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家医院看牙比较好: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灵璧县人民政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2:52:15


同志们:
  这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经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县直有关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汇报,检查灵办发[2005]61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刚才,国爱同志传达了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七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听了以后很受启发,总的感觉,县直单位反腐倡廉年度工作任务得到了较好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推进、逐步深入。下面,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结合贯彻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各单位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纲要》精神,紧紧围绕灵办发[2005]61号文件分解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更加深入。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要求,县委建立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深入地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是大力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和中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二是以形势报告会、座谈会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宣教活动。6月20日在县烟草局会议室召开有县直工委、政法、经贸、环保、公安、法院、国税等十个单位参加的反腐倡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座谈会。年初以来,全县各级共召开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80余场,座谈会40余次,近30000人受到了教育。三是组织开展了《两个纲要》的学习和知识竞答活动。举办了20班次培训班,受训8000余人,全县股级以上干部参加了测试。组织收看《实施纲要》电教片120余场,2.5万余人受到了教育。四是创新教育形式。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编写了六期电子刊物;制作下发给各乡镇及县直机关3000余本《廉政·科技知识台历》,五月份以来,为科以上干部每月编发一期廉政短信。制作廉政公益广告牌35块,分别矗立在县乡交通要道和人群较集中的地方。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更加扎实。一是按照年初制定的《县纪委负责人同乡镇和县直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要求,开展廉政谈话。年初至今,共与8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抓《灵璧县乡镇领导干部在岗在位管理办法》的落实。我们采取派员查岗、电话查岗的方式,定期对乡镇领导干部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检查,发通报2期,通报批评11人。督促各乡镇建立完善了在岗值班制度。三是抓《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规定的落实。遵照上级要求,县委、县政府及时下发了“禁酒令”,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组织讨论,县纪委定期不定期组织县直工委、公安、广电、工商局等单位进行联合检查,较好地保证了“禁酒令”的落实。
  四是狠抓公务招待费的管理。依据《灵璧县公务招待费管理实施办法》,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对2004年度公务招待控制较好的37个单位进行了表扬,向40个超标单位发出廉洁自律通知书;对11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廉政谈话,对4个严重超标的单位,按“超一罚一”的规定,进行经济处罚9万元。今年,我们改进检查方法,改一年一查为一季度一查,对季度超标的单位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书,收到良好的效果。据统计,年初至今,全县81个机关单位招待费支出总额115万元,比原核定减少31万元,节约21.2%。五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今年,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00年以来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对74个单位337辆公车,分别建立了管理档案。为加强管理,县委、县政府及时出台了《灵璧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暂行办法》,依据《办法》,本着总量控制、调剂余缺、纠正违规、削峰填谷的原则对违规购置的8台车辆进行了处理,使全县公务用车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六是未雨绸缪,和风警廉、细雨润政,严防党员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违反规定收送礼金。在电台、电视台连续播报《致全县高考达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向86名子女高考达线的科级干部每人发了一封《告诫书》。七是认真清理违规集资建房。对21个单位537户(套)43000平方米的集资建房进行排查核实和处理。八是认真抓了信用社贷款、小额养殖贷款、农村基金会三项“资金回笼”。目前收缴到位近30万元。九是认真开展了党员干部禁赌工作。今年全县共查办党员干部参赌案件6件,处理6人。
  3、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更加有力。今年,我们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摆在重要位置,突出办案重点,认真查办经济案件、领导干部案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实行了常委包片、全员办案、区域协作,统一调配办案力量,整合办案资源,改善办案条件等办法,保证了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420件,初核各类案件线索283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83件,其中科级以上干部案件8 人,万元以上的经济案件7 件;受处分党员干部183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4人),4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在处结案件中,县纪委自办案件46件,乡镇纪委办案127件,县直纪检组(委)10件,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4、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遏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一是狠抓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的落实。对涉农税收、价格、收费的“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的“一费制”,公费订阅报刊费用的“限额制”,涉及加重农民负担案件的“责任追究制”进行了两次集中检查。认真落实了取消农业税的政策,全县减轻农民负担4797万元,规范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全年接待农民负担问题上访66人(次),查办11件,处理6人,追缴5万元资金直接退给群众。二是着力治理教育乱收费。今年共查处10起公办学校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11万元,退给学生9 万元。对涉及乱收费的14名同志作了处理。对私自办班致使2名学生在龙卷风袭击中丧生的韦集中学相关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了校领导责任。三是进一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药品招标工作中的监督和管理。今年集中招标采购药品1131.4万元,占药品采购总金额的97 %,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让利患者115万元。查处非法行医、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规广告等138起,处分5人。四是认真治理了公路“三乱”。查处4起涉及公路“三乱”案件,处分5人,纠正了存在的问题。五是认真开展了行风评议活动。按照《灵璧县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开设了“政风、行风建设系列访谈”栏目;10月份,进行了“百人质询”和万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目前,已进入全面测评阶段。
  5、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在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反腐倡廉源头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1)认真推进各项改革。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审批行为。对18个收费单位进行了清理,共保留许可项目212个,收费项目107个,分别比清理前减少168个和134个;今年以来,全县无一起违反《行政许可法》的现象发生。二是不断推行财政制度改革。对预算内外资金进行了监管,对定点招待开支和定点维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大力推行“罚缴分离”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严肃查处和纠正私设“小金库”案件。三是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民主推荐、考察预告、票决等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核把关提拔的领导干部28人,对2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2)积极落实“四项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加强监管,规范操作,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截止9月底,全县机关单位所有大宗物品全部实行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金额416.08万元,实际支出344.55万元,节约71.5万,节约率17.2%。二是大力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坚持并完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集中供应、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基准地价按时更新、土地登记询查和集体决策六项制度,逐步扩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及时公布出让信息,增强招标工作的透明度。今年,全县招拍挂出让土地2宗,出让面积22亩,涉及金额88万元。三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全程参与了十个项目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工程招标率为100%,涉及资金8000余万元,为国家和个体节约资金45万元。四是不断推进产权交易制度,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更加公开透明。
  (3)大力加强效能建设工作。为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2005年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方案》,建立了效能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负责行政效能监察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根据县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效能建设方案,健全并完善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违诺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县纪委监察局还抽调人员,不定期到办公室、饭店、浴池等场所进行检查,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在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尤其是责任追究软弱乏力。二是少数部门和单位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分工不具体,职责不明确,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部门具体抓”方面做得还很不够。三是一些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督检查不力的问题,制定计划重形式、轻内容,开展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监督不到位,考核走过场,奖惩不兑现。四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密切,在一些重大任务的落实上,主办单位牵头不够,协办单位配合不力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希望同志们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认真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重大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必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
