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方音概述:方励之的最新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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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励之的最新谬论(供批判用)     方励之中马毒不浅
方励之在北京之春2009年第1期发表了《西(科)学东渐四百年》,文中说: “2009年是联合国的天文学年,用以纪念400年前——1609年伽利略第一次用望远镜观察天体,开创了以观测和实验的方法追寻宇宙起源的时代。伽利略观察标志着现代科学的兴起。按照爱因斯坦的说法,现代科学的发展依靠两个基础:实证方法和形式逻辑体系。爱氏说:“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的: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在欧几里德几何学中的)形式逻辑体系,文艺复兴时期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出这两步,是不用感到惊讶的。令人惊讶的是,这两项居然被发现了。”(爱因斯坦给J.E. Switzer的信,1953)。……
(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的影响并不限于数理学科。马克思的《资本论》也是依照《原本》格式展开的。50年代在北大物理系上学时,马氏政治经济学是一门必修课。《资本论》第一卷,一开始是一大堆定义(商品,价值,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剩余价值,相对和绝对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率……),就像牛顿的“原理”一开始定义速度,速率,相对和绝对速度,加速度……。随后是有关剩余价值产生的基本方程,即剩余价值的产生等于生产劳动率乘以可变资本投入。它相当于牛顿第二定律那种动力学方程(公理)。再由此推出引理,定理等命题,如:无产阶级绝对贫困化,经济危机周期律,等等。……公理演绎体系,有助于辨别什么论断是证明了的,什么是未曾证明的,什么是不可能证明的,什么是不自洽的。而且,可以从“体系”中推断新结论,或者修正旧结论。比如,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动力学方程,可以推论,正的剩余价值可由正的生产劳动率和正的可变资本投入产生。正的剩余价值也可以由负的生产劳动和负的可变资本投入产生,因为负乘负为正。所以,在撤回资本(负的资本投入)的条件下,破坏性生产劳动率愈高(负的生产劳动率),剩余价值产生愈多。这是当年北大物理系学生根据公理演绎体系对马克思《资本论》作的一个“发展”。谁要不信这个佯谬,谁就必须找到《资本论》的公理演绎体系中的逻辑漏洞。
方励之的上述说法存在以下问题:
1.形式逻辑学的奠基人是亚里士多德(前384年-前322年3月7日);欧几里德(约前330~约前275)几何学是形式逻辑学的应用,欧几里德并没有创立形式逻辑体系。如果不强调这一点,会错误地以为:只要掌握了几何学,就等于掌握了形式逻辑。事实上,方励之先生精通几何学,但由于没有认真学习形式逻辑学,所以,依然没有掌握形式逻辑,以至于闹出了笑话。形式逻辑为几何学的成功奠定了逻辑基础。形式逻辑与数学相伴生,是人类最早出现的学科,几何学是形式逻辑学在数量上的表达。形式逻辑与数学都是人脑自由创造,不依赖外界而存在。人们可凭借形式逻辑,从欧几里得公理出发,一步步严格证明,诸如三角形内角和等于180度等许多定理和推论来;也可以从牛顿定律进行行星轨道计算和地面上的各种力学计算。事实上,无论是各门科学还是演说辩论,都得符合形式逻辑。
2.马克思的《资本论》不是依照《原本》格式展开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接受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认为辩证逻辑是一种更高层次的逻辑;他们吸收费尔巴哈的朴素唯物论,把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去掉,加了物质第一性而已。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是一切物质和社会变革的起因也是结果,就是说一切起因于精神最后回归于精神。而马克思恰恰把这个精神调换成物质,也就是一切起因于物质回归于物质。
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说他采用的是辩证法(即辩证逻辑)而不是形式逻辑。他说:“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因此,我要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不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辩证法,在其神秘形式上,成了德国的时髦东西,因为它似乎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中文版《资本论》P24-25)。
恩格斯将形式逻辑斥为“形而上学”,马克思率先使用“辩证思维”的非人思维方式,它的特点就是从不明晰界定概念,吐出大量云雾,让你怎么理解都行。
譬如:马克思说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又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两种说法,哪个说法是定义呢?马克思没有讲。连定义的逻辑规则都不讲,怎么能说马克思象几何原本一样地遵守形式逻辑呢?
