在世人面前被诬为自私自利、贪赃枉法、卷款潜逃,这些都是谎言”〔74〕。因为当时袁世凯指控孙中山主持铁道公司挥霍无度、卷款而逃等〔75〕。黄兴在美期间有侨胞要捐款给他作活动经费,他嘱咐华侨将筹集的款项直接汇给孙中山,“声明自己这次来美暂居,不需要侨胞资助”。他每次与华侨谈及孙中山,都表示很尊敬孙,从未讲及他们在党的改组问题上意见分歧,因为他担心会因此影响华侨的爱国情绪〔76〕。

  1914年8月18日,黄兴就所谓他泄露孙中山外交密函一事严正辟谣:孙中山是否有这样的外交函件还是一个疑问,“即令有此函件,中山先生从未与兴阅过,兴又何从宣泄?此种卑鄙手段,稍有人格者不为;兴虽不德,自问生平未尝有此败行”〔77〕。当时袁世凯派代表到美国接洽借款,孙中山曾电告黄兴,设法阻止。但这一切并不表示黄兴已打消了对孙中山另组中华革命党的看法。9月29日,他在芝加哥就阻袁借款一事与梅培商谈。梅培称自己对中华革命党章程有意见,黄兴嘱他给孙中山写信请其再作考虑,并表示:

  吾非反对孙先生,吾实要求孙先生耳。吾重之爱之,然后有今日之要求。吾知党人亦莫不仰重孙先生,尊之为吾党首领;但为此不妥之章程,未免有些意见不合处。……章程拟稿时,孙先生曾分给一份参看,吾指其不合处要求修改,孙先生当时力允,对胡汉民先生亦然。后不果改,勉强施行,吾料确非孙先生之本意。望能与先生函商一切;若有效,不但克强一人感激,吾知党中多数分子亦当引为庆幸。〔78〕

  梅培10月4日在给孙中山的信中转述了这番话。黄兴同时表示了自己的意见,到美国后只和林森、谢英伯、冯自由等少数几个人密商过,并未向外人透露半个字。不过孙中山没有回应。既没有参加中华革命党,也未列名欧事研究会,而为国民党大联合奔走的周震麟回忆说,黄兴在美期间,曾写信告诉他中华革命党在美洲新树旗帜,强迫原来的国民党党部改名,主张对此事要“兼容并包,苦心和解”。在接到谭人凤、周震麟等8月18日谋求团结反袁的来信后,黄兴在9月 12日回信表示:“其办法以维持固有之党势入手,既与中山无所冲突,且有事时得与以助力,实为正大稳健之至。” 1915年2月4日,陈英士写信请黄兴返回日本,“共肩艰巨”,并从五个方面列举了革命党人(自然包括黄兴)有负孙中山。孙后来将这封信作为附录收入了自己的《建国方略》中,这一罕见的举动说明他认同陈英士的说法。黄兴没有进行辩驳。3月,孙中山写信给黄兴,一方面责怪“二次革命”失败是黄兴 “贸然一走”之故,一方面又说“非战之罪也”,希望能和黄兴“同心一致,乘时以起”,请黄兴早回日本。黄兴也没有进行辩驳。当年秋天,黄兴接到蔡锷将去西南发难的密函,命儿子黄一欧回国参加倒袁。黄一欧回忆说:“临行前,先君交我两封信:一致孙中山,谈到袁世凯必将称帝,三次革命的发难时机已届成熟,如有所命,极愿效力;一致在东京的张孝准,略告松坡先生来信情况及需要考虑解决的问题,嘱其速与松坡先生密取联系,相助进行。”〔80〕

  1916年4月22日,黄兴自旧金山启程赴日本,路过檀香山接受当地记者采访时,否认与孙中山有任何分歧(旧金山《少年中国晨报》5月14 日)。4月24日,孙中山致电在檀香山的吴铁城,请其转告黄兴要求在上海见面。5月20日孙中山写信给黄兴,希望以两人的名义向日本方面借款买军械。“况兄与弟有十余年最深关系之历史,未尝一日相迕之感情,弟信兄爱过助我,无殊曩日。”5月下旬,黄兴为这事曾与孙中山频繁电商。6月1日,黄兴复电谭人凤,支持孙中山的第二次讨袁宣言,“并党界都消灭,何门户之可言?”袁世凯死后,黄兴回到上海就去看望孙中山,孙中山也马上回访,“两人相见,握手言欢,极为亲切快慰”〔81〕。此前,孙、黄“互相过从,商谈国事,一如往昔,并无丝毫芥蒂”〔82〕。

  由于孙中山一意孤行,中华革命党在反袁称帝的历史关头并未发挥什么重要影响,已不是处在历史舞台的中心,而居于次要的边缘化的地位。孙中山悄悄将中华革命党的旗帜收了起来,重新改用国民党的名称活动就是一个证明。此时,孙中山心中有什么想法虽难测知,但恐怕也不无尴尬。6月14日黄兴给孙中山的复电中有“尚望主持”四个字,就是表示不愿取代孙中山的地位,坦陈没有做领袖、主角的意思。这样一个没有强烈主角意识的人物出现在中国史上确是前无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