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富投资:水党办发〔201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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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水城县委办公室
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水城县“创建全省
文明城市”单位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水城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单位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水城县委办公室
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
水城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单位目标
管理量化考核办法
根据《贵州省文明城市(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水城县创建贵州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水城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单位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原则
(一)考核目的:全面了解掌握各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各部门根据《贵州省文明城市(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水城县创建贵州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如期完成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目标。
(二)考核原则:根据《贵州省文明城市(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全省文明单位(社区)评选标准》,遵循“科学、简便、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全县53个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和滥坝镇4个社区。
(二)考核内容:按照《全省文明单位(社区)评选标准》和《贵州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要求进行逐项评分。内容分为共性目标和业务目标两大类。共性目标具体包括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等六个方面。业务目标根据各单位职责范围划定。
三、单位类别的划分
为体现公平公正,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将县直各单位划分为两类,不同类别的单位参与考评的内容不同。
一级责任部门(32个):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和食药监局、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工商局、县委政法委、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煤炭局、双水新区办、县国土资源局、县人资社保局、县人口计生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科协。
二级责任部门(21个):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统战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直机关党委、县委党校、县史志办、县工商联、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县民宗局、县审计局、县供销社、县档案局、县地税局、县移民局、县绿产中心、县草地畜牧中心。
滥坝镇4个社区居委会(小山社区居委会、广场社区居委会、黄家桥社区居委会、朝阳社区居委会)列为二级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以上未列入的全县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按照《全省文明单位(社区)评选标准》做好自查自评,申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取按季度督查的方式进行,由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一级责任部门考评内容含共性目标和业务目标;二级责任单位考评只考评共性目标。
五、考核分值计算
(一)考核评定:一级责任单位年终考核成绩为共性目标得分+业务目标得分即:共性目标分值、业务目标分值各占50%;二级责任单位共性目标为100分(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1、2)。
(二)分值计算:一级责任单位每次考评时在实际得分的基础上另加10分。
(三)年终成绩的计算为:第一、二、三季度督查考评得分占年度总分的30%,第四季度督查考核得分占年度总分的70%。
(四)工作有新突破,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加10分,被省级以上新闻单位集中宣传报道,社会反响较好加5分;各单位年内被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批评一次扣年终考核总分1分;被县级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年终考核总分1分,被市级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年终考核总分3分,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年终考核总分5分。
六、奖励与惩罚
(一)奖励: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按照《贵州省文明城市(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给予表彰奖励。
(二)惩罚: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不力、创建效果差且考核得分达不到规定分值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其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加大软硬件建设的工作力度,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把“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作为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工作的成果,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附件:1、水城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单位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共性目标)
2、水城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一级责任单位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评分标准(业务目标)
附件一:
水城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单位
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共性目标)
测评项目
测评指标
测      评     内     容
分 值
得 分
I-1
组 创
织 建
领 工
导 作
有 扎
力 实
(30分)
II-1
班子
建设
1、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党委每年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少于两次。
2
2、领导班子团结进取,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整体素质较好,群众满意率大于80%。
2
II-2
组织
领导
1、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有组织、有制度、有领导、有专(兼)职文明办主任、有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2
2、精神文明建设经费有保障、有落实,并逐年递增。
2
3、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并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
2
II-3
党建
工作
1、党建工作制度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落实,每年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
2
2、党风廉政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
3、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大于80%。
2
II-4
创建
工作
1、文明创建服从“属地管理”,积极参与各项地方创建活动,能圆满完成各级文明委交办的创建任务。
2
2、积极参与支持所在地的社区建设,力所能及提供帮助。
2
II-5
创建
宣传
1、有固定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阵地,宣传标语醒目规范,创建宣传形式丰富多彩。
2
2、单位职工对文明创建的支持率和知晓率高于80%。
2
II-6
同创
共建
1、积极开展文明科室(车间、班组)、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
2
2、积极开展社区共建、城乡共建等结对帮扶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2
3、积极组织、参与各类社会捐赠和社会公益活动。
1
4、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单位职工志愿者注册率不少于50%。
1
测评项目
测评
指标
测      评     内     容
分 值
得 分
I-2
思 道
想 德
教 风
育 尚
深 良
入 好
(15分)
II-7
思想政治工作
1、重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
2
2、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及时解决好困难职工、困难家庭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2
3、正确及时处理单位内部各种利益关系,单位整体思想稳定、秩序良好,无集体、越级上访和其他影响稳定团结的事件发生。
1
II-8
道德
建设
1、结合公民道德宣传月、宣传日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和专题教育活动。
2
2、广泛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争当道德模范的氛围浓厚。
2
3、结合单位实际,抓好诚信建设,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2
II-9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单位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积极开展有关活动。
