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宝是怎么挣钱:人类罪恶之根源_人生情怀_唐著选读_唐君毅研究网※唐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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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罪恶之根源

 

 

(《全集》卷3《病里乾坤》之99——111)

 

    吴自更生先生按语:君毅先生此文发表於民团四十一、二年间某日的「香港时报」星期专论,为亡友南京中大同学魏树松兄所珍藏。苏曾再三细读,恍然了悟人类罪恶之根源确是在於“私”。类此发抒人生体验之篇章,君毅先生曾继“人生之体验”後有“续篇”出版,惟此文却未见收入“续篇”及任何其他专书或文集中,甚至鹅湖上期所刊君毅先生著作表中亦无此文。是否因发表後未曾集存,则不得而知。今由荚中检出影印给邦雄学友交鹅湖重刊,以飨读者,并藉表对君毅先生之敬悼於万一。

   

    在此世界充满斗争意识之时代,人恒以为自己所代表者是正义,而以对方为罪恶之化身。但是人很少真能够探问人类罪恶究自何来?究竟什么是判断罪恶与非罪恶的标准?如果这问题没有一正确的答案,则究竟谁是真有罪?人类如何去掉罪恶?都是无法确定的。(99)如果把人类罪恶之来源,当作宗教上、哲学上之问题来作一纯理论的探究,可以说十分复杂深远。但我现在只拟用一最浅明的说法,并多少带一点独断的语气,来对此问题作一答案。

    有人说,人类罪恶源於自然环境,这是不对的。你试擧头看天,天上不见罪;低头看地,地上亦不见罪;山水草木亦无罪,说自然环境之与人以灾害,人在自然环境中感物质享受之缺乏或过多使人犯罪,亦是不对的。因感物质享受之缺乏或过多而犯罪者,如可原谅,则不是人之罪;如不可谅,则罪不在自然,而在人心。

    说人心之有罪,由於社会制度,并不证明罪不在人心。因社会制度之形成,至少要由社会中各个人之心承认。如果一社会制度是有罪恶,则形成此社会制度,承认此社会制度,而支持此社会制度的存在之人心,仍是罪恶之本。因如根本无支持此社会制度之人心,则一切有罪恶之社会制度,并不能悬空存在。所以说罪在人心之一切古先圣哲所传的老话,仍是不能否认的。不过,去掉人心之罪恶,是否只须在心上用工夫,则是另一问题。

但是说罪在人心亦是不易说的。笼统说人心败坏,殊无意义。毕竟罪在人心之何处?心是什么?通常说有薏识能自觉者是心。此即说心是一明觉。如说只是一明觉,如光之能照耀,能反映事理,则明觉照耀反映之作用本身亦非罪恶。——我们的意思亦印说,能感觉、能知觉、能辨别、能记忆,想像推理之心,心之一切认识能力中,无罪恶之意义。则说人心有罪,此罪不能在(100)人心之认识作用或能力、或心之明觉上。

要说人心有罪恶,只能在人心各种情意上之动机欲望意志上。但此话同是不易说的。分别的考察表现人心特性之情意上的基本动机,你都不能发现罪恶之根源存在。人心基本动机,有虚心求真理的动机,由此产生科学、哲学。此动机中无罪恶。有欣赏表现善美之动机,由此产生文学艺术。此动机其中亦无罪恶。有恻隐不忍,求公平,求正义之动机,由此产生个人及社会道德,产生「建立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之努力」。此动机中亦没有罪恶。人类有求永生,求无限与绝对之神之动机,由此产生宗教。此动机中亦无罪恶。人类之求真美善神之动机,乃人类文化之泉源,无人能说此等动机之为坏。此种能形成文化之动机,皆人类所特有或特显者,而为禽兽之所无,是见人心之所以为人心之特性者。而在此种种动机上,皆不见罪恶,所以中国古代许多哲人,总是从人之所以异於禽兽的特性上说人性,而坚决主张人性本善。

