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白金卡机场贵宾:道德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0:38:57
 道德是个什么东西?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已经不再把道德当作个什么东西。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人们一般已不再相信,因为人们看得到行善的并不一定就有善终。什么“天理、人伦”人们大多也不再满怀敬畏,因为人们知道“遭天谴”是愚弄人的话,是迷信的说法。现在社会文明进步了,人们的文化素质提高了,见识广了,没那么好愚弄了。“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倒让很多人觉得是大实话,特别是那些肆意践踏社会道德的人更是奉为人生信条。当然在网上发贴的内容是“人不为已、天诛地灭”是极有可能会被版主删掉的。然而,本文却要从假定“人不为已,天诛地灭”是真理出发,通过推理得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是真理,“天理、人伦”是再自私自利的人们也不得不满怀敬畏之心的。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然而人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的为已、利已,做到最大限度的为已、利已呢?人的所有为已、利已的行为无非都是为满足自己的欲望。那么人如何去实现自身欲望满足的最大化?追求(实现)欲望满足的最大化这种说法容易产生歧义。很多的人们会说,我不想去追求欲望满足的最大化,因“知足者常乐”。然“知足者常乐”即是人们通过压抑对某些方面欲望的追求,来实现“追求幸福”这一欲望能够更好地被满足,也就是一种追求欲望满足的最大化。幸福的生活可以说是每个人都向往的,追求(实现)欲望满足的最大化就是追求幸福吗?可是不但不是每一种幸福都不是人们想追求得到就都能得到的,还总会有人说,幸福的生活我不敢去奢望,只期望生活中的痛苦能少些。追求减少痛苦也是人的一种很强烈的欲望。那么欲望满足最大化的真正含义是什么?请看下面的分析。

 人生有着多种多样的欲望。然而人类任何欲望的满足都会受到外界条件的影响和制约,既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也受到社会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人自身的多种欲望间也存在相互的影响和制约,如追求美食时不得不顾虑对健康、身材的影响。

 先从个人自身的角度来分析人如何去实现欲望满足的最大化,当然这个最大化的含义还没讲清楚。人追求欲望的满足无非是追求得到幸福和减少痛苦,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人的欲望的满足并不一定就会产生幸福,人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并不一定就会产生痛苦。人生的幸福、痛苦与人生的欲望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然而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目了然的。下面先来分析一下欲望、幸福和痛苦三者的本质,认清了这三者的本质才能正确地分析三者间的相互关系,弄清楚了这三者间的相互关系欲望满足最大化的真正含义就会清晰了。当然这也是个分析如何去实现欲望满足最大化的过程。

 欲望是什么?人们通常是理解是盼望、希望得到某种东西或达到某种要求。

 人生有着多种多样的欲望,食欲、性欲、情欲(对亲情、友情、爱情等方面的需求)、表现的欲望(希望受人尊敬或崇拜)、求知欲(好奇心)、安全感需求(也包括对生的欲望)等等。这里提出一个假说:人的某些欲望是人与生俱来的欲望,是人本质上的基本的欲望。人类表现出来的其它各种各样的欲望都可以看作是受各种社会环境的影响由这些基本欲望衍生而来。
    那么人类欲望的本质是什么?食欲是所有生命体都具有的欲望。任何生命体都不能不依赖于与外界的物质交换而独立封闭地生存,而如果一个生命体没有外力给它进食又无内在力量使它觅食是不可想象的。性欲对于所有靠有性生殖来繁衍的生物来说也是必不可缺的。对于亲情、友情所有高等动物似乎都有这方面的需求。爱情却似乎是只为人类所特有的一种需求。
   食欲的正常满足使人类能够获得维持身体各部分组织功能正常运行所必需的物质,有对性欲的满足人类才能繁衍廷续存在(至少目前情况如此)。而对于情欲或其它的本质上(基本的)的欲望的满足仅仅是减少了人类精神上的痛苦,增加了幸福感,而无其它任何意义?这些欲望的满足对于维持人类这一种十分复杂的特别是具有复杂思维功能和自我意识的生命体其所有功能的正常运行来说,这些欲望的满足与否都是无关紧要的?人类的食欲如果得不到满足,人会感觉痛苦,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会受到不利影响,甚至会导致人的死亡。一些人因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而导致精神失常,我们可不可以看作是情欲或其它精神方面的欲望严重得不到满足而造成人的大脑思维功能失常这样的后果呢?也就是说我们可不可以假设人的大脑的思维功能需要通过某些精神方面欲望的满足来获得维持其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东西?完全可以这样假设,因为没有那个人能完全脱离社会而成长为一个真正的人。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又提出一个假说:人类欲望的本质是人类作为一种生物体的需求在人类精神上产生的映象,但这种映象并不一定完全真实地反映人类需求的强烈程度,有时甚至会完全失真。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人类诸多欲望的满足通常都只是向外界摄取,在这摄取的过程中如果有所付出的话,必然是想得到的更多。然而人类有一类欲望的满足却想的只是付出,并不企图一定要得到什么回报,那就是——“爱”。对亲人的爱,对朋友的爱,对心上人的爱等等。付出并不期待什么回报,譬如对落难之人伸出援手,也许他永远都不能回赠你什么。然而在付出的同时,甚至还在想要付出之时,你就已经有所得。得到什么,相信每个人都能感觉得到。

