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周炎 牙龈炎的区别:伪满国都建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04:00:29
                                        伪满国都建设

“9.18事变”后,日本政府扶植傀儡政权“满洲国”,企图通过“日满华三国相携互助”,实现由日本主导的大东亚新国际秩序。“满洲新国家”及其国都规划建设成为实现这一政策意图的重要组成部分。

● 国都规划与建设重点突出了军事政治设施的地位。“兴亚式建筑”集中体现了日本帝国主义长期霸占中国东北,实行殖民统治的政治意图。

● 伪满洲国国都规划与建设决定了近代长春作为殖民地傀儡国家首都的定位和城市特征,并且影响和制约了长春市以后的城市发展。

  近代日本在对外扩张思想的引导下,制定了对中朝等大陆国家进行武力扩张的侵略政策,并一步步地付诸实施。继武力吞并朝鲜之后,又于1931年制造了“9.18事变”,在中国东北地区建立傀儡政权“满洲国”。日本企图通过对大陆的殖民地经营,建立以日本为主导的东亚新秩序。

  本文将从东亚的近代与城市空间的角度,通过日本对傀儡国家满洲国的国都规划建设这一实例,探讨日本是如何通过城市建设来体现其侵略中国的政治意图,同时试图分析近代长春城市规划对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影响。

伪满洲国国都规划与建设的实像

伪满国都规划方案的制订

早在“9.18事变”爆发以前,关东军就着手进行研究有关对整个东北地区的殖民统治问题。除了在关东军内部设置参谋部调查班(事变后转为参谋部统治部,1932年2月改称特务部)进行种种调查研究外,还委托满铁成立“满铁经济调查会”,以便在满蒙地区进行各种调查,以及在城市建设方策及计划研究立案问题上,能应日本军部的咨询予以协助。

1932年2月,关东军高级参谋板垣征四郎派遣关东军特务部嘱托是安利正,赤濑川安彦秘密调查长春市区的主要建筑,勘查伪政府设施建设预备用地,同时指使伪吉林省长官公署发布“土地买卖禁止令”,冻结市区方圆40华里范围内的土地买卖,防止土地投机的发生。

伪满国都的城市规划立案及审议过程始终是在关东军司令部主导下,并由日本人城建规划技师负责进行的。参加人员中“满铁经济调查会”的人员自不必说全为日本人外,伪满洲国“国都建设局”的参与人员也都是日本人。因此,伪满国都的建设不仅从思想方针上,而且在技术上全由日本殖民者一手操办,完全体现了日本的建立东亚新秩序的总体理念和政策要求。

1932年3月,满铁经济调查会开始“国都建设规划”的立案工作。随后,伪满政府也设立了直属国务院的“国都建设局”,开始城市规划的调查起草工作。期间,满铁经济调查会曾一度退出规划草案的起草工作。后因涉及到“满铁附属地”及铁路交通,特别是建设经费等问题,关东军特务部又指令满铁方面继续参与城建规划的工作。

1932年8月以后,由关东军特务部主持,连续三次召开有特务部,国都建设局和满铁经济调查会三方人员参加的联席工作会议,审议由国都建设局和满铁经济调查会提出的国都建设方案。

在设计城建规划的过程中,先后由满铁经济调查会和国都建设局提出了五套设计方案。

双方设计案均从长春人口发展的可能性出发,按未来20年内50万人口,100万平方公里的城市规模,以5年为建设周期进行规划设计。对于新建市区与旧城的位置关系,市中心位置,住宅,商业及工业区域的位置等进行了论证。考虑到将来城市扩张发展的可能方向,将新市区置于旧城的南面。对于市中心及新火车站的位置,道路幅员及建筑物的分布和高度限制,工业区设在下风头的东北部等问题,双方设计案的意见基本一致。

但在城市规划的核心部分,即执政府机关的建造地点和城市建设费用的问题上却出现了较大分歧,几经争论方才得出结论。

在听取有关方面(关东军,满铁,国都建设局)和专家对城市规划提出的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进行了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了“国都建设规划方案”。

