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封锁的涩谷 建野:[原创]控诉刑讯逼供,派出所长与冤民的语气惊人相似警示了谁? 【原创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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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次转到微评 郑智银 于 2011-10-26 15:35:11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原创评论这年头,刑讯逼供正常到就想人饿了就要吃饭一样。但刑讯逼供案件在主体身份上主要是公安干警,如立功心切,再比如办案机关的指标任务迫使一些警察搞刑讯逼供,当然还有极少数警察在执法中的流氓做派。警察搞刑讯逼供的事件屡屡被曝光,手段之恶劣,之残忍,之“创新”,令人瞠目。至于检察机关为何搞刑讯逼供,抢时间争功劳的原因与上述相类似(如果不是出于报复陷害)。只不过针对的大多是公职人员,这不,平时没少整人的派出所所长,这下轮到自己被整惨了。

据东方早报2011年10月26日报道,今年3月8日,陈焕鹏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防暴大队副主任科员雷庭因涉嫌“滥用职权”被洋浦检察院带走。4月29日,作为最重要证人的陈焕鹏被取保候审,当事民警雷庭则被检察院正式拘捕。据陈焕鹏回忆,其在被检查院传唤期间,“不让我睡觉,逼我写假供,我多次想过自杀一死了之。”10月20日,坐在早报记者面前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新英湾派出所所长陈焕鹏回忆起半年前被关在检察院50天的遭遇时,难抑激动和伤心。声称至少被提审过十来次,被逼写过多份材料,但均未获通过。最后,检察官根据多次提审的笔录综合了一份交代材料,让他照抄。
 
在异地关押昌江县检察院其间,“20多人轮番上阵审讯我”“一到那儿,他们就直接将我押到了审讯室。当时,他们看到我的两只手都已经全部成了紫黑色了,并且手腕在流血,才给我松了手铐。”陈焕鹏说,“没等我喘口气,就进来一批检察官,对我气势汹汹,不准坐,轮番对我威胁吓唬。过了一个多小时,应该是次日的凌晨了,他们给我出示了一张东方市检察院的《询问通知书》,叫我签字,我就用麻木的手颤抖着在上面签上了我的名字。接着,像在昌江县检察院的那3天一样,他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轮番审讯,又是三天三夜,不分白天黑夜审讯,最艰难的时候,我甚至多次想到了死,感觉死了才是一种解脱,但是,我转念一想,我还上有老下有小的一大家人,如果我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他们怎么办?”“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全国的所有的检察机关都这么办案,公正还从哪里来。”

《派出所长控诉遭检察院刑讯逼供作伪证》这条新闻笔者看了很多遍,对于陈焕鹏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防暴大队副主任科员雷庭在执行公务中,以及其后处理加勒比娱乐城方陈国华、陈浩东、王炳等人的过程纷繁复杂,让笔者看得头昏眼花,不过凭直觉判断,纠结中双方均有过错,甚至背后有利益之争。这先按下不表。这条新闻更让笔者震撼的却是,派出所所长声泪俱下的陈述,与那些曾经遭受公安干警刑讯逼供的草民鸣冤叫屈的文字,其悲催的词句、语气,竟惊人的相似!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凡采用刑讯逼供或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诉、被告人供诉经查证属实的,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有多少警察把这严肃的法律当作一回事?本案中,派出所长所谓的悲惨遭遇,比起佘祥林、赵作海们又算得了什么?地狱里走一回,方知厉鬼难缠。

人作恶,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