  痛苦是什么?先来看痛苦来源于什么。一、来源于欲望得不到满足或仅仅是因主观上肯定某种欲望将得不到满足。饥饿会让人产生痛苦,身体有疾病或受到伤害会让人感觉痛苦可以归结于安全需求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因所爱的人而产生的痛苦来源于情欲。二、来源于追求欲望满足过程中大自然的阻力。如人要满足物质、精神方面的需求就得工作劳动,而工作劳动有时是很辛苦的。三、因嫉妒、愤怒而产生的痛苦。嫉妒来源于不平等,愤怒源于不公开,受到他人伤害。生命个体间存在的不平等、不公正往往会让弱者欲望得不到满足。嫉妒、愤怒可能是人类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因此而形成的心理。也可以说来源于欲望。

  等等一切痛苦都可以与欲望联系起来,那么可以提出这样一个假说:痛苦是人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在人精神上产生的映象,这种映象也不是完全真实的,有时可能完全失真。

  幸福是什么?虽然每个人对幸福的标准都不尽相同,但都可以归结于人欲望的满足在人精神上产生的映象。你不可能无缘无故就幸福了,肯定是生活达到了某种你所期望的状态。有的幸福来源于物质上欲望的满足,有的幸福来源于精神上欲望的满足。因而人的幸福来源于欲望得到满足或主观上肯定欲望将能得到满足。因此可以说幸福是人欲望的满足在人精神上产生的映象,这种映象也并不是完全真实的,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也可能完全失真。

  人如何去减少痛苦?欲望得不到满足,那么就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去满足它或是压抑欲望。有些幸福来源于主观上肯定欲望能够得到满足,那么在生活中就应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和不要杞人忧天。来源于追求欲望满足过程中大自然的阻力这类痛苦,那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去减少它。因嫉妒、愤怒而产生的痛苦是没有意义的,一个人没有必要因自己并不爱着的人而痛苦,这毫无意义。当然不能说因遇到不公正的事而产生的愤怒是没有意义的。因自己爱着的人们而产生的痛苦,如果这痛苦对他们没什么益处也是没有意义的。但是人不能一味地追求减少痛苦,一味地追求减少痛苦就会导致过度地压抑欲望,导致人生的幸福减少。

  人如何才能得到幸福?欲望得不到满足,那么就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去满足它。有些幸福来源于主观上肯定欲望能够得到满足,那么在生活中就应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人生的痛苦少了,幸福自然就多了,那么就去减少痛苦。但人也是不能够一味地追求幸福的。幸福来源于欲望的满足而且追求幸福本身就人的一种很强烈的欲望,人追求幸福的欲望愈大,人的欲望愈大,自然界的阻力就愈大。不但幸福难以得到,而且人减少痛苦的欲望也就愈难得到满足。

  实现人生欲望满足的最大化,既是追求幸福,也是追求减少痛苦。但又不能一味地追求幸福,也不能一味地追求减少痛苦。既不是量的最大化,也不是质的最大化。而且是不能刻意去追求实现的。

  以上是从个人自身的角度来分析人如何去实现欲望满足的最大化。

  下面从社会的角度来分析人如何实现欲望满足的最大化。人是高度社会化的动物,人欲望的满足通常得依靠人与人之间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才能实现。人一旦离开社会,时间长了就会连最基本的生存欲望的满足都得不到保障。人在社会中追求欲望的行为如果不受任何约束通常会影响到他人,影响到社会。一个人欲望的满足也通常受到他人追求欲望的行为的影响,受到社会的影响。那么,人在社会中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的为已、利已,实现自身欲望满足的最大化?(当然这个最大化的含义与前相同)——依靠社会道德,遵循社会道德。