    人之罪恶之根源不在表现入之特性之动机,是否印在表现人与禽兽之共同之性——所谓生物本能,如饮食男女闘争之本能,求物质以保存自己生命、种族生命之本能之上?此话仍是不易说的。在宗教家、哲学家恒有一部份人主张求物质、求生存,与男女爱欲,本身印罪恶者,如以亚当与夏娃之相互动情,印人类之原始罪恶,而以绝弃一切物质欲望或残毁身体为至善。此义非无道理,但是我们亦并非必如此说。在一般常识中,我们并不说人之求物质以谋生存或恋爱结婚为罪(101)恶。而且我们当须承认,人人之得满足其物质欲望,内无怨女外无旷夫,为一合理想的社会之必涵之内容。如我们说人类罪恶之根源郎为人之有生物本能、,则不特整个生物世界的一切活动,如鸟啼花笑,草长莺飞,全是罪恶之表现;人类大部分的日常生活十亦皆是罪恶之表现,此世界将不可一日居。而我们亦可因而视饥寒贫乏寂寞无偶之苦,为人之本身有罪恶之饮食男女的动机之惩罚,而可漠然无动於衷。由此反将造成我们自身之冷漠不仁,所以说人之生物本能郎罪恶之源,亦是不能随便轻易说的。

如果分别的说,人之基本动机,都不能说其本身含罪恶,则罪恶之根源究在那裏?我们可以说人的一切基本动机如和谐平均的发展,且以人之人性规范主宰其生物本能,以人之求真求美求善求神之科学、哲学、艺术、文学、宗教、政治、经济等文化之活动,规范主串人之生物本能,使之合真理合美而条理化、秩序化,合善而无私,即无人之罪恶。而社会之文化发达,足以使人之一切生物本能皆可有文化之润泽陶冶,印无社会之罪恶。而此印是说,人性之全幅呈露而尽己与人之性,印无罪恶之可言。罪恶只生於人性之不能全幅呈露而有蔽,郎呈露於人之人性,不能主宰规范其生物本能,人只是求个人之生物本能之满足,只求其物质欲望、男女欲望之满足,声色货利之满足,於是人才真陷於罪恶。这样说来,则罪恶之根不在人之心性;不在人心之逐分别之动攒;而只在人之自蔽自限於私的生物本能声色货利动攒之满足。此蔽、此限、此私乃真正(102)的罪恶之本。

但是只说人之蔽限於其私的声色货利之欲,印罪恶之本一语,仍待补充。单纯的说一人只知好货好色,不知真善美等文化活动,固含不善之义。但在常识中,当未必以为好货好色者印最大之罪人。所以需要补充者:人之只求其个人对货对色之欲之满足,辽沉溺其中,而不知真美善之文化生活,只是人之初级的罪。此即同於谓人之只顺其生物本能之发展求声色本能之发展,声色货利之满足,而自觉的瞒昧真美善之标准,自觉的违悻文化生活上之要求。更高级的罪恶,是自觉的以文化生活为满足其生物本能声色货利之欲之上具或手段。加以一切学术艺术道德之活动纯为欺世盗名之具,由是而有歪曲真理,以妄为真之诡辩,以丑为美之宣传,假仁假义之伪善,以恶为善之肆无忌惮等。此种使人之文化生活不特不能主宰其私的欲望,不特为私欲所瞒味蒙蔽,且反而为私欲畅遂其自身之工具,而造成真善美之颠倒,才是人之真罪恶所在。而在一般常识,亦只承认此种以人类文化生活为满足私欲之工具,以致颠倒价值标准,以非为是,以丑为美,以伪善与恶为善之人,乃真正有罪恶者。——其罪过乃远甚於单纯的只知求声色货利之人,这是须补充的第一点。

二(103)

我们须补充之第二点,是再进一层问:人为什么会一往贪财好色,会有人性与生物本能之颠倒,自然生活与文化生活之颠倒?本来已知真善美的人,为什么会瞒昧良知、歪曲真理,淆乱美丑善恶?便须知单纯的人之生物本能,并不能造成此种罪恶,因其他动物虽只有食色之生物本能,却并无此种罪恶,且可说他们远较人为天真纯洁—。人类之有此种罪恶,乃是人之不如禽兽的所在。所以在佛家以人死了,或须转入比畜牲道更低之地狱道饿鬼道。人之对财色之「贪奸」,「颠倒人性与其生物本能」之「颠倒」,仍可说是表面的现象,此现象是否当有更深的所自发之本体或根源?