2
II-10
创优
争先
积极开展各类创优争先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单位争先创优氛围浓厚。
2
I-3
学文
习体
风卫
气生
浓先
厚进
(14分)
II-11
业务
学习
1、业务学习制度健全,职工业务学习积极性高,学习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
2
2、重视职工再教育,有鼓励职工继续学习的激励措施,并取得实效。
2
3、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科室(处)、学习型班组活动。
2
II-12
科普
宣传
4、组织自然科学、医疗卫生、科学健身等科普宣传、科普知识讲座。
2
II-13
文体
活动
1、重视、关心职工文化生活,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2
2、单位有各种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或各类群众性业余文体协会组织,能经常开展活动。
2
3、单位有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荣誉室,有专人管理,能正常使用。
2
测评项目
测评指标
测      评     内     容
分 值
得 分
I-4
加 严
强 格
民 遵
主 纪
管 守
理 法
(10分)
II-14
民主
管理
1、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1
2、民主集中制、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得到落实,重大决策公开民主,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单位民主风气浓厚,人际关系和谐。
1
3、经常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依法开展工作,干部群众遵纪守法,两年来无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无经济犯罪案件。
2
II-1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规划,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
1
2、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发生。
1
3、开展反“黄赌毒”邪教等丑恶现象宣传教育活动,单位职工无参与“黄赌毒”法轮功等邪教活动。
1
II-16
应急
处置
单位有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及具体措施。
1
II-17
信访
工作
1、信访工作有专人分管,有健全的工作制度。
1
2、信访案件查处及时,结案率达100% 。
1
I-5
内 环
外 保
环 工
境 作
优 达
美 标
(21分)
II-18
环境
美化
1、办公楼院、宿舍庭院有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5
2、办公场所内务管理规范有序,整洁干净。单位院内、职工宿舍楼院无违章建筑,车辆摆放整齐。
5
3、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单位院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绿化美化、亮化规范。
5
II-19
环境
保护
1、环保制度健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2
2、工业企业建立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及服务性单位无污染乱排现象。
2
3、建设节约型单位,落实节能、节材有措施,有实效。
2
测评项目
测评指标
测      评     内     容
分 值
得 分
I-6
业 工
务 作
水 实
平 绩
领 显
先 著
(10分)
II-20
制度
建设
单位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单位工作秩序良好,无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发生。
2
II-21
工作
情况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业务指标位于全省同行业前列;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在上级目标考核中成绩显著。
1
2、生产经营性单位产品质量好,无假冒伪劣产品;机关和窗口行业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无“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四乱”(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和乱摊派)现象,无违法行政和违规办事现象。
1
3、建立健全规范服务制度,做到服务态度热情文明,服务技能熟练高效,服务程序规范公开,服务设施完善周到,服务质量群众满意。
1
4、制定了承诺制服务和首问责任制并予以公示,落实情况好,群众满意率高。
1
II-22
安全
生产
1、安全生产有制度、有落实。
1
2、安全生产达标,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无重大责任经济损失。
1
II-23
劳动
保障
1、规范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等,妥善处理劳资纠纷,职工劳动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
附件二:
水城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一级责任单位目标管理
量化考核评分标准(业务目标)
序号
单位
测  评  标  准
分值
备  注
1
县委办
(一)切实加强领导:1、切实加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领导,按照分层分类推进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意见;2、党委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建立长效机制:1、有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2、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
(三)弘扬正气: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
(四)领导重视,文明委指导协调:1、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创建文明县城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县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2、滥坝镇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健全的工作制度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3、各部门各乡镇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办公室工作正常,能有效指导、协调创建工作;4、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形成合力,实现齐抓共管。
100
2
县政府办
(一)政务公开: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的目录。
(二)依法行政: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
(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3、建立并实行突发公共事件领导问责制。
(四)领导重视,文明委指导协调: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创建文明县城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县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
100
序号
单位
测  评  标  准
分值
备  注
3
县委宣传部
(一)“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1、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2、建立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二)开展“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 :广泛开展“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季度暗访工作未被挂牌督办。
(三)道德实践:1、广泛开展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充分利用公民道德宣传月、宣传日,倡导并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2、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3、建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挥积极作用,能做到向社会免费开放。
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①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千校万师”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②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③广泛开展“祖国好·家乡美”系列活动。
5、弘扬正气:①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与集体,无造成恶劣影响的见死不救事件。
6、志愿服务工作:①建立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志愿服务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和谐贵州三关爱”志愿服务工作;②建立志愿注册登记制度;③市民踊跃参与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④宣传表彰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
7、学习宣传道德模范:①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②帮扶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
3、运用新闻媒体、文艺创作、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采取座谈会、报告会、巡讲等多种方式,在社区、企业、机关、学校、村镇等城乡基层单位,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8、“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全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年度考评排在我市前列。
9、“满意在贵州”创建活动:①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窗口行业等基层单位普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②文明单位的评选推荐过程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③全省“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年度考评排在我市前列。
