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怎么蹲宠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与机关党建工作创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1:46:08
作者:刘阳春  文章来源:理论月刊  点击数:2826  更新时间:2007-7-17 16:31:56
一、机关党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笔者发现,湖南省机关党的建设总体上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但与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对机关党组织、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无论在思想作风、功能发挥、工作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1. 思想作风不适应
一是“大局”意识不牢。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的基础,也是全党工作的大局。机关党的建设不仅要把握党的总方针、总任务、总目标,而且要善于把握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和业务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党的活动,机关工作大局就是党建工作的目标。但调查发现:一部分机关党组织对此认识上有偏差,行动中有偏离,不能积极主动围绕机关工作大局,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开展活动,也没有做到“紧紧围绕机关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以至于或多或少存在就党建抓党建搞“两张皮”的问题。
二是“服务”意识淡薄。机关党的工作是直接为机关业务服务的工作,通过服务使机关党员干部提高实现“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所必须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这种特殊环境决定了机关党委:一无人事权、二无经济权、三不能显山露水,唯有为机关业务工作真诚“服务”的权力和责任。但调查发现少数机关党组织对“服务”职能的理解认识模糊不清。总以为:服务、服务,没有权力,没有地位,怎么服务?有意无意地充当“看官”,“评判官”角色,不能自觉地把党建工作融入机关业务工作中,并积极主动服务。
三是形式主义严重。机关党建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学理论不在联系实际上下工夫,不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深入思考;而是满足于读读报纸,念念文件等形式上的应付,学而不信、学而不用,空对空走过场。由此,机关党员干部在问卷选项一,“你对本单位开展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评价?”选择:“按上面布置搞”“流于形式不求实效”的两项集合数为62.8%;选项二,“你认为本单位中心组学习效果如何?”选择“学习效果‘一般’和‘很差’”的两项集合数为30.1%;选项三,“你认为坚持了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对推动湖南依法治省有何作用?”选择“很有作用”的仅占17.81%。
四是功利主义时隐时现。部分党务干部普遍存在程度不同的浮躁、急躁心态,缺乏敬业精神,急功近利,追求“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短期行为,抓学习不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而是满足于“照本宣科”“一知半解”;反映情况往往把平常的工作贴上新标签,把陈旧的做法冠个新名词,把一般的经验戴顶新帽子,报喜藏忧,糊弄上级;做工作满足于“浮光掠影”容易引起领导群众关注的事争着干,而对那些不起眼无名可出、无利可图的又需要深入作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小事”“琐事”常常是无人问津;开展活动就是要钱、要车、要外出,满足于热热闹闹、风风光光,不讲究实际效果。
2. 功能发挥不适应
一是党员教育“山河依旧”。首先,教育内容没有从务虚的传统观念中走出来,一味坚持单一的政治教育灌输,“千篇一律”“上下一般粗”“依葫芦画瓢”针对性差;第二,教育形式方法单调呆板,既不“走出去、请进来”,又不搞“研讨式”“案例式”,只是继续沿袭过去那种“读读报纸,学学文件,谈谈思想,表表决心”的程序化例行公事。在“你对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效果预测”问卷选项中,有46.2%的机关党员选择,如果“内容和形式不创新,很难保证教育活动取得成效。”也有年青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在座谈会上疾呼:“思想阵地共产党不去占领,其他思想一定会乘虚而入。机关党委如何在当今拜金主义、唯利主义思潮下,把党员教育与真、善、美教育结合,做好“引导”人的工作实在重要。玉不琢不成器,年青党员需要引导,党员教育应从此入手。”
二是党员管理手段滞后。面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分流党员”“出境党员”增多的客观现实,如何进行有效管理,使其“流而有序,疏而有控,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机关党组织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出现了“真空”状态,导致部分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淡漠。
三是党内监督软弱无力。首先,少数机关党员干部,自恃位高权重,或是“自身不干净”,本能地抵制监督,拒绝监督,甚至打击报复监督者,导致机关党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这种“最为便利”的党内监督,形同虚设;第二,党内监督主体——广大党员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功效,或是因为明哲保身但求无过不愿意监督,或是监督权利得不到刚性保证有后顾之忧不敢监督;而作为党内监督的职能部门,纪检委也由于其体制、机制不顺畅,权力责任不协调,监督乏力。
四是思想政治工作黯然失色。调查发现,不少机关党组织忽视了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首先,内容形式和现实脱节,只注重空洞的理论说教讲大道理,不关注人们的思想困惑为群众排忧解难少;只愿意“锦上添花”而不情愿“雪中送炭”。对此,有机关党员干部尖锐批评:“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就是要做关心人、凝聚人的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本分,但现在不是这样,即使在力所能及范围的事也不愿意作,请不动。”在“你对机关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价”问卷选项中,只有11.6%的机关党员认为“很好”,而认为“较差”和“软弱无力”的占33.3%。第二,手段面临危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大多停留在手工作坊阶段,无法满足机关党员的精神文化需求。第三,队伍建设停滞不前。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无论是内在管理体制,人员编制、自身素质,经济政治地位都不尽如人意。
