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行政级别:★天国之薨(洪秀全的恶梦)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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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之薨(36)

        洪秀全在东乡登极之日,发布的第一道诏令就是加强君主专制。他假借天父之口说:“我差尔主下凡作天王,他出一言是天言,尔等要遵。”通过这道诏令,洪秀全把自己描绘成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强调自己的每一句话都符合天命。
        太平天国打到武昌,刚取得第一个工商业城市,洪秀全便忙着选后妃,首都还没有建立,他便迫不及待地提前建立了相当规模的后宫。为了维护成群嫔妃的所谓体面,洪秀全制定了一系列严峻无比的法律,其中有4条“斩不赦”:一、后宫嫔妃总称为“娘娘”,臣下如有谈论后妃姓名及位次的,斩不赦;二、后妃的脸面永不准臣下见,臣下要低头垂眼,谁敢抬头窥看天王老婆,斩不赦;三、嫔妃的话不准臣下外传,违犯者斩不赦;四、臣下的话不准传入后宫,如有敢传递斩不赦,同时郑重宜称这是“天父天兄圣旨,斩邪留正”,天朝天国万万年,子子孙孙都要遵循,冒犯后宫娘娘的尊严就是为“邪”,就要按照“斩邪留正”的原则斩不赦!
        “未富先骄”的暴发户心理,在洪秀全一干人的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到了南京,军政大事全由杨秀清处理,但对于作为君主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洪秀全是丝毫不会放松的。天王的权力是无限的,他的智慧是超凡通神的,“出一言是旨是天命”,“一句半字都是旨”,洪秀全的每一句话甚至放个屁都是上天的意旨,“天王旨到响金锣,立即跪接呼声和,一个不接是逆天,又贬又斥不是苛”,天王的诏旨传下来要立即敲锣欢呼万岁,谁不这样做就要遭到贬斥。
        洪秀全在《天父诗》里反复强调,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奉天王的诏旨,不得违误,否则就要杀头,洪秀全宣扬“只有臣错无君错”,其目的在于说明君主是永远不会犯错误的,如有错误应由臣子负责。臣子们也把洪秀全捧上了天:“天王口为天口,言为天言。”洪秀全手中并无重兵,拥有重兵的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以及后期的陈玉成、李秀成,却纷纷拜倒在他的君权之下。洪秀全手中的法宝就是神授的君权,是“天生真命主”,尽管杨秀清等人未必不知道“神授”的奥秘,但谁也不敢或者不愿去戳穿它,因为这等于揭穿自己。
        神有神威,君有君威,但这些都是人为地树立起来的。在天王府前挂着一幅黄绸,上面写着几行令人股栗的大字:“大小众臣工,到此止行踪,有诏方准进,否则雪云中(太平天国称杀人刀为“云中雪”)。”为了严格君臣之别,保持他的儿子在即位后的君主的威严,洪秀全规定:“若至幼主以后,皆不准人臣在金龙殿食宴,设若臣有功者欲赐宴以奖其功,只准赐宴于朝厅,断不准在金龙殿内君臣同宴,以甫体统也。此一事极为关系,当记诏以垂永远也。”在这一点上,洪秀全的眼光并不短浅,他不仅想到自己,而且想到如何维持他儿子的君主权威,直到千秋万代。
        据《贼情汇纂》说,太平天国早期“一切伪教章程及行军号令,皆云山及卢贤拔所订”。洪秀全、冯云山、卢贤拔等人皆是“粗知文义,为村塾师,兼通星卜”,可说是多次从正途求取功名而不第的封建社会下层知识分子。
        太平天国定都南京之初,正是东王杨秀清“挟天父以令天王”之时,洪秀全大权旁落,只好一头扎进深宫内院,谋画于密室,点火于基层,一心一意地进行其“反夺权”的政治勾当。其中第一件最要紧的事,就是修改和钦定与冯云山早在紫荆山区“搞运动”时就已经确定的《太平礼制》,即太平天国的官僚制度,严格执行太平天国等级制度,为自己重新掌权大清除障碍。
        《太平礼制》,现有世传太平天国辛开元年新刻和戊午八年新刻两种,只要翻阅一下,即可看到那种等级制是极其森严的。太平天国首义诸王以兄弟相称,他们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在世俗关系上却是不平等的。杨秀清虽然“一朝之大,是首一人”,也只能称9000岁,以次诸王,依等级递减1000岁。杨秀清有事请旨,由天王批定日期,届时率领诸王侯鱼贯入朝,三呼万岁,跪拜如仪。杨秀清朝见天王可以免跪,但要站在陛下,以下诸王则必须跪在陛下。即使在书面上,谁“立在陛下”、谁“跪在陛下”,也是不可僭越的。在这方面,洪秀全的本事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一个人。他身边并无叔孙通似的人物,但显示君主至尊地位的礼仪,以及按不同等级规定的不同的仪卫舆马、服饰、称呼等等,无所不用其极,甚至连诸王的子女,丞相以下至两司马以及他们的子女,军师以下各级官员的妻子,诸王的家族、亲戚,洪秀全都按照不同等级,规定了不同称呼。
