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u蒂的微博是多少啊:其实小规模纳税人也能跟一般纳税人做生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6 22:29:01
增值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一般纳税人有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款。所以在现实中一般形成了一般纳税人跟一般纳税人做生意,小规模跟小规模做生意的这两种模式,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将失去很多生意,滞后了发展。
其实小规模是可以跟一般纳税人做生意的,只要计算出小规模纳税人的让步平衡点。下面举个例子说明:
某纺织机械厂(一般纳税人)要外发加工一批五金配件,如果要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使税收负担处地正常水平,就要到100多公里以外的一个规模比较大的某五金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去做外协工作,初步谈定每个工件的加工费为10元。而当地也有几家规模较小的五金加工厂也能做这样的业务,而且其加工的质量完全能够符合要求,并且这些小规模厂家都能够提供6%的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某纺织机械厂应如何与那些小规模加工厂定价才不致于吃亏呢?
筹划分析:
权衡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的利弊,从经济的角度看,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的关系,这是企业日常理财问题;二是采购价格与抵扣税款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说,假如我们向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的价格一定的话,所抵扣的税款既定,如果其他条件也既定的话,那么采购成本也就一既定。如果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同样的货物,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价格上给予适当的让步,从而使其同向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的成本一样,这就是税收筹划问题。在这里的关建,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的让步幅度多大,才能与向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而能够扣税的成本一样?
论证原理:
为了寻求价格让步平衡点, 我们不妨利用现金流量分析的原理通过数学手段来求证。
作为一般纳税人,我们假设其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为17%,当某一货物的含税销售价格为Q时,如果向不同的纳税人采购,其取得的购货发票,就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抵扣税额分别为17%、6%、4%、(13%暂不考虑);二是取得普通发票,不能抵扣税额。第一种情况中,我们假设其含税购进价格分别为A、B、C、D,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两项合计按8%计算,企业所得税率为33%,其他情况不变,(仅分析与税务有关的现金流量,至于采购费用等原因引起的所得税变化以及资金的时间价值原因在此忽略不计),、那么根据现金流量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列出不同扣税率条件下的现金流量表达式:
在索取17%的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的现金净流量公式为:现金净流量=现金流入额—现金流出额
=含税销售额—(含税购进额+应纳增值税+应纳城建税+应纳教育费附加+加应纳所得税)
=Q—{A+(Q÷1.17×0.17-A÷1.17×0.17)+(Q÷1.17×0.17-A÷1.17×0.17)×0.08+[Q÷1.17-A÷1.17-(Q÷1.17×0.17-A÷1.17×0.17)×0.08]×0.33}
=0.5648Q-0.5648A
运用同样的原理和方法, 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求出其他情况下的现金流量。
在取得6%的扣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下:
现金流量=0.5648Q-0.62904B
在取得4%的扣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下:
现金流量=0.5648Q-0.64217C
在取得普通发票而不能扣税的条件下:
现金流量=0.5648Q-0.67D
现在,我们就可以计算出价格让步平衡点的具体数量。
我们假设购销企业双方达成协议,销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提供扣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门发票)同意在价格上给予让步到17%的扣税率水平,这就是说,我们假设的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所形成的现金流量相等:
0.5648Q-0.5648A=0.5648Q-0.62904B
这样,可以求出等式中的B与A的比为89.8%,也就是说,当采购企业能够索取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要供货方给予含税价10.2%的价格,采购企业就不会吃亏了。
同样的道理, 我们可以计算出采购企业能够索取4%的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只能开普通发票条件下,售货主在价格上的让步的具体数量关系,也就是让步平衡点分别为12.04%和15.7%。
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正确认识价格让步平衡点非常重要,它可以使双方正确地把握价格的让步与扣税的关系,从而为购销决策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筹划结论
根据上面计算的公式,在取得6%的增值税进项税的前提下,小规模纳税人给予让步的价格平衡点为10.2%,即该纺织机械厂只要以每件8.98[10×(1-10.2%)]元的加工费成交,就不会吃亏,相反还可以节约相应的交通运输等有关费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运用价格让步平衡点原理同样也可以在销售产品时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这一点已经是不言自明的了   分享到: 引用 回复 收藏 送鲜花 赠勋章 扔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