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愿得谒之的谒意思:浅谈监狱如何确保公正执法-阳光总在风雨后-搜狐空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1:39:57

浅谈监狱如何确保公正执法

 

 

    [摘要]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这是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对于提高改造质量,促进国家的法制建设,树立监狱人民警察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和国际人权斗争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影响公正执法的因素有很多,因此监狱要确保公正执法,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公正执法能力,一是抓“人”的素质提高,包括干警和罪犯;二是抓制度建设,三是优化执法环境,四是强化执法监督,五是落实责任追究。

   [关键词]监狱 执法 公正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具体实施者。为了使监狱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付诸实施的活动正确、公正、合理,避免执法风险,确保执法安全,监狱必须坚持公正执法。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要求,更是我们监狱工作的永恒主题。历史的经验表明,只有公正执法,才能避免执法风险,确保执法安全树立法治权威,才会有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风尚,法律所蕴含的公正、公平、正义、秩序等基本价值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一、监狱公正执法的含义、内容及意义

    公正执法指的是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付诸实施的活动。监狱的公正执法,特指监狱和监狱人民警察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国家有关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平等地对待每一名罪犯而实施的各种行为的总称。主要体现在对待罪犯要一视同仁,在处理问题时,实事求是,依法办事,不凭个人的主观意志或感情用事;同类问题要平等地适用同一法律或规定。严禁监狱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监狱公正执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依据监狱的职能,其执法内容可以分为执行程序法和执行实体法。因此,监狱的公正执法分为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方面。

    1、执法程序公正是指执法过程中的公正。它要求监狱的执法过程要符合程序法规定,依法定程序运作,同时要不断完善执法程序,杜绝违法、违规和随意操作。这样,才能消除罪犯和社会公众对监狱执法工作公正性的疑虑。执法程序公正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二是执行的程序本身要公正化。

    2、执法实体公正是指执法的标准公正。它要求监狱执行的法律规定必须达到一种事实上的公正结果。以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工作为例,《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对罪犯的减刑、假释的适用对象、条件、期限及保外就医的对象和疾病伤残范围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作为执法者的监狱人民警察必须依法办理,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执法实体公正是前提,执法程序公正是保障,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实体公正。只有执法程序和实体都公正,才能保证我们所追求的执法结果的公正。

    监狱公正执法的意义

    1、有利于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是执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在一定程序上决定着依法治国的进程。监狱工作法律法规是我国刑事执行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狱工作法律法规,建立一整套科学的执法制度,将为完善刑事执行法律体系作出重大的贡献,为依法执行刑罚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2、有利于提高改选质量。只有监狱警察严格依法办事,处事公正,才能使罪犯信服,主动自觉地接受教育改造。公正执法也要求监狱警察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执法水平,这就必然促使监狱警察去学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去研究、探讨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从而提高改造质量。

    3、有利于树立监狱人民警察良好形象。人们对于法治的信心,对于法律的尊重和服从,仅仅靠学习法律条文是难以获得和树立起来的。人们必须看到法律得到公正的执行,看到执法者对于法律的忠诚和尊崇,看到法律在实践中显示出的威力,看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会真正对我们的法治产生信心,对我们的法律尊敬和服从。监狱、警察是国家的代表,执法机关公正执法无疑是最好的法治宣传。

    4、有利于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罪犯仍然是公民,也享有法定的合法权益。罪犯自由被剥夺或被限制,他们的许多权利都无法自行行使,而监狱人民警察在约束、管理、教育罪犯中,其执法行为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罪犯的权益。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才能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5、有利于国际人权斗争。监狱是反映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序的窗口,只有全面提高公正执法水平,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能使我国在国际人权合作和人权斗争中更为主动,并赢得良好的国际声誉。

    二、如何确保监狱公正执法

    监狱人民警察担负着依法、正确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庄严使命。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是监狱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也是监狱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要求。影响公正执法的因素有很多,包括法律的实施者执法素质,法律的被作用者配合执法的素质,执行法律思想的具体操作标准,以及执法环境。因此,监狱要确保公正执法,一是抓“人”的素质提高,包括干警和罪犯;二是抓制度建设,三是优化执法环境,四是强化执法监督,五是落实责任追究。

