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放大锅的牛肉粉:重建价值观念 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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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价值观念
发布时间:2008-11-16 文章来源:投稿 文章作者:康新贵
摘 要:人是有思想会思考并受其思想支配行为的高等动物,人的价值观念决定了其行为的方式和追求的目标。在中国封建社会,儒家主张的以义优先的价值取向,通过忠、孝为核心的礼义规范维护等级制度与小农自然经济和封建专制是相适应耦合的。到现代,中国也走向工业文明和私有制、市场经济。私有制、市场经济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这种追求与中国传统文化不相适应。在这种状况下,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出现紊乱,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层出不穷。走向现代文明,必须建立起适应时代潮流和发展趋势的价值体系,这个体系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本文认为建立新的价值体系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需要从一些贴近生活的基本要素开始。如平等、民主、自由、正直公正、责任、友爱、尊老爱幼、诚实信用、勤奋、利己不损人、尊重他人、宽容,承认多元化的价值观念、相信正义能够战胜邪恶、追求自由遵守公德、遵守法律、己所不欲、勿施与人等等。
关键词:传统 现代 价值观
一、中国传统价值观念——儒家的以义优先和忠、孝礼义等级制度。
价值观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人们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包括人的社会地位和物质生活条件,是形成价值观念的基础,同时,个人价值观念的确立,也并非是被动的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中,具有相同社会地位和物质生活条件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价值观念。价值观念是后天形成的,是通过社会化培养起来的。家庭、学校等群体对个人价值观念的形成起着关键的作用,其他社会环境也有重要的影响。个人价值观有一个形成过程,是随着知识的增长和生活经验的积累而逐步确立起来的。
从微观方面说,价值观支配着个人的行为、态度等等,支配着人认识世界、理解事物对自己的意义和自我了解、自我定向、自我设计等;也为人自认为正当的行为提供充足的理由,决定着人们以什么样的心态和旨意去开创自己的新生活。从宏观方面说,群体、集团或阶级的价值观念决定本集团的行为取向,国家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则决定了国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无论从哪一方面说,价值观念尤其是核心价值观念对社会生活具有根本性的导引意义。
中国传统价值观念有“大传统”和“小传统”之分。“大传统”是指历史上经过思想家加工定型了的、为统治者所倡导的、做为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念。中国价值观念的"大传统"是以儒学为主导的,儒家的价值观念植根于人心深处最本能、最难以摆脱的血亲观念之上,同时它也最符合封建统治的需要。儒门士子是中国古代文化活动的中坚力量,是大传统的建立者也是统治者普遍教化策略的推行者。儒家的基本特征是主张道德优先的价值取向,推崇尽忠尽孝的礼义规范,强调以德感人的道德教化,标榜取义舍利的君子人格,追求德治社会的理想目标。“小传统”是指做为潜意识而在民间流行的社会心理和风俗习惯,它是一种感性直觉的"潜意识"或"集体无意识",它补充着、丰富着价值观念的大传统,包容了价值观念的深层结构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最有民族特色的是"五福"观念(即福、禄、寿、喜、财)。
