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智波带土神威:下岗警察吴幼明的“自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13:00:55

下岗警察吴幼明的“自白”

作者:吴幼明

 


各位网友:
你们好!我2007年3月16日在网上发表《一个被辞退民警的自白》以后,有很多朋友发贴表示支援,希望我进行行政复议,尽可能留在公安局里;还有很多朋友打电话要我公布银行帐户,说要为我捐款。也有朋友对我的被辞退表示质疑。

 

现在我想将我的想法告诉朋友们:

1、 黄石市公安局是依法将我辞退的,单位没有任何过错,这全是我的错,是我咎由自取。辞退我根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还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五条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错误比较严重又不宜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应当予以辞退:(五)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个人、组织的;(十四)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这两条我确实违反了。  2006年黄石市新闻出版局查出我从2000年起编印民刊《水沫》共计11100本。部分刊物通过广州市一夫书店、北京市白糖罐工作室、兰州市凤栖梧书店代卖,部分刊物个人直销。其中5张汇款单,共计金额1620元,经被申请人调查取证认定是申请人出售《水沫》期刊所得。这就是我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全部。黄石市新闻出版局统计我印书11100本,这需要多少钱他们不管;往外地汇书59包,共value="672" UnitName="公斤">672公斤,这需要多少邮资他们也不管,我卖书得到1620元就被他们定性为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黄石市某公安分局局长是书法家,很多人找他买字,他不是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黄石市公安局某支队长开了几家大酒店,交警从不管酒店门前的停车,他不是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因为老板是他妹妹;某些交警经营公汽和货车,他们不是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因为老板是他们的妻子或亲戚、朋友;我在巡警队时某大队长家开一酒店,他每月组织全队民警去他家的酒店去会餐一次,他不是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因为老板是他妻子;还有交警老婆开酒店,交警抓违章后叫违章司机到他家酒店消费就不罚款,可酒店里面却有小姐从事卖淫活动并被我抓过,但该交警没有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而我花30000多元做民刊,卖了1620元,虽然我亏了大本,但他们说卖一本书也是经营,所以我承认我从事了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因为我编印《水沫》,黄石市新闻出版局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我罚款贰万元、没收非法出版物《水沫》肆拾陆本的行政处罚。虽然我从2000年起编《水沫》并在黄石市文化圈里和全国发放,黄石市的报纸、电视台、电台都曾介绍过我和《水沫》,包括黄石市新闻出版局现任局长也在2003年收过我送的《水沫》,但从2006年5月后,《水沫》就成了非法出版物了。公开杂志《诗歌月刊》每年都出一期《民刊特大号》,每期选发几十份民刊内的作品,对每份入选的民刊还刊发刊物封面,公开主编联系地址,还附有主编谈刊物的编辑观念和倾向的文字;《水沫》也在2003、2005年两次入选过。现在2007年4月份的《诗歌月刊•民刊社团专号》又出版了,又收辑了很多民刊的介绍和内容,原来是我一个人编民刊《水沫》违法了,别人编民刊都没有违法。中国的法律太神奇了,我这么不懂法,还有违法行为,黄石市公安局辞退我怎么会错呢?  2、3月18日早上起床,我看到手机里有三条短信,其中一条是“老吴,挺住,胜利属于直面鲜血的勇士。”我想大家误会我了,我多次说过,我只是个小人物,我既不是英雄也不是斗士,我不想和任何人斗,也不恨任何人;我不想让任何人流血,我自己也不想流血。作为一个前民警,我在网路上发表《交警为什么都热爱罚款》、《罚款任务猛如虎》、《死人不销户,活人难上户》、《基层民警向两会进一言:政府行为中应该禁止截访行为》等文章,我认为这是尽我的工作职责,我对得起曾经穿过的这身警服,对得起我曾经拿过的公务员工资。全国有180万民警,最少有90万在基层,难道他们都不知道我说出的事实吗?我为我说了真话而自豪。但我写文章针对的是体制问题,并不针对任何具体的某位领导;我认为体制的问题不应由个人负责。我和任何领导都没有私人恩怨。  

警察这个职业相对于公众来说,总是显得神秘,公众总是不知道警察们在干些什么。很多人都问过我:“警察是不是每天都在吃喝玩乐?警察是不是每个人都在捞黑钱,都和黑社会亲如兄弟?”这是多么可怕的误会。我之所以写这些文字,也是想重建警察的形象。我想让群众们知道,警察并不是无知,蛮横,贪婪的代名词,警察中也有想实实在在的为群众解决问题,勇于说出体制问题并认真思考解决办法的人。警察并不都是沉默的体制螺丝钉,只知惟命是从,没有独立的思考能力。

