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扣费标准2017:国家工商总局调整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座谈会主要精神传达提纲(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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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基本情况
    10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座谈会,通报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作了重要讲话。总局副局长刘玉亭主持会议。总局领导付双建、何昕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二、会议主要精神
    周伯华局长首先通报了在接到国办发〔2011〕48号文件后,与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中央编办王东明主任交换意见达成的四点共识:第一,调整省级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明确和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职责精神的重要举措。十七届二中全会以后,特别是《食品安全法》确立地方政府统一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以来,已多次研究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机构、体制等调整属中央事权,将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是在多次动议、国务院领导有了意见后做出的决定。有关工商、质监省级以下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情况,由中央编办向工商、质监系统进行说明。第二,对工商、质检部门提出的这次体制调整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以及如何贯彻国办文件精神,由中央编办向国务院办公厅进行汇报,并建议成立以国务院办公厅牵头,中央编办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分管人事体制工作的领导参加的部级协调小组,共同研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在具体研究时,请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第三,为了保证当前工商、质检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能,不因体制调整影响监管,由中央编办通知各省(区、市)编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1]48号文件暂不启动,待部级协调小组协商后,召开会议统一部署。第四,为了确保工商、质检队伍稳定,由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各自召开“通气会”,要求各省(区、市)工商、质检局长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各项监管工作;同时,认真听取大家对调整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的意见。
    周伯华局长最后指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调整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省、市人民政府是具体组织实施者。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结合当地实际,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对体制调整中遇到的职能变化、干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及异地交流干部的安排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请示、报告,积极争取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使问题妥善解决。要严明政治纪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严肃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