儒家耻于言利,在道义与利益之间,应毫不犹豫地割舍利益,以义制利、重义轻利;在理与欲之间,应用天理限制私欲,应"存天理,灭人欲"。儒家在价值指向上是超功利的,即超越行为者自身的物质利益,把利摆在义的对立面,主张寡欲,反对奢侈,强调义永远重于利。这种义重于利的君子人格和德治社会理想,怎样才能达到?大传统提出了两种策略:一是外在的礼制规范,一是内在的道德感化。大传统认为,达到君子人格的价值理想,首先需要对人的感性欲望加以制约。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的礼制规范,就是用来制约人的欲望的。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超功利、重义轻利、存天理,灭人欲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各级封建官吏来说,从皇帝到七品芝麻官,这种价值观念更多的表现为对他人的苛求、指责和惩罚,他们自己本人不一定要实践它。当然,他们中也有一些言行一致的求道者。
“礼”原是祭神祈福的一种仪式活动,后因人际交往的频繁、社会生活的复杂化,礼引申为人的行为必须遵循的法度和仪式。礼的内容几乎包罗万象。有为人君之礼,为人臣之礼,为人子之礼,男女之礼,少长之礼,主客之礼,生子命名之礼,婚嫁之礼,祭祀之礼,等等。大至治理国家、求学问道,小至婚丧嫁娶、衣食住行,都有礼的规定。礼是中国古代宗法等级社会的制度规范,是维护贵贱尊卑长幼等级的工具。
礼既体现为在家尽孝,又体现为为国尽忠。"亲亲"和"尊尊"是礼教的主要内容。亲亲为孝,尊尊为忠。在家讲孝,在国讲忠。孔子要求"弟子人则孝,出则悌",用血缘关系来维护传统社会的礼治秩序。孟子把维护宗族血缘的亲亲关系视为至关重要的大事。在家庭关系上讲孝,必然会在君臣关系上讲忠。韩非从政治统治的角度提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明确规定臣必须忠君,并把忠君放在特别重要的地位,董仲舒为了统治者的需要,把孔、孟的"忠"的观念推向极端,把韩非的"臣事君"推进为"君为臣纲",并把"君为臣纲"做为"三纲"之首。这里,孝与忠是相通的。孝忠都要求在一定社会秩序中处于下一等级的人自觉地对上一等级恭敬、顺从,孝亲和忠君是同一恭顺原则在不同层面的运用。只不过孝是对血缘亲长的崇敬顺从,忠是对一国之君的崇敬顺从。在中国,家就是国,国就是家,家国同构,家国一体,家庭是国家的缩影,国家是家庭的放大。家庭是国家的历史起点也是国家秩序的逻辑起点。在宗法社会,国家是按照家庭的形式仿造的,君就是一国之父,臣就是国君之子。国家关系、君臣关系只是家庭关系、父子关系的延伸。
简言之,儒家主张以义优先的价值取向,通过忠、孝为核心的礼义规范维护等级制度。这种价值观念,与小农自然经济和封建专制是相适应耦合的。
二、现代中国人——从迷失的羔羊到迷失的狼。
历史进入现代,中国也走向工业文明和私有制、市场经济。私有制、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机制,在充分调动人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的同时,也刺激了人的物欲的膨胀。在市场经济下,人的物质欲望是以追求抽象的“物”——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是对抽象的、一般的物质财富的追求,必然会诱发出拜金主义。
在社会变革时期,价值观念的变革也会随之而来。尤其是我国,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先发、内生型现代化,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具有后发、外生的特点。在价值观念方面,这一特点通常有三个步骤:起初,外来文化的引进造成外来文化与本土传统文化并存,多种不同文化价值观念的冲突导致社会价值观念的紊乱,使许多人茫然而无所适从,发生种种困惑;第二阶段,本土价值观念和外来价值观念发生激烈的冲突和融合,并在这种冲突融合中产生一些新的价值观念元素,人们开始选择一些适应社会发展进步的价值观念元素指导自己的行为;最后,经过实践的探索和理性的论证,形成新的、适应时代潮流和社会发展进步的价值观念体系并使之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中国目前正处于第一阶段。
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的“大传统”,也就是国家层面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是建立在小农自然经济和封建专制统治基础上的所谓道德优先的价值取向和礼仪等级制度。历史发展到近代,以五四运动为标志的反封建文化运动,抛弃了统治二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价值体系,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抛弃旧传统价值观念的同时,并未建立起新的价值观念体系;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西方价值观念的片面渗透(西方文化不是整体进入,是部分尤其是享乐主义的引进),使中国人感到迷茫、彷徨,价值观念出现紊乱。