在我写《交警为什么都热爱罚款》时,我只是为了个人的尊严站出来反对大队领导对民警的任意侮辱,对法律的玩弄。是网友们的热情回复唤醒了我的公众意识,因为体制里有太多不合理的弊病,作为一名民警,我如果不说话,公众们根本不知道体制里是怎么回事,所以我想用自己的文章去指出问题所在,让体制变得透明,以利于各界人士集思广益,解决问题。可能我的想法太超前了,体制暂时无法象我想象的那样进行改变,我自己反而成了领导眼中的害群之马。交警支队里无法容忍一个不罚款的民警,整个黄石市公安局里也容不下我这个总是说出体制弊病的民警,所以我的被辞退是理所当然的事。  既然体制暂时不能改变,那么只能将我赶出体制,才能让体制继续按旧的程式运转。我不怪任何领导,因为我说的这些问题,这不是他们某个人的努力就能改变的。事实上,领导们对我已经很宽容了,他们在各方面都很照顾我,比如我结婚,没请分局领导,可分局政治处主任主动要求做我的证婚人,分局纪委书记也参加了婚宴,我们所长也主动帮我借了三辆婚车接新娘。我奶奶死时,所里也派了车帮忙。还有领导曾托我的诗友带话,只要我不再乱说话,就把我调到市局机关工作。就在我被辞退的前几天,还有报纸工作的朋友说,我如果想调到黄石某报,他们可以帮我办调动手续。我可以说,领导们对我是仁至义尽了,他们一直都想用和谐的方式与我共处,是我的行为破坏了体制内的一团和气。我做不了体制里一颗沉默的符合要求的螺丝钉,我松动了,不但使不上劲,反而不断的发出杂音,万一掉在体制机器的齿轮里,还有可能导致整个体制停止运转。这样不合格的螺丝钉,怎么还可能留在体制机器里呢?  这次我被辞退,是解决我和体制之间摩擦的最好办法,我不会要求行政复议,我也不想再回到黄石市公安局里。我应该庆幸,我没有逼得领导们被迫使用更极端的手段来对付我,我们双方能这样合法的理性的分手,我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我不是危言耸听,请大家想想李文绢的遭遇,她到国税总局举报单位领导帮人逃税,这完全是为了国家利益,结果她被劳教一次,开除两次。央视记者问她,你早知道是这个结局你还敢举报吗?李文绢说我不敢了。难道大家希望我做李文绢吗?  我还可以说,黄石市公安局领导如果下狠手对付我,我的结局会比李文绢还惨。因为湖北省新闻出版局鉴定,《水沫NO.6》、《水沫NO.7》、《水沫NO.8》、《水沫•第11期》等属夹杂有违禁内容的非法出版物,《水沫•创刊号》、《水沫NO.7》、《水沫NO.9》、《水沫•第11期》、《70年代水沫特刊》等属夹杂有淫秽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尽管我可以负责任的说,《水沫》里没有一篇作品含违禁淫秽内容,我可以用女作家王安忆的小说《米尼》(江苏文艺出版社)相比较(文学水平的高低很难鉴别,但性描写的多少和尺度是任何人都可以判断出来的,《水沫》里没有一篇作品比王安忆小说《米尼》中的性描写更丰富和深入),如果说王安忆小说《米尼》是文学创作而《水沫》却是淫秽内容的话,我觉得这就是使用了双重鉴定标准。  但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如果黄石市公安局领导将此事上升到刑法层面,弄不好会按《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産。”来处理我。因为鉴定标准掌握在别人手中,我个人的解释是没有用的,我怎么能知道他们会找什么人来鉴定?又会得出什么样的鉴定结果呢?1993年黄石艺术家马六明在北京裸体表演行为艺术时,被北京市公安局拘留,理由是黄色表演,警察请的是北京画院和中央美院的所谓的“专家”作的鉴定。  后来马六明成为国际著名的行为艺术家,作品也收入多种选本的中国当代艺术史,当初那份黄色表演的鉴定书早已成为笑话。我怎么能知道就没有一些丧失了学术良知的作家、评论家作出鉴定说《水沫》里含有违禁淫秽内容,不是文学创作呢?从这一点来说,我被辞退,真的要感谢黄石市公安局领导的仁慈。  3、 我被辞退,黄石市公安局还要给我一些辞退金(大约一年工龄算2000多元,这比一些国营企业职工买断工龄时一年工龄算500多元强多了),还要给我房改的钱和公积金等等;如果他们开除我的话,我一分钱都拿不到。公安机关是首长负责制,我说了那么多在体制内看来是不应该说出去的秘密,领导们为我不知道操了多少心,受了多少累,挨了多少上级领导的批评啊!虽然辞退金不多,但也比没有好,人要知道感恩,毕竟我给领导们添了太多麻烦,而领导们还不计前嫌,这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啊。  4、 有很多网友用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对我说要为我捐款,我感激你们的好意,但我要再次说明:我只需要你们的精神支援,不需要你们的物质支援。虽然我和妻子都没有工作,但我们都还年轻,我们有手有脚,身体健康,我们想要自力更生。网友们并不欠我一分钱,我没有任何理由接受网友们的经济援助。