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旁的夜景:西楠 : 英版“跨省追捕”:隐私PK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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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楠英版“跨省追捕”:隐私PK言论 (2011-06-21 22:49:39) 标签:

西楠

专栏

隐私权

言论自由

吉格斯

伊莫根.托马斯

杂谈

分类: 行走雾城
文/ 西楠

两年前,由于河南灵宝青年王帅网络曝光老家非法征地一事,“跨省追捕”一词迅速在国内网民中蹿红。有意思的是,近期有一起英版“跨省追捕”事件也闹得火热。尽管“跨省”二字在这不准确,可无论如何,两件事均体现了:即使网络世界,亦难有绝对的言论自由。

说起来其实就是则明星八卦。啥啥?曼联球星搞外遇?对象是电视明星兼模特?球星还想封住公众的嘴?噢,你想知道吉格斯和伊莫根.托马斯之间的那点儿事么?那就上推特去吧。据说只在第一位“推友”爆出相关八卦两小时后,就出现超过三万名跟随者,而短短几天内,该丑闻就被7万5千人转发。友J一脸无辜的冲我耸肩:“没法子,这个国家热爱明星八卦,就像我们热爱炸鱼和薯条(fish and chips)。”



到头来球星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原因在于此人早前已向法庭申请了“禁令”以保护个人隐私。啥意思呢?这类“禁令”指的是英国法庭对言论自由的一种控制,任何人只要说服法官眼下的情形已对自己的隐私权造成伤害,且又并非事关公众利益,就可通过获取“禁令”保护以阻止公众和媒体的传播报道。

可后来的事实是,球星吉格斯申请了隐私保护,在这样一个网络发达的时