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荣和张叔平:在生活中用一点拉丁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0:56:03

 英国记者哈利·芒特(Harry Mount)小时候学过拉丁语,他写了一本关于拉丁语的普及读物,去年在英国首版,副标题叫“如何爱上拉丁语”,日前推出的美国版的书名是《抓住今天:在生活中用一点拉丁语》(Carpe Diem: Put a Little Latin in Your Life)。
  36岁的哈利·芒特毕业于牛津大学,9岁起在学校学习拉丁语,他深深体会到了懂拉丁语的好处,“懂拉丁语就像戴了一副X光眼镜,无论到哪儿,都能体会到知识带来的乐趣”。
  比如在参观大都会博物馆的古希腊罗马艺术馆新馆时,他对着一根爱奥尼亚式立柱沉思道:“记住dick这个词很有用,如果你能原谅它的粗俗的话。多利安式、爱奥尼亚式、科林斯式、复合式的首字母缩写是DICC。爱奥尼亚式是一种很女性化的风格,就像女孩子的卷发。”中很多位水平还很高。西奥多·罗斯福在哈佛学的是古典学。尼克松对拉丁语挺有天赋,在高中时考过第二名。克林顿高中4年学习拉丁语时最爱读的是恺撒的《高卢战记》。布什父子在同一所高中学过拉丁语,该校的校训是“Non Sibi”(不为自己) 和“Finis Origine Pendet”(结局系于开端)。  

    布什赶上了美国古典传统的末班车。自从他1964年高中毕业之后,学习拉丁语的人在美国大幅度减少。1905年,56%的高中生学习拉丁语,1977年只有6000人参加全国拉丁语考试。目前呼声很高的美国总统选举候选人的专业都不是拉丁语。希拉里·克林顿和奥巴马学的是政治学。这跟美国国父那一代大为不同。美国学生学习拉丁语的风气近来有所回潮。2005年参加全国拉丁语考试的人增加至134873人。  

    为什么学习拉丁语的人增多是好事呢?“并非所有的罗马人都是道德上的典范——卡里古拉的拉丁语就非常好。学习拉丁语的人也不会全都变成杰斐逊。但是瞥一眼过去能让他们以更全面、更丰富的视角看待现在。会拉丁语就能体察到埋藏在西方世界表层下的古罗马地层。等待你的将是500年的西方文学,以及数千年的拉丁语诗歌和散文。  

   “学习拉丁语和英语的互译能够锻炼思维能力。因为拉丁语是一门已经死去的语言,不像活着的语言一直在发生变化,在翻译时就没有变通的空间。如果你没有准确地理解一个词的意思,或者一个语法规则的运用,你不会仅仅有所偏离,而是彻底搞错。”   

    拉丁语现在只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被使用。如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说拉丁语,要么是为了炫耀,要么是当做托辞。用英语说“我撒了个谎”你会被解雇,但如果你说成“我对真实性比较节俭”,你就能免掉麻烦。  

    有人说:“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专有一章解释“为什么在民主社会里研究希腊和拉丁文字学特别有用”,因为古代文学可以有效地抵消民主社会特有的缺点,“古人在情节的描写上有令人佩服的技巧和匠心。他们的作品没有匆忙或随意下笔的痕迹,所有的作品都是写给行家看的,字里行间都是对于纯美的追求”。
  杰斐逊9岁起在弗吉尼亚一位苏格兰教士开办的学校里学习拉丁语和希腊语。留存至今的杰斐逊藏书中他看得最勤的是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他认为高中生应该学习拉丁语、希腊语和法语,学习语法,练习阅读和翻译,背诵一些名篇。
  杰斐逊之后的40位总统中有31位学习过拉丁语,其中很多位水平还很高。西奥多·罗斯福在哈佛学的是古典学。尼克松对拉丁语挺有天赋,在高中时考过第二名。克林顿高中4年学习拉丁语时最爱读的是恺撒的《高卢战记》。布什父子在同一所高中学过拉丁语,该校的校训是“Non Sibi”(不为自己) 和“Finis Origine Pendet”(结局系于开端)。中很多位水平还很高。西奥多·罗斯福在哈佛学的是古典学。尼克松对拉丁语挺有天赋,在高中时考过第二名。克林顿高中4年学习拉丁语时最爱读的是恺撒的《高卢战记》。布什父子在同一所高中学过拉丁语,该校的校训是“Non Sibi”(不为自己) 和“Finis Origine Pendet”(结局系于开端)。  布什赶上了美国古典传统的末班车。自从他1964年高中毕业之后,学习拉丁语的人在美国大幅度减少。1905年,56%的高中生学习拉丁语,1977年只有6000人参加全国拉丁语考试。目前呼声很高的美国总统选举候选人的专业都不是拉丁语。希拉里·克林顿和奥巴马学的是政治学。这跟美国国父那一代大为不同。美国学生学习拉丁语的风气近来有所回潮。2005年参加全国拉丁语考试的人增加至134873人。  为什么学习拉丁语的人增多是好事呢?“并非所有的罗马人都是道德上的典范——卡里古拉的拉丁语就非常好。学习拉丁语的人也不会全都变成杰斐逊。但是瞥一眼过去能让他们以更全面、更丰富的视角看待现在。会拉丁语就能体察到埋藏在西方世界表层下的古罗马地层。等待你的将是500年的西方文学,以及数千年的拉丁语诗歌和散文。“学习拉丁语和英语的互译能够锻炼思维能力。因为拉丁语是一门已经死去的语言,不像活着的语言一直在发生变化,在翻译时就没有变通的空间。如果你没有准确地理解一个词的意思,或者一个语法规则的运用,你不会仅仅有所偏离,而是彻底搞错。”拉丁语现在只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被使用。如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说拉丁语,要么是为了炫耀,要么是当做托辞。用英语说“我撒了个谎”你会被解雇,但如果你说成“我对真实性比较节俭”,你就能免掉麻烦。 

  有人说:“拉丁语就像知识分子圈的意第绪语,作为一个身体不太好(de modis negandi)的人,我总是希望收到赴宴的邀请(de modis negandi),对这样的邀请我很少说‘不’(de modis negandi)。这样说话,大部分人都不知你说的是什么,这多酷啊。”
  在日常会话中夹杂拉丁语时要非常小心。想用拉丁语来显摆自己的学识往往达不到目的,因为别人听不懂。很多人使用拉丁语词时也不知道它们原本的意思,比如candid的意思是纯洁的、干净的,以它为辞源的candidate却是候选人的意思,这中间的联系并不明显。这是因为,在古罗马,举行选举时,为了让站在人群中的候选人比较显眼,会在他们的袍子上撒一些白灰。
  但有时在英语中使用拉丁语能够加强语势,而不是被人笑话。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1992年用拉丁语说那是“可怕的一年”(annus horribilis)——温莎古堡失火、查尔斯王子、安德鲁王子和安妮公主的婚姻纷纷破裂,如果她用英语(a horrible year)表达同样的意思,效果就不会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