“国都建设规划”的主导思想

日本出于长期占据中国东北,实行殖民统治的长远目标,利用“9.18事变”,制造了“满洲国”傀儡政权。鉴于长春作为“一国之都” 的地位,出于政治军事统治的需要和可以预见的人口增长,急需建设各种军政中心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同时,实施“首都”建设,对内既可 “昭明民心”,发挥其政治统治中心的作用。对外通过建设“王道国家”的“乐土”,树立国际影响,“震扬国威”,化解国际上对日本树立傀儡国家的批判,达到争取国际承认的目的。

根据“国都建设规划”的主导思想,和长春市的自然地理条件,把城市的主要功能及地位规定为政治中心和消费中心。因此,在城市建设规划的技术方面,既重视长春作为政治,军事中心的地位和需要,把行政(政治)区域,即关东军设施和伪满执政府及各个重要政府部门所在地的设置作为最重要,最优先考虑的因素。同时,从军事和治安的需要出发,把防空和警备等军事设施也予以重点考虑。自然,出于“百年大计”的需要,并为体现政府的“威严”和“王道乐土”,也要求城市建设具有近代都市的功能和水平。既保持今后城市有发展的余地,又可避免大型都市所有的缺陷。

关于伪满国都的选址

日本通过“9.18事变”占领了中国东北之后,1932年1月,关东军在制定关于中国东北地区的殖民统治方案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要把东北地区从中国分离出去,设立由日本人支配的“满蒙独立国”,并把首都设在长春市。这一方针在由张景惠出面按照关东军司令部的指令召开的“建国会议”上被正式确定下来。2月由张景惠等汉奸组织的“东北行政委员会”发表通电,宣布在东北设立独立的新国家“满洲国”。3月10日,伪满国务院发布第一号布告,正式宣布“奠都”长春市。在随后的第2号布告中又把长春市改名为“新京市”。

“9.18事变”后,日本政府针对美英等国对其侵占中国东北提出的抗议,强调“帝国政府要愈益发挥自主外交的真谛,打开国运,完成国家的使命”,“万一国联等对帝国施以重大的现实压迫,我方亦要以实力排除之”。为强行使“满洲国”作为既定事实得到世界的承认,日本甘冒国际孤立的危险,公然宣布退出国联,企盼通过“日满华三国相携互助”,实现由日本主导的新的国际秩序。因此,“满洲新国家”的建设对于日本的东亚新秩序的形成就有了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

与东北其他大城市如沈阳,哈尔滨相比,无论从面积,人口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等各个方面来说,长春的规模都比较小。但长春却并非东北奉系军阀的腹心之地,也少有苏俄的影响。对于日本关东军而言,“政治色彩稀薄”,正便于消除旧有中外政治势力的影响,培植并扩大日本的殖民统治势力,建立“王道乐土”,展现“满洲新国家”形象的最佳演示场。

同时,长春地处东北地区中心,交通要冲,战略地理地位十分重要。不仅是南满铁路与中东铁路的连接点,也是吉长铁路,吉敦铁路的起点。与东北各地距离适中,便于殖民者进行控制。

另 外,从经济上打算,长春地旷人稀,地价便宜,既便于对土地的低价征购和掠夺,也少有改造旧城的负担。经济开发的余地较其他城市为佳。(注2)

日本关东军选择长春作为伪满洲国的“首都”,有一个重要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就是,满铁在满铁附属地进行了多年的经营,城市规划和设施建设已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和规模。

因此,日本关东军认为选择长春作为傀儡政权满洲国的“首都”,是最佳的选择。

土地的收夺与城市建设的费用

依照伪满洲国总务厅长次长阪谷希一等人的旨意,“国都建设局”最初拟订的财政计划中,第一期(五年)建设事业经费约为4300万日元。第一,第二年度的约2235万日元全部靠向外国借款取得,然后通过处理土地的收入来偿还。其理由除了日本政府拒绝提供财政支出之外,还“基于政治上的考虑”,欲通过对外国资本开放门户,改善傀儡政权所处的不利的国际政治环境。

按照国都建设规划概要的五年计划预算表(1932年3月~1937年6月),第一期建设计划需要建设资金3059.6万日元,除首年度为500万日元外,平均每年度需要×××0万日元。

