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黄皮的功效与作用:大圆满最胜心中心引导略要(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6: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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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此文乃大圆满正行口诀,是噶举传承的龙钦宁提也称噶玛宁提。请非本传承者勿看,未经上师口传灌顶者勿修)
造论:智慧无边大师
传译:祖师第九世贡噶活佛
时间、地点:1938年春初传释于沙市,其后重庆、成都亦蒙传授。
大圆满最胜心中心引导略要目录
序分:显示趋入教授之因缘
1.示说法者
2.示闻法意
3.和合缘者法源
正分:正式指示教授
1.从法缘流生门中生决定信心
2.由灌顶门作成熟事业
2.1.正式灌顶
2.2.三昧耶
3.由教授门中开示修持
3.1.为身心可成器而修前行
3.1.1.显示特别隐密之口授
3.1.1.1.学习无贪之气
3.1.1.1.1.学习气之色
3.1.1.1.2.学习气形
3.1.1.1.3.学习气之数量
3.1.1.1.4.学习气之去来
3.1.1.1.5.学习宝瓶气
3.1.1.2.学习有贪明点
3.1.1.2.1.依明母修持
3.1.1.2.2.依自身修心气安乐
3.1.1.2.2.1.明缘三脉而修忿怒母
3.1.1.2.2.2.忿怒母炽然降注明点
3.1.1.2.2.3.三轮本尊父母融成明点
3.1.1.2.2.4.五轮本尊父母融成明点
3.1.2.大圆满共同经论之义理前行
3.1.2.1.外前行
3.1.2.1.1.修身
3.1.2.1.2.修语
3.1.2.1.2.1.印契(结倒)
3.1.2.1.2.1.1.外显印契:
3.1.2.1.2.1.2.内蕴印契:
3.1.2.1.2.2.习力
3.1.2.1.2.2.1.外显修习力:
3.1.2.1.2.2.2.内蕴修习力:
3.1.2.1.2.3.寻求绕和
3.1.2.1.2.4.趋入于道
3.1.2.1.3.修心
3.1.2.1.3.1.约生之观察
3.1.2.1.3.2.约住之观察
3.1.2.1.3.3.约去之观察
3.1.2.2.内前行——消灭六趣种子
3.1.2.3.密前行
3.1.2.3.1.住本然
3.1.2.3.1.1.身住本然
3.1.2.3.1.2.语住本然
3.1.2.3.1.3.心住本然
3.1.2.3.2.入本原
3.1.2.3.2.1.声闻姿势身语意三业未住令往
3.1.2.3.2.1.1.身要姿势
3.1.2.3.2.1.2.修止方便
3.1.2.3.2.1.2.1.有相
3.1.2.3.2.1.2.1.1.依有相持心
3.1.2.3.2.1.2.1.1.1.木块
3.1.2.3.2.1.2.1.1.2.明点
3.1.2.3.2.1.2.1.1.3.观心明点灯
3.1.2.3.2.1.2.1.2.依清净本尊相持心
3.1.2.3.2.1.2.1.2.1.金刚萨埵
3.1.2.3.2.1.2.1.2.2.释迦牟尼
3.1.2.3.2.1.2.1.2.3.观自在
3.1.2.3.2.1.2.1.3.依修气持心
3.1.2.3.2.1.2.1.3.1.修心气无二
3.1.2.3.2.1.2.1.3.2.依瓶气
3.1.2.3.2.1.2.1.3.3.依金刚诵(而摄心)
3.1.2.3.2.1.2.2.从无相[以摄持心者]
3.1.2.3.2.1.2.2.1.紧
3.1.2.3.2.1.2.2.2.松
3.1.2.3.2.1.2.2.3.贯联
3.1.2.3.2.2.菩萨姿势——已住令固
3.1.2.3.2.3.忿怒姿势——已固令解
3.2.依于无漏智之相续开示正行
3.2.1指示本来清净实际之[立断] (且却)
3.2.1.1.以三前行令未通达者通达