        按照“天朝爵职称谓”的规定,呈报给特爵官员的文书,禀称禀详,自称小官,安称金安,谕称金谕,恩称金恩,呈报给列爵官员的文书,禀称禀报,自称小官,安称瑞安,谕称瑞谕,恩称瑞恩……对其他各级爵职官员的称谓,都按不同等级作了严格规定。特别是,红、黄二色规定为天朝贵重之物,只许官员按其地位高低制造不同式样的服饰,没有官职的人不许用来缝制新衣,否则一经查出,斩首不留。太平天国关于等级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之繁琐,等级之多而且严酷,无论在中国历史上和世界历史上均堪称一绝。
        太平天国实行帝王万世一系的家天下原则。天王洪秀全的儿子在金田起义那年就明文规定为继承人,臣下称呼幼主万岁。为了巩固这种继承权,洪秀全又通过《钦定英杰归真》一文,把他儿子神化一番,说这孩子一生下来就不是一个凡胎。“是晚,屋上发红圆光一道,远见者疑为焚烧,近者见渐高而散,一连两夜如是。及到南京时,吾幼主万寿才几龄,乃于梦中常发声云:‘日头王,照万方。”洪秀全当众捏造此等弥天大谎,其本人当然不会脸红,但我们又怎能不为那些对邪教迷信到嘴角流涎的太平天国将士,150年前的农民兄弟们,感到深深的悲哀!
        打天下的事业刚刚开始,洪秀全便把天下据为洪氏所有,天下都可以宣布为洪氏的私有物,“人人不受私”的原则立即遭到了破坏。一个吃奶的孩子被宣布为天王的继承人,竟然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说半句不满的话。直到太平天国败亡之日,连战功赫赫的将领如李秀成们,也都心悦诚服地高呼“幼主万岁”。及至曾国荃兵陷南京时,这个李秀成为保所谓的“幼主”洪天贵逃跑,竟致自己的高堂老母于不顾! 天国之薨(37)
        太平天国实行大小职官的世袭制度。诸王的世袭,早在辛开元年的《太平礼制》中就作出明文规定。同年在永安,天王下诏重申了这种世袭制,并扩大了世袭的职官范围:“凡一概同打江山功勋等臣,大则封丞相检点指挥将军侍卫,至小亦军帅职,累代世袭,龙袍角带在天朝。”在《天朝田亩制度》中又明文规定,“功趾等臣,世食天禄。”
        太平天国金田起义时,天王以下“仅有军长,侍卫诸名”;辛开元年(1856)七月十九日天王洪秀全在茶地的诏旨,提及的官名仅有主将、总制、监军、侍卫;太平天国攻占永安州,休整建制,分封5王,开始有系统的官制。太平天国癸好三年(1853)正月攻克武昌后,天王颁“严别男女,整肃后宫”的诏旨,其时太天国已有“后宫女官”制度。定都南京后,官制逐步健全。
        太平天国的“礼制”,也就是等级特权制的确立和加强,可以归纳为下列5个方面:
        ⒈ 巩固了天王洪秀全凌驾一切、专决独断的权力;
        ⒉ 肯定了从天王、各王到普通军民之间的上下尊卑和森严的等级;
        ⒊ 维护了依附在这些等级之上的各种特权,如称号、仪仗、服饰、舆马、封岁的多少、行文的格式、府第的规模、妻妾的数量以及显示威严的回避法和显示尊贵的避讳制。
        ⒋ 规定了表现上述等级特权不可逾越的繁琐仪礼;
        ⒌ 再次确认了太平天国大小官职“累代世袭”的世袭制。
        太平天国“礼制”的落后性和反动性,还可以从其几乎无所不至的所谓“避讳”制度看出来。避讳,通常是避所尊之名,而恶意避讳则相反,是因嫌恶而避。恶意避讳,古已有之。唐肃宗恶安禄山,遂改安定为保定,安海为宁海;宋室南渡后书“金”字俱作“今”,明初贸易文契书洪武元年以“原”字代“元”均属此例。太平天国以清朝统治者为妖,故癸好三年洪秀全降诏:贬北燕(即北京,讳“京”字)为“妖穴”,且“妖有罪,地亦因之有罪,故并贬直隶省为罪隶省”。
        太平天国《建南京于金陵论》,极言金陵形胜,“较之妖穴罪隶,其冠冕堂皇之盛,不更判以天渊乎?”《东王杨秀清劝告南京人民诰谕》:“分为男行女行,以杜淫乱之渐,不过暂时分离,将来罪隶诛锄,仍然完聚”,是以北京为“妖穴”、河北为“罪隶”之实例。
        “清”、“朝”二字避杨秀清、萧朝贵名讳,一般分别代以“菁’、“潮”;若言“清朝”,则避恶讳作“妖衙”、“蛇窝”之类。如《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朝堂之上”一句,《颁行诏书》癸好三年本改为“蛇窝之内”。《英杰归真》:“今问咸丰妖之衙有如朱、程、周、张五夫子之文才者否?”