重义轻利,亲亲尊尊的忠孝等级制度不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私有制不可能由重义轻利的人来操作实施,同时,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参与契约的各方必须是平等的,儒家的等级制度不仅无法给契约各方以价值观念的指导,甚至损害平等的市场交易。西方文化做为一个文化体系整体在改革之初和现在都未被引进,更谈不上整体的接受,引进只是一少部分,其中更多的是娱乐、享受等方面的价值观念。如此,中国人在改革之初就只能陷于迷茫之中,恰如一只迷失了方向的羔羊,不知到自己要到哪里去,所谓“摸着石头过河”正是这种心态的写照。随着改革的深入,私有制的兴起,大大小小私营企业主的产生和发展,社会分化为不同的阶级。陆学艺主持的“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提出了当代中国社会十大阶层和五种社会地位等级组成的社会分层结构。十个社会阶层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和五种社会等级:社会上层、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和底层。本人则以为当代中国社会划分为四个阶层:国家管理人、资本家、中产阶级、劳动者,其中劳动者又分为发展型、温饱型、贫困型三个子阶层。①各阶层因其自身所处地位的不同、自身需求的不同,就产生了不同的价值观念,各阶层对社会发展目标和公平正义的理解和追求也就不同。由于传统文化不能提供发展市场经济所需要的价值观念,而外来文化又未全盘引进,对市场经济、自由、个人主义的片面追求和误解以及对金钱的追求,使很大一部分人自觉或不自觉的认为追求自由、个人主义和发展市场经济,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受任何约束,没有道德价值观念的约束,能逃避法律就逃避法律的约束,一切向钱看。一时间,“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成为名言,只要能赚钱,什么都可以干。
如果说在改革之初,大部分中国人处于同等的状态或起跑线上,属于没有价值观念指导的迷失的羔羊,而到现在,利益群体的分化,强势阶级利用其优势的社会地位,大肆不公正的掠夺财富,其中最重要的是利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弱势群体的制度性损害。
首先,因为社会资源总是稀缺和有限的,不同的阶级或利益集团都试图使本阶级或利益集团的利益最大化,其结果使各阶级、利益集团对有限的稀缺资源的争夺日趋白热化。在这场竞争中,弱势群体首先在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度安排上就处于劣势地位,他们无力影响、左右与他们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的制定,这使得制度安排本身较好的保护了强势集团的利益。如农村征地补偿费用、企业改制职工的安置费用等,从制度本身的规定来说,就不足以补偿劳动者的实际损失。弱势群体首先在制度——这一基础性的因素上处于不利地位;同时,对制度的执行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其次,劳动者阶层对制定国家法律制度、政策方针的影响力很弱,十分有限,他们无力影响与他们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福利、教育、税收等制度的设立与更改,而他们自身的生活水平,不可能完全靠自己解决,部分要依赖于国家的福利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来调整。这种对弱势群体的制度性损害,直接导致群体事件的不断发生。翁安事件、孟连事件、重庆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都是制度性损害的结果。如此,现代中国人——一些所谓的强人和强势集团,由迷失的羔羊演变为迷失的狼。
三、集体主义精神的衰落与个人主义的现实。
在上个世纪初共产党领导的苏区以及此后的根据地、解放区,倡导以集体主义、奉献精神为个人行为的最高价值准则,在建设一个虚拟的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人人都能享受公正的幸福生活的远景的召唤下,一批又一批的人为集体奉献着。
集体主义的奉献精神,与战争年代的实际社会状态以及所追求的目标相适应。一方面,只有集体才会产生安全感,战争使个人必须依靠集体,只有集体才能面对战争,个人根本无法与强大的对手集团和社会进行对抗;另一方面,只有依靠集体才有可能实现改天换日的社会变革,单个的个人无法改变社会结构。因此,个人在集体面前是渺小的,个人只有依靠集体才能进行发挥个人才能、实现其抱负和理想,或者依靠集体才能生存下去。从参加革命的人员组成来说,一少部分人,如李大钊、毛泽东、朱德、刘伯承、陈赓等,他们靠自己的信仰参加革命,大部分人——贫困的农民、没有出路的知识分子、工人等等,他们因生活的贫困甚至是无法生存下去而参加革命,不论是因信仰还是生活的贫困,他们都必须依靠集体才能有所作为和行动。在那个时代,集体主义的奉献精神,与个人的利益、理想,与集体的目标是相吻合的,个人与集体,如水乳相溶,集体主义精神被合理的视为最高价值准则,是一种现实可行的价值观念。