  读到这里时,一些人可能会说,有很多靠违法乱纪、干缺德事发了财的人,人家不遵循社会道德,不是也活得很好。自然界中一切必然的规律背后都存在着偶然性。在物理学中,微观物质的运动规律与宏观物质的运动规律是不一样的。对于宏观物体来说是必然会发生的现象,从微观的角度来分析却存在着偶然性,只是过渡到宏观这种偶然性出现的概率极低。确立社会道德是人类社会的必然现象。虽然从单个个体来说极少部分人破坏社会道德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的几率很低,然而当有相当数量的人不遵循社会道德时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的概率就很高了。一个社会破坏社会道德的人少人们实现欲望满足最大化受到不利影响的几率就小,破坏社会道德的人越多人们受到不利影响的几率就越大。一个人遵循社会道德就会增加有利的几率,破坏社会道德就会增加不利的几率。社会道德风气好的社会人们生活的幸福感自然就高,社会道德严重堕落的社会必然是人们都不愿意生活的社会,没有任何社会道德的社会不存在人间只存在于“地狱”。这就是古人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社会道德是什么?它具有以下特征:

  1、一切真正的社会道德都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社会为了从整体上来说是减少了人们的痛苦,增加了人们的幸福感(即有利于人们实现如前所述意义上的欲望满足最大化)的人们共同的行为规范。否则这样的道德的形成有什么意义?为何要让它存在?

  人在社会中,欲望的满足通常得依靠人与人之间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如生产关系、家庭供养关系)才能实现。在这些社会关系中,只有人们都能尽到自己的义务才能实现欲望满足的最大化。

  古人讲,“百善孝为先”。认为孝是最基本的道德。人到老年是生命的必然现象,当人生命衰老劳动能力不足时,必须依靠子女、晚辈才能安度晚年。人人都行“孝”道,就能保证每个人都可以安享晚年。人若想老有所依,就该先尽“孝”的义务。若是对自己的父母亲人都不能尽自己的义务,对别人就无从说起了。在古低生产力
水平低下的时期,由于生存问题十分尖锐,社会甚至会形成强大的“父”权来维护“孝”道德。父权在古代东西方文明中都有。“按照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家父对儿子有监禁、杖打、带之以枷锁而使之服役田园劳动,卖掉以及杀剹等终身权力,即或是儿子是政府高官也是如此”。“英国一直到17世纪以前,儿童在将见父亲之前,只能战战兢兢地站着,而在父亲面前就得跪下,不得允许而就坐是未之闻的”。

  人在社会中,一个人追求欲望的行为如果不受约束通常会影响到他人,影响到社会。一个人欲望的满足通常也会受到他人的影响,受到社会的影响。由于个体之间存在差异,而且受社会生产力水平和自然资源条件的限制,人与人之间欲望满足的程度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均等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造成某些人能够满足某些欲望而另外一些人的这些欲望却得不到满足。如果这些欲望是人必不可缺的需求而没有任何行为规范,那么就会引起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争斗,甚至相互残杀。

   试想象,在一个荒芜的世界里,一个人突然出现在这里。他不知道他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他呆在这里也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呆久了,他感到很无聊,想到处走走看看这个地方到底是怎样的。走着走着,他走累了,身体也被太阳晒得发热难受,他渴望摆脱这些痛苦。突然他的四周出现了森林,他躺在树荫下,这些痛苦解除了。但过了一会儿,他感觉饿了,饥饿使他很难受,他摘下树上的野果来吃又不难受了。但好景不长,突然一只野兽向他扑了过来撕咬着他的肌肉,他痛苦难耐、奋力挣扎但无济于事。这时有一群人出现在了这里,大家合力赶走了野兽。人多了,人们不再惧怕野兽,但人多了森林里的野果却不够每个人都能吃饱了。人们为了能吃饱相互争夺、大打出手,最终每个人都因相互争斗而遍体鳞伤。那些没有吃饱的人的痛苦就不用说了,那些吃饱了的人虽然肚子不饿了,但身体上创伤的痛苦却似乎比饥饿更难以忍受。这样为了争夺野果人们都生活在极度的痛苦之中,不知如何能够解脱。忽然一个幽幽的声音在他们的耳边响起:“如果你们将野果平均分配,每人都可以吃到一个野果。虽然大家都吃不饱,但却避免了相互争斗也不会饿得太难受,你们就不会生活得那么痛苦了。”他们不知道这个声音从何而来,但是依照实行果然人们的痛苦都减轻了许多。他们认为这是上天的旨意,是“天理”。从此大家都遵循着每人只吃一个野果的原则,一旦有人违背大家就一起来教训他。
  在上述的情况下,人类实现欲望满足最大化的正确途径只能是压抑欲望,平均分配,避免相互争斗。这应该也就是原始社会实行原始共产制经济的原因。