   (一)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各类培训和教育,提高警察整体执法素质

    围绕解决“公正执法”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要针对监狱警察队伍的现状,按照各个工作岗位的特点和不同层次监狱警察改选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区分层次、突出重点进行各种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

    一是开展理想与现实统一的理想信念教育。第一,把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要同今天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脚踏实地的从自己做起、从眼前做起,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在本人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正确的信念必有不科学的认识基础,会产生不正确的行为。第二,要把“公正”作为执法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使“公正”内化为执法的灵魂和信念,始终用“公正”二字来贯穿监狱工作。 

    二是开展职业首先、职业风险教育。第一,教育警察坚持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要求为标准,做到在每个执法环节中都正确行使职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第二,在职业风险教育中,突出抓好警示教育,要将上级有关禁令性规定予以明确,使警察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以及做了不可为的事带来的后果。

    三是开展法制教育。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知识水平,树立依法办事和法律至上的观念。第一,在理论层面上,要在监狱警察中普及法律知识,要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第二,在执法实践层面上,要有平等意识,依法保护罪犯享有同等权利;第三,在心理层面上,要自觉将尊重人格、保护人权贯彻到执法的全过程,克服不尊重人权,随意侵犯罪犯合法权利的错误思想和行为。

    四是开展多层级的培训。第一,对中层领导开展提高领导能力的培训,着重进行学习、掌握和运用先进的政治理论,领会政策精神,把握执法尺度,提高决策和管理能力;第二,对新招录的警察加强岗前培训,让她们明白作为监狱人民警察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如何做得好;第三,对全体警察开展相应岗位知识的培训,组织学习监狱的业务工作规章制度,让大家明白自身的岗位工作职责是什么、具体业务工作该如何开展,提高警察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第四,开展岗位练兵,注重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本领。

   (二)加强罪犯的教育,提高罪犯认知水平,自觉配合警察的执法

    按监狱大教育的实施方案,在教育内容上,对罪犯进行法制教育和可公开制度的教育,在教育形式上,以相关业务科室课堂授课的方式或监区定期组织学习的方式进行。目的使罪犯通过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奖惩的种类和条件、分类关押、分类管理、分级处遇、行为规范约束、会见通讯管理、生活卫生、劳动等等执法环节的教育,提高罪犯的认知水平,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达到认罪服法、服管服教,在受约束中悔悟反省,帮助罪犯提高对自身罪过的认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加强监狱工作制度建设,提高执法工作的合法性、科学性、及时性

     1、 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引入奖惩机制和竞争机制度。一是建立个执法档案,对严格执法、忠于职责、出色完成执法任务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执法不严、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者,进行严肃惩处,并将处理情况载入档案,晋级增资、提拔重用等都要与之挂钩;二是通过岗位练兵、资格考试、年度考评、待岗学习、辞退处理等多种途径,将德才兼备的人选拔到监狱的各级领导岗位,将那些素质不高、道德水平低、法纪观念淡薄的人过滤在执法权力主体之外。

    2、完善、建立对罪犯进行管理、教育、劳动的相关工作制度

    一是完善罪犯的考核制度。第一,要体现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改造手段均衡考核罪犯;第二,实行奖惩累计,改变过去固定时间评定罪犯行政奖励的状况,提高评定改造个体是否积极改造的及时性。

    二是实行罪犯听证制度。制定允许罪犯参与部分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作出决定过程的制度,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辩解。如在确定罪犯减刑资格时,由监区警察组织召开由罪犯参加的听证会,听取罪犯陈述其符合减刑条件理由,并由其他罪犯发表意见,做出评价,再由监区警察根据法定条件做出是否具备减刑资格的决定。又如在确定罪犯行政奖惩时,组织召开由罪犯参加的听证会,听取罪犯陈述其奖励或处罚的事实及理由,并由其他罪犯发表意见,做出评价,再由监区警察按有关法律和相关工作制度作出决定。

    三是特殊岗位竞争上岗制度。如:选用从事生产统计、产品质量检查、伙房、小报、文艺队等特殊性质劳动的罪犯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公布竞岗条件、竞岗结果予以公示。使监所执法工作变由少数人说了算为由大家说了算,变由人说了算为由制度说了算。