3.2.1.1.1.寻断分别
3.2.1.1.2.寻心界限
3.2.1.1.3.观察心之生住去
3.2.1.2.指示正行
3.2.1.2.1.三种守护仪轨
3.2.1.2.1.1.住
3.2.1.2.1.2.动
3.2.1.2.1.3.住动俱无
3.2.1.2.2.指示所得坚固
3.2.1.2.2.1.指示——上师教授
3.2.1.2.2.2.修习之所为
3.2.1.2.2.3.保任修持
3.2.1.3.增长三解脱习力结归
3.2.1.3.1.五毒自解脱
3.2.1.3.2.五门自解脱
3.2.1.3.3.六识自解脱
3.2.2.显示任运成就智慧现前之[顿超](妥噶)
3.2.2.1.夜瑜伽
3.2.2.1.1.凝视所缘
3.2.2.1.2.如显实趋入
3.2.2.1.3.显示特别教授
3.2.2.2.昼瑜伽
3.2.2.2.1.依方便之要仪
3.2.2.2.1.1.修九节佛风
3.2.2.2.1.2.三门要仪——身语心
3.2.2.2.1.2.1.身要仪
3.2.2.2.1.2.2.口要仪
3.2.2.2.1.2.3.心要仪
3.2.2.2.1.3.表示智慧自显之密道
3.2.2.2.1.3.1.正行
3.2.2.2.1.3.1.1.显处之根要
3.2.2.2.1.3.1.2.显处之境要
3.2.2.2.1.3.1.3.显明之气要
3.2.2.2.1.3.2.指示
3.2.2.2.1.3.2.1.指示三身
3.2.2.2.1.3.2.2.指示三宝[六性]
3.2.2.2.1.3.2.3.指示七种不同之五部
3.2.2.2.1.3.2.3.1.指示五身
3.2.2.2.1.3.2.3.2.指示五胜智
3.2.2.2.1.3.2.3.3.指示五种
3.2.2.2.1.3.2.3.4.指示五光
3.2.2.2.1.3.2.3.5.指示五气
3.2.2.2.1.3.2.3.6.指示五慧
3.2.2.2.1.3.2.3.7.指示五空行
3.2.2.2.1.3.2.3.8.指示结归
3.2.2.2.2.显示四所显之理
3.2.2.2.2.1.现见法性显现
3.2.2.2.2.2.觉受增长显现
3.2.2.2.2.3.明体进诣显现
3.2.2.2.2.4.穷尽法性显现
3.2.2.2.3.后要口诀
3.2.2.2.3.1.三不动固根
3.2.2.2.3.2.三住持量
3.2.2.2.3.2.1.梦中相
3.2.2.2.3.2.2.三门相
3.2.2.2.3.2.2.1.现见法性所显三相
3.2.2.2.3.2.2.2.觉受增长显现三相
3.2.2.2.3.2.2.3.明体进诣显现三相
3.2.2.2.3.2.2.4.穷尽法性显现三相
3.2.2.2.3.3.三得垂橛
3.2.2.2.3.4.四无畏解脱之量
3.2.2.2.3.4.1.上二定信
3.2.2.2.3.4.2.下二定信
3.3.依修持四瑜伽-说解脱理结归次第
3.3.1.示四瑜伽之修持
3.3.1.1.见
3.3.1.2.修
3.3.1.3.行
3.3.1.4.果
3.3.2.显示解脱理之果
3.3.2.1.上根即身成佛
3.3.2.2.中根中阴解脱
3.3.2.3.下根成自性化身佛
结分:赞颂补述法源
附录:仰的十种殊胜功德
大圆满最胜心中心引导略要
依黑物上金字显出大圆满最胜心中心引导略要名趋入光明道
贡噶金刚上师传释
那谟古汝三门达,巴渣雅①。
本界清净即光明法身,本显明体自解本依怙。
所显遍主上师祈加持,自他迷乱分别界寂静。
惟闻其义彻底动轮回,修则能断有界之相续②。
光明金刚顶胜心中心,依次而说祈守者开许。
注释:
①梵文音译,义为敬礼上师普贤(王)如来。
②谓三界之轮回。
本法为三种传承诸上师之精要,亦为诸智慧空行母之心血,亦为九乘①中之心要,内外密之甚深义理,最上乘所流出者,为清净恶业之水,铲除罪障之刀;又为引入解脱道之导者,为中有道中之送达大往生者②,更为现刹土之宝镜,谁得此法,皆起满足之心,如得摩尼(宝)。较它法具殊胜十德(见附录)。
此大圆满殊胜心中心,为《大无碍见普贤命脉智慧轮》等十五种经中,一切甚深妙义之结晶。显示依黑物上金字,导入大圆满之殊胜次第分二:
注释:
①声闻、缘觉、菩萨,为外三乘;作密、行密、瑜伽密,为内三乘,嘛哈瑜伽、阿努瑜伽、阿的瑜伽,为密三乘,故谓九乘。
②谓即身成光明身。
序分:显示趋入教授之因缘
1.    示说法者
从《大圆最胜大罗列(本)续》中云:
“善巧离于诸事业,通达法尔之义理。
于彼所求不迷谬,是为密乘上师相。”
普通者应如上说,特别则当具另四相:
初于教授修持善巧如耕夫。
中于护持觉受善巧如牧人。
后转过为功德善巧如染匠。
除初中后障碍善巧,
如曾入海之领航者。
如上功德,当悉具足。
2.    示闻法意
从《自显(本)续》中云:
“具足信力并精进,及大智慧无执着,
殷重恭敬行密法,无分别心无散乱,
具三昧戒精进修。”
3.    和合缘者
如上弟子依多数上师欢喜门中。如理依止,得决定教授已,且与伴侣见行相同,资具不用费力,诸能聚集,地点当依高山寂静处。
时间就《大圆满明体(本)续》中云:“夏末冬初及春季,早晚二时许最胜。”如上指示时间,为增长觉受之时缘。
正分:正式指示教授
1.从法缘流生门中生决定信心
从《大圆满明体(本)续》中云:
“为具堪能生决心,应说传承之缘起。”
谓:法身普贤(王)如来,本来圆满。最初佛陀童瓶身界,本来不增不减,由住于三世平等,从彼自显不灭受用圆满身,变现具德金刚萨埵等五佛,不可思议坛城。其心领纳一味密意而宣说者,为密意传承。
谓一切诸佛事业所变现之乌金大阿阇梨,名白马错逞者,于清凉大寒林中,行诸禁行。人于静虑时,初晚、中晚、后晚、黎明四时,普贤(王)如来、金刚持、金刚萨埵及普贤五佛诸坛城①,如次现前。任运分金、银、水晶、杂宝所成四种佛匣,仅以此表示,得通大密意平等。莲师于西藏雪山,传于唯一智慧空行母喀请氏女措嘉前,彼母复依喻表示通达,离意分别之实际而宣说者,是为持明表示传承②。
此后乌金父母为利当来众生故,于所表理智,移托当来之法王,即下文之中滚动错热巴,发愿与彼灌顶,于黄纸上,书能表字③已,付于诸空行守库藏者,令其秘护,藏于东方打拉冈波地、黑曼陀罗海岸、黑龟岩洞,是为东藏,如极成熟宝果然。即此藏内,隐有本书,其后发现隐藏者,为中滚动错热巴。请出开示,于具堪能者桑吉藏松前,由是如次第传至于今,无有间断。而如持毫无坏失,且觉受暖相未减灭④,故名补特迦罗耳传。
如《罗列灯种续》中云:“心印表示及耳传,秘密义理量当生。”云云。
注释:
①五佛坛城,以金刚萨埵为中尊,普贤王如来住其顶上。
②谓住持本来明体之表示传承。
③书写能表示之文字。
④谓师觉受圆满,其徒亦能如是,是名觉受暖相未减。
2.由灌顶门作成熟事业
2.1.正式灌顶
从《扎坦举根(本)续》云:
“具戏论与无戏论,以及最极无戏论。
灌顶虽分四种相,应令成熟堪能者。”
于大(宝)瓶灌顶,与前三灌顶①外,所隐之甚深隐密,以诸正士上师相传,修持不坏,而令成熟。
注释:
①谓语、意、体性三灌顶。
2.2.三昧耶
通说为身语意金刚乘三昧耶,别说本法所守之缘,无有实质存在“无自性”,本来即是三昧耶大守护,若于所守界限能超越(超胜),说为守三昧耶之顶极“无实、泰然、唯一、任运。”三昧耶应包含此四大意涵(以三轮:于能守戒之心,与所守戒条及戒之事,皆体性空,故曰无实)。
3.由教授门中开示修持
3.1.为身心可成器而修前行
分共与不共,共者略。
3.1.1.显示特别隐密之口授
3.1.1.1.学习无贪之气
3.1.1.1.1.学习气之色
身具毗卢遮那如来七支坐法,除九次浊气。由持新气三次后,观想眉间现一白色极鲜明圆形,仅芥子量,为一切气所集之体性。心缘于此,常时而修,于此修已,如次第又于头上,如前而修。
此后全身,乃至自身之高外,附近一切处所,后三千等①所显一切,悉成白色明点所遍满。心于此安住,数数修习,于所得相,身如树棉,[软]轻而无实;语力如火炽然,喉舌纯和;心如安住三摩地者,日益增长。当如上诸功德。
注释:
①指三千大千世界。
3.1.1.1.2.学习气形
观气明点圆形,蓝灰色,仅豌豆大。住于眉际,或于鼻尖,以目注视,即缘于此。气缓缓(引)极长,向外呼出,想明点徐徐随出,身心极空寂,随即吸气,此明点亦入眉际,心定如极清爽身境而住。若(觉)身大,多分寒重者,或寒颤者,明点有极暖相,于此修习之量,眉际亦觉有暖热。或感不畅,心即可执持观想之量[且于随处缘亦有此相],是为娴熟之量。
