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豆兑换网址:商会参与的一场精彩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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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了近半个世纪的苏州商会,凭借其在苏州的地位和手中的财力,在城市生活中取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发言权。首倡成立商会的王同愈、尤先甲、张履谦、吴本齐、潘祖谦等人,要么是退休官员,要么属名门望族,这些人资历深,财力足,并且还都具有相当的文化素养。由此,商会参与地方管理的能力和影响力非同小可。其中,发生于五四运动期间的“苏州电厂与振兴电灯公司诉讼案”就是在商会与苏州各界的努力下,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总策划 詹刚 翟晓声 执行策划 汪香元 吴金媛 何建平 撰稿 首席记者 李婷

  苏州第一家电灯公司
  创建于南浩街上

  辛亥革命前,苏州城中没有电灯。到了夜间需要照明时,一般稍具规模的工厂、商店大多数用白壳保险灯,一些小店、作坊等用的都是火油灯(又称美孚灯)。
  每天入夜之后,街市上只有烟杂、食品、水果等行当的商店才做夜市生意,一般营业到八九点钟也就关门打烊了。因此夜间九点以后,苏州的街道弄堂中是一片漆黑,行人稀少。如有急事需要出门者,还得手提一只“老法头”纸灯笼,作照明之用。夜间出行如此不便,因此大部分市民到了晚上就足不出户,早早关门落闩。
  沿着沪宁铁路向东,就是与苏州相距不远的十里洋场———上海。有着“不夜城”之称的上海,一到晚上是灯火通明,马路上车来人往,商店、娱乐场所人头济济,热闹异常。沪、苏两地相差如此悬殊,因此苏城不少人士,特别是工商业者都希望能尽快改善照明条件,早日办成电厂,用上电灯。
  宣统元年(1909年),苏州第一个市民公社———观前大街市民公社正式成立了。这个地方自治组织做的第一件为民造福的事,就是在一些闹市地段的主要巷口安装夜间照明设施。当时,人们在路边竖起一根高约2.5米高的木柱子,上置一盏四面配有玻璃的火油灯。每到夜幕降临,则由市民公社派人分赴各设灯地点用火棒点灯,待至第二天天快亮时,再由专人沿路一一熄灭。平常这些路灯的点、熄、擦、修、加油、调换灯芯等工作,市民公社均派有专人负责。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浙江镇海人、怡和洋行买办蒉梅贤独自投资银元七万元,委托族人蒉敏伯(怡和洋行买办、苏州商会第一、二、四、五届会董)来苏主持创办“生生电灯公司”,地址就在南浩街卢家巷口,这是苏州城里的第一家电灯公司。可是,创办过程中蒉敏伯发现自己资金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结果还没有正式对外送电、营业,就只能停办了。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10月,蒉氏与无锡人祝兰舫(字大椿)、苏州人洪少圃等合伙集资十万元,把“生生电灯公司”更名为“苏州振兴电灯公司”,由祝大椿出任经理,蒉敏伯任营业主任(后祝改任董事长,蒉任经理),在宣统元年(1909年)正式宣告成立。购置怡和洋行的蒸汽引擎发电。变电所设于鸭蛋桥、南童梓门(阊门月城南城门)、中水衙、平安桥、北局、福民桥、沧浪亭等七处。宣统三年(1911年)1月,振兴电灯公司与苏州市公益事务所签订合约,承装路灯2027盏。
  但是,使用电灯在当时的苏州仍属时髦之事,大部分市民没有用电知识,因此也就对使用电灯热情不高,宁愿继续使用保险灯、美孚灯。当时敢于使用电灯照明者,是一些规模较大的商家、企业以及为数不多的富裕人家。在闹市区这种很需要夜间照明之地,振兴公司也未能及时全面推广自己的电灯,到处可见的仍然是油灯照明的情景。后来社会上窃电之风盛行,振兴公司对之无可奈何,生意不好再加上损耗太大,振兴公司的经营收益就不那么好了。
  在这种情况下,振兴资方作出了一个最终导致其“关门大吉”的决定。

  日资介入“振兴”引来激烈抗议

  祝兰舫虽是无锡人,但却也是苏州商会第一届特别会董,并且在上海拥有面粉厂、纱厂、碾米厂等近10家企业,据称资金总额达200余万元,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富商。祝兰舫接盘“振兴”之后,因为他在上海的众多企业与日本、英国商人都有密切来往,于是他在“振兴”经营不利之时,邀请日商大仓洋行接盘,还聘用日本工程师主持技术。
  虽然此事是在暗中偷偷进行的,但是消息仍然传了出去,不仅有报纸刊载传闻,而且在阊门内西中市一带竟出现日本技师挨家挨户查电的事件。全市上下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了“日资进入振兴”一事之上。
  1918年12月14日,一位叫彭超的市民写来了一封“为振兴电厂出卖给日商事致苏州总商会函”。彭超在信中写道:“敝人系苏州籍,应尽公民一分子之义务。日前为振兴电灯公司事,特到上海实地调查,始知祝兰舫人本恶劣,出身尤贱,只要金钱不顾名誉。所以此次异想天开,竟以完全商办之苏电厂变更方法,藉招股为名,暗中出售与日本大仓洋行(上海九江路江西路角),计价英洋柒拾万元,分四期交付,本年一月六号已付规元拾壹万五千两,款由台湾银行划出。……该公司禀部续招新股拾万两,何以此次台湾银行第一期遂先付拾壹万五千两,显见与禀部案牍不符,实全厂售与大仓洋行无疑。……”彭超在信中详细地写下了“振兴”借招股增资为名实际上偷偷地把整个电厂卖给了日商大仓洋行的金额与过程。———这份由市民递交苏州总商会的信件,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商会当时在民众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力。
  当月,苏州总商会致信祝兰舫、洪少圃、蒉敏伯三人,称:“近阅报载,苏州振兴电灯公司盘替招股有输入外资之说,舆论沸然,群情愤激,地方官厅亦频来询问,本会因未经查明实况,无从答复,三位均为本会会董,乞将贵公司内容,究竟有无变更,迅即明白答复。”
  已经知晓公司内情的50余位振兴公司的员工,还于1918年12月底发起罢工,以示抗议。于是,振兴公司抵售于日商之事,盛传不已。
  转眼到了1919年1月18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在巴黎召开“和平会议”。中国以战胜国身份与会,提出取消列强在华的各项特权,可是“巴黎和会”不但拒绝中国的要求,而且在对德合约上竟然把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全部转让给日本。北洋政府毫无反击之力,4月底就准备在“合约”上签字,消息传回国内,全国上下立刻激起了一股针对日本等帝国主义列强的反对浪潮“五四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