    3、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和违法撤销制度

一是对现有的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整理,避免各业务工作制度矛盾和冲突,清理不规范以过时的规章制度;二是对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删除与上位法相冲突的条款,增加未体现上位法精神的条款,用清楚的、具体的、严谨规范的法律语言来规定警察、罪犯的行为和法律后果;三是增加体现程序公正的执法流程、执法权限、执法实效的相关规定,要注重工作的方式、形式、顺序、步骤、环节、时效、审批权限等方面的建设,注重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使警察规范、合理使用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

   (四)优化执法环境

    影响监狱人民警察公正执法的环境有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硬环境和软环境。

    1、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增强监狱、劳教警察的职业自豪感。一个人的职业自豪感来自其所从事职业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一种职业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高,则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就会产生一种职业自豪感,因而,他们就会珍惜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从而,兢兢业业地投入到职业活动中去。

    2、进一步完善机制,坚决抵制“人情执法”。人情观念在人们头脑中还是根深蒂固的。人情办事、人情执法已成为一些人的家常便饭。凡是办什么事首先想到的是找人。这种不良社会风气是监狱公正执法的一大障碍。它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和社会的公平性。近年来,我省对罪犯实行异地收押制度,大力推行狱务公开和领导干部异地交流,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今后还应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有关制度,从机制上堵住人情因素,为监狱、劳教警察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如:选用事务性劳动的罪犯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制度等等。使监所执法工作变由少数人说了算为由大家说了算,变由人说了算为由制度说了算。

    3、加大监狱体制改革力度,优化监狱人民警察执法硬环境。着重解决几个问题:一是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保证监狱执法所需经费。二是大力推行监企分开,纯化建监狱职能,使监狱专心行使刑罚执行的职能。三是要加快监狱工作社会化步伐,逐步改变监狱办社会的现状,减轻监狱负担,使监狱有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投入到执法工作中去。四是要加大布局调整力度,整合监狱执法资源,为监狱执法提供一个较好的环境。

   (五)强化执法监督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千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停止。”权力使用到哪里,监督就必须延伸到哪里。监狱人民警察执掌着国家的刑罚执行权力,这种权力的运作必须与一定的监督制约机制相结合。监狱只有加大狱务公开的力度,通过狱务公开创造监督平台,将执法的环节予以公开,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改正,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防止、克服某些执法腐败现象,提高刑罚执行的效能,确保公正执法。

    1、深化、细化狱务公开,创造良好的执法监督环境

实行狱务公开,不仅能够对刑罚执行机关的执法行为尽心有效的监督,从程序上保证执法的公正。在原有狱务公开的基础上,采取现代化科技手段,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将监狱执法环节向罪犯、犯属、社会予以公开和明示,接受广泛的监督,增加执法的透明度,创造良好的执法监督环境。一是在公开内容的拓展上,从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执法环节向对罪犯的考核、奖励、罪犯权利的保障、义务的履行、行政奖励、分级处遇、遵守监规情况、学习情况、劳动情况等更多的环节延伸;二是在公开的要求上,实行条件、程序、结果的公开;三是在公开的形式上,采用科技手段,提高公开效果;四是在公开的监督上,畅通监督渠道,加大纠错力度。监狱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和信任,而且也只有社会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才能保障监狱公正执法的最终实现。

    2、建立执法监督制约长效执法机制

强化内部执法制衡机制和内部双向监督制约机制。第一,建立、健全一整套监狱警察执法责任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细化、统一执法行为规范。第二,构建完善的内部监督网络,采取“旁站式”监督方法,以参与检查、列席会议、查阅文件资料、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监狱的监管改造工作、教育改造工作、劳动改造工作中的工作中的执法环节是否按程序进行开展监督检查。第三,实行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形成“在配合中监督、在监督中配合”的良性机制。第四,建立执法监督工作联系制度,设立专门岗位,指定专门人员从事公正执法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向相关业务的部门、执法单位和执法警察提出纠正建议。

   (六)健全执法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

    监狱人民警察是执法者,理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监狱人民警察执法的规定,没有任何超越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特权。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过错追究。执法单位、执法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执法不当、不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扣分处理,并按照有关制度要求限期整改,将纠正情况作出书面报告;一旦因发生执法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或民事赔偿责任,对其单位和有关领导也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通过实行责任追究,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保证各种执法规范落到实处,有效地防止各种执法过错行为和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