3.1.1.1.3.学习气之数量
学习气之数量者:身要如前,心应学习气之去来之法,气出,心观气出,气入亦然。如是来去为一数,依此计数,于一整昼夜,二万一千六百行息。每座分次而修,于一百息间,心不散乱为要。
此后妄念分别,即能安住,气出入徐徐加长。由此后能长住,身感安乐,不觉内外行气。若气能随处安住,是为娴熟之量。
3.1.1.1.4.学习气之去来
(观)自身鲜明而空,如薄纱帐,外内俱明。脐现颅器,外白内红,于钵内,现起之蓝色杵,仅麦粒大。放气时想杵由鼻远出,吸时源源收入颅器中,心定于极安乐,随力持气。此后若妄分别甚微,约鼻端仅十六指处,常习此杵与气之出入、放出、吸收为要。由是身感极安乐相,是为娴熟之量。
3.1.1.1.5.学习宝瓶气
修气略如前,收气如前,气收入于颅器内。气之金刚杵,一切融化,想于脐变成“哈”字之自性。气满肚脐,谷道猛提,由是依“吸满消射”四者,想气与一切身界,如雾消散。放气出时,心气与空相合,想成空寂,并与无分别相合而修。由此不觉有身,能知气所去处。心不着于衣食,寻伺自灭,随其所生种种功德,视为娴熟之相。
如上有二利益:一者能断世间现前贪着,二者能速证出世功德。如上气要,若不如理行持,于彼相违,反生过失。
3.1.1.2.学习有贪明点
3.1.1.2.1.依明母修持
(另传),余处应知。
3.1.1.2.2.依自身修心气安乐
3.1.1.2.2.1.明缘三脉而修忿怒母
身要作六灶手印①,并观身空如前。于自身空之中,观中脉如柱,上抵于顶,下抵脐下四指处。与左右二脉,互不相触。量如麦杆许,具足空明光耀。左右二脉上端,由脑内②通鼻孔;下端抵脐下四指,与中脉连成如“山”字之下部。于三脉会合处,复观忿怒母短“阿”字,热可炙手,其色鲜明;由左右二脉吸气,以气鼓火炽然,直达于脐。如是心、喉、顶,依次以智慧火遍满,想身住安乐暖相。
注释:
①拳法中的六炉火。
②通过脑部。
3.1.1.2.2.2.忿怒母炽然降注明点
身要如前,明缘三脉,想中脉顶端月轮处,现白色倒“杭”。忿怒火如前炽然,触于顶“杭”,从此降菩提甘露,遍满顶轮,认识初喜智,又由火炽,降甘露满喉轮,认识胜喜智。如上复降于心轮,认识离喜智,如上复降于脐轮以下,认识俱生喜智,想一切身界,以白点遍满,生空乐智慧之极乐,于此即应习定。
3.1.1.2.2.3.三轮本尊父母融成明点
身要如前,明缘三轮等,于顶上为罗列①种轮相,观想毗卢遮那佛父母。于喉为摄集诸味轮,观想阿弥陀佛父母。于心罗列念种轮,观想金刚萨埵佛父母,如前忿怒火炽然,化为明点,想明点光,遍满全身一切毛孔,如露珠然,由是习定。
注释:
①罗列表星罗布列之意。
3.1.1.2.2.4.五轮本尊父母融成明点
身要如前,明缘三脉五轮①,于顶上大乐轮,观毗卢佛父母。于喉报身轮,观想无量光佛父母。于心法身轮,观想金刚萨埵佛父母。于脐化身轮,观想宝生佛父母。于密处守乐轮,观想不空成就佛父母,如前以忿怒火炽然,依次变成明点,融化成光,遍满一切脉轮,想身充满空乐,暂住于定。
加上修持之利益,能使身生空乐,能断衣食贪爱,亦能专一安住明点,以此修习气与明点,于将修现前“妥嘎”明体时,则清净大种②,殊为易易。
注释:
①五轮各脉之数:顶轮卅二、喉轮十六、心轮八、脐轮六十四、密轮卅二。
②谓地水火风空五大种,加见、识为七。
如上各节,皆系为妄念分别多者,于此大圆满自性中,无边之方便,次第如此,方便令心安住,而趋入现前明体之理。
3.1.2.大圆满共同经论之义理前行
3.1.2.1.外前行
于此法在西康引导弟子之法轨中,流出轮回涅槃相连修法。最初于寂静处,应修分别身,于此身要为金刚座,语意亦如是而住。其法义详见《大圆满无上智》,共义所说。于此不赘。
3.1.2.1.1.修身
裸体立于宽广舒适之座,观身如杵状,(两)足跟相合,(两)足趾触地,二膝张开,身极端直,二手合掌于顶上,而不触顶。二肘张开,地角压喉结。二肘二膝四处当出力,身要用劲。