伪满国都建设局在无法利用日本的财政支援和外国资本的情况下,决定采取满铁在规划经营满铁附属地时的做法,先向伪满中央银行借款500万元作为周转资金,用以征购土地和支付各种费用。然后,将通过强压地价征购来的农业用地进行区划整理,配置上下水道等基础设施后再高价出售。以此获得的大量资金来充填基础建设资金。

为了保证能低价收购土地,1933年11月25日,当局以政令形式公布了《关于国都建设区域内限制使用土地的文件》。据统计,在第一期共征购土地约93平方公里,支出801.5万日元,卖出土地128.9平方公里,获利1996万日元。

这种低价征购,高价出售,以及出租土地,建筑物的土地经营在1937年度以后继续进行,直到1941年末才结束。“长春的都市建设仅依靠日本本身的技术和资本达成”。此事在日本的土木建筑史上也曾被大加渲染。

但是,这种资本积累却是靠牺牲当地中国农民的利益而实现的。为了保证“地价的低廉”,伪满当局以强制手段收夺土地,建设殖民者的“王道乐土”。数千户中国人则失去土地,被强制迁移到伊通河以东邻近工业区的新建贫民区。那里除了有电灯设备外,再无其他任何近代化设施。(注3)

伪满国都规划的实施

“国都建设规划概要”及城市建设

“满洲国国都建设规划概要”共分十一部分,对长春的人口,范围,建设区域及分类和街道,交通,公共设施,计划预算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详细规划方案则责成国都建设局组织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工程建设。(注4)

“国都”建设规划区域为以长春站南方的高台子附近为中心,南起高家店附近,东抵石碑岭,西到小隋家窝棚,西北至苏家营子附近,东北端到金钱堡,方圆约200平方公里的长方多角形区域,。至除了近郊及紧邻地作为将来发展的预备用地外,近期建设规划实施面积为100平方公里。其中包含原有满铁附属地及旧商埠地等既成市区约21平方公里,实际规划建设区域面积为79平方公里。

在规划建设区域中,政府机关及公用地约占47平方公里,包括政府机关建筑及用地,道路,公园运动场,公共设施用地和军事用地。民用地占53平方公里,包括住宅,商业,工业,蔬菜畜牧和备用地等区域。

正式的“关于国都建设事业规划执行之件”于1933年1月24日公布。同年4月,又公布了“国都建设规划法”,“国都建设规划实施令”。由此,伪满洲国国都建设规划由“国都建设局”主持正式开始实施。

长春城市建设规划分两期执行。第一期自1932年度起至1937年底的时间里,计划完成建设面积约为20平方公里。其中包括政府机关设施及公用设施,道路等约10平方公里,住宅6.5平方公里,工商用地等8.5平方公里。

依照城市规划概要,长春城市人口容纳规模确定为在现状的15万人口的基础上,按人口年增长率百分之六计算,在未来20年内可包容50万人。同时,实行“地域制度”,即将规划建设区域划分为居住区域(一级至四级),商业区域,工业区域,特种区域(蔬菜畜牧)及杂种(备用)地域。与此相应,对于居住区域的人口密度规定,每平方公里一级区为四千人(1000㎡/户),二级区五千人(880㎡/户),三级区一万人(370㎡/户),四级区一万两千人(300㎡/户)。商业地域的人口密度为一万两千人。在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实行批准制度。

第一期建设规划实施区域约20平方公里的范围,全为新建城区,即满铁附属地以南约3.5公里的高台子至满铁新车站附近地区,以及东关站附近南北两块地区。特别是值得指出的是,在第一期建设规划实施区域约20平方公里的建设区域范围内,军事用地就占了二分之一的面积即约10平方公里的土地。

城市区划与功能限制

在国都建设规划中,依照日本对殖民地长期统治的方针,把长春定位为“对内昭明民心,对外震扬国威”的军政中心。因此,在划分城市功能区域时,重点突出了以伪皇宫和关东军司令部为首的军事政治设施的地位。在国都建设规划确定的城市六大功能区域中,政治中心占据了新建城区的核心地区,即在市中心大同广场一带设置关东军司令部,伪满中央银行,国务院及首都警察厅等统治机关。临时皇宫所在的地也在总体规划中占有显著位置。皇宫用地和军政机关设施的规划设施,从根本上决定了长春市的城市格局。这也反映了伪满国都长春城市规划的政治性格。