  人若想在社会中实现欲望满足的最大化,就应避免出现人与人之间为满足欲望而相互争斗。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争斗没有谁能成为真正的赢家。一般人们追求欲望的行为不应对他人造成伤害,即不损人利已。人人都损人利已,那么每个人的利益都会受到他人损害的威胁,反而达不到利已的目的。有很多道德的本质就是要求人们不要做损人不利已的事。

  要完全避免出现人与人之间为满足欲望而相互争斗,除了要依靠社会道德还得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以保证社会群体中每一个人的基本欲望的满足都能得到保障。当然也要避免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任由人的欲望无限制地膨胀,那样最终将会给人类社会带来灾难。

  2、确立并遵循社会道德对于社会中每个个人来说实现个人欲望满足的最大化(如前所述意义上的)有利的几率是相等的,而且应该是要相等的。如若不然就会出现类似于“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的现象。那么实质上这样的行为规范就会变成对每个个人来说有害于实现欲望满足最大化几率相等的行为规范了。不遵循破坏社会道德的行为对于每个个人来说不利的几率也应该是相等的。然而事实上当只有少数人破坏一种社会道德时,所产生不利影响对于这少数人与其他多数人的几率是有很大差异的。那么社会必须对这少数人破坏道德的行为处以惩罚以平衡不利的几率,才能维护社会道德不被破坏。因为不遵循破坏社会道德的行为对于每个人来说不利的几率是相等的,因而每个人都有维护社会道德的权利和义务。

  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人的某些行为虽然从整个社会来说是有利于人们欲望满足的最大化,但并不适宜成为人们共同的行为规范。只适用于有利于个人欲望满足最大化与从整个社会来说有利于人们欲望满足最大化相统一的情况,否则就会对社会产生过多的不利影响。如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那些富翁们有很多都将自己的财产大多都捐赠给社会,为缓和社会矛盾作出自己的贡献,在中国这样的风气并不浓。这些并不应属于社会道德的范畴,人们不这样做不能说他不讲道德,但这也是一种德,一种美德。在这里所谓的德,应是指有利于个人欲望满足最大化与有利于从整个社会来说人们欲望满足最大化相统一的所有行为,包括遵循社会道德的行为。当然这里关于“社会道德”和“德”的定义只是个人观点。不管名称如何,是否确切,只是想区分带有强制性的人们共同的行为规范和社会只能是提倡鼓励的行为。

  3、任何一种社会道德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并不存在绝对的社会道德。任何一种社会道德必须与所应用社会的社会条件相适应。就拿“孝”道德来说,根据人类学研究资料,在世界上许多民族中都有过“弃老”的风俗。“北美的一些游牧部落经常抛弃那些步入垂暮之年老而无用之人,印第安人中的奥尔哈人就有把非常衰弱的老人留在备有食物的帐篷里等死的习惯”。在中国有一些民族中也至今还有有关“弃老”的传说。之所以“弃老”,是因为当时社会的生产力不足以提供养活过于衰老的老人的食物。

  说并不存在绝对的社会道德也许会让很多的人们难以接受,因为有些伦理道德在人们的思想中是绝对不容否定的。但说并不存在绝对的社会道德,并没有否定任何一种人们不容否定的社会道德。绝对是相对的,不容否定是绝对的。

  学生时代,初中的语文课本中有这样一段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当初学习的时候,每当读到这段话时都会热血沸腾,感觉这段话蕴藏着非常强大的力量。虽然从未树立过这样的理想,但感觉这是非常美好的事。然而“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终身”这是真理吗?是自然界中永恒普遍存在的法则吗?当初提出这一类问题时,我的思想便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之中,因为不懂得人类社会的真理因何而成为真理。后来想既然否定一些东西会让我如此痛苦,那么它对我来说就应是真理,因为是我不能否定的。现在知道了,这类理想所追求的在个人欲望与社会欲望满足最大化相统一的情况下是有利于社会欲望满足最大化的,从而是每个人都不应否定的美好事物,是每个人都不能否定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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