观想身成白色三股金刚杵,上达梵天,下抵金刚地基,智慧火光,炽然旋绕。从此火焰中,放出无数如同白色之杵,仅青稞量,遍满十方。摧除一切病魔障碍等已,复收入自身之杵中,定于不散乱上。若疲倦不能立,随其自然而倒卧。休息后,复如前而修。依次成蓝杵、黄杵、红杵、绿杵,皆应修习。其熟习相,身则能常住杵状,并不生病魔。
《声极成(本)续》云:“身住金刚跏趺座,修持于心得利益”。
3.1.2.1.2.修语
3.1.2.1.2.1.印契(结倒)
3.1.2.1.2.1.1.外显印契:
身住要仪,观心中蓝色“吽”()字,口徐徐和雅长声念“吽”,从“吽”字放出“吽”字,其光炽然,由右鼻出,想房舍地界、及无量器世间等,以“吽”字遍满。
3.1.2.1.2.1.2.内蕴印契:
复如前念“吽”字,外所有之“吽”字,一一由左鼻孔而入。最后外所现一切“吽”字,无余收入自身,观自顶及足底,以“吽”字遍满。
其娴熟相:外所现之境,当显现无自性,且于内身,感觉不乐①。由此所为,能令外显与内蕴,成无自性之解脱。
注释:
①谓“吽”字在身内乱窜,感觉不乐。
3.1.2.1.2.2.习力
3.1.2.1.2.2.1.外显修习力:
由猛念“吽”字,放出天青色“吽”字,锋利如刃,勇往如箭,快如(烈)风,热如火炎,具此四相;放出无量,等同外物。由左鼻而出,于一切所显,悉皆穿碎,由此观知色尘无实质也。
3.1.2.1.2.2.2.内蕴修习力:
观如前所念之“吽”字,仅五寸许,由自身前后、上下、一切无碍而入,想无实质。
其熟习相:则觉外诸所显,无有实质,内身感肉颤痛,并现如水月之觉受。由此能了达外显无实之光明,并得内蕴化为虹霓解脱之利益。
3.1.2.1.2.3.寻求绕和
口念“吽”字,观自身成黑色“吽”,于彼观红色“吽”,由黑“吽”放“吽”如鬘,缠绕于前面红“吽”。次由外松懈,反缠黑“吽”,如是彼此反复缠绕多次,复缠于此黑“吽”,量大如须弥山。次由红“吽”字放“吽”如鬘,左缠绕于黑“吽”字,彼此反复缠绕多次,观红“吽”量如须弥山。此后以黑“吽”字,右绕红“吽”,以红“吽”左绕于黑“吽”,出轧轧声,二“吽”相合而住。于左右前后等,作舞动飞跃。后“吽”各收入“吽”字,彼二“吽”渐小,仅成红黑芥子量小之明点。缘彼二者,心随力安住。
后入无散乱观,无有自性,于彼诸中,若休憩,应缓缓坚持观想。
其熟习相者:心能随转观想,亦能入定,所缘不乱,谓心得堪能之利益也。
3.1.2.1.2.4.趋入于道
观自身、心、气三者合成一白“吽”字,量仅一肘,由前面如虫行走,状如之字,但未触所行道之地。口徐念“吽”字,于曲弯处稍停。次徐念“吽”字,迅速而行,次想由彼道而返,于此修习,以自曾去与未曾去之地界,如村城、聚落、船梁、森林、旷野等,一切如是而行。次想趋入六趣地狱等处,以彼“吽”所到之处,如不清净,悉成虹霓而散。后猛念“吽”字,趋入虚空,乃至奥明天①、现喜、具功德、极乐、圆满事业、五方佛土,于彼处之种主,而作献供顶礼事业,及得闻法授记等。
其熟习相者:最初感觉现喜厌觉受,与高下觉受。后心显现无漏智慧,以彼修习,能于不清净处,现见为清净刹土之功德。
复次,《扎坦举根本(本)续》中云:
“口念吽字于处所,印契与习力二种,
乃至软寻趋入道,如此净语心得益”。
注释:
①奥明天即色究竟天,有东现喜、南具功德、西极乐、北圆满等四净土。
3.1.2.1.3.修心
3.1.2.1.3.1.约生之观察
观察心之生处者:如云心者能灵灵明明,领受一切苦乐,彼从内外情器等何处所生?若由外四大物所生,则观察所生境,是如何。若由所显生,观此所缘之境实有否。次观察于彼所寻之心,其次反观能寻之心。如是精进观察,数数而修。
3.1.2.1.3.2.约住之观察
于中观察住者:现所显之明(心),于内外情器,一切身分,观察住于何处。次观察其形色如何,以彼[上]观察,若任何无自性。其次反观能观之识,应数数而修。
3.1.2.1.3.3.约去之观察
从观心之去处:观察此心,顿然显现,分散何处。又观察去于内外情器,现空有无等何处,及观察认识能观心之体性,如彼生住去之境,与能观之心,定无自性,数数观察。
如是观察,则知佛与众生之体性,烦恼与智慧,及六识与所显善恶境等之体性,归于明体。而明之体性,亦离一切认识。虽明明显现,而无有自性。如是乃至未得抉择,与离依一切根本中,切须自省为要。应断除一切疑虑增益。