居住区域按人口密度划分四等级别,不得经营商业,工业,在居住区内还严格限制建筑物的种类。在新建区内,建造专供日伪机关和日本人居住的住宅和大小公寓。这些建筑均配有必备的近代化生活设施,环境幽雅。中国人则仍旧居住在旧城及新建的贫民区,那里除了加宽部分主要街道和整修部分排水管道等外,几乎未再进行大的建设。

工业区设置在市区下风头的东北部,与居住区,商业区分离。其中重工业区设置在交通便利的伊通河东岸一带,在重工业区南部和铁北地区设置了铁路专用地带和轻工业用地。机场,电台兵营等军用设施则分布在城区四周。

商业区沿着城市中心干道分布,并与旧城区相结合。居住区内适当设施商业网点。在城市东南部建立文教区,规划有大型运动场和大学等设施。公园,赛马场,高尔夫球场等供日本人和伪满高官享乐,游玩的娱乐中心分布在铁西和新区内,而在新旧区交界处设立妓馆区,把原散布在城内各处的妓院全部集中于此。

在各种建设区域内,详细规定了建筑规格和密度。在居住区,建筑物占地面积比例为一级区30%以下,其他各级区为40%以下。商业区内的比例为,零售商业区占60%以下,商行区占70%以下。工业区内按工厂性质,实行建筑批准制。各区域建筑物的高度都规定为23米以下。居住区内的建筑物之间必须保留建筑物高度的三分之一的间隔。在干线道路的商业区,建筑物高度最低必须保持二层楼以上。

在区域规划上,非常注重起城市骨骼作用的干线道路网的设置构成。街道系统采用放射状,环状,矩形并举的道路模式,在注重向心形城市中心的同时,在重要场所建设巨大的圆形广场形成城市次中心。这些分散的城市次中心通过干线道路连接起来,构成以南北走向的大同大街(现人民大街)和东西走向的兴仁大路(现解放大路)为基轴的直角交叉,放射状干线及环线为框架,干线区域内辅以矩形支线街路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系统。

从交通,卫生,美观的角度出发,街路区分为干线道路,支线道路,辅助线三种。干线宽26米或60米,支线为10米到18米。干线,支线均分设机动车道,人行横道。干线道路的机动车道还通过绿化带进行分割,并依照车辆种类划分快车道,慢车道。新建区的所有街道均铺装路面,主要街道为沥青路面,马车专用路面采用人工铺石处理,人行步道铺设混凝土板。但是,在新建的伊通河东的中国人移居区内,则降低铺装规格,只在街道的中间部分铺装小石子路面。市街的电力,电讯,照明等线路都埋设在地面下,主要街道都在与其平行的背面街道路面下埋置线路。

空幻的“百万人口都市计划”

由于在长春集中了众多的国策公司和国立学校,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加上城市化的发展,社会经济产业的发展和人口的显著增加,长春市区出现了扩张膨胀的趋势。从1930年代末期开始,人口显著增长,到1941年人口便突破50万的当初预想规模。同时,由于满铁附属地的行政权转移,以及新建市区的形成,长春市区的统一规划就日益显露出重要性。因此,市政当局依据1938年公布的“国都建设计划法”及其施行令,于1939年对城市建设规划进行了修改,要重点加强住宅地建设,道路建设,上下水道及其他城市设施的建设。

城市建设规划调整的要点是,鉴于城市人口的显著增加,城市人口规模由原来的50万改为100万人。相应地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由100平方公里扩展至160万平方公里。原来的规划当中主要部分,诸如土地经营,绿化地带的设定,低洼地的人工湖公园化,直角交叉的道路网,禁止空中架线及强制推行水洗式厕所等等,均予继承,土地利用计划也未加修改。铁西地段规划布局重新调整,取消皇宫备用地,干线道路变为东西南北方向。新建人工湖西湖,公园及绿地沿干线道路配置,城市园林绿化的思想被彻底实施。市中心移往西南,规划南新京站为客运主站,充当新京的门户。采用30年代国际流行的规划方法,以邻里单位作为构成居住区的基本单元。