3. 工作机制不适应
一是队伍结构与工作要求相矛盾。要使机关党的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干部队伍作保障。但现实问题是,配备党员干部,潜意识存在“照顾性安排”只要能凑合就行,导致相当部分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再加上对党务干部很少培训、交流,使其思想不太解放缺乏开拓进取精神。这种结构的党务干部队伍,很难有所作为。在“你认为,机关党务工作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主要问题?”多项选择中,把“表率作用不强”和“人员结构不合理”列为第一、第二的机关党员干部,分别为57.1%和52.19%。有位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在座谈会上说得好,“德高望重当书记,年轻有为当干事,这样的机关党委才有活力,有号召力”。
二是职责与职权相分离。一般说来,机关党组织能履行职责,但力度远远不够。其关键原因是机关党组织的职责与职权严重不相称,权力义务不对等,职责多职权少。如,在干部任免问题上,《条例》规定:机关党委有建议权,但这种“建议权”是随领导的好恶而左右的,违背了也没什么关系。再如,干部监督是机关党委的重要职责,但对干部的监督还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关党委基本插不进。一位多年从事机关党建工作的同志直言:“机关党委工作看起来职责包罗万象,实际什么都管不了。”调查中,笔者设计了两个相关问题。选项一,“你认为,目前阻碍机关党委发挥作用的主要问题?①社会地位;②人员少;③成绩难体现;④没有实权;”让其自由多项选择。统计显示为:57.89%、46.69%、57.5%、67.29%。即党员干部认为,“目前阻碍机关党委发挥作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实权”占全部选项第一位。选项二,“你认为,发挥机关党委的作用应主要依靠:①领导带头;②提高地位;③实行奖惩机制;④明确职权”;让其自由多项选择。统计显示为: 71.59%、56.04%、56.89%、71.78%。即党员干部认为,“发挥机关党委的作用主要应依靠”“明确职权”占全部选项第一位。
三是激励评价机制不健全。建立健全激励评价机制是保持机关党组织具有足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目前,机关党的工作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与激励评价机制不健全有关。宏观上,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随意性大,容易受长官意志和形势变迁时紧时松,机构编制时增时减,时裁时并;业务经费的划拨也取决于某位领导是否“开明”和“重视”;机关党的工作任务完成得如何,也没有规范的考核和奖惩。微观上,党务干部普遍不安心机关党的工作。其原因有:第一,党务工作得到单位领导的认可度不够,“有费力不讨好”之嫌;第二,党务干部接受培训、外出考察的机会少,使其眼界思维不开阔,知识更新周期太长,限制了自身能力发挥;第三,党务工作的实绩没有考核量化标准也不与公务员考核挂钩,党务干部的提拔使用落实较差,使其看不到“奔头”“希望”,挫伤了党务干部的积极性,客观上影响了机关党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创新机关党建工作
如何使正确的政绩观在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中牢固树立,是当前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紧迫而长期的政治任务,必须从各方面改革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建立一套科学、严密、完善的运作机制,规范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
1. 科学可行的教育机制
一是设置科学合理的教育内容。要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中央关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等重要论述。通过教育,引导党员提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标,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探索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概括起来主要有:第一,“研究式、探讨式”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的主动性;第二,“走出去,请进来”的开放式学习方法,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第三,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相结合的方法,从另一侧面敲响警钟,以此为鉴反省自己;第四,发挥传统阵地与现代传媒互补优势,拓展学习空间,使党员教育更广泛、更生动、更直观、更深入。
三是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教育保证体系。首先,建立责任制,提高党委一班人对党员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讲学习,抓教育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使党员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第二,强化学习教育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制度约束保证,如:学习考勤制度,自学制度、通报制度、调研制度、经验交流制度等;第三,建立考核、奖励激励制度,把党员理论教育、思想教育纳入党员的考评目标中,促进教育内容的落实,提高教育效果;第四,建立党员教育和开展活动的经费保障制度,把党员教育经费纳入行政经费预算,同时对党员上交的党费,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使用,作为党员教育的必要补充。
2. 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首先,深化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参加组织生活会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要确立这样的观念: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就是涣散,不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书记就是失职,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就是不合格。党员领导干部再忙、再累,也要挤时间参加组织生活,确保自己处在组织和制度的监督约束之中;第二,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改进组织生活方式。根据机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党员思想生活实际,制定组织生活计划,确定组织生活内容,会前有准备,主题要突出,形式要灵活,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第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发扬党内民主实行民主监督,切实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