  1、要充分认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和谐社会的构建,农村基层“三个文明”建设,都要靠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组织农民群众去实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农村稳定;有利于改进基层干部作风,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委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都十分重视,先后下发了文件,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部署。我县还制发了专门文件,但从执行的情况看,效果不太理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还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农民群众集体、越级上访问题依然存在,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还需加强,政务、村务等公开工作仍有死角,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为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对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把握当前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压力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2、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领导和指导,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撑腰打气,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充分发挥好乡镇监察室的作用。在工作中,要向党委、政府多请示、多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理解,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
  3、要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围绕执行《廉政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从农村基层的实际出发,把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夯实思想基础。同时要旗帜鲜明地提倡“八项制度”、“十个不准”,使农村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廉洁自律。要以身边的案例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教育要结合本地的实际,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因为村干部不同于公务员,他们在台上是干部,在台下是群众,应当根据这个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要强化民主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让农村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
  4、要突出工作重点。要继续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农村教育、报刊订阅、用水用电、修建道路、计划生育、农村建房、农民务工经商等方面的乱收费,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以服务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镇和村级债务。要严肃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坚决制止并及时纠正在乡镇村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土地矿产开发承包等过程中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资金、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贿选等行为。
  5、要完善制度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责任机制,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定期轮训;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民主监督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化“乡财县管”改革,加大对基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乡镇政权正常运行;要建立健全村民民主理财制度,规范农村集体收支程序;要建立和完善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和追究机制,依纪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6、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涉农部门,都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范围,重点检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八项制度”和农村党员干部“十个不准”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处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事关重大,意义深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协调配合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深化改革,创新制度,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的有效性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党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重大战略方针。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产生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创新体制和机制来预防和遏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1、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近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决策机制,有效预防了决策失误现象的发生。今后,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防止权力异化产生腐败。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评估制度、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以完善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2、要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减少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权钱交易,消除腐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结合我县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办法,及时废止、修改不符合要求的投资管理规章、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制度。要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监管。
  3、要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去年以来,全省统一实施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乡财县管,初步理顺了各级政府财政分配关系,调动了各地加快发展的积极性,有效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推动了县域经济发展。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扩大基本支出预算范围,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控。要完善政府采购办法,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要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全面界定政府非税收管理范围,明确政府非税收征收管理职责,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法制化。
  4、要加强和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土地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土地的征用、补偿和出让等环节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监督领域。为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征地程序,规范征地行为,稳步推进土地交易行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经营性用地必须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非经营性用地要建立和完善公开供地机制。
  5、要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是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现实需要。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以及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稳私,都要向社会公开。要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要通过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更加通畅。
  总之,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强化改革意识,强化制度意识,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有效预防腐败。
  四、强化措施,加快进度,努力完成反腐倡廉年度工作任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实、抓好。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反腐倡廉任务摆上党委、党组的重要工作日程。党政一把手要担负起“负总责”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责任。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党的建设的整体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机关和系统内部也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要搞好协调配合。反腐倡廉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优势互补。24家责任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既要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又要组织协调好其他部门,共同完成目标任务。46家协办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按照每项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具体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是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的必要手段。今年只剩半个月的时间了,要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就必须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加强监督检查,要检查县委、县政府分解的反腐倡廉任务是否得到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要认真检查部门和单位一把手是否负起了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是否负起了直接责任,单位各科室是否负起了相关责任。监督检查要严格标准,按照年初制定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要求,认真对照检查,严格量化考核,落实奖惩机制。监督检查要注重实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系统、本机关反腐倡廉的工作进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既定的标准和要求扎实推进。
  4、要做到同步推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与经济社会工作协调发展、同步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切实做到“三个同步推进”。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一定要与本部门、本系统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改革之中,融入制度建设之中,融入业务工作之中,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以反腐倡廉工作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同步推进。抓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建设纲要》,市委、市政府的《实施意见》和《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制定下发。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根据省、市统一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教育、制度、监督等环节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同步推进。开展先进性教育,目的在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开展先进性教育,既是一项阶段性的集中教育活动,更是一项长期性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先进性教育,自觉把反腐倡廉任务和要求纳入其中,做到先进性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5、要确保全年任务完成。今年的反腐倡廉任务是否能够很好地完成,既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推进,也关系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市政府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县委、县政府分解的反腐倡廉年度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为我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完善的措施,努力做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不断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取得新成效,为实现富民强县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