《扎坦举根本(本)续》中云:
“观察此心初生处,其中安住后所去。
如是能观此三者,修心必知心本际”。
3.1.2.2.内前行——消灭六趣种子
虽外迷乱所缘尽,为净内三门迷乱之因[种子]故,身具要仪,发菩提心启请上师,净除六趣习气种子。于自居凡夫之身,观顶上为天之种子,现白色“阿”字。喉为非天之种子,现绿黄色“苏”字。心为人种子,现蓝灰色“呢”字。脐为傍生种子,现红黑色“得哩”字。密处为饿鬼种子,现绿黑色“伯锐”字。足心为地狱种子,现烟色“都”字。明缘彼诸习气种子,收摄所生一切罪障习气。如是修持之因,于六趣处,以能净除[身口意]此六趣种子。
又观佛三身之种子,发际现白色“嗡”()字,喉现红色“阿”()字,心现蓝黑色“吽”()字。三字放光,光如火焰鬘,想三业所积罪业,及六趣种子,迷乱、无明之一切习气,立即烧除,毫无剩余,则自身语意,得佛之身语意加持也。
于一切六趣处,放光遍满,烧除六趣各各所集一切罪业习气,观一切成佛功德圆满。以和雅声而念,或默念亦可。三字应念七十万等,乃至未得相中,数数应精进念。
其清净罪业相者,于三门所得之觉受,本法与其他经相同。
3.1.2.3.密前行
3.1.2.3.1.住本然
3.1.2.3.1.1.身住本然
本论中云:
“身语意三住本然,身如要柴断而坦然,
口如断弦丝而禁语,无念如无心者住。”云云。
如九节佛风,与外事业如务农耕田等,所动一切事业,皆悉弃置。内断除礼拜绕佛,一切行法。密,仅身之动摇,亦不应作;即此身要之上,凝定无散而修,由是修持身之本然,得生出世功德。
3.1.2.3.1.2.语住本然
第一,于外顿齐寂噤世间所说一切迷乱无义之语言。
第二,于内断除一切修法、念诵事业。
第三,于密断除默念诵咒等。
口如弦丝断,安住本然。
3.1.2.3.1.3.心住本然
身要如前,于身要之上观心:
外,不起凡夫所显之迷乱,及前后三世所起之分别,顿然沉住。
内,不起任何本尊观,及善分别等,坦寂而住。
密,不起任何一切观心、作意之分别,即于自体上寂照,而住于本然。
总之身应离诸动摇,语应离一切言说,意应离一切思念。
复次,身住本然,不动。语住本然,不言。心住本然,一切出入分别自寂静。如上乃至未生之间,数数而修。
3.1.2.3.2.入本原
从《涅槃后(本)续》中云:
“声闻、菩萨、忿怒尊,以彼姿势入本原”。
如是分三:
3.1.2.3.2.1.声闻姿势身语意三业未住令往
3.1.2.3.2.1.1.身要姿势
身要姿势者:身应具毗卢七支坐法,谓足金刚跏趺,手作定印置脐下,脊椎端直如矢,腹贴背脊、喉稍勾屈、舌抵上颚、目观鼻端虚空,毫无修作,凝然而视。
于七种离过善修,若知住此本然之坐法,则修持任运而来。
复次,以初修业者之心如劣马,虽欲调系。但彼劣马,自欲猛烈奔跃,不受调治,以种种方便权巧,缓缓调持。则能调伏役使,如斯自心亦然。欲猛系持此心,则妄念渐增,为自所不欲之心气等障碍,反渐增多。以各方便之所缘,缓缓住于本然,则能使止之性相生起也。
3.1.2.3.2.1.2.修止方便
3.1.2.3.2.1.2.1.有相
3.1.2.3.2.1.2.1.1.依有相持心
有相持心者,内复分三:但皆当依寂静处舒适座,并具身要毗卢七支坐法,心住本然,以及发心修上师相应法等加行。
3.1.2.3.2.1.2.1.1.1.木块
于前面置小木石块等件,目凝视于彼,同时心缘于彼,无散乱外,凝寂而视。但不可刻意坚执,又不可如凡夫之散乱,惟定于自心明体,朗然沉湛无著,任运而住。渐次放松休息,如此数数修习,不为妄念所乱。
次如彼所缘,心无散乱,住于本元。时间长短,随力而修。于解座时不可猝起,当住于不放逸。却此未放逸上,缓缓合修其他诸法,感应会归于道。
3.1.2.3.2.1.2.1.1.2.明点
依于明点而持心者,若昏沉重者,即于眉间前方一箭量虚空处,观白色明点,量如白豆,自心不乱,专注于此,不为境转而定。
若掉举重,于脐观想黄色光,量如拳许,专注而定。
若能自然安住,观自心现天青色光,量如豌豆,不散乱而缘。若能明住,则宽松而住于本然。乃至未断分别中,如前修持。
3.1.2.3.2.1.2.1.1.3.观心明点灯