对於这个问题,我们如真要问,我们便要追到一人心之底层之权力意志。只有此人心之底层之权力意志之无限制发展才是一切人类的万恶之本。人如果不能反省到这个东西之存在,一切对於人类大罪大恶之真正的解释,都是不可能的。我们须知人的生物性之本能欲望,如不舆一权力意志结合,并不会作出什么真正的罪恶的。又须知人的生物性之本能欲望,归根到柢亦只是一权力意志之表现。人主要的本能欲望,通常说一是求物质以生存,一是男女之欲。人为什么要求物质以生存?这只是人之生理机栝,要求吸收物质,使物质隶属於我,由我支配控制,以合於我之生命存在之目的。此印是一不自觉的权力意志之表现。人为什么要由男女之欲保存种族?这只是因人不自觉的要求,扩大延长其生命之表现,不仅表现於其身体之物质中,且表现於其身体之细胞与异性之细(104)胞结合成之胚胎,所发育成之身瞪之物质中。此即是一不自觉的要求生命能支配主宰更多之物质的又一权力意志之表现。这二种人之权力意志之表现,是人与动物所不同,其形式上的根源,此处暂不讨论。我们所须说的,只是此二种人与动物同之权力意志之表现,就其自身言,总是有限的。生物的饮食男女之要求之表现总是有限。人之纯本能的物质之欲望与性之欲望是有限的,所以其本身非必罪恶。但是人有了慧识或心,则人可有一追求无限权力之意志,从心底透出来。我们可以说人之所以一往贪财奸色,均由人之权力意志有一趋向於无限之发展而生。

譬如我们问为什么有人会贪财富而不知足,古代君主要佳丽三干人?在此纯用食色之本能是不能解释的。因为其所贪之财,他并非要立刻化为物质的享受。佳丽三干亦不能一一奉陪他。他之所以如此贪财奸色,实际上是要获得一种能尽量满足未来欲望之「可能」,只因他有求扩大此「可能」之观念或意志。但是此「可能」只是表示我之能力或权力所能及之范围。我们如着实细想,便知如此一往贪财好色者,其所自觉地追求者只是一支配财色之权力之无限制的增大。人之有此自觉的无限制增大权力的要求,乃由人在观念上,意识上、精神上、能替未来之我之活动范围打算,要求其扩大以生。因人在观念上、意识上、精神上对於一切所喜爱的东西,都可以无定限的设想其增多,以至无限,而无定限的扩大我自由取用舆活动之范围,人才有无限积累财富、佳丽三干之贪欲。人亦才有如此贪欲之满足,而自觉的瞒昧蒙蔽人之求真善美的人性,颠倒人性与人(105)之生物本能之地位,以人之文化生活为私的欲望之一切罪恶。

我们如果真了解人之一往贪财好色之罪恶的贪欲在底子裹实为人之权力欲之求无限的表现与满足,我们便可进一层论人之一种纯粹权力欲上之罪恶。这一种罪恶,是常为人所忽视,而实则为比一往贪财奸色更深更大之一罪恶。人不认识此罪恶之存在,人亦不能真知道什么是真有罪恶之社会政治制度与文化型态,亦不能真知最好之社会政治制度文化型态是什么。

