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钡和盐酸:如何保障村级组织的良好运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3:53:11

如何保障村级组织的良好运行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199811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据《村民组织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样,国家既对农村9亿多农民实行了民主,又彻底的把全国350万个村级组织排除在政府财政体制之外,在税费改革前,农民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税费关系体现在村委会作为村集体土地的代表者而向农民收取一定的提留,200611日,国家政府宣布取消农业税,在去除乡统筹以及其他不合理收费等问题的同时,实际上也就取消了村级组织存在的物质基础,取消村提留,就是否定了村级组织作为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法律地位,这样大多数依靠村提留维持运行的村级组织集体经济彻底陷入困境,村级组织既无钱养兵又无钱给农民办事,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出现严重停滞的现象。

 

一、集体经济的缺乏造成的影响。国家对农村的政策调整,使农村农民的利益得到了强化,但同时,集体的利益却被忽视,村集体经济名存实亡,大部分村干部的报酬很低甚至根本就没有报酬,他们辛辛苦苦干一年的工资收入还不如村里年青人外出打工的收入,而且,农村基层干部缺乏升职的机会,村干部在村里最多干到村支书,既不能进事业单位,又不能进入公务员序列,在位时收入低,退休后也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造成许多农村干部另谋出路,优秀人才大量流失,甚至在一些山区及落后村出现根本选不出村干部的现象。

二、村级财力不够,"无钱办事"的问题日显突出。村集体公益事业都采用各自筹资筹劳的方式,财力不够将影响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加之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收入下滑、村级集体收入降低,在乡村现有的财力下,既要保"吃饭",又要还债务,还要办实事,还不能违法乱收费, 最终出现农村公益事业无人干也无钱干的局面,使公益事业发展受到影响。

三、农村基础组织工作难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紧缺,造成基础党组织无法有效地开展活动,由于缺乏经费,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等工作难以开展,有的农村支部甚至连党报党刊都无法订阅,严重威胁农村基层组织的生存。这样,农村党组织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已经大大的削弱。

 

所以,如何保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正常运行是关键。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始终围绕发展农村经济,集体经济才是农村党支部战斗力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