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忍者班出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宿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宿迁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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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推进更大突破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宿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宿迁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宿迁日报2011年9月13日http://epaper.sq1996.com/sqrb/html/2011-09/13/node_2.htm

  王 建 国

(2011年9月7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宿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委紧紧围绕宿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构建富有宿迁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业绩,较好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保障和推动宿迁发展实现更大突破政策措施落实。加强对中央和省投资的213个项目建设情况监督检查,严格开展了6轮全面检查和8次专项督查,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发现存在问题1402个,给予党政纪处分81人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76项,两次在全省专题会议上介绍经验。加强对四川绵竹市绵远镇灾后援建项目和甘肃玉树地震救灾款物的监管,保障救灾款物安全。率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全市清查登记房地产开发项目765个,追缴土地出让金7.86亿元,在全国房地产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创新重点建设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重点环节巡查制、全程跟踪审计制”,积极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廉政监察“三项监察”机制,被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推介。首创农村公路建设纪检监察巡查工作机制,已向全国推广。严格开展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五年来,全市共开展执法监察2538项,处理有关责任人347人次,有力地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二)坚持教育引导,不断深化廉洁自律工作

  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廉政准则》,市纪委深入开展“算清三笔账,争当好公仆”主题教育等活动,进一步筑牢了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机制,总结推广基层分类分层次教育模式。每年有针对性地选定一个专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受教育党员干部15.3万人次。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载体建设,全市建成省、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85个。严肃查纠违反《党章》、《廉政准则》等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248件,有468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计187万元,查究“小金库”资金1150万元。探索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三公”消费的规范化管理,完成了规定的控减指标。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扎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话费补贴、从事营利性运营活动等专项清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三)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惩防体系建设“5+1”文件精神,逐步建立健全宿迁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着力加强制度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不断充实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数据库”,初步实现了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动态管理、统一规范和信息共享。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党政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制度,市委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工作,通过《网上宿迁》公示领导干部勤廉情况,拓展了群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在全省率先实施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案件检查资格准入制度,加强了案件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荣获省纪委创新奖。积极构建“集中进场、统一监管、综合执法、管办分离”的招标投标监管新模式,在中央和省专项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评议,积极探索乡镇党代表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各级干部依法办事、规范用权。按照市委下发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要求,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考评办法》,构建“督查、监控、反馈、纠错、问责”等制度执行五大机制,对13名县处级干部、165名乡科级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提高了制度执行力。

  (四)坚持严惩腐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全市各级纪委切实履行查办案件工作职责,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纯洁了党员干部队伍,有力遏制了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五年来,全市共收接群众信访举报17105件(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688件,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29人,乡科级干部60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03人,移送司法机关403人,挽回经济损失8.9亿元。市纪委重点查处了宿迁市建设局原局长赵建军受贿案,沭阳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孙述金受贿案,泗洪县委原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楼生受贿案,宿城区委原常委荣佑文受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在严肃执纪办案的同时,充分发挥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逐步加强。(下转A3版)

  (上接A1版)正确处理加强办案和规范办案的关系,深入开展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出台《案件检查人员工作守则》,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建设,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规范。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全省率先开通信访举报“邮政绿色通道”,首创“大信访”工作格局,创新信访集约办理机制,对462名党员干部实施信访监督。大力推行案件审理助辩、协助审理、申诉听证、审理文书改革等工作,实行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制度,提升了执纪办案的综合效果。

  (五)坚持执纪为民,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全程监控制度,深入开展“新农合”资金、粮食直补等专项检查,收缴各类违规违纪资金1300余万元。认真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大力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加强房屋拆迁监督管理,继续巩固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工作成果,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纠正。积极探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新举措,对1084名村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对3986名村级干部和1397名基层站所负责人开展了勤廉双述公开质询工作,促进了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全市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60件。建立涉农补助资金“一折通”发放机制,被全省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四级行政(便民)服务网络”,实现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全覆盖。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行)风活动,强化评议结果运用,市委、市政府为连续两年受到表彰的10个单位主要领导荣记三等功。不断完善政(行)风热线工作机制,建立“政(行)风热线网上互动平台”,群众咨询投诉办结率达95%以上。建立纠风工作规程和责任落实考核办法,被纳入全省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六)坚持服务发展,强化软环境建设与管理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宿迁市软环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全市软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大力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曝光和公开处理典型案件,促进了全市机关作风转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在全省率先出台《电子监察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共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4万余件,发出电子监察督办单2100余份,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全市2360项行政处罚项目进行细化和规范。对群众和企业关注度高的热点单位实施软环境重点监控,审核、发放“投资乐园卡”436张,否决112次涉企检查和评比表彰活动,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进一步优化。推行效能投诉整改和涉软案件处前公示制,严查效能投诉案件,在市委工作会议上公开通报207件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服务帮办考核机制,打造引资单位、职能部门、工业园区和市帮办服务考核中心全方位帮办服务体系,宿迁软环境和帮办服务已经成为招商引资的品牌。