100
序号
单位
测  评  标  准
分值
备  注
10、广泛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美好家园”建设等创建活动:①广泛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美好家园”等各类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②落实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和措施,形成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③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④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⑤组织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开展创建活动;⑥广发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农民文化家园”建设活动。
11、文明社区创建活动:①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管理办法,对文明社区实行动态管理;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③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促进社区和谐。
12、创建工作氛围:①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②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③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④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13、领导重视,文明委指导协调:①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创建文明县城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县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②街道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健全的工作制度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③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正常,能有效指导、协调创建工作;④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形成合力,实现齐抓共管。
14、文明办机构和组织协调工作:①认真落实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提出工作建议;②组织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有力;③文明办有单列的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健全,职级明确,人员落实,经费保障。
15、讲文明树新风活动:①围绕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②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手机、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运用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大兴文明礼仪之风;③开展“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理念,纠正奢侈浪费现象,大兴勤俭节约之风。
序号
单位
测  评  标  准
分值
备  注
4
县委组织部
(一)干部组织培训:1、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2、不断探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方法和途径,形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文明办机构和组织协调工作:文明办有单列的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健全,职级明确,人员落实。
(三)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各部门各乡镇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
100
5
县纪委监察局
(一)建立长效机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依法行政: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3、对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坚决惩处。
100
6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一)文体活动:1、组织大型体育活动每年3次以上;2、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1个以上;3、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二)图书馆:1、建有面向社会的公共图书馆四级以上,设施使用正常、图书定期更新;②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心,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80%。
(三)文化馆:1、建有文化馆三级以上;2、文化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3、坚持长期向群众开放,正常开展活动。
4、体育馆:①建设有县级体育馆;②坚持长期向群众开发,正常开展体育活动。
5、文化遗产保护:①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③文化遗产定期维护。
6、网吧管理:①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防范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②网吧建立实名上网登记制度,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标志,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③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坚决取缔“黑网吧”。
7、网络环境:①有效利用行政手段加强对电信企业和网络服务企业的管理,深入开展打击互联网及移动多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整治行动,防止传播低俗媚俗内容;②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组织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网络监督;③在网吧、学校、家庭、社区大力推广绿色上网软件。
100
序号
单位
测  评  标  准
分值
备  注
8、节目监控:①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目审查制度和节目播出程序;②加强对市属广播电视综艺类、情感类、法制类、选拔类、谈话类节目的管理,有效遏制低俗媚俗之风;③县属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没有不宜于未成年人收听观看的影视剧、影视动画片和纪实电视专题节目。
9、广告整治:①建立健全广告刊播审查制度,有明确具体的广告审查细则;②及时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及提供不良服务的各类短信、声讯服务广告和电视点播节目;③县属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在本地注册的网站上没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10、出版物管理:①加强对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②坚决打击无证照经营出版物的行为;③形成“扫黄打非”长效机制,未发生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恶性事件。
11、校园周边环境治理:①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②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③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不法行为。
12、文化产品生产推介:①鼓励扶持优秀少儿歌曲、音乐、舞蹈、动漫、网络游戏、影视片、出版物等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②积极宣传推介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促进适合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传播。
13、活动阵地建设:①有条件的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②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坚持公益性原则,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③依托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和社区活动中心建设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坚持规范管理,对未成年人开放。
14、在景区景点广泛开展“整脏治乱”、“满意在贵州”创建活动。
序号
单位
测  评  标  准
分值
备  注
7
县住建局
(一)住房保障制度:①住房保障制度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②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建、改建、政府购置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因难;③加快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二)环境指数:①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45%;②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且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
(三)主要道路设有无障碍设施,使用情况良好。
(四)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个以上百分点,城镇化率增速高于全省县城平均水平。
(五)人均道路面积2015年达到8平方米,2020年达到10平方米;城镇化率>15%。
(六)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美好家园建设任务。
(七)扎实开展“整脏治乱”和“满意在贵州”工作。
100
8
县民政局
