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鼬阵容:纪委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14:47:17
2010年度场镇纪委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唐海县纪检监察网|中共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唐海县监察局主办 作者:admin 来源:党风廉政建设科

    为贯彻落实县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创先争优意识,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县纪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的工作目标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激励全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积极进取、创先争优,全面完成县纪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加速推进“工业唐海、滨海城市”建设。

    二、考评对象

    各场镇纪委

    三、考评内容及权重

    (一)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实行千分制考核,由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评、委局领导评价两部分组成。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评(800分)。由委局机关各科室、纪工委(监察分局)按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分口进行评定,各科室对能够全面掌握情况、汇总结果进行评价的工作直接进行评价打分,需要到各单位检查考核的,年终委局机关成立考核组进行综合考核。委局领导评价(200分)。由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价。评价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划分,分别计90分、80分、70分、60分,其中优秀等次单位不超40%,评价结果汇总后量化成分值,计入总分。

    (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评内容及权重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0分)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责任分解、确保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年初有分解、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8分)

    (2)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四廉”工作,对各阶段工作做到精心安排,认真组织。(8分)

    (3)按照《关于建立全县科级干部作风廉政档案的意见》要求,组织上报相关资料,及时反馈廉情信息。按照《唐海县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实施细则》认真督导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8分)

    (4)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贯彻,制定学习计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安排专题学习,形成学习笔记,组织知识考试。(10分)

    (5)认真组织“三分之一村队专项审计”工作。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推动监督工作规范科学。(6分)

    (6)继续推行“勤廉双述”制度,组织村干部向职工代表大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述职述廉,并将述职述廉情况纳入各场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之中。(5分)

    (7)推进四项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公共事业办事公开),对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准确、科学,并及时向县纪委反馈。(5分)

    2、信访举报工作(90分)

    (1)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每月召开党委(纪委)会议专题研究分析信访形势,解决信访问题。(10分)

    (2)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有信访接待记录及受理投诉举报的相关资料,并按程序及时处理。(15分)

    (3)认真落实信访双向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及时查处上级交办的“两要”信访案件,提高信访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20分)

    (4)积极开展干部下访活动,认真做好信访苗头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明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化解措施及办结时限。(20分)

    (5)及时上报信访信息和相关资料。(10分)

    (6)规范信访档案管理,做到结案归档,案卷整齐。(15分)

    (7)年内无信访案件的第(3)、(4)、(6)项得满分。

    3、案件检查工作(90分)

    (1)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年内至少有1起自办案件且当年结案。(80分)

    (2)查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且材料齐全、组卷完整。(10分)

    (3)年内无自办案件的第(1)、(2)项不得分。

    4、案件审理工作(80分)

    (1)积极配合县纪委做好案件审理工作。(20分)

    (2)案件符合办案基本要求,查办案件案卷材料及时报送县纪委进行审理。(40分)

    (3)处分决定宣布、执行有手续、有记录,并确保处分到位。(10分)

    (4)纪检监察干部能够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案件审理知识,按要求参加县纪委组织的业务知识考试,成绩合格。(10分)

    (5)没有自办案件的第(2)项不得分。

    5、宣传教育工作(60分)

    (1)组织开展“廉政使者”活动,组建廉政使者队伍,健全廉政使者档案,按照“五有”标准(有组织领导机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固定活动场所、有工作章程、有办公设施)建设廉政使者活动站,组织开展活动,积极发挥廉政使者作用。(12分)

    (2)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教育形式,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宣传教育模式。(12分)

    (3)认真抓好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纪法规教育活动,做到教育有载体,活动有效果。(12分)

    (4)宣传工作按照《场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单独考核,考核达标单位得满分;不达标单位不得分。(16分)

    (5)按要求完成纪检监察报刊及图书资料征订工作。(8分)

    6、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30分)

    (1)按照《中共唐海县委、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查找场镇权力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评估管理和监督考评。(8分)

    (2)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模式,认真落实《唐海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决策、招投标、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强化措施,严格监管。(8分)

    (3)积极推进村权监控机制建设,查找村权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廉政风险点,清理村队权力,编制村权流程图,制定村权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措施,建立村权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村权运行程序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村权运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8分)

    (4)完善各项权力监控制度,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权力行使会审会制度、会议纪要制度、权力运行记录备案制度、“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监督等项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6分)

    7、纠风和效能建设工作(110分)

    (1)协助党委认真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有安排,有部署。(10分)

    (2)认真开展减轻农工负担工作,抓好农民粮食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计划生育扶助、家电下乡补贴等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违纪违规问题。(20分)