战争毕竟是非常态的,当非常态结束以后,社会生活进入正常状态。1949年以后,国家实行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集体主义精神在理论上与这种经济结构相适应。尤其在建国之初的五十年代,建国前参加革命的人在整体上保留了他们已经形成的集体主义奉献精神,这些人在各行各业处于大大小小的领导岗位,易于推行集体主义精神,而公有制在理论上属于全民所有,这种经济结构易于全体民众接受集体主义的奉献精神。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个人的全部生活被纳入国家的计划中,城市居民从学校受教育到参加工作以及退休养老、医疗、住房等全部生活由集体计划保障,这使得集体主义在现实上成为一种可能。
随着私有制的建立,集体主义精神被瓦解。与私有制基础上的商品自由竞争相适应的价值观念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自由”观念和功利主义观念。现代企业价值所追求的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股东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就与集体主义的奉献精神相冲突,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就不可能讲集体主义。对企业的工人而言,股东们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果此时让工人对企业进行集体主义奉献,是否现实可行?是否很矛盾?这种所谓的“集体”,只是在奉献时被称做是“集体”,在年终分红时,“集体”理所当然的是属于某些个人所有,是受法律保护的,神圣而不可侵犯。当金融危机来临时,为了保证股东的利益,企业大量进行裁员,此时的“集体”,只是股东的“集体”,而非员工的“集体”。如此,股东们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唯独让普通员工在讲奉献。集体主义在此时是一种虚假、欺骗的价值观念,那些对普通员工宣扬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的人,不是活在梦里就是骗子。
当代西方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以个体为轴心,以刺激和鼓励个体自由追求实利为基本价值取向构建起来的价值理念体系。这种价值体系自有其合理性,它与民主政治、私有制的市场经济相吻合,只有大家都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价值观念才是公平合理的价值观念,才是现实可行的实实在在被现实生活所接受的价值观念。那种让一部分人追求利益最大化,让另一部分人(大多数人)讲集体主义奉献精神的价值观念是一种欺骗的哲学。也不可能真正被现实生活所接受。
西方的个人主义,也并非被一些人曲解的不受任何限制的追求个人的利益,基督教的十诫就告戒人们不可以做十种事情:除了我(上帝)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和敬拜偶像;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当守安息日为圣日;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陷害人;不可贪恋别人妻子和财物。这种个人主义是一种合理的个人主义,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能违反法律、不能损害他人利益,要遵守公德。
价值观念是指导人的行为的准则,不是空洞的理论。推行一种价值观念,要看它的实际效果,是否有利于建设相对公正的社会。我国在意识形态上是讲集体主义的,美国是追求个人主义的典范。当美国的盖茨裸捐的时候,当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成为一种普遍的认识的时候,当美国的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类基金会进行的慈善公益捐助达6700多亿美元,占美国GDP的9%的时候,中国的私营企业主(资本家们)在做什么?是集体主义的结果好还是个人主义的结果更有利于社会?不能只看词语的表面解释而不顾其实际的效果,现代集体主义是一种空洞的说教和玄学,属于清谈。当我们的牛奶中出现三聚氰胺的时候、当贪污贿赂成为一种社会风气的时候、当造假成为一种普遍行为的时候,当不讲信用成为普遍存在的时候,当黑砖窑出现的时候,当童工出现的时候,当警察收取保护费的时候......,是什么价值观念在起作用?这恰恰是人在没有价值观念做为行为指导准则时出现的紊乱,是迷失的狼在吃人,而非个人主义价值观念的错误。