《资本论》不下定义。“马克思主义叫我们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853页)。马克思主义者从具体的客观事实出发研究问题即使能归纳出一些道理,也不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性,这是由归纳推理的或然性决定的。如果对概念没个准确的界定,讨论问题就会沦为诡辩。譬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没给使用价值、价值等概念下定义。马克思说:“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马克思的信徒们解释到:生理学意义上支出的劳动必须采取相同的社会平均形式即抽象劳动才形成价值[见复旦大学张熏华、洪远鹏《资本论难句试解》,张熏华、洪远鹏系笔者的老师],他们断言:农民自产自消的粮食没有价值,向领主交纳的贡粮没有价值,但余下的粮食拿到市场上买卖就有了价值,共产主义社会的粮食更没有价值。
那么请问:中世纪的农民的劳动怎么时而有平均形式时而又没有呢?共产主义的劳动没有平均形式吗?可见,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是一个诡辩符号。一会儿是劳动创造价值,一会儿只有交换[的产品]才有价值,两种说法自相矛盾、令人啼笑皆非。
有人反驳说:农民自己吃的粮食有价值,但没有交换价值。这是对马克思修正与篡改,不合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只承认商品有价值,否认产品有价值。他认为共产主义的产品都没有价值,价值规律将不起作用,取代价值规律的是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经济的规律。
事实上,马克思混淆商品与产品的属性。
根据形式逻辑的要求,揭示概念内涵的方法是下定义。下定义的公式是:被定义概念=种差+属概念。种差就是被定义概念区别于属概念的独有的内涵,即被定义概念所指对象的本质属性。简单地说: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在这个定义语句里,“用来交换”是商品区别于劳动产品的种差。所以,交换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事实上,只有通过交换过程的劳动产品才是商品,决定商品价格不是劳动因素而是交换因素。交换属性或交换价值才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劳动价值不可能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可是,马克思偏偏把劳动价值说成是商品的本质属性,是典型的指鹿为马。这导致马克思经济学从一开始就是荒谬的。
下面分析一下商品的外延。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50页说:“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就只剩下一个性质,即劳动产品这个性质”。
马克思忽视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前提,即商品并非都是劳动产品。非劳动产品成为商品的实例俯拾皆是,如:土地、自然资源、风景胜地、人体器官及精子、卵子、血液等。所以,“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那么无论是劳动产品如皮衣、大米等,还是非劳动产品如天然钻石、人体器官等,它们“就只剩下一个性质”即消费者的需求对象。因此,商品的外延=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用来交换的非劳动品。
因此,商品的严格定义应该是:商品是用来交换的物品(包括劳务甚至社会关系如[买卖]户口、[买卖]官位、爵位、文凭)。在此定义中,“交换”是种差,为商品的内涵;物品是商品的外延,物品包括有形的物品或无形的物品2各方面。
商品、产品、物品三者之间外延方面的关系如何?商品、产品与物品是一种包含、被包含关系,即商品和产品都包含在物品之中,也就是说,商品+产品<物品,也就是说:所有的商品和所有的产品都是物品。商品和产品在外延上是一种交叉关系,也就是说:有的商品是产品,有的商品不是产品;有的产品是商品,有的产品不是商品。既然商品和产品在外延上是一种交叉关系,为产品所特有的“劳动”属性不可能是商品的本质属性。
因此,产品可定义为:产品是经过劳动的物品。所以,“劳动”是产品区别于物品的“种差”,劳动(价值)是产品的本质属性。马克思误把产品的本质属性——劳动(价值)当成了商品的本质属性,这导致马克思经济学从一开始就不成立,一开始就是荒谬的。