    (3)协助县纪委开展对基层所站的民主评议活动,制定基层所站管理实施意见,督导基层所站认真开展公开承诺、自查自纠、阳光服务、问卷测评等项工作。(20分)

    (4)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15分)

    (5)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专门受理机构,建立受理投诉台账,对群众反映问题认真登记备案,及时解决。(20分)

    (6)创新为民服务工作模式,借鉴“民情恳谈”、“三站一厅”等便民服务工作模式,努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亮点工作。(15分)

    (7)组织机关科室和基层所站年内至少召开一次听证质询会或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对座谈中发现问题登记汇总、督导整改。(10分)

    8、执法监察工作(80分)

    (1)积极推进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完成清理摸底、自查自纠以及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10分)

    (2)认真抓好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活动,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刊物有信息;巩固和深化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与县治贿办的沟通联系,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办商业贿赂典型案件。(10分)

    (3)组织学习《唐海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唐海县规范政府(国有)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行为的若干规定》、《唐海县国有投资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关于全面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协助县纪委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立项、开工、建设、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30分)

    (4)切实规范农业资源发包,加强共同生产费管理,切实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效防止优亲厚友或跑冒滴漏。(10分)

    (5)认真遵守《关于在加快村队拆迁整合、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工作中严明纪律、严肃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积极推进村队拆迁整合、新型社区建设工作。(20分)

    9、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120分)

    (1)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纪委各项工作制度健全。(10分)

    (2)深入开展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为核心的素质建设工程,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符合工作实际的实践活动,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25分)

    (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纪委全会和其他重要会议精神,反馈及时,落实有力,资料齐全。对县纪委安排的比赛、演出、参观、培训等任务高度重视,积极参加。(30分)

    (4)工作联系渠道畅通,重要工作及时与县纪委沟通。(15分)

    (5)信息调研工作按照《场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单独考核,考核达标单位得满分;不达标单位不得分。(40分)

    10、配合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90分)

    (1)认真落实唐海字[2007]65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能够按照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安排部署完成工作任务。(10分)

    (2)加强与所辖管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坚持日常报告制,日常报告的内容须召开班子会议讨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签字后,于每月25日前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涉及重大事项及突发性问题,及时报告。(20分)

    (3)领导班子开会研究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时,要通知所辖管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列席会议。(20分)

    (4)重要人事安排需征求所辖管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意见。(20分)

    (5)年初、年中、年末的重要工作会议,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需提前通知所辖管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列席会议。(20分)

    (三)加减分办法:

    年终考评时,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突破性工作给予加分奖励,对达不到目标要求或影响全局工作的给予减分处理。

    加分因素:

    1、积极配合县纪委妥善化解处理疑难信访问题,每化解一件加10分。

    2、每多查办一起自办案件加10分,经济类案件加15分,大要案加20分。

    3、主动向县纪委提供案件线索,并经调查予以立案的每起案件加10分;积极配合县纪委查办案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的加10分;基层工作人员参加县纪委案件检查小组并完成工作任务的加10分。

    4、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考核为优胜的单位,每项工作各加10分。

    5、参加县纪委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获得前三名的,分别加5分、10分、15分。代表县纪委参加市以上纪检监察系统活动的加20分,省级加40分。

    6、组织“廉政使者”活动、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素质建设工程,创新信访工作模式、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为民服务工作模式等工作有特色,作为典型做法推广的,县级加10分,市级加20分,省级加40分,国家级加80分。

    7、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其他创新性做法,得到县纪委肯定并推广的加10分,市级加20分,省级加40分,国家级加80分。

    减分因素:

    1、对上级领导批示和“两要”信访件没有按时办结的减15分;不完成的减30分。

    2、在案件查办中,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经县纪委调查属实的,每起案件减30分。

    3、人为设置障碍,阻挠办案,经县纪委调查属实的,每起案件减30分。

    4、在县纪委组织的暗访及各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被通报的减30分。

    四、几点说明

    1、考评结果分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按不超40%的比例确定先进纪委。考评分数计入全县科级领导班子考核总分。

    2、凡出现以下情况,取消单位和纪委书记评先资格:

    (1)因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不到位,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受到市以上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

    (2)发生属于纪检监察范围内的市以上集体访或重大群体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

    (3)单位班子成员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以及工作人员有2人以上受到县以上纪委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4)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在年终考核中达不到先进以上档次的;

    (5)在市以上组织的暗访中发现问题被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的。

    3、本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