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花一朵朵简谱:建立幸福指数统计指标体系的构想--中国共产党新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12:01:35
建立幸福指数统计指标体系的构想 叶青 谢名义 梁婷 2010年12月02日15:31   来源:《湖北日报》 建立幸福指数统计指标体系的构想--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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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旗帜鲜明地提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把人活着的终极目标——幸福,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强烈共鸣。如何科学测度和考量人民生活的幸福程度,成为现实而紧迫的任务。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头,湖北率先建立幸福指数统计指标体系,及时推出并将它运用于政府决策环节,使之成为衡量地区发展水平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幸福指数及其评价的意义

  幸福是建立在人的情感和情绪上的,它是衡量人们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状况的感受和体验。幸福指数则是把人们的这种主观体验作为研究对象,通过运用专门的测量工具去获得人们主观幸福程度的数量化结果。毫无疑问,人的幸福与经济发展相关联,但不是全部。国内外“GDP与人们幸福感”的相关性调查结果显示,在同一类型的国家或地区,收入水平高且分配相对公平,人民的幸福感也会相对较高,但随着收入的进一步增长,幸福感与GDP增长的关系逐渐呈弱相关状态。从国外经济看,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后,收入增长就不一定能够导致幸福感的增长,这与国内的调查结果不谋而合,国内家庭年收入在11万到20万的人群幸福感最强。当人均GDP达到一定水平后,社会核心价值已从经济发展提升到增进民生福祉的层面,对政府工作而言,就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

  国民幸福指数最早是由不丹王国的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提出的。旺楚克于1972年提出,人生基本的问题是如何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保持平衡。据此,其治下的不丹政府创造性地提出了由经济增长、环境保护、文化发展和政府善治共四个方面的要素组成的“国民幸福总值(GNH)指标”,强调社会经济应该是可持续的、均衡的发展。联合国近年也开始公布人类发展指数,把发展的内涵从单纯的GDP增长扩展到包括GDP、居民人均寿命、健康状况和受教育程度等多个内涵在内的全面的增长与发展。适逢时机,湖北率先推出幸福指数统计指标体系,藉此引领发展,意义重大。

  湖北幸福指数统计指标体系

  在参考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充分考虑湖北省情这一特定性要求的基础上,我们将影响幸福指数的要素归并为“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家庭状况、职业状况、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环境条件”等七个方面。

  健康状况 主要包括反映生理健康情况的人均期望寿命、每万人拥有医生数;反映心理健康情况的每万人拥有心理医生数;反映社会健康情况的食品卫生达标率;反映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积极性的体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经济状况 主要包括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居民收入差距情况。

  家庭状况 主要包括反映夫妻生活和谐情况的婚姻满意度、离婚率;反映家庭成员和谐情况的子女孝敬满意度、父母对子女的满意度;反映家居情况的居住方式满意度。

  职业状况 主要包括反映解决失业、就业结构调整、平均工资水平;反映工作压力情况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反映农村劳动技能培训情况。

  社会保障 主要包括反映五类基本社会保障覆盖情况;反映社会安全程度情况的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反映社会稳定程度的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保障性住房开工面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情况。

  文化教育 主要包括反映教育投入的情况、农村义务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参与文化娱乐性活动情况。

  环境条件 主要包括反映生态建设情况的森林覆盖率;反映环境污染和保护情况的环境污染综合指数、单位能耗指标、环境治理达标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以上所列的七大类指标体系,总共包含49个子指标,基本涵盖所有与幸福感有关的因素。在实际操作和运用中,把幸福指数定为一级指标,把七类影响因素划分为二级指标,再将七类影响因素下的子指标划分为三级指标。

  七大类指标对幸福感的影响程度从大到小依次为: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家庭状况、职业状况、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和环境条件。

  湖北幸福指数的度量

  为科学测度幸福指数,我们还需对各大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考虑到影响幸福感的指标共有七大类,我们可以把健康状况、经济状况视为首要部分,家庭状况、职业状况视为中间部分,而把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环境条件视为次要部分。根据一般的均等赋权原理,我们赋予中间部分为均权即33(由100除以3得到);而在剩下67的权重中,考虑到由健康状况、经济状况所构成的首要部分对幸福感影响极其重要,而由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环境条件所构成的次要部分对幸福感的影响相对较低,因此,可以把三大部分的权重初步设定为等差递减10,则赋予次要部分的权重比中间部分33小10即为23,而赋予首要部分的权重比中间部分33要大10即为43,剩下1的权重一并加于影响力更大的首要部分,则最终首要部分的权重确定为44。

  在确定幸福指数统计指标体系后,我们进一步为七大类指标赋权,考虑到在首要部分44的权重中,健康状况的权重大于经济状况的权重,且这两大类指标的权重都必须大于均值14(由100除以7得到),再考虑到计算和划分的简便性,确定健康状况的权重为24,经济状况的权重为20。考虑到在中间部分33的权重中,家庭状况、职业状况两大指标对幸福感的影响悬殊不大,因而确定家庭状况的权重为17,职业状况的权重为16,略高于处于均值(14)水平。考虑到在次要部分23的权重中,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环境条件对幸福感的影响力低于七大类指标的平均水平,其权重都应相应地低于14,且这两大类指标对幸福感的影响程度也不悬殊,根据计算和划分的简便性原则,我们确定社会保障的权重为9,文化教育的权重为8,而确定环境条件的权重为6。

  这样我们就为影响幸福指数的七大类指标赋予了相应的权重,分别是健康状况24,经济状况20,家庭状况17,职业状况16,社会保障9,文化教育8,环境状况6。要测度幸福指数,就必须先计算出各大类指标相应数值,再按照各大类指标的权重综合计算得出结果,其基本计算方法应为:幸福指数=健康状况数值×24%+经济状况数值×20%+家庭状况数值×17%+职业状况数值×16%+社会保障数值×9%+文化教育数值×8%+环境条件数值×6%。

  再依据三级指标对其二级指标的影响程度,细划设置了三级指标的权重,具体的二级指标的测算也可由幸福指数的公式推衍而来。

  提升幸福指数应把握的指导原则

  提升湖北的幸福指数主要应把握三个指导原则:一方面,必须坚持富民强省、加快发展。幸福必须以经济实力为基础。我们构建和谐湖北、加快富民强省,要始终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既体现了工业与农业的平衡、工业化与环境保护的平衡,也体现了物质水平与精神文明的平衡、领导和公民参与的平衡,调整和缩小社会贫富收入差别、实现湖北人民共同富裕、共享幸福。另一方面,必须从长远和战略上关注和提升幸福指数。要把关注幸福指数和提升幸福指数结合起来,把关注幸福指数的热情转化为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注重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幸福长效,特别是要通过加强科技、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公共投入,增强发展后劲,提升人们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避免把幸福指数短期化、概念化。此外建立次级指标的思路应该尽量依据便于统计的客观数据、结合现有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尽量减少主观幸福感的测量,以便于统计指数的测算调查和运用。

  (作者单位: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