二是严格党员“入口”疏通“出口”。首先要树立“质量兴党”的意识。“发展党员要重视质量,千万不能单纯追求数量,不能搞滥竽充数,滥竽充数的党员放在党内比放在党外更危险”。要坚持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把入党动机纯正,具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一流成绩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第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要通过民主评议党员,疏通“出口”排除思想障碍,建章立制。抓紧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专项制度》,确定不合格党员的评定标准,规范评议方法、处置程序、处置原则和处置方法。严格按不同性质的问题,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理,以纯洁机关党员队伍,增强战斗力。
三是建立机关党建目标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包括业务目标和保证目标,由制订目标、实施目标、考核评定三个主要环节构成,由省直机关工委和省委、省政府目标办共同实施。其基本要求是:省直工委根据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计划,把党组织及有关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的某些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及时限标准的具体要求转化为目标,并明确各项目标的责任者,与省委、省政府目标办规定的机关经济、业务工作目标一起下达、检查、考评、奖惩,发挥机关党组织在保证完成本部门经济、业务工作中的作用,由虚变“实”。
3. 严密完善的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党员监督意识。一方面普通党员要确立这样的观念:即监督与信任既是矛盾又是统一的,不可因信任而放弃或放松监督,监督更不能用不信任来诠释。作为党员,要有一种责任意识,敢于监督,敢于仗义执言。另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意识到,随着日新月异的形势变化,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如果拒绝监督,自我放纵,难免陷入迷途,自毁前程,身败名裂,这已被太多党员干部犯错事实所验证。
二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首先,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会和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这是“最为便利”最节约成本的党内监督。严格的组织生活,对党员干部可以防微杜渐,增强免疫力;对于少数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可以通过党内正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正缺点错误,避免犯更大的错误,确保党的先进性。第二,完善党内选举和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党内权力授予过程的监督。授予机关党内监督机构咨询和听证的权力,通过咨询或听证,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行使过程形成每时每刻的监督,使其警钟长鸣,不敢懈怠。第三,建立与机关党员干部使用相联系的弹劾制度,即机关党内监督在有充分理由和证据证明某党员干部的某行为属于滥用权力,超越了党纪国法的权限,可以向党的组织或其他部门提出弹劾意见,使其对今后的提拔、使用产生一定影响,达到监督目的。
三是改革机关党的纪检机构的监督职能。首先,尽快建立机关党内监督机构纵向化领导的新体制,改变目前“小马拉大车”现象;第二,明确机关党的纪检机构的地位、职能,尽可能使机关党的纪检机构部门工作人员独立于监督客体之外,从根本上解决监督机关工作的后顾之忧;第三,适当扩大机关纪检部门监督权限。如对同级党委所作重大决策有“参议权”,对同级党委所管辖的党员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有真正的“建议权”,对同级党委领导干部的思想状况有直接向上级党委反映的“报告权”等;第四,机关纪检部门要责权统一,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所负责监督的机关与部门出现重大的权力滥用或腐败案件,或多次出现权力滥用等,应追究纪检部门或有关工作人员的过失,以增强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事业心,真正履行监督职能。
4. 责权到位的工作机制
一是确立党的建设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工委宏观领导,部门党组指导,机关党委直接领导的党建工作格局,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在党的建设责任制体系中,党组指导到位是关键,是否落到实处是衡量党组成员党性强弱的标志,不指导是失职,指导不力是不称职。要把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考评。党组成员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监督,以此作为对机关党建工作最实际的支持,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灵活多样地设置党的组织机构,不搞“一刀切”。总的原则是机关专职党务人员的配备,应坚持按条件和不少于本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的比例选配,机关党委书记一般由本部门行政领导交叉任职,机关党总支部和支部书记能专则专,宜兼则兼,不能以兼代“专”,保证其有“位置”,真正解决机关党建工作“有人办事”的问题;机关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按部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的2%划拨,从根本上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
三是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首先,在不改变现有体制的基础上,把专职机关党务岗位作为后备干部的培养基地和摇篮。凡是要提拔重用的干部均应在此岗位锤炼打磨,接受党纪党规和提高理论水平的实际锻炼,使专职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始终充满生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党务干部后继乏人,人心思走的问题。第二,努力提高机关党务干部素质。一方面要使党务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摒弃依附性思想,塑造自立自强的良好形象,敢于主动参与;摒弃无所作为的思想,培养开拓进取的良好素质,增强竞争意识,勇于创新,敢为人先;摒弃“金钱至上”的思想,树立敬业奉献的良好道德。另一方面,要端正对机关党务工作的认识,承认机关党务工作的价值,建立健全激励评价机制。通过知识激励、精神激励、物质激励等多种手段,促进机关党务干部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