马克思混淆产品与商品的概念,其根本的原因是他鄙视形式逻辑,以辩证逻辑即诡辩逻辑为理论分析工具。这种诡辩伎俩只能愚弄缺乏思维规律——形式逻辑训练的人们。
马克思用辩证逻辑的矛盾分析法把商品复杂化,什么“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社会劳动与私人劳动的矛盾”等等。马克思强调矛盾激化的一面,忽视了矛盾消减的一面,从而陷入了“斗、斗、斗”的泥潭。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是永恒的范畴,价值是历史的暂时的范畴,这样使用价值与价值就无法对立统一了。同样,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也不成立,因为劳动这一概念本身就是对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的抽象,在“劳动”面前再加一“抽象”,实在是又臭又脏的裹脚布。
3.《资本论》里根本就没有公理演绎体系。
按公理体系的要求,原始概念是构造一门学科的最基本的概念,它不能定义,只能大致解说,被称为元概念,用它可定义其它概念。在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首先解释了点、线、面的概念,点是几何学的原始概念。从历史主义的视角看,原始概念反映的事物正是复合概念反映的事物的起点,可见公理体系法与历史主义的研究法是一致的。马主义把从原始概念出发的公理体系法贬为唯心主义的方法。马克思说: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这样,产品就成了定义商品的原始概念。马克思未从原始概念“产品”出发却从复合概念“商品”出发来研究经济学,违反了公理体系法的要求,把经济学引向了邪路。
公理体系的最初的设定主要包括元概念和公理。几何学的元概念是点,再就是5条公理,然后按形式逻辑的规则进行构造。非欧几何学的元概念也是点,再就是5条公理,不过第5公理相反,然后也是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则进行构造。谁是谁非?都正确。为什么互相反对的学科体系都正确,因为它们都遵守了形式逻辑。马克思的《资本论》的元概念、公理是什么?显然是没有的,而且马克思鄙视形式逻辑,搞的是辩证逻辑——强权逻辑——流氓逻辑的骗人把戏!说马克思《资本论》按照公理体系构造,那只能说明这种人根本不懂形式逻辑。
马克思主义的信徒们弄了一点形式逻辑,他们用“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来定义商品,又用商品来给价值下定义,陷入了绕圈子的循环定义[详见北京大学1980年代编写的《大众政治经济学》]。只有用公理体系法才可消除循环定义。
马克思尚能区分过程与结果,可马克思主义的信徒们把过程与结果也混淆了。南开大学的谷书堂大教授在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第6期上发表文章说:“把劳动定义为:生产一定的使用价值所支出的劳动量=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产品÷劳动时间;代入换算得,劳动量=产品。劳动量、劳动、产品三个概念都被谷先生弄成了同义词,结果就是劳动=劳动产品了,从而混淆了过程与结果。
4.方励之先生中马毒不浅
方励之先生说:“50年代在北大物理系上学时,马氏政治经济学是一门必修课。”方励之先生以上说法还是他50多年前的记忆。如今一些理工科大学生依然在上马氏政治经济学或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为了激起学生听课兴趣,老师故意把《资本论》与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相提并论。其实,一个是致使人脑残的三聚氢胺,一个是使人明智的真理,相提并论是对欧几里德的污辱。从这里可以看出,方励之先生的课堂笔记做得很好!方励之先生只有彻底清除自己身上的马毒,才能成为一个彻底的民主主义者。方励之先生的糊涂决不是个案。象李泽厚、刘再复、郭罗基都存在类似问题。如李泽厚、刘再复说:“中国没有垮,是因为抓好了经济这个根本,老百姓满意”。这些天真的人们不加分析地相信“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这句老话。因此他们断定,凡是保住了政权的必定是好政权,凡是失去了政权的必定是坏政权;成者王败者寇。这是典型的强权逻辑思维,而不是形式逻辑思维。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Archive_view_4_404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