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紫金山庄别墅:民国纸币------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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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中央银行) 

该行分为前后两个部分,由孙中山先生在广州创办的中央银行成立于民国十三年(1924815日),其宗旨是为了稳定广东金融,筹措北伐经费。第一任行长宋子文,副行长黄隆生、林丽生。其资本额先定为国币1000万,再由中央银行募集外资1000万元补充,从开业伊始,即有货币发行权,开业时发行银元券和银元辅币券,流通于广东省地区,初时,兑现及时,商民甚感方便,钞票信誉卓著,每千元竞能升水数元至十余元不等,至北伐战争开始,军需浩大,中央银行地处广东,以一省之力去负担北伐大军遍及七省的饷糈,其财力已甚感不足,为支持北伐不得不动用货币基金,基金的动用,招致信用渐失,但还不至于造成太大影响。

民国十五年十二月在武汉亦成立过中央银行,其时北伐军光复武汉,而开业时间却是民国十六年一月,以陈行为行长。以上这两个中央银行存在时间短,主要为筹集军费而发行钞票。这是早期中央银行的概况。与民国十七年(1928年)另立的中央银行没有资本上的统属,不发生连带关系,广东和武汉中央银行所发行的钞票,由于准备金不足,最后以折扣或以公债充抵方式了结。

民国十六年(1927年)“四、一二”事变后,国民党政府定都南京。民国十七年(1928年)十一月一日,另立中央银行,资本2000万元,宋子文为总裁,发行民国十七年(1928年)版钞票,改孙中山创设的中央银行为广东中央银行。

        总行设在上海的中央银行已是后期部分,而以上海为总行的中央银行从民国十七(1928年)起到币制改革的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一直处于动荡不安的政局下,与初创阶段的宗旨—稳定经济,背道而驰。

币制改革施行法币政策,取消银本位制。为了收回纸币发行权,规定以中央、中国、交通银行,后又增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币,同时并限制各省、地方银行及商业银行纸币流通,并以法币陆续将其兑换收回,致使原来发行纸币的40家,最终仅剩下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家银行,表面上看,相对地统一了全国货币的发行,而实质上,各地军阀哪听那一套,中央政令难以下达,根本没有作到统一,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蒋介石又能奈何?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四月起推出不是货币的“关金券”,以一元当法币二十元在市场流通,中央银行的钞票渐趋多元化,此时政局更加混乱,日寇步步进逼,蒋介石为保存反共实力,国府由南京迁往武汉,再败退,再迁重庆,并在推行“攘外必先安内”反动政策,大敌当前不一致对外,反而大搞内战,使祖国大半河山沧陷,物价飞涨民不聊生。由于军费开支巨大,只有靠印钞票维持,币值从开始的10分至25万元,类别竞达49种之多,随后又推出地区性货币东北九省流通券、新疆省流通券、台湾省流通券及越南流通券……。

日本战败投降后,蒋介石又挑起全面内战,通货膨胀非常严重,国民党政府再实行币制改革,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八月二十三日发行金元券,以一元金元券兑换法币300万元,宣布废除法币与关金券,改以金元券为本位币,而金元券又是无准备金的货币是纯纸币,发行前曾公布含金量,却无处去兑现。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已是国民党政府在大陆的尾声。在实行金元券之时,大陆银行内的金、银陆续运抵台湾,各银行金库已无金、银准备,金元券推行后不久,贬值更为严重。此时的金融已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金元券崩溃以后又推出银元券,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七月再进行币制改革,恢复银本位制,既然是银本位制,银在那里?又来蒙骗老百姓,规定金元券5亿兑换银元券1元,据老先生讲,装一面袋金元券才能换到1元银元券,北方农民用法币糊墙当壁纸用,何以取信于民。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十月,解放军攻入广州,十一月攻占重庆,国民党政府迁成都,败走台湾,中央银行发行钞票的历史从此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