1938年公布了“国都建设计划法”及其施行令。同时,为了使城市规划建设事业与新京特别市一般行政相协调,由新京特别市副市长兼任临时国都建设局长。

新的城市规划计划城市人口规模为100万,市区规划区域扩大至接近环状道路为止,面积为160平方公里。原来的规划当中主要部分,诸如土地经营,绿化地带的设定,低洼地的人工湖公园化,直角交叉的道路网,禁止空中架线及强制推行水洗式厕所等等,均予继承,土地利用计划也未加修改。只有铁西地区的市街形态被全面修改。大房身的宫廷用地被废止,干线道路变为东西南北方向。新建人工湖西湖,公园及绿地沿干线道路配置,城市园林绿化的思想被彻底实施。

同时,规划中也增加了新的内容。创设集团性的商业区域。确定干道两侧的商业地区为城市美观地区。住宅区采用集体住宅制度为城市构成的基本要素单位,以加强市民生活的组织化。这个规划方案由于日本的战败投降、满洲国崩溃而没有得到实施。

伪满国都规划建设的政治学分析

近代长春城市建设的殖民地特征

长春城市的发展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因而在城市规划和建筑的风格特征上也打上了每个时代的烙印。由于近代以来不断受到沙俄及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殖民统治,特别是在沦陷于日本的殖民统治的十四年间,城市总体规划和建筑都带有明显的殖民地特征。“新兴满洲国都的新京建设主要通过日本人之手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其众多的主体建筑都体现了一系列的政治姿态”。(注5)

沦陷时期的长春城市规划与建设是在利用原有的满铁附属地市区规划和建设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在规划设计中,将原来由满铁实施的附属地市区规划和初具规模的基础设施充分加以利用,使新旧城区结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在经过前后两期伪满洲国国都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之后,长春市内形成了以伪满皇宫和军政机关建筑为代表,包括银行,邮局等公共设施及洋房住宅的近代建筑群,形成长春市城市建筑的独特风格和特征。

但是,与拥有先进的生活设施和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的新区相比,长春城市建设规划对中国人居住的旧城区及商埠地的改造和建设却着力甚少,甚至还在环境条件恶劣的工业区边缘制造新贫民区,使长春市呈现出典型的殖民地城市特征。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城市规划中的环城路(绿化带)的设计,并非出于城市交通分流的综合考虑,而是从防范抵抗殖民侵略的游击队进攻这种政治军事目的出发设计的。

沦陷时期的长春城市规划虽然是由日本人一手包办,但却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传统城市规划设计思想的影响。尽管伪满洲国是日本制造的傀儡国家,但出于殖民统治的政治需要,不得不把伪皇宫规划在城市中心的显要位置。并且,伪皇宫的平面规划及附属政府机关的布局配置,基本上参照采用了中国宫城规划的原理和技法。在皇宫南面中轴线上,设置南北干道,并于两侧修建所谓“八大部”政府机关。与皇宫遥遥相对,配置水面宽阔,绿树成荫的黄龙公园,用以象征龙位长青顺天安民的王道政治。                                   


“兴亚式建筑”的政治意图

建筑物与市街道路等公共设施作为城市的外部形态特征,直接体现了城市规划的思想神髓,是城市文化的集中表现。同时,建筑又是时代的产物和缩影,体现着城市的性质和风貌。因此,古今中外历来重视建筑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

日本为了宣扬所谓“满洲国”的“五族协和”精神,掩盖其由日本制造的傀儡国家的实质,在城市建筑方面也刻意体现其政治意图,尽量避免采用欧美古典以及国际流行的建筑样式,而采用若干符合东亚民族特性的形式并加以揉和,形成了所谓“兴亚式建筑样式”(注6)。

在建筑风格上,大部分官厅建筑都采用了一种折衷主义的建筑式样,所谓“兴亚式建筑”(当时通称“满洲式”)。即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体上冠以重檐攒尖式琉璃瓦顶,并把不同风格的建筑手法熔于一体,形成外表形似我国传统建筑造型,具体部分又风格各异的建筑物。这种建筑的典型代表是伪国务院,伪司法部和中央法院。而在民用建筑方面,则大部分照搬日本国内的建筑式样,如东拓大楼,东京海上大楼,三井百货店等。

