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学者邀请函 英文:县民政局2011年度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2:28:27
发布时间:2011-9-16信息来源:民政局点击次数:645
按照县纪委《关于印发<秭归县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工作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0年我局全面清理了部门职权,编制了职权目录和分项权力运行流程图,并认真查找风险点,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制定和落实了防控措施。
一、工作进展情况
通过清理排查,我局共有68项职权,按照程序严密、精简效能、职责明确、方便办事的原则,我们对其中有运行流程的38项职权绘制了权利运行流程图。按照腐败风险等级大小,我们将68项职权分别划分为A、B、C类,其中划分A类风险的24项,B类风险的9项,C类风险的35项。在此基础上,每个股室、每个岗位、每个人对照所履行的职权职责,逐项认真排查了腐败风险点,针对排查出来的腐败风险点,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别逐项制定了防范控制措施和办法。同时,我们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健全完善了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党组织建设、机关管理等四大类43项制度,其中包括《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组办公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风险防控制度,从机制和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权利运行和行政行为。今年以来,我们在腐败风险防控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两项工作:
(一)动态调整了腐败风险防控内容。去年底政府机构改革,我局部分内设股室发生变化,工作职能职责有所调整,今年初部分工作人员变动,去年制定的到股室、到岗位到人的腐败风险防控有的已不适用。因此今年2月,我们针对股室、岗位、人员发生变化的,将其职权目录、权利运行流程图、职权风险等级等腐败风险防控内容及时进行了相应调整:一是根据改革后的股室名称变更和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对5个股室更名并对其职权内容分别进行了调整;二是根据人员分工职责调整情况,对11个岗位职权和职权风险等级分别进行了调整;三是根据人员经常发生变化的实际,对38项权利运行流程图中承办岗位及责任人原列入的人员姓名取消,只明确履职的岗位和职务;四是根据职权增减、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对6个股室和14个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分别进行了相应调整。与此同时,我们还针对腐败风险排查中风险等级较高的行政权力,以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了廉政风险信息收集、登记和动态监控,通过疏理,对20个重点廉政风险建立了信息目录。
(二)探索建立了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为了进一步完善腐败风险防控措施,今年我们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县民政局廉政风险预警制度》,根据廉政风险程度,对直接领导、管理和从事廉政风险较高的工程项目建设、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工作人员,分别实行事前预警、事中预警、事后(过错)预警,共分为三级预警,其中Ⅲ级为无过错提醒预警、Ⅱ级为纠正性预警、Ⅰ级为过错预警。
《预警制度》建立后,我们已分别对县殡葬管理所防洪工程建设和城乡低保核查扩面审批工作涉及的局分管领导及直接管理、办事的相关人员,实施了Ⅲ级无过错提醒预警。在落实《预警制度》过程中,我们对已预警的工程(工作)实施了“四步”跟踪监督管理:
一是事前书面通知。在预警的工程或工作开始之前或初期,对涉及的相关人员下发了书面《Ⅲ级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并送达本人签收,预警通知书中告知其该项工程(工作)“有一定廉政风险”,提醒其注意“按照职权运行流程和有关制度实施,注意廉洁自律”。
二是事中跟踪监督。在预警的工程(工作)实施中开展监督检查,了解有无违反廉政制度、工作方案、工程合同、职权运行流程的行为或现象,以及工程(工作)质量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达到事中预警级别的将下发《Ⅱ级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达不到事中预警级别及时提醒和指出。如5月20日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局长和纪检监察专干就对殡葬管理所防洪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场指出了三个方面的质量问题,要求迅速整改到位,但没有发现廉政方面的问题。
三是事毕个人自查。预警的工程(工作)完成后,接到预警通知书的个人必须向局党组书面报告,报告在此项工程(工作)中执行廉政制度、权利运行流程、工作方案、工程合同情况,以及履行职能职责情况,再次提醒当事人自查问题,及时整改。《预警制度》建立后,已接收《Ⅲ级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的6人,除1人调离原工作岗位外,其余5人均向局党组写出了书面自查报告。
四是事后调查考核。个人自查结束后,局党组对预警工程(工作)涉及的相关人员开展廉政情况调查考核,调查对象为与预警工程(工作)紧密联系的对象或下级人员,调查方式为“背靠背”填写《秭归县民政系统专项工程(工作)职权运行廉政情况调查表》,调查内容涉及五个大的方面,如插手工程招投标、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违反职权运行流程、违背政策或优亲厚友、收受礼品礼金或接受请吃请等。通过调查考核,若达到事后预警级别的将下发《Ⅰ级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我们已对预警的两项工作5名人员进行了调查考核,如殡葬管理所防洪工程调查了承包工程的乙方施工负责人和民政局聘请的工程监理人员,城乡低保核查扩面审批工作调查了最清楚审批结果的乡镇民政办主任。通过调查考核,没有发现预警对象存在不廉洁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自去年6月开始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全覆盖工作以来,我们按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落实了相关工作任务,并结合本部门实际进行了一些探索,但从实施过程来看,确实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值得研究。现提以下两点建议供参考:
1、建议进一步明晰防控动态管理内容及方法。今年县纪委就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下发了秭纪发[2011]8号、秭纪发[2011]9号两个文件,其中有关“腐败迹象信息收集”、“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建立廉政风险信息目录”、“预警处置制度”、“动态管理结果公开”等内容不是很明晰,怎么去做,没有具体方式方法,没有规范模式可借鉴,我们感到“一头雾水”,无从下手,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凭自己的理解去探索地做了一些工作,也许“文不对题”。
2、建议进一步规范监督预警主体。我们现在建立的《廉政风险预警制度》,监督预警主体是局党组,预警对象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包括班子成员,实质上是一种自我监督预警,工作虽然做了,但效果如何有待时间检验。我县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成立了纪工委监察分局,撤销了各单位纪检组,单位的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没有了,工作任务却是越来越繁重了,单位的纪检监察功能也弱化了,以局党组名义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局党组作为监督预警主体,监督预警的范围和力度毕竟有限,以局党组名义对本单位作决策的人员监督预警,也就是自己监督自己,不仅有些牵强,而且实质作用也不大。因此建议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应以纪工委为主体建立、实施,各单位只能作为预警对象接受监督、检查、考核。
中共秭归县民政局党组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