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熙凤的外貌描写:性生活的协调 - 金之钗的日志 - 网易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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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活的协调
性福知识 2010-12-31 21:17:17 阅读36 评论3   字号:大中小

性生活的协调
和谐美满的性生活,是已婚夫妻的正常生理要求,要依靠夫妻双方的感情、经验的积累和默契合作逐渐建立起来。感情是性生活和谐的基础,夫妻之间相亲相爱、平等、尊重和体谅,不仅是爱情的道德原则,也是性生活和谐的基础条件。对女性来说,感情的需求比性欲的满足更为重要。她们比男性更容易克制自己的性冲动,更重视爱情、依恋、尊重和忠诚。
首先,每次性生活,不论谁先提出,要依据双方当时的性心理状态和具体情况而定。如一方心理上正处在紧张、焦虑、忧伤、烦燥等状态,或注意力正集中于某件事上,另一方就应给予体谅和照顾,而不应该强求或强迫对方。否则不仅使性生活难以和谐,还可能给对方的性心理造成创伤,从而影响日后性生活的和谐。其次,要掌握性生活的规律,要互相主动配合。一般来说男子易于冲动,女子则不易动情;男子性欲从性器官上便可得到满足,而女子的性欲往往还需要从语言、心理、精神等方面得到满足。这些差距要求夫妻间在性生活上应有一种责任感,丈夫要照顾妻子,要用温存的语言、亲呢的动作使妻子动情,以获得性的满足。妻子对丈夫正当的性要求。应予以积极的配合,而不应冷淡拒绝。还应该特别指出,不懂得夫妻性生活重要性的人,常常会给自己埋下家庭悲剧的种子。比如,有的妻子竟拿夫妻间的性生活作为讨价还价的资本,当自己向丈夫提出某种要求得不到满足时,便在性生活上采取冷淡或拒绝的态度,以此对丈夫实行“惩罚”。久而久之,丈夫的性冲动得不到发泄,不仅会导致阳痿、早泄等病,丈夫也可能因此而寻求“第三者”。
夫妻感情不好的因素很多,但很重要的一点是由于性生活不谐调造成的。更多的情况是男方只顾自己的需要,而不尊重女方的意愿。有些男子在性生活上还存在着“夫权”思想,认为妻子是我的,不管女方是否愿意,只求自我满足。这是一种自私的性心理,它将会导致妻子对性生活的心理障碍,破坏性生活的和谐与美满,从而造成夫妻感情上的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