四、重建价值观念——由元素到体系。
人是有思想会思考并受其思想支配行为的高等动物,人的价值观念决定了其行为的方式和追求的目标,一个没有心灵约束的社会,是一个不健全的社会。我们必须建立适应时代潮流和历史发展需要的新的价值观念体系。建设新的价值体系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尤其在我国,缺乏历史传统价值体系的基础性支持,需要重建一个新的体系,所需要的时间就更长,而现实生活又离不开价值观念的指引,因此就需要从一些基本要素开始进行构造。这些核心价值只有成为世俗生活层面的价值标准和伦理导向,才能在意识形态领域确立其引导世道人心的话语权威。
马克思把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划分为依次更替的三大形态: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他指出:“人的依赖性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 以“人的依赖关系”为特征的社会是指传统型社会; “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主要是指现代型社会,现代型社会中也包含着“自由个性”的萌芽和因素,但做为第三种形态,它主要是社会发展的未来趋向。从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的转变表现在社会的各个方面,经济上是从自然经济社会向以市场为导向的商品经济社会转变;政治上是从集权专制型社会向建立在个人自由平等基础上的民主法治型社会转变;社会关系上是从各种以身份为特征的依赖性关系向以个人独立自由为基础的契约性社会关系转变。按帕森斯的说法,现代性具有三个标志性特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个人自由。具备这三个特征的,是现代型社会;不具备这三个特征的,是非现代型社会。
中国正在走向现代性市场经济社会,理应建立平等、民主、自由的价值观念体系。这个体系的核心,应当是体现“以人为本”。它首先应当肯定个人与生俱来的生命、自由、私有财产权等,是不可侵犯的“天赋人权”,这是个人的基本权利,其他社会的一切权力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是对个人权利的完善和补充,是为了全体社会成员更好的、公平的实现个人权利。做为个人,追求、实现自己的合理的利益目标是天经地义的权利,应当得到肯定和认可;同时,个人利益目标的追求,应当是合理合法的。合理:意味着个人必须遵守现有的社会公德、遵守交易规则,意味着不能损人利己,如此等等,表明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目标是受社会制约的。
美国人认为青少年"道德品质"应建立在六大支柱之上。它们是:信赖、敬重、责任、公平、关怀和公德。这六大支柱是每位青少年务必遵循的道德准则,不分民族、不分宗教信仰。"信赖"包括诚实、不欺骗、不偷窃、坚持真理、效忠国家、忠于家庭等;"敬重"包括尊重别人、宽容差异、举止礼貌、语言文明、用和平方式处理愤怒与争执;"责任"包括干好本职工作、自控自律、谨慎可靠;"公平"包括照章办事、不存偏见、不推诿过失、倾听别人意见;"关怀"包括善良、热情、宽恕、助人;"公德"包括合作、参与、和睦、遵纪守法、尊重年长、保护环境。这种倡导已得到美国国会和几十个州政府的广泛认可。
我国的价值体系,应当从一些基本的核心元素开始,吸收本土文化和外来文化中的优秀元素,消化形成我们自己的价值观念。这些基本元素应当是引导我们日常行为的最直接、最现实的东西。如平等、民主、自由、正直公正、责任、友爱、尊老爱幼、诚实信用、勤奋、利己不损人、尊重他人、宽容,承认多元化的价值观念、相信正义能够战胜邪恶、追求自由遵守公德、遵守法律、己所不欲、勿施与人等等。这些基本要素的实施,将会把个人行为纳入可预见、可容忍的范围内,使人与人之间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侵犯他人的利益,使人与人和谐相处,使大多数人都能公平的追求自己的利益。同时,这些做为个人行为指南的价值元素的深入人心,将促使集团行为走向合理、合法的理性化。
参考文献:
1、康新贵《当代中国社会四个阶层的划分与阶层矛盾》 《中国社会学网 》2007年09月。
编辑员:chin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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