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溴化钾压片比例:洗礼(Bapt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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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Baptism)


  洗礼的希腊文为Baptisma,说明用水洗净的形式,来表示洁净的意思。这个仪式,不仅限于犹太教与基督教是这样,其它诸宗教也有同样的解释。

  在旧约里,提示洗礼的意义者,如:挪亚在洪水来前进入方舟,为表明藉着水蒙恩得救的洗礼(参彼前三20~22);以色列人离开为奴之家的埃及,进入迦南地之过程中,在云里与海里的受洗,为归入摩西之恩约得蒙救赎(参西二9~15;彼前三21)。

  在新约里提到初期的基督教会,以洗礼来说明罪人因相信耶稣为救主,而内心被圣灵洁净,罪恶得以赦免,成为属基督的人,因而被教会接纳为会友(参徒二27~42)。所以说,洗礼为说明基督徒是与耶稣一同钉死、埋葬及复活。
「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么?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上帝的功用。」(罗六2~4;西二11~12)

  有关洗礼的方式,可分为浸礼、滴礼、灌礼及蘸礼。这是为基督教教派中,因不同的立场与解释的差异,而影响各种洗礼方式的不同。但不同方式来施洗,多数是人为的因素所造成的。至于就教会中施行洗礼的对象来分,普通可分为成人的洗礼——就是信徒的洗礼,及婴孩的洗礼——就是信主儿女的洗礼两种。

  一、信徒的洗礼:

  当罪人听到福音,因圣灵藉着上帝的话动工,而悔改认罪,相信耶稣为救主后,受洗礼归入基督与他的教会。此种洗礼,多为第一代信主的成人而施行的,叫做信徒的洗礼,也称为成人的洗礼(参徒二38,八25~40,十六32~34)。新约圣经里提到,有关洗礼的过程,必须是先要相信真理、悔改认罪,然后才可接受洗礼(参可十六15~18;罗六3~11)。因此,就藉着洗礼证明受洗的信徒,是与基督耶稣一同钉死、埋葬与复活。因为,信徒的洗礼是个人在神与会众的面前,公开承认自己已经相信耶稣而从黑暗进入光明、从死亡进入永生的经历,才能给予施洗。公开受洗及正式被教会接纳为会友者,必须是奉三位一体真神的名,在会众前受神的仆人施洗,方得成为属于基督及他教会的一份子。这种的作法,是说明受洗者已经悔改相信,然后才受洗成为基督徒。因此,就有赦罪与重生的确据。成人洗礼,就是信徒的洗礼。在初期的教会中,除了信主的犹太人外,均为第一代的信主的外邦人(参徒二35~43;罗十9~15)。

  二、信主的儿女的洗礼:

  为婴孩及儿童的洗礼,只限于信主家庭的儿女。就是信主家庭的婴孩及不能辨别是非的儿童的洗礼。此洗礼并非传统或者儿女败坏之故,它是根据圣经中所明示的,有关神的拣选与恩约为根据。虽然,新约中无明确的规定或反对要给婴孩与儿童受洗,但圣经中都有记载,全家受洗的事实(参徒十一14~18,十六14~15、31~34;林前一16)。有关救恩临到信主全家的事实,旧约及新约都曾提到,神的救恩是以家庭为对象,并非以个人为单位。挪亚与亚伯拉罕的蒙恩,都是全家与全族为对象。以色列人的蒙恩,得以脱离埃及为奴之家,过红海进入迦南地,均包括整个民族中的妇女与孩童(参创十七3~8;林前十1~2;彼前三20~21)。

  使徒彼得于五旬节提到,有关上帝救恩的事,他这样说,
「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上帝所召来的。」(徒二39)保罗对那些信与不信的父母所属的儿女,也要因为信者成为圣洁的范例,「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林前七14)均证明信主的儿女,都属于神所立约的百姓,就是上帝的恩典所临到的对象。

  信主的婴孩与儿童的受洗,是因为婴孩与成人都是因亚当的缘故,生在罪恶之中,同样要因耶稣的救赎,成为上帝所立约的对象,就是神所拣选的百姓。他们都是蒙恩得赎,上帝所应许承受产业的对象。这样,他们都要因为耶稣的宝血与圣灵的充满,罪得赦免,成为神的儿女。既然孩童与成人都是生在罪里,也是亚当的后裔;照样的,他们也要因为耶稣救赎的缘故,都复活进入上帝的国度里面。他们都可以藉着洗礼归属基督,成为应许之民,
「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弗四4~7)此为立约的标记与印证。信主家庭里的婴孩与儿童,应该被基督教会所接纳。因为,他们与非信主家庭里的婴孩与儿童有颇大差别。在旧约时代,被接纳为上帝的选民,是以施行割礼为仪式;而在新约时代,则被洗礼取代了。

  当为信主的婴孩或儿童洗礼时,信主的父母必须同时在上帝及众信徒的面前立约,许诺他们要一生尽责,按圣经的真理教导受洗的儿女们,使他们在真理与恩典、公义与慈爱中长大成人。以致他们的儿女们,能不断坚定属主的心意,不停的追求圣洁爱主,直至成年时,均能在教会里举行坚振礼(决志承认与跟随主的仪式)。他们如此行,是见证他们的蒙恩得救,并非因着洗礼本身而得赦罪、称义。而是在他们还没有明了得救与相信耶稣以前,神已经施行了救恩的工作,使他们成为神的儿女。这是何等奇妙的神迹(约十四16;弗一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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