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大学无需认证上网:唐双庆: 有限合伙制是私募发展的自然选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07:45:23
唐双庆: 有限合伙制是私募发展的自然选择 www.myfp.cn    2010-9-9 15:01:15    

主持人:杨志为   特邀嘉宾:唐双庆

沪深300指数期货和首批融券标的已经平稳运行三个多月,国内金融衍生品的道路将越走越深远,放眼未来,将会有更多的衍生品标的陆续登陆国内资本市场。随着投资标的逐渐丰富,私募行业里的专业分化也逐渐加强,投资风格逐渐明显。据报道,目前国内已经出现以投资股指期货为专长的私募公司,上海富晶资产管理中心和上海隆唐投资均成立了股指期货套利的有限合伙基金。同时,一些商品期货私募也已经通过设立有限合伙制的形式来谋求阳光化。

国内的有限合伙制私募会像海外一样蓬勃发展吗?目前哪些私募适合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采用有限合伙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就上述问题,某有幸请到目前活跃在亚太地区资深金融衍生品交易专家唐双庆先生,请他从海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历程和经验出发,来给大家作一个深入浅出的入门介绍。

 

将来私募主流模式一定是有限合伙制

主持人:目前国内已经出现了一些有限合伙制的私募基金,它们投资于股票、股指期货、商品期货。但大部分的阳光私募依然采用信托模式发行,请问从海外经验来看,有限合伙在国内的发展空间有多大?

唐双庆:国内信托制的“阳光私募”的发展已经遇到了瓶颈,由于信托投资股指期货的相关指引尚未出台,目前信托制阳光私募仍不能开设股指期货帐户。

此外,由于信托制阳光私募开设新的帐户叫停许久,目前仍未开闸,它们推出新的理财产品数量减缓。长远来看,国内私募行业的主流模式一定会转向有限合伙制私募。

根据欧美对冲基金的发展历史,有限合伙制是最能体现私募特色的组织形式。用有限合伙制设立的对冲基金是一种形式最简单、费用最低、最隐秘灵活的私人投资管理方式。自1949年1月1日美国的琼斯成立第一只名为“琼斯组“的对冲基金以来,按照此类模式设立的对冲基金已经发展到近5000家,聚集资金近1万亿美元。

投资人自愿组织起来,以有限合伙人(LP)的身份入伙,承担有限责任,管理人以普通合伙人(GP)身份入伙,承担无限责任;从投资的方向和内容来说,由管理人来决定,不受“公募”监管部门的限制,投资操作上更加灵活和个性化。

这种设置能极大地促进国内私募基金的专业分化,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完善。

从运营角度考虑,有限合伙能最大限度降低运营成本,相对提高了资本收益。

在监管方面主要依靠行业自律,这样对管理人的职业道德有更加高的要求,有利于加速整个私募行业的规范化和职业化。

 

有限合伙制“阳光化”不如信托私募?

主持人:如果没有通过信托实现“阳光化”,私募行业也许不会经历这几年来的大发展。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能否在投资人心目中获得信托私募一样的地位?

唐双庆:“阳光化”的定义是值得讨论的。就组织形式的合法性以及财务状况的公开性而言,合伙制基金已经“阳光化”了。

最初的私募借助信托来发行产品主要解决了两大问题,其一是将私募从契约制的灰色地带引入了有《信托法》保护、银监会保护的合法地带;其二是通过信托公司以及托管银行的监管,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以及公布有公信力的基金净值。

对于有限合伙私募基金来说,在合法性上,有限合伙这个基金组织模式早已是合法的。2007年6月开始实施的新《合伙企业法》增加了有限合伙的概念,新《合伙企业法》的实施,为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关于有限合伙私募的资金安全以及有公信力的净值公布,其实,通过托管银行就实现资金的托管和安全,并可以定期公布净值。所以从“阳光化”的两个最基本要素来看,合伙制都已经具备,而不需要通过信托制来实现。

 

有限合伙制私募已经得到了金融办的支持

主持人:对于有限合伙的私有股权基金,政府比较一直关注,那么有限合伙制私募证券基金是否也会获得政府支持?

唐双庆:目前,国内重点金融区域对于有限合伙制私募是非常关注的。深圳市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圳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将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管理资产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规范运作的私募证券基金纳入了政策支持范围。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近日也表示,希望推出通过有限合伙制的形式组建私募证券基金。他认为,现在通过有限合伙制的形式组建私募证券基金应该还不是很多,是税收方面的问题,因为通过信托形式组织的私募证券基金现在在中国是不用交税的。但从长远趋势来说,不交税这样的情况只是暂时,相信今后会有统一的调整。一旦如此,以有限合伙制组建的形式则应该会是一个行业的“常态”。

 

衍生品私募目前最适合有限合伙制

主持人:在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并存的现状下,证券私募大部分选择还是信托模式,而期货私募正打算使用有限合伙平台进军阳光化。目前的情况下,什么样的私募更加适合有限合伙模式?

唐双庆:在海外,由于投资工具的种类形成时间很悠久,所以自从对冲基金诞生以来,投资内容就很丰富。反观国内市场,直到今年的4月16日才最终结束了股票单边做多的历史。由于国内的资本市场历史以及法律发展原因,有限合伙制模式在私募的实际应用在今年才真正得到落实。投资于股票的私募,一直以来都是利用信托模式,在现阶段,使用有限合伙制将会在税收上次于信托模式。但是对于期货或者股指期货私募来说,有限合伙模式在操作层面成为他们的阳光化的唯一选择。即使将来信托也可以申请开设股指期货账户,由于信托对股指期货的限制规定较多,这也是阻碍期货类私募使用信托平台的重要原因。另外,由于衍生品都具有高杠杆性,因此,单个的基金资金量和目前的股票型私募相比不宜过大。若从运营成本上考虑,有限合伙这种低运营成本的组织形式更加有利于衍生品私募的发展。

 

信托模式有碍私募投资风格多样性

主持人:海外对冲基金的投资策略和风格很丰富,这是否和广泛使用有限合伙模式有关?

唐双庆:不能完全归于基金的载体形式,但载体的限制是有制约作用的。国内的阳光私募采取信托模式,到目前为止,依然缺乏有效的对冲手段,因此国内阳光私募投资策略和风格并不丰富。

与公募相比,他们的特色在于能比拼选股的能力、仓位调整的力度、以及对时机的把握。

而国外对冲基金载体突出显示“私有募集”的特色,可以使用非常多的金融衍生品投资工具。其中尤其数量化投资手段非常成熟,因而投资策略非常丰富,投资风格非常明显。

其中广泛使用的“市场中性”策略,追求基金的投资回报和市场走向的低相关性。如果用到中国市场上来,在目前的震荡市中,就可以使用市场中性套利策略来实现资产的低风险增值。一旦有限合伙制私募得到认可,将更有利于私募充分展现自己的个性和投资风格,更好地为投资人提供稳定的绝对收益。有限合伙私募的发展,应该会成为中国私募业发展的下一个亮点。

 

总结:有限合伙是私募发展的长久之策

中国私募行业的发展,要立足于长久。系统上说,信托制短暂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税收,但中国目前的资本市场税收模式是暂时的,相信今后会有调整。放眼未来,有限合伙制在国内也会是私募的常规形态。有限合伙制是私募发展的自然选择,也是长久的必然选择。

 

(唐双庆常年在海外从事环球金融衍生品交易,在顶尖投资银行包括所罗门、贝尔斯登、德意志银行、法国兴业集团任职高管。最近5年就职于某国际顶级投行亚太区,从事复杂金融衍生品投资交易及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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