观心以持摄心者,想自身内空,于心处为心气会合之体性,现一明点,如中等灯光赫耀,色极鲜蓝。所触暖热,心专缘于此,当明显露,若有妄念散乱,复如前观。尔时若心混沌,观想不明,是为风界所生之相[即过患],应断除甘美食物,稍弛所缘,以为休息,则能遣除。
次若生厌倦,起不悦乐,是为曲心思想。此处应观口传派者所说之传记,及最稀有修传派等所说之心生厌倦、出离经文等。
3.1.2.3.2.1.2.1.2.依清净本尊相持心
3.1.2.3.2.1.2.1.2.1.金刚萨埵
于对面空中,观金刚萨埵,量约五寸,虽显而无自性,如水晶。具足鲜白光明之自性,凝视寂修,明缘彼尊上,专一而修。
3.1.2.3.2.1.2.1.2.2.释迦牟尼
于前面空中,现薄伽梵释迦牟尼,身如紫檀金色,光炽然,心专缘于此。
3.1.2.3.2.1.2.1.2.3.观自在
前面虚空中,现观自在身极鲜明,心现白色“些”字,心不散乱,寂照观此,数量或长或短,应多修之,如上各各利益无边。
3.1.2.3.2.1.2.1.3.依修气持心
3.1.2.3.2.1.2.1.3.1.修心气无二
谓依缘此妄念,为往昔贪嗔痴慢嫉熏习之恶习,随其所显,立当认识,于彼之上,心应松宽放任而住。彼时凡起分别,立即提起执持认识,置彼性自解脱。如认识一起再起,所显妄念,不随他行,方能解脱;否则,暂住所缘,或住于分别自解脱。后乃于不整治之上,松松安住,如此互换而修,则妄分别之诸流相续,不能相联,妄分别即成片断,故恶分别趋入渐少,住乃甚佳。
3.1.2.3.2.1.2.1.3.2.依瓶气
身要七支坐,两手镇地印,由左右二脉气管呼出浊气,同时观自己之一切罪业,成蝎子状,由鼻孔出。以前面空中之智慧火,顿然烧尽,以上名净气之毒。
此后吸气如吞唾涎,压于脐下,不修任何观想而定,不能持时,即行喷出。
3.1.2.3.2.1.2.1.3.3.依金刚诵(而摄心)
身要如前,喷出浊气,于吸气时,想将三世一切诸佛之身业(体性)加持,现白色“嗡”()字吸入,上气下压,下气上提。至脐下盘旋合鼓于中停住。想将三世一切诸佛之语(业)体性加持,现红色“阿”()字,如无自性之明空然,随明住定,于气不能持放出时,想将三世一切诸佛之意(业)体性(加持),现蓝“吽”()字放出,变不断化身无量,为饶益众生事业。
却是于吸气成“嗡”,住气成“阿”,出气成“吽”之自性,心无散乱而缘,常时修持,名为无生金刚念诵。
如每天昼夜所行之气,共计二万一千六百息,尽其所有,成三字之体性,悉收于无生金刚诵,则其功德超越言表也。
3.1.2.3.2.1.2.2.从无相[以摄持心者]
3.1.2.3.2.1.2.2.1.紧
谓身要如前,不修任何观想,眼与眼识,坚持不散乱而住。若能住定时,则稍松息片刻,寻求能紧之识如何。谁为寻求。次又提紧,又寻求,应更番而修。
由此若起昏沉之过,亦应遣除。于一切行道,应依无散乱之念。
3.1.2.3.2.1.2.2.2. 松
谓将观想顿然放下,心任自然,于此所修之缘,任何皆无,随其身心放任自然,无可修持,唯不散乱。于本性自明体性之上,离诸整治而定。
3.1.2.3.2.1.2.2.3.贯联
谓暂时于心,紧而又紧,唯不散乱而紧,次则松而又松,如放下万缘而定,时或紧,时或松,如是松紧贯联而修,暂时提紧,凝视虚空,心虽无观想,然神凝于此,次松,暂时于右凝视心之明体,无散乱而观。倏又左视、下视等,如是更番而修。
时或观此能观明体之自体如何,时或置于任运自心之上,时或住于遍满虚空之寂寥,如是种种,更番修观,则能令心归返本然。
如经云:[以上若各修三日,所生定相如何,唯决于自界]。并非一切人皆须依此次第。
以上所修为止之相者,从《心性休息中》云:
[如是修持心可成堪能,于不散乱外境随缘持,
尽力定住即能同时住,身语意三遍满喜安乐,
专注一境不动当成止。]云。
尔时于乐明无念之觉受,若趋入执著,当被三界污染。无论所生觉受好恶如何,皆不趋入执著,数数而修,则成道之因也。
3.1.2.3.2.2.菩萨姿势——已住令固
令住坚固者,全跏趺坐,眼应视鼻端前虚空,不得斜瞬、转视,当凝眸直视,心住于本体。于彼之上,眼根所显外境,显现悦与不悦意,任显无间,勿须整治,即于其所显上,无勤勇而定。
