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斗鱼主播:如何加强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何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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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1-18]

来源:www.jqhd315.gov.cn  作者:酒泉市工商局肃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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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随着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也有所好转。但是,农村食品安全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农村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相对匮乏,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相对薄弱,部分假冒伪劣食品从城市流向农村,给农村群众造成健康和安全隐患。下面,我结合“三学三促”活动调研情况和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存在主要问题

农村是最大的食品市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我认为,当前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经营者经营不够规范。这是农村小商店给我们的普遍感觉,尤其是偏远农村的小商店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经营范围不规范,经营品种多而杂。比如,一个十几平米的小商店,机油、食品、调料、烟酒、化妆品无所不包,所售商品不分食品、百货均混杂一起,往往随意堆放在货架上、地上、柜台上。

二是劣质杂牌食品比较多。在大部分农村小卖部,劣质杂牌食品随处可见。从外观上看,包装简陋,且多是“三无”产品,包装袋上食品主要成分、有效期和含量标识不全或根本没有。有部分食品仅在大的外包装上有生产日期,一旦商品被零售就无从查询,甚至连食品店业主也不清楚产品是否过期。

三是小作坊存在安全隐患有些加工销售食品、饮食店,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食品原料及成品的质量难以保证。这种情况的存在,从事食品经营难以取得卫生监督部门审批通过,也就不能办理营业执照;没有相应的证照也就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恰恰相反,没有证照就擅自经营,由于其隐匿性、流动性较高,问题暴露晚,往往被人们的视线所忽视。

四是销售过期食品屡禁不止。农村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农忙季节顾不过来,有些食品是靠老人、小孩进的货,容易出现过期食品进入商店,或者过期食品不能及时清理下架。比如,丰乐乡农村经济发展相对周边比较滞后,大多数经营户文化程度比较低,既要开店经营,又要务农耕地,当我们检查一家商店时,其他经营户就把门关闭躲了,经过几个回合下来,个别商店依旧有过期食品摆放在货架上进行销售。

五是消费者重价格轻质量假劣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与消费者贪图价格便宜不无关系。任何一个商家都不会做赔本买卖,所以,明显低于市价的一些食品单从价格上看就不可能是正规商品,然而低廉价格的商品却是大部分低收入农村消费者购物的首选。

六是监管力量仍比较薄弱基层农村工商所监管辖区幅员广、经营户也比较分散,加之人员、车辆缺编,监管执法力量相对比较薄弱,容易出现食品监管“死角”。对那些没有取得相关手续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户,卫生、质量监督部门把关不严,尤其对部分食品小作坊不办理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相反推诿扯皮或默许经营。

二、造成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从当前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存在的诸多问题中不难看出,其中既有农村市场主体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消费者消费层次偏低、监管不到位等客观原因。

一是农村食品经营户素质参差不齐。农村食品经营户往往是一些留守农村的人员,年龄偏大,知识水平偏低,法律意识薄弱,创业能力差,出于谋生的需要,小打小闹,产生大量无证无照的农村食品经营户,并伴生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农民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较差。相对城市居民而言,农村居民自我保护的意识比较淡薄、维权意识差等因素,使农民消费者在维护其合法权利上存在很多盲区,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大多数农民都只能采取“能忍则忍”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制假售假者的气焰。

三是农村居民消费能力低。部分农民收入相对还比较低,收入低决定了其购买能力差,这给劣质食品的生存提供了市场。举例来说,有些农村食品经营户商店比较偏僻,周边居民点少,销售能力和消费能力都比较低,而假劣产品的价格相对较低,能够满足销售和消费。

四是农村流通主渠道缺失。由于农村供销社已经解体或改由个体承包经营,不再也不可能承载流通主渠道作用。农村流通主渠道的缺失,缺少统一正规的食品经销单位,大型超市比较少,零售杂货店比较多,导致经营者经营品种杂而多,食品品种、质量难以保证。

五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盲区。随着城市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非法食品生产厂家便将目标转移到了监管较弱的农村市场。一些制假售假活动打着“送货上门”、“节日让利”等各种旗号,大肆兜售各种不合格食品,让农村经营者和消费者防不胜防,致使 “三无”食品流入农村市场。而现有的行政监管、执法力量有限,难以覆盖到地域辽阔的广大农村,加之预包装食品保质期时间比较短,这给我们的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加强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几点对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我们担负着对流通领域的商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确保消费安全的重要职责。

一要加大消费知识宣传力度。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而农村消费者是弱势中的弱势,他们由于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见识有限,对商品的认知水平低,品牌意识差,辩识食品品质量优劣与真假能力低,自我保护意识低。我们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应该将消费维权的力量重点放在转变农村消费者的意识、思维、观念上。采取农村广播、农贸市场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利用赶集、节假日等机会,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宣传,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改变广大群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态度,积极主动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从职能部门的监督到全民的监督,推动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二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口。针对食品行业的特殊性,结合《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的实施,对已经登记的要认真进行场地环境的实地核查,对违反登记规定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食品加工、销售经营户,坚决拒之门外。充分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换照和档案清查等手段,把好食品经营企业“二次登记”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三要关口前移抓规范批发。食品越往消费终端走越难管理。要大力推行“四制两查”,在商场超市实施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重要商品备案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通过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注册商标、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准等相关证件与证明,监督批发经营户建立台帐,并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和不合格商品下架与召回制度,可以促使批发经营户自律式监管,从而影响带动其他经营户合法经营。

四要强力整顿规范食品经营秩序。作为基层农村工商所对食品安全整治要制订切实可行的长期的日常巡查计划、专项巡查计划,改变日常巡查“到边不顾面,顾面不到边”的现状,以工商巡查为基础手段,确保地域监管到位。推行片区责任制,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采用“六查六看”: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办理相关许可和营业执照,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查进货票证,看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检查验收责任,保证进货渠道正规;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完整,是否标明主要成分和含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内容;查食品质量,看是否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销售过期变质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等问题;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侵权,广告内容是否存在虚假和误导消费;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的资格审查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避免巡而不查、查而不实,在巡查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点面结合开展食品市场整治,依法查处各种涉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五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协调机制。一方面要建立起卫生、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包括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检测检查信息的交流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行政,注重协调与配合,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无缝隙监管。另一方面要建立城市所与农村所的信息共享机制,尤其对有问题的食品经营批发商,当农村所发现有不合格的批发食品后,及时告知管辖的城市所,作为城市所也一样,对不合格的批发食品经营户要及时告知农村所,只有多渠道掌握信息,城市与农村“双管齐下”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要积极倡导“诚信兴商”理念。充分发挥个协、私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作用,在经营户中利用开会、调研机会开展法制教育、信用教育,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商品质量意识,宣扬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大力开展“文明个体户”、“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配合工商部门对影响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食品或行为严厉打击的同时,利用消费者协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对食品消费中带有突出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发出消费警示并公布问题食品名单,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一种经营氛围,督促经营户建立自律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为培育农村食品诚信经营和营造消费安全环境作出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