(一)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①县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②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立儿童福利机构,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做好孤寡老人的帮扶工作,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2(起/万户)。
(二)弘扬正气:有专门的慈善捐助机构(包括慈善超市和接收捐助站点),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救灾捐赠和慈善捐助活动。
(三)志愿服务工作:建立志愿服务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和谐贵州三关爱”志愿服务工作。
(四)公共设施: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五)社会救助体系建设:①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②建立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六)扎实开展“满意在贵州”主题创建活动。
100
序号
单位
测  评  标  准
分值
备  注
9
县卫生和食药监局
(一)公共场所道德: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二)公共卫生: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2、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3、市政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三)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四)食品安全: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②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③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五)药品安全:1、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没有无证经营药品的现象;2、开展社区用药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用药知识水平,自觉抵制假劣药品;3、采取综合措施,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区管理,有效遏止在社区利用各种方式兜售“健康产品”冒充药品的情况。(六)“满意在贵州”创建活动:1、医院服务文明、环境优美;2、宾馆酒店服务热情、环境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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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一)学校教育:1、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谐;中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2、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并得到落实;3、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4、扎实推进“千校万师”工程。
(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1、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2、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3、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不法行为。
(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1、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2、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3)广泛开展“祖国好·家乡美”系列活动。
(四)扎实开展“整脏治乱”和“满意在贵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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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
测  评  标  准
分值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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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一)环境指数: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率>85%;2、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45%;3、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80%;4、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且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
(二)节能减排:1、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2、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任务;3、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三)开展“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理念,纠正奢侈浪费现象,大兴勤俭节约之风。
(四)扎实开展“整脏治乱”和“满意在贵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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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一)市民交通行为:1、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明确部门职责,探索建立长效机制;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机动车让行斑马线。
(二)安全保障:1、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2、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③建立社区警务室,配备专职民警,健全治保会组织和治安巡防队伍。
(三)治安管理:1、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成效明显;2、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成效明显;3、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成效显著;4、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5、黑恶势力犯罪得到及时、有效打击;6、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能够得到及时处置。
(四)交通事故死亡率<10人/万车。
(五)扎实开展“整脏治乱”和“满意在贵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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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
测  评  标  准
分值
备  注
13
县执法监督管理局
(一)公共场所道德: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2、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二)公共设施:1、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2、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3、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4、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5、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率>85%。
(三)公共秩序:1、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2、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四)强化城市生态,合理利用土地。县城绿化覆盖率>20%,绿地率>15%,人均公共绿地>6平方米。
(五)整脏治乱”专项行动:1、公共厕所建设规范、干净卫生;2、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洁、秩序良好;
(六)扎实开展“满意在贵州”主题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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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
(一)信用体系建设:1、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2、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建设;3、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开展诚信经营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诚信个体工商户、诚信私营企业创建活动,措施具体,社会影响大。
(三)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1、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2、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3、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
4、维护企业合法权益:1、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5、“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农贸市场管理规范、环境整洁。6、扎实开展“满意在贵州”主题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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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
测  评  标  准
分值
备  注
15
县委政法委
