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罗斯写过的书:中红博爱翁涛:郭美美太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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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也疯狂(2011-11-04 13: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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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美美也疯狂

翁涛 新浪博客

 

    有一句话〝上帝要你灭亡,必先让你疯狂〞,这句话用在郭美美身上真的再恰当不过。

 

    昨天傍晚我无意中转发了她的一条微博并在上面说了一句无关痛痒的话〝又见郭美美〞,没想到引来了郭小姐的猛烈攻击。

 

    按郭小姐的说法,我之所以讲她是王军的女朋友,而不说她是〝干女儿〞,其目的是想侵吞王军10%价值500万的股权。至今我都没想明白为什么说她“是王军女朋友”我就可以侵吞王军的股权:王军退出公司董事会是王军觉得此次风波由他而引发,他认为自己必须引咎辞职才能对红会对公众有所交代,然退出董事会和丧失股权是两码事。我想郭mm(或她背后的所谓团队)根本不懂商业规则,才会想出这种荒唐的理由,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说实话,当时为了对外界澄清郭美美事件的时候,我和王军确实没有征求过郭小姐的意见,因为在这之前北京市公安局己经在寻找郭mm,为了让真相早日大白,王军叮嘱郭美美,假如警方找到就实话实说,没什么可隐瞒的。按理郭美美应该已经向警方交代了所有事实,所以警方才没为难她,警方所做的询问笔录,是有据可查的。

 

    郭美美说,是我说了〝郭mm是王军的女朋友〞而害得她“毫无尊严颜面”。我确实不知道她做王军的女朋友是一件无尊严的事,但我想没有一个人会一直在做着自认为没尊严的事事情,除非她从来就不知道尊严为何物,即使知道也从没把尊严当一回事。

 

    郭小姐还说〝作为朋友的会在发生那么大的事情时背后插一刀说朋友包二奶,不顾朋友的家人而昧良心的诬陷朋友〞。假如当时王军让我说郭是他的干女儿的话,的确是最完美的说法,哪怕牵强也好过说是女朋支,事实证明说是女朋友的确给王军家里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这也是王军一直不愿面对媒体的原因(可悲的是王军万万没有想到做他的女朋友是件“毫无尊严颜面”的一件事)。但由于事件牵涉公众利益,我必须实话实说,我相信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

    我早就说过,郭美美在新浪虚假认证的事,主要责任在新浪微博认证不严谨。郭美美虚假认证引发风波造成对中红博爱、红会和慈善公益事业的影响应该是无心之失,她也曾在微博上道歉了,因此我认为一味苛责郭美美这么一个年轻小女孩于事无补,也没有必要。

 

    郭美美想进军娱乐圈,包括用各种方式提升人气都是她个人的权利,理应得到尊重。只是,郎咸平的电视访谈,母女俩谎话连篇,而郎咸平又急于弥补对红会造谣的责任,邀功心切,整个访谈弄巧反拙;郭美美继而转寻其他媒体,先有嘉人,后有南都,奈何先被财经拆穿后遭央视封杀,白岩松的一句“骗子是骗子的通行证”,让其无功而返。而从昨晚她在微博上对我的猛烈攻击来看,郭美美提升人气的动作可以说越来越大几近疯狂了。

 

    郭美美的行为本来给中红博爱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我没有想过去追究她,甚至也曾为她说过好话,她又是我朋友的朋友,她即使对我不心怀歉疚,也万不应对我以怨报德,极尽攻击谩骂之能事、欲置我于死地而后快吧?!

 

    但是郭美美这样做了。我只能说,此时的郭美美和她背后的团队可以说是饥不择食,不惜孤注一掷,不顾起码的道义,此次对我出手之狠,大有不置我于死地而不甘心之势。我想,郭美美对我下手无非认为我是红会背景,想借公众对红会的怨气并自以为掌握了我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为其转换形象积聚人气鸣锣开道。

 

    我本人多年商海沉浮有之,自知不是完人,但从不做有违良心的事。郭美美攻击谩骂我,没什么大不了。如果“拱翻”了我可以成就她娱乐圈的“大业”,也就算了。只是,这么一个为了自己娱乐圈的事业,不顾道义不择手段攻击他人,昧着良心谎话连篇的郭美美和她的团队,真的可以获得公众的认同吗?下一次,你的猎物又在何方?也许你已经没有下一次了,你要好好把握这次良机。

 

    美美,你够疯狂的!只是你越疯狂,离“灭亡”也就越来越近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