我不能因为说了几句真话就认为自己从此后就有权利不劳而获,我只想用自己的劳动重新寻找社会定位,我不想成为让人同情的社会寄生虫。  我个人比较推崇中国传统的几个文化境界,比如“安贫乐道”、“随遇而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是说我已经达到了上述境界,但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我的物质欲望很低,不需要多少钱就可以快乐的生活,请网友们放心。我和妻子都过得很好,比下岗工人的生活强多了。如果你们真的很想为我们捐款的话,请你转送给你身边那些比我更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睁开双眼,你们每个人身边都很容易找到那些困苦的人。有个网友给我打了两个电话,他说他是个小老百姓,没有钱,也帮不上我什么忙。他的语气很内疚,似乎很对不住我。我被他的真诚感动!  5、3月16日晚上,我有点失眠,在床上辗转反侧,心里有些茫然。毕竟我在公安机关里工作了十三年,穿了这么多年警服,突然被辞退了,与黄石市公安局没有关系了,心理上还是有点不适应。以前每月可以领到工资,以后没人给我发工资了,我就象一个孩子被突然断奶,以后一切都得靠我自己。我更担心我年迈的父母,他们知道这件事后,会不会为我伤心。  3月17日晚上,妹妹将我被辞退的消息告诉了父母。3月18日上午,我回家向他们解释。父亲还好,母亲哭得象个孩子,她怪我不懂事,这么大的事也不和家人商量就自己做主,轻易的丢掉了公务员的工作。母亲说她昨夜一夜都没有睡着,心痛的不行,她问我,你什么都没有做错,为什么会被辞退?母亲还说她要去找黄石市公安局局长评理。我也哭了,我怪自己,都33岁了,还让母亲伤心流泪。我有个朋友的母亲在五十多岁时,因打麻将摸到好牌而中风死亡,我真怕母亲激动过份而犯病。我终于和母亲讲通道理,她不哭了,我心头才放下大石。  我父亲吴业权和母亲戴哲梅于1971年结婚,当时父亲是胡家湾煤矿工人,母亲是个农民,他们一无所有,只有奶奶欠下的800元债务。1973年,母亲的肚子里怀下了我,依然在辛苦工作挣钱。在我之前母亲流産过两个儿子,都是因为干锤石头的活儿太累而流掉的(均是怀胎五月后流産的,看得出胎儿性别)。那时城市里不准非城市户口的农村人居住,派出所民警到我父母家(出租房)中赶我母亲回乡,大肚子的母亲还和民警打了架,将板凳也摔坏了。那时母亲身体很好,力气大,民警看她是个孕妇,也不敢搞得太过火,就这样母亲顽强的“赖”在了黄石。  后来我的父母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五年里还清了奶奶的800元债务,还将奶奶、母亲、我、妹妹的户口转为黄石市的城市商品粮户口,这有多困难,只有那个时代办过农转非的人才能明白。母亲说她为了转户口找遍了各种关系,望人磕遍了头,在那个时候就送茅台酒和中华烟给别人。在我的印象中,我父母超级勤劳,他们贩过烟(那时“永光”香烟是高档的干部烟,销售时要搭配廉价的“游泳”烟),卖过梭毛衣(到上海进价七元一件,回黄石一件卖十八元还供不应求),日光灯管(也是上海进回的,当时只有乘船到上海,还没有挑夫,有钱也请不到人搬运,只能靠我父亲的扁担将一箱箱货挑着上下船),做裁缝(父亲帮母亲锁扣眼,他带不惯顶针,手上被针顶了个洞)……可以这样说,只要当时能想到的合法买卖,我家可能都经营过了。母亲说她那时只有一个想法:一定要让我和妹妹拥有城市户口,做个城市人!  我长大了,追求自己的人生方向,因为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念的不同,我和父母发生过争吵,但我们彼此的爱护从来没有变过。我觉得每个人的生命都很重要,比如我,虽然是个小人物,但对我的爸爸、妈妈、妹妹、妻子来说,我很重要。对于我父母来说,他们不指望我升官发财,只要我能健康快乐的活着就好。我只想凭着自己的良知办事,安全的活在中国,和我的家人生活在一起。我爱我的家人和妻子,我不能拿我的生命当儿戏,这是对他们的不负责任,我只想尽我作为一个儿子和丈夫的职责。我认为一个人如果连家人都不爱的话,他说他爱祖国爱人民爱真理那都是放屁。  网友们,我有这样伟大的父母,所以我不愿意为任何理想、主义流血牺牲。我不是你们想象的英雄,我也无法扮演一个英雄,我只能做我自己。如果这样说让你们失望,那我只能说声抱歉。今天是我33岁生日,中午我和妻子在父母家吃饭,父母为我准备了生日蛋糕和丰盛的饭菜,我在他们面前是个工作了17年依然是个民警,现在连工作都没保住,事业失败的儿子,但他们依然爱我,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人。
 吴幼明

200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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