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江西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简报(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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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简报(第26期) 发布日期: 2010-04-07 08:38     编辑: 江西廉政网

省纪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办公室召开会议

总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情况 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月25日,省纪委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办公室召开会议,总结我省2009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省纪委副书记徐必鸿,省纪委常委、秘书长肖为群,省纪委常委李泉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卫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单位的领导,以及省纪委办公厅、监察综合室、调研法规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室、纠风室、执法监察室、干部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3月8日至15日,以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为组长的中央纪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组,对我省2009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检查组对我省惩防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李玉赋同志指出:江西省委、省政府对惩防体系建设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全省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大家干”、上下联动“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省纪委、省监察厅全面履行职能,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上水平、上台阶。江西省惩防体系建设领导有力、机制健全,思路清晰、措施到位,深入探索、大胆创新,强力推进、务求实效,既符合中央精神,又切合江西实际,不少工作亮点突出,形成了江西特色,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认为,玉赋书记对我省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是对我们的极大鼓舞、极大鞭策。我们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继续努力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中央纪委组织的重点抽查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努力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当前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抓反腐倡廉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领导机制。二是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积极性。三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时,要注意整合内部资源,建立相互配合机制,进一步形成和发挥整体效能。

(二)突出重点,努力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围绕省委提出的“经济快速发展,干部健康成长”的目标,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预防腐败制度体系。一是要完善重点领域预防腐败的制度。二是要在深化改革中健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三是要全面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四是要推进科技防腐机制建设。五是要完善加强监督的制度。六是要抓好制度的清理、完善和落实。

(三)注重研究探索,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基层和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究,不断加深对反腐倡廉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今后一段时间,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使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要求,适应江西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省里组织的自查和中央纪委统一组织的重点抽查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要通过检查,认真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措施,认真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办法,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注重检查结果的运用,把检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