复次,省察此能思者,是否从自色之外而生,或即于自己能思之心而遥相观照。次从能思与所思,于一刹那,彼此遇合,勿令错失。须于此上生起决定,若于第一刹那之显,与心未分上,以无勤勇守护,而得决定,则心与心境所显,必得无二决定要义。
若不知此,随所显现,于第一刹那间,不明心与所显,原为一体。至第二刹那,所显剩留于彼,能明留于此,使心与心境各异,如凡夫观心,无时决定。故当于所显刹那未分之上,观察为要。
3.1.2.3.2.3.忿怒姿势——已固令解
已固令解脱者,二足跨立,仰视虚空,含“哈哈兮兮”等声,心住于离戏论上。
3.2.依于无漏智之相续开示正行
3.2.1.指示本来清净实际之[立断]①
注释
①依藏文音译作“且却”。
3.2.1.1.以三前行令未通达者通达
3.2.1.1.1.寻断分别
谓观察身语意能漂流于轮回者为何?能遮修习者为何?从前世乃至现在未来能趣者为何?孰为主要?如是且问且观,应知以心为主也。
3.2.1.1.2.寻心界限
谓观察此心能作一切故,名为我执。而我执为一,然则身语意三为一耶?为异耶?若为一,则此心如无,身应亦无。如应为色法所生,则心与语,亦须由色法所生,若如语之音声,则身与心亦应如语。[若为异,则身与语,应离心而有言动。]。
如上以种种观察故,能知一异、是非、遮修,一切由心所显之外,无有实质。
3.2.1.1.3.观察心之生住去
谓能执我之心,最初由何生乎?现何住乎?后何往乎?即于此心观察,故能知生住去三无自性。其体性离诸认识,明空朗朗,离诸诠表,此处与前说,并未重复。前由境观无实体,此由心而观察,抉择体性也。
且能寻之心,与所寻之心,为二耶?或一耶?此心形色①,为圆等耶?或为显色中红白耶?若以为顽空,则观能思者如何而有。
又若起领纳乐明无念,则非自觉受所领纳之境,其能领纳者何在?
又观住时心,动中有否?其动时心住中有否?次观此二是一或异,由善观察故,于一刹那,能知任何能寻所寻无分要义,则于无功用上,遥远观照,其无分别之体性,无相明心,顿然显露也。
注释:
①《瑜伽师地论》:色略说有三,谓显色、形色、表色。显色者,谓青黄赤白、影光明暗、云烟尘雾、虚空等明显之色。形色者,谓长短方圆、粗细正歪高下。表色者,谓取舍屈伸、行住坐卧。
3.2.1.2.指示正行
3.2.1.2.1.三种守护仪轨
3.2.1.2.1.1.住
知住为心之庄严者。
从《宝炬(本)续》云:
“安住三种自性上,嘎打义理即现前”。
嘎打者,本来清净也云。
如须弥山安住者,谓身不动,金刚跏趺坐。如海安住者,目惟缘前面一向量,不动摇。安住明体者,调定于本然法尔上。如是安住,则心遮修善恶取舍等戏论,随即清寂,而能住于明空俱全智慧本来之自性。
彼义理从《札坦举根本(本)续》云:
“于嘎打体性智上,仅名言无明亦无。
超越一与二数量,法性任运无分上,
唯依假名而说智。”
从《自显(本)续》云:
“超出常断之二边,四边垢秽自寂静。”云。
若于尔时当生修观觉受之乐明无念,如心赤露,明而不灭,明自赫赫朗然,是为明相。于此明上,境与心及所修能修无有,故为无念。同时住无勤勇之本来实际,名为乐。
此后通达观者,如前境与心所领纳之次第,刹那随显,任运无有,悉于自明而显现也。
于彼通达观之乐明无念者,谓本来无境而显现,名明;于能明所明无分别故,名无念;如明空无分之所得乐故,名乐。
3.2.1.2.1.2.动
认识散乱(动)为心之所显者。
从《庄严摩尼宝(本)续》云:
“无灭之力随显现,即彼显现自解脱,
如说解脱无言诠,但未解脱亦无有。”云云。
譬如海波,由海而显,未离海水。于心随所念之妄念,未超本来法尔清净界。由是随起分别,无有前后去来,能于自显之上,而自消灭(解脱)。由通达分别,为法尔之所显故,则能越出取舍修遮之境。惟如其所显,即于所显时,不须对治,犹如盘结之蛇,自能解脱。
乌金仁波切莲花生大士云:
“云与烟雾及蒸气,虽生亦从虚空体,
仍然归化于虚空。”云。
谓随起分别,不视为过失,而亦不随彼行,住不散乱。如随所生一切妄念,应知为明之所显,不应遮断;随其任运,则能于初生处得自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