关於人之一种纯粹权力欲之存在之认识,在近代西方思想上莫有人比尼采之认识更为深切。现代之下意识心理学家阿德勒(Adler对此亦多 可贵的分析。罗素尤企图以权力概念为社会科学之中心概念,此可看其「权力」  一书及近来之论文。而最不了解此概念者,无过於马克思。马克思不仅否认人有超经济、超物质,可独立自主以求真美善之动机所形成之纯粹文化,且曲解人类文化史,不知真尊重人类文化之各方面,并以为人之求权力,均是出於求物质的经济上之利益。殊不知人之求无尽财富,郎原于人之求权力,上文已说过了。而人复可有纯粹求权力之动机。

所谓纯粹求权力之动机,郎为求自己权力范围之扩大,而缩减他人之权力范围,或再使他人之权力皆隶属於自己之权力,而支配主宰他人的精神之动机。人在贪财好色之权力欲,入所欲主宰支(106)配者只是物质与异性。而在纯粹之权力欲中,人所欲主宰支配者,即他人之精神之本身。纯粹之权力欲,乃以他人精神本身为对象。而他人木身是有权力欲者,故人能支配主宰他人精神本身,人乃有最大量最纯粹之权力之满足。纯粹之权力欲之内容乃以压下或征服他人之权力欲,或再使之隶属於我为核心。有此权力欲者,其所以欲获得财富女色,皆所以便於向人眩耀示威,及由控制他人之生存条件以控制其精神。人之不能免於纯粹主权力欲,随处可证。人之奸名好势奸位,均由多少有一纯粹之权力,有想凌驾於他人而支配主宰之潜伏动机。而道德生活中之礼貌与谦抑,则是直接调伏人之权力欲者。人之权力欲之不可用追求物质利益谋生存之经济动机说明,一方可从人为求权力可以牺牲一切物质利益,以至牺牲生命来证明。人们之争慧气或从事战争,人都常是明知在物质利益上得不偿失,而只要打败对方,自己虽死亦不在乎的。又一方可从人在为争气争权而争财富时,如果见对方竞争失败,则自然有幸灾乐祸之心来证明。因此幸灾乐鹏之心,并非由於感觉自己之财富有增加之可能。故此时纵然大家都失败,只要对方失败更多,便觉得对方被我压下,而自感一权力欲之满足的。再一方可从争权力者,常用在经济利益之追求上不必要之凶残手段,而在用手段之凶残上,感一权力欲之满足上证明。最重要的人之有超经济利益之追求主权力欲之证明,则在人之权力欲常表现於人之其他文化活动中。学者、文学家、艺术家之傲慢骄矜,看不起同行,想私据学术上之文献、艺术上之古物;不经虚心研究郎斥不同派之学术艺(107)术为绝对谬妄或丑恶;宗教家、道德家之或欲独占神圣,虐待异端,以圣贤自居,盛气凌人;均不免为潜伏主权力欲之表现。所以人之权力欲,实是一可贯注於人的一切活动中之动机,因而可以假任何活动为其工具的。故常人之求声色货利,与求真美善神之动拨中,均同样恒夹杂着藉以获得名誉地位势力之权力欲。此权力欲如有限制,当不为大害。但任其自然发展,则有趋向无限之势。因而人可以为了权力之继续获得,名位之保持扩大,随着现实情势之推移,而牺牲其原所信守的真美善,或伪装一真美善,或以诡辩宣传,颠倒真美善之标准,自欺欺人,保持名位,觅失权力。我们如从此处看,我们便知权力欲真是一人心中的撒旦,每一念中都站在我们旁边之撒旦。撒且的精神只是一否定之精神。人之权力欲,只是要战胜他人,征服他人,支配他人,而否定他人精神之自主与独立。人之权力欲要满足,可以不怕死,可以有与敌偕亡之心。然此与杀身戍仁舍生取义之心全异。其本质,只是一征服支配之意志,其表现则无论凭藉什么都可以。而相反的精神,则是肯定他人之精神之自主与独立求公平分配人我权力之正义感,对人谦卑辞让之礼,柔和慈悲之仁,知此权力欲之一往发展乃为罪恶之智,真正美善而不自蔽自限、自欺欺人,且绝去一切对真善美学术文化之独占心念,此印人心中之上帝。撒旦在旁而回头是父,私欲在旁而良知能善善恶恶,人乃可冤於为撒且之俘虏,而人性亦终不得说是罪恶者在此。(108) 