(一)基层综治工作:1、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人民法庭等基层组织健全,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并充分发挥作用;2、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3、无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邪教活动得到有效控制:1、无邪教人员的“四类”案件和事件;2、每年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主题活动;3、将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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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一)公共秩序:1、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2、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3、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4、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二)交通事故死亡率<10人/万车。
(三)“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1、汽车客运站秩序井然、环境整洁;2、出租汽车车容整洁、热情文明。
(四)在收费站广泛开展“整脏治乱”、“满意在贵州”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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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一)安全生产: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的制度环境;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3、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在加油站广泛开展“整脏治乱”和“满意在贵州”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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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一)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弘扬法治精神。
(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三)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
(四)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五)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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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
测  评  标  准
分值
备  注
19
县发改局
(一)经济发展指标:1、人均GDP水平高于全省县城平均水平;2、单位GDP能耗低于全省县城平均水平;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县城平均水平。
(二)国际互联网用户普及率:国际互联网用户数(万户)/县城总户数(万户)×100%(以户籍人口计算)>30%。
(三)人口质量:1、平均预期寿命>73岁;2、恩格尔系数<42%。
(四)扎实开展“满意在贵州”主题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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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
(一)安全生产: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的制度环境;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3、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广泛开展“整脏治乱”和“满意在贵州”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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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煤炭局
(一)安全生产: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的制度环境;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3、煤矿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扎实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和“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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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办
(一)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个以上百分点,城镇化率增速高于全省县城平均水平。
(二)人均道路面积2015年达到8平方米,2020年达到10平方米;城镇化率>15%。
(三)主要道路设有无障碍设施,使用情况良好。
(四)扎实开展“整脏治乱”和“满意在贵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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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
测  评  标  准
分值
备  注
23
县国土局
(一)土地资源:1、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2、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3、本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低于10%。
(二)扎实开展“满意在贵州”主题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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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资社保局
(一)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
(二)对进城务工人员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三)扎实开展“满意在贵州”主题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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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计生局
人口质量:1、计划生育率>95%;2、平均预期寿命>73岁;3、恩格尔系数<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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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一)将各部门、各乡镇创建文明城市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保障文明办办公经费。
(三)扎实开展“满意在贵州”主题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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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
测  评  标  准
分值
备  注
27
县编委办
文明办有单列的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健全,职级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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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县总工会
(一)设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
(二)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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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
志愿服务工作:1、建立志愿服务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和谐贵州三关爱”志愿服务工作;2、建立志愿注册登记制度;3、市民踊跃参与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4、宣传表彰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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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
有妇女维权机构并发挥作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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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
做好残疾人的帮扶工作,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发生率<2(起/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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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协
科普宣传:1、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每年举办全市性科普教育活动1次以上,科普活动经费有保障;2、定期开展全市性科普志愿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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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文明工作  考核办法  印发  通知
中共水城县委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印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