        《十全大古诗》“清朝灯草就日头,照明天下不用愁”,是洪秀全等人受天命“推翻清朝”的意思,这里的“清、朝”指的是杨秀清、萧朝贵,而不是指大清朝廷。日头指洪秀全,“清朝灯草就日头”,是杨、萧一心追随洪秀全打江山的意思,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太平天国上层统治集团,尤其是洪秀全本人自杀进南京之后,一天到晚所想所做的,主要就上就是以上这些污七八糟的事情。


        1856年南京内讧后,天朝中央奸佞当权,受贿鬻官,地方统兵大员各霸一方,大量保封部下,任命属官。太平天国中官员急剧膨胀,官名日繁,至已未九年(1859年)丞相之上增设了天将、掌率、统管、尽管、朝将、国将,继而又设神使、神将、总监……原先的正职官丞相至将军、监军,名目虽存,地位降低到极点,遂有“天王已封百余王,所辖之官有天将、朝将、主将,其伪爵有义安福燕豫侯……余如丞相、将军等职最卑”之说。至太平天国末朝,丞相、将军等仅高于低级属官。军帅至两司马名称依旧,但纯为乡官之名称,六爵皆有属官,名目多面杂乱,大体有军政司、经政司,议政司,佥政司、协理司、仆侍、奉宣、承宣、书勋,稽勋,参政,参军、护军、军校、提司、提牌,提点,侍官,编修,通材、总理……
        官名的标新立异,乃是天朝中央对地方实力派无法控制的结果,太平天国的官名发展到后期,其主体正职官名称虽未起变化,不过大都变成“上戴帽、下穿靴”——头顶上一大堆官帽,脚下光屁股的“光棍司令”。中国老百姓憎恨特权,往往是因为自己没有特权,出于农民的自私本性,太平天国的官员按其地位高低享有各种特权,并不认为这是背离平等理想的一种耻辱,相反,他们以享有特权为光荣,并以争享特权作为“天情道理”,劝导兄弟姊妹们“顶天扶主,立志勤王”。《天情道理书》教导弟妹们说:“乃我们弟妹动谓我等未曾享福,然试问尔等,当凡情在家之时,或农或工或商贾,营谋衣食,朝夕不遑,手足胝胼,辛苦备尝,孰如我们今日顶天扶主,立志勤王,各受天恩主恩及东王列王鸿恩,畀及荣光,出则服御显扬,侍从罗列,乃牵马者有人,打扇者有人,前呼后拥,威风排场,可谓盖世。试思尔等在凡情时有如此之荣耀者乎?”至于此等“威风排场”从何而来,特权迷们是从不考虑的。
        平等的理想没有实现,封建特权却争先恐后地享受了,最早而且获得最多的当然是地位最高的首义诸王,他们进入南京之后,纷纷修造豪华的王府,工匠不足甚至下令到外地去征集。天王的生日,东王下令“朝内军中大小官员王亲国戚以及兵士水手兄弟”等要“多多采办宝物,先期十日赍献天朝”。天王的儿子满月也由东王下令各“国宗暨各佐将转谕各统下官员人等,俱要多多备办奇珍异宝,差派妥员押解回京”。在此以前不久刊刻的《天朝田亩制度》其中明明规定小孩满月,只能从国库领取“钱一千,谷一百斤”,这和“多多备办奇珍异宝”,岂非天壤之别!
        首义诸王妻妾成群,洪秀全有后妃上百人,他的儿子9岁时就已经有了4个妻妾。石达开的家属在南京事变中全部被杀,到大渡河畔途穷末路时仍有妻妾6人,虽然这种情况在太平天国权贵中只是小菜,但在这样的制度下,跟着这样的人打天下,哪里还谈得上半点“天下为公”!最早为多妻制披上神圣外衣的是杨秀清,他在答英人31条中说:“兄弟聘娶妻妾,婚姻天定,多少听天。”洪秀全说得更是神乎其神,他通过批解圣经来为多妻制辩护。《新约•提多书》第一章第6节中说:“若有人无可指摘,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洪秀全对此批解道,“今上帝圣旨,大员妻不止。”大官多妻制被看作是—种特权,这个特权也是上帝赐予的,正如费尔巴哈说的,“人们的愿望是怎样的,他们的神就是怎样的。”被塑造得道貌岸然的皇上帝常被塑造者按自己的愿望干一些丑陋不堪的勾当。“一夫一妻,理所宜然”的话,早以上帝的名义抛到九霄云外去了,那些没有特权的、处在等级制的底层的官员和士兵,却因夫妇同房,不少人被绳之以法,被点天灯,被处以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