1937年以后,随着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进行和大陆政策重点的调整,以及国际形势和环境的变化,伪满洲国的城市建设重点也从注重“五族协和”向“日满华合作”方向转变。建筑形式更多地强调与日本的“一体化”,如“建国神庙”等日本式建筑大量出现。同时,作为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的后方战略基地和资源供给地,特别是作为应对苏联的前线基地,城市的功利性—现实政治军事的需要占了上风,而技术性的近代建筑的考虑则受到压制和排挤,城市风格的“优美感”受到了很大的削弱。

对于“兴亚式建筑”风格的评价,历来莫衷一是。从设计思想及技术角度而言,设计者们采用当时先进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将流行的建筑式样与传统的风格巧妙的加以融合,经过移植与杂揉,构成了不同于欧洲古典和现代派建筑风格的所谓“兴亚式建筑”。在建筑设计思想的发展源流上看,这种折衷主义的手法体现了继承与发展的精神,并不能全部予以否定。

在研究者当中,对于“兴亚式建筑”与日本的“帝冠式样”的异同及继承关系看法不一,甚至有人认为是近代日本建筑设计思想在中国的实验和移植。但实际上,综观绝大多数的建筑物的风格,可以看到与城市规划设计一样,在很大程度上,中国传统的建筑设计思想和技法影响和左右了日本建筑设计师在长春的城市建筑设计。同时,“兴亚式建筑”风格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日本殖民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与对应。为了不过分引起中国当地民众社会(包括伪满政府中的中国人)对日本的殖民入侵的抵抗(抵触)情绪,与日本政府宣扬的所谓“五族协和”的“建国理念”相呼应,设计者们没有简单地采用其他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建立租借地时的做法,在城市规划和建筑风格上更多地参考了中国原有的规划思想和建筑样式,形成了特殊的折衷主义的殖民地城市景观。

但是,“兴亚式建筑”所包含的政治意图也非常明显,集中反映了日本帝国主义要长期霸占中国东北,实行殖民统治的政治野心。既要满足建设傀儡国家满洲国在国内外的政治需要,体现“大东亚共荣圈”建设的新成就,通过军政机关的建筑风格体现“新兴国家”的“满洲气氛”。同时也要通过建筑体现日本对殖民地满洲国的指导地位的政治意图,军政机构多采用这种“宏伟”,“壮观”的建筑形式。连日本人自身也承认“主要建筑都是以政治姿态出现的”,是政治统治的手段,借此表现出日本的“政治意图”。即通过采用以中国传统建筑的风格和技法为主,兼容各种建筑设计和构图,建造形似中国传统建筑的大型现代建筑。这种建筑形式,不同于欧美列强在中国的殖民地城市建设中直接照搬本国建筑式样的做法,因而具有更大的政治欺骗性。“兴亚式建筑”集中反映了长春作为殖民地傀儡国家首都的性质和特征。


由于伪满洲国国都建设规划对长春城市性质的定位—实行殖民地统治的政治中心及消费中心,使长春的城市面貌具有浓厚的殖民地特征,并且影响和制约了长春市的城市发展方向和规模。

长春城市建设规划的设计和实施是在关东军授意主持下,利用政府的力量统一组织进行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市区规划和建设的有序性。通过统一的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的实施,使城市结构布局保持了相对的稳定和合理性。

但是,城市定性和市区功能规划,只考虑到如何满足和适应实行殖民统治的政治意图的需要,却忽视了对长春市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影响。以轻工业为主,相对薄弱的工业基础不能满足人口增加,城市规模扩大的需要。而城市基础设施的近代化程度也未能完全考虑到城市持续发展的可能性,不可避免地给以后的城市设施改造留下了难题。

近代长春城市的规划与建设,集中体现了近代日本对大陆的侵略扩张思想和政治意图以及对近代东亚社会带来的多重影响,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城市空间的定位与功能划分所具有的时代特征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