人性虽非罪恶,闲人心中有上帝。然而人性一念泯减,则撒旦亦随时出现,而撒旦之最大的出现场合,则在人类之政治活动中。

撒旦之最大的出现场合,何以在人类之政治活动?政治之本质,本是求权力之合理的分配安排,固亦是求一种善,但政治上求权力之合理的分配安排常难达目的,而一切不合理之权力欲则特易在政治场合中表现。一个学者文学家宗教家,虽然恒不觅亦有权力欲,为名誉地位等而歪曲真美善等,然而他所自己期许於自身,与社会所期许於他者,总在真美善。他总不能自觉的以求权力为目的,因而其权力欲常较淡。政治家则非以求权力为目的不可。他要合理的分配安排社会中之诸权力,他印须有权力去分配安排,而须要需力。他之要权力,初虽不必出自个人之权力欲,只是因他不能不凭藉权力,来实现其合乎真美善之文化理想政治理想。但是因他既然是不能不凭藉一下权力,自觉的需要权力,则其个人的权力欲,便自然易於潜滋晴长。所以古往今来的政治上人物,很少不是野心家。政治上的争执,很少不是权力的争执。一切经济上之财富,学术文化上之思想,在政治人物的心目中,总是一种工具或政治资本。自来之最大奸险残暴之人物,总是政治上之人物,儒家所谓圣君圣主,只是一理想,今日只见一甘地,真配说有圣贤之人格而为政(109)治上之领袖者。这不是因政治上之人物注定是坏的。是因其所从事之事业,不能不使其觉得权力之重要,因而易於使其个人的权力欲生长。所以政治人物之罪过卜我们应以较宽之标准来原恕。

但是对政治人物,应多加原恕是一事,我们必须承认人类之罪恶在政治中表现者较在其他任何文化领域中为多。因政治是关涉全社会,影响最大,而在政治场合中,人亦有最大权力欲之满足。因而政洽又天然为人类中本来权力欲特发达的人所角逐之扬所。诚然因一种政治上的沃策,动辄关系数千万人之祸福生死,民族国家之盛衰兴亡,如是,政治亦常有为道德责任感文化贵任感的人不能不过问的场合。合而言之我们又可说,人类的政治乃是人类向上力量与向下力量交织错综互相料缠之场合,或上帝与撒旦互相纠缠之场合。然我们如放眼一看古街今来之政治史,我们却难看见在纯粹政治场合中之上帝的胜利、人类道德文化力量的胜利,而参看见撒且的胜利、人类中最有权力欲的野心家之胜利、少数人获得政治权力以形成一特权阶级者之胜利。至於人类文化道德的力量,常是先在社会上胜利了,再转而影响现实政洽时,才有真正之胜利之表现。

我们如果深切了解在现实政治场合,因人必须要求权力,所以必然的易引起权利欲之发生,现实政治并必然的为权力欲发达之人角逐之场,因而现实政治所造的罪孽最多;我们便了解人类要减少政治场合中之罪恶,在个人方面说,只有政治上的人物自觉的肯定道德文化修养之重要,而自觉的以此修养来调制自己与政治上之同志的权力欲,多有一点谦卑慈悲精神,爱真美善的热诚,而不只以道德文化为政治活动之装饰与工具。在社会方面说,则只有使社会真正之道德文化之力量,足以监督政治,影响政治,提高政治,否则人类之政治吏真将永是一部人类相斫书,而续以一政治上主权力,去控制支配社会文化学术之发展。这是绝对不许可的。至於一政治制度下之容许一特权阶级占有政权,以尽量满足其权力欲,则是人类社会中集体罪恶所自生之根源。

(原载於鹅湖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