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华尔润玻璃厂:中国人事制度改革的“X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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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制度改革的“X档案”
作者:李晶    来源:www.66wen.com    更新时间:2006年10月28日
“要坚决冲破一切妨碍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人才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形成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1月5日,人事部副部长舒惠国在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这样说。  这次会议所传出的消息是,全国事业单位将普推聘用制。消息称,国内共有事业单位一百三十多万家,职工近三千万人,包括教育科研、文化卫生、新闻传媒等行业,是中国各类人才的主要集中地。此次会议同时明确,将加快制定配套政策,研究制定与聘用制相配套的其他人事管理规定。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通讯解释说:“妨碍人才发展的两大制度壁垒本质上就是户口和档案。”王通讯指出,户口问题近年来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许多地方也开始试行相应的改革。但与此同时,档案制度几乎没有受到大的触动,基本延续着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的整套思路和做法,成为中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死角。  “人随档走”?  在北京市中关村人才市场,一位外地研究生告诉记者,三年前,为了拿到被单位扣压了的档案,及时到研究生院报到,他付出了8000元的代价。“公司如果觉得我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可以告我嘛,为什么要拿我的档案来威胁?”  另有媒体报道,北京某大学2001届的毕业生小孙,毕业时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于是将户口、档案暂存学校。但当她决定报考研究生时,校方却不能为她开具考研证明。按照有关规定,她必须先把档案迁回户口所在地,然后由当地的人才中心开具考研证明。  就此,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家认为:长期以来,我国的人事管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进行。人事档案依附于单位,人员调动受制于人事档案,因此造成用人机制的僵化。由此引发的质疑是:“到底是档案跟人走还是人跟档案走?”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的张辑哲教授向记者介绍,与中国以人为中心的档案制度截然不同,西方的档案制度是以公司或组织为中心,记录曾进入本组织的所有成员的情况和表现。当一个单位组织需要了解某个人的历史时,可以到他以前所在公司或组织去了解。也就是说,在西方国家,一个人的档案被支解在各个不同的组织中,只有一些牵扯到个人信用及其他常规内容的信息属于社会共享。  张辑哲表示,“从档案学的角度,很难说到底哪种人事档案制度更优越,因为中国的人事档案对于个人来说是完整的,对于公司来说则是有缺漏的。而西方的人事档案对于公司来说是完整的,对于个人来说却又是支离破碎的。但就目前的现实来看,西方的那一套无疑更便于人才的流动。”  谁的档案  另一个案例似乎更能说明问题。一位律师在课间向张辑哲教授咨询:有一个出狱不久的人,去原来所在的工厂询问自己档案的下落,以便根据政策领取相关补贴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却意外地发现该厂已把自己的档案丢弃。因此他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和历史,也无法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于是他决定请律师状告该厂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  律师问,这场官司有胜算吗?  张辑哲的回答相当明确:“不可能胜诉,因为档案的所有权归工厂所有,档案遗失顶多算工厂失职,与原告毫不相干。”  “正如学生上课记笔记,尽管记的内容是老师讲的,但笔记的所有权却是学生自己的,老师无权查看或支配。”张辑哲的解释是,人事档案产生之初是共产党管理考核党员干部的一种工具,后来延伸发展成为城镇居民每人一袋的人事管理制度。档案记录的所有内容虽然都是有关公民个人的,但档案是属于单位的、社会的、国家的,就是不属于个人。  既然档案从建立、管理到所有权的归属都与个人无涉,为什么档案缺漏、遗失所造成的损失却要个人来承担?  “就因为档案与人们的低保等现实利益相挂钩,”张辑哲指出,这也许就是中国人事档案制度理论上没有问题但实践中却施行低效的症结所在。  弃档的代价时至21世纪,对于一个中国公民而言,档案仍关系到工龄、身份、政审、社保等多个方面。工龄直接与社保联系在一起;身份即所谓干部或工人身份,它决定退休的年龄,从而确定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此外,档案甚至还影响到结婚注册、生儿育女等问题。  “档案是对每个公民都相当关键的东西,你淡化它,它就给你颜色瞧。”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袁玉军介绍,按政策程序,毕业生派到什么地方到什么地方报到,见习期满(本科为一年,研究生为三个月)转正,确定干部身份,这是有序流动;如不到派遣单位报到或还没转正就跳槽的是无序流动。无序流动的人与所在单位间只是简单的酬劳关系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工作关系,若干年后他们的档案还是学生档案,相应的工龄和保险都是空白。另外抛弃了档案也会影响自己职称的评定,而职称是一个人工作业绩的体现。比如本来工作一年应该是助理工程师了,但如果没有档案的证明十年之后还是没有职称。  与此相关的事实是,有足够多的年轻人为流动付出了上述代价。网络消息显示,据各地不完全统计,中国目前与档案脱钩的人超过60万。  北京市海淀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金木秀副主任告诉记者:“现在的人才流动量加大,档案随人流动,随劳动关系转移的老规矩这给我们带来了很多麻烦,加大了工作量,甚至使档案管理出现混乱。”她建议减少档案流动,实行档案随户籍管理,强制性地要求公司把员工的劳动表现补充进档案,这样可以避免档案的频繁转移。  改制之困 事实上,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这两家人才机构已开始尝试革新。  其设立单位的集体存档和自由职业者的个人存档的代理业务,把档案管理从公司人事管理中剥离出来,减轻了公司的负担,同时规避了“人随档走”的僵化原则。  相应的消息来自中国科学院,该院于2002年10月28日起对新进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把其人事档案交由中介机构代理,使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开来。  但当记者致电中科院询问改革进展情况时,对方显得很低调:“由于新方案在施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政策上的障碍,譬如没有相配套的社保制度。因此这次改革会怎样进行,能不能进行下去,尚存疑问。”  除社保配套问题外,这种中介代理档案管理的模式另有弊端,即无法对个人的档案内容进行及时的更新。  金木秀透露,“首钢耐火材料厂的一名女职工几年辞职出厂后,把档案放在了人才中心。不久前接到厂里通知,称国家有新政策,她以前的工作属于有毒有害工种,可以提前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她必须把档案调出来,拿到厂里做工种更改才有效。麻烦的是改档案事关重大,各种手续复杂,这位女工折腾了好几天也没改成。”  针对目前档案管理跟不上人才流动速度的问题,有专家呼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人们的档案观念需要与时俱进了,人事档案所承担的过多功能也该作相应的调整和分离。  王通讯对此的看法是:“政府一方面要促进人才的发展,适应人才流动的大趋势,鼓励人们看淡档案的问题,改变档案成为束缚人才枷锁的现状。但另一方面也必须强调档案的重要性,它牵扯着许多如社会保障、干部身份、福利待遇等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需要劳动部、人事部、公安部、财政部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