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币卡一尘:车辆保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09:15:08

车辆保险

车辆保险相关知识


保险金额
新车购置价
什么是 VIN码/车架号
发动机号
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赔偿处理
根据保险车辆的损失情况,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车辆事故出险
保险案例


保险金额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
  (一)按新车购置价确定;
  (二)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三)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的不同确定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新车购置价
是指保险合同签定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它是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

什么是 VIN码/车架号
VIN码即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是表明车辆身份的代码。VIN码由17位字符(包括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俗称十七位码。有VIN码的车辆必须填写VIN码。9人座或9人座以下的车辆和最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千克载货汽车的VIN码一般应位于仪表板上;也可能固定在车辆门铰链柱、门锁柱或与门锁柱接合的门边之一的柱子上,接近于驾驶人员座位的地方;大型客车、货车则可能在整车底盘等地方。车架号是机动车辆的身份证明之一,是生产厂在车架上打印的号码。此栏应根据投保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无VIN码的车辆必须填写车架号。
发动机号
(该处指系列号)的排序及其所含的内容,不同的制造商有所不同。一般会包括发动机型号,生产年月,以及该台发动机从生产线上下来时随机给的系列号,有的也会含有产地代码(但这个代码只有该制造商明白),一般消费者也无需探究其究竟。只要该发动机是按照该汽车品牌的标准生产的即可。 同汽车的VIN号一样,发动机号的唯一性,也是为了使其有可追溯性,以便发动机发现问题或制造商作调查时便于跟踪从而取得反馈意见。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四)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五)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四)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或就近将其移送至具备相应修理资质的修车处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该项费用不得超过出险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收费标准,且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者人身伤亡责
任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即仅负责第三者综合责任险中的人身伤亡损失部分。
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燃及不明原因火灾;
  (二)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腐蚀;
  (四)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
  (五)他人故意行为。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轮胎包括外胎及轮辋);
  (二)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三)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四)玻璃单独破碎;
  (五)保险车辆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
  (六)减值损失;
  (七)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二)地震;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非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六)竞赛、测试、在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七)因污染引起的补偿和赔偿;
  (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九)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十)机动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十一)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十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7、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8、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9、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十三)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四)未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交纳保险费;
  (十五)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及施救费用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为20%。
本保险在实行免赔率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标准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合同可约定绝对免赔额为零。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根据保险车辆的损失情况,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
  赔款=(实际价值-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
  赔款=(保险金额-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二)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的,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2、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比例计算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及施救费用分别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等于保险金额时,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三)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车辆事故出险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有人伤的先抢救伤员和财产,要立即保护现场,保留相关证据;
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车辆保险卡上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 48 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保险案例
您以前可能没听说过,一位朋友驾车出险了,已上全险,找保险公司索赔,未果,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到车管所查询,此车未年检或驾驶证未年审。
案例分析:保险公司所做所为,十分合理,于保险合同条文也有根据: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就算您保养的再好也没用,还有驾驶员审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不然结果只能是保险没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