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牙菌斑:3城管打死人分别获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6:46:15

被害人家属称量刑太轻

3城管打死人分别获刑3至11年

2011年11月3日

    据新华社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辽宁省辽阳市城管打人致死案近日由辽阳市宏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名打人城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张松被判刑11年,从犯刘义、郑晓曦均被判刑3年。判决下达后被害人周晓明儿子周阳认为法院量刑过轻,提出抗诉申请。

    法院查明,2011年5月3日10时许,张松等3人乘城管执法车在宏伟区龙源小区巡查时,发现13栋一户居民正在屋外铺设水泥地面,遂上前制止。在此过程中,40多岁的户主周晓明质问为什么不让铺设水泥地面,并伸手到车窗内打了张松面部一下。张松等3人随即下车,与周晓明厮打起来。由于周晓明去年下半年刚做过心脏搭桥手术,周晓明的儿子周阳一边打架、一边大喊:“别打我爸,他有心脏病。”但张松等3人仍对周晓明拳打脚踢。

    之后,周阳用身体护住周晓明,周晓明则撩开上衣给张松等3人看身上的手术刀口。张松等3人见状停止殴打。之后,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周晓明低头冲向张松,张松用拳头击打周晓明头部,致周晓明当场倒地,口吐白沫、小便失禁,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晓明系死前情绪激动,与他人发生冲突、厮打等,诱发心脏病急性发作而死亡。

    法院认为,张松等3人与周晓明发生冲突、厮打,诱发周晓明心脏病发作,导致周晓明急性心功能障碍而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周晓明先动手打人,有明显过错,应负一定责任。

    一审判决下达后,周阳认为法院量刑过轻,已向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抗诉称,一审法院经审理已查明,被告人张松在听到周阳向他们高喊“别打我爸,我爸有心脏病,刚做完心脏搭桥手术”等话,并看到周晓明胸部的手术刀口后,对周晓明有心脏病的情况已知晓,对继续殴打周晓明可能致其死亡的后果已能预见。但被告人张松仍殴打周晓明,并致其死亡,应是故意杀人。

    法院已经查明,在龙源小区大量存在水泥地面是客观事实,被告人张松等人执法不公也是客观事实,被害人周晓明情绪激动完全是张松等人的执法过错引起的,是张松等人过错在先。

    周阳认为,被告人刘义、郑晓曦与张松相比确是从犯,但仅判处3年,减轻处罚的幅度过大,对该二人的量刑明显畸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