  (七)坚持模范履职,注重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隆重庆祝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模范履职、文明执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深受教育。不断加强市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修订完善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建立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挂钩联系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纪委常委会领导核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规范和加强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各项规定,深入推进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探索建立省级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村(居)纪律监督组织,全面完成县(区)纪委和乡镇纪委换届工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大力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轮岗交流、双向挂职、从基层选调工作人员等工作,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先后组织培训4550人次,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定《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和《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宿迁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五年来,市纪委有五项工作被省纪委授予“创新奖”,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先进集体”,全市有26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中央和省级表彰。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比较薄弱,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少数部门和单位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工作的主要体会

  回顾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宿迁发展实现更大突破提供服务和保障,是全市各级纪委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五年来,各级纪委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纠正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旗帜鲜明地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发展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服务大局,才能把握正确方向,才能达到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经济、社会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必须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促进宿迁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各级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宿迁发展带来的实惠和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成果。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把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始终,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必须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成效的有力保证。五年来,市委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纳入重要日程,各级纪委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党政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并不断健全完善这一重要体制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把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必须抓好案件查办,毫不动摇地把办案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查办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五年来,一些大案要案得到揭露和查处,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信心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充分彰显。实践证明,只有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才能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制度。

  ——必须深化创新,致力构建具有宿迁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用发展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五年来,我市的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求实创新,积极推进具有本地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符合地方实际。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构建体现上级精神、符合宿迁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才能卓有成效地预防和遏制各类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宿迁发展实现更大突破的重要阶段,也是建成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市第四次党代会将确立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新战略开启新征程,新理念创造新辉煌。我们将按照市委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奋力拼搏、创先争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宿迁推进更大突破、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全力保障政令畅通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要围绕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尤其是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决策部署,紧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内容,加强对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水利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以及省贯彻“六个注重”、实施 “八项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围绕宿迁实现更大突破政策举措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找准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围绕市实施“六大战略”、 推进“七化进程”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和推动全面小康建设进程。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强力推行重点工程建设“三项监察”,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的评估、纠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合理、项目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保障作用。

  (二)更加注重执纪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下访、接访等活动,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之风,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争做清廉节俭的党员干部。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坚决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治理公路河道“三乱”成果,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力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格治理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加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探索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强化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监督管理,提高公开化水平。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严格治理借用资质投标、出借资质收取费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热线“四位一体”媒体监督联动机制作用。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宿迁市农村基层干部勤政廉政行为规范(试行)》,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规范用权。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组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确保实现“四个全覆盖”。继续开展农村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干部勤廉双述公开质询活动,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挪用贪污强农惠农资金等行为,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深入推进农村 “三级联建”工作,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更加注重开拓创新,努力健全惩防体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省委关于惩防体系建设"5+1"文件要求,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始终,加快构建具有宿迁特色的"136+X"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突出教育为先,构建预防腐败的自律机制。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进一步健全因人而异、因岗而变、分类分层次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扎实开展以理想信念、廉洁自律为重点内容的领导干部教育,以职业道德、依法办事为重点内容的公职人员教育,以崇尚廉洁、诚实守信为重点内容的社会群众教育,深入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制度体系的约束机制。紧紧抓住宿迁作为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市”的政策机遇,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创新。(下转A4版)

  (上接A3版)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领域的改革。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社会管理及创新的体制机制建设,探索“两新”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途径、新方式,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善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和科学合理的问责机制,建立反腐倡廉工作成效考核评价体系。围绕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大力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项目资金分配、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政负责人行使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等方面的监督,积极探索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途径。认真贯彻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继续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勤廉公示、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稳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继续推进县委权力公开运行工作。紧扣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重点人员、重要岗位、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权力规范运行。大力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审计结果问责评议。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构建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权力运行监控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四)更加注重效能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问责治庸、问效治懒、问廉治腐,严肃查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效能评估、行政投诉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失职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行审批零距离、流程零障碍、收费零增长、办事零拖沓、服务零投诉的“五零”服务,全力打造零距离、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项目,完善审批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加快“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建设,畅通投诉渠道。大力改进文风会风,切实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评比表彰。继续推行软环境重点监控制度,对被监控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税费征收等进行重点监察。巩固和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掀起“效能风暴”,严格执行“六条禁令”,着力转变机关作风。大力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完善招商引资帮办服务考核制度,努力打造 “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投资环境。

  (五)更加注重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强化办案职能,加大办案力度,继续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以正确的理念引领办案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办案观,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促进办案工作健康持续协调发展。巩固深化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不断规范办案行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严惩腐败分子,又要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明晰的思路推动办案工作。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利益案件,从严惩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典型案件,遏制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滋生蔓延势头;坚决查处基层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落到实处。以有效的措施促进办案工作。改进办案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打造科技化办案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不断拓宽案源渠道。创新审理方式,认真履行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责,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严格实施查办案件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办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完善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作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以统筹的方法提升办案工作。坚持惩防并举,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促进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功能,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提升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六)更加注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按照“工作标准更高、创新意识更强、学习氛围更浓、队伍管理更严”要求,切实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转化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探索建立体现纪检监察职业特点的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加大干部竞争性培养选拔和交流轮岗力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队伍建设活动,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中纪发【2009】9号和苏纪发【2010】25、26号等文件为指导,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扩大纪检监察组织覆盖面。完善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探索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有效途径。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始终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落实 “五严守、五禁止”要求,切实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工作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通盘考虑、协调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大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自身职责,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工作。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同志们,市第四次党代会描绘了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为我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团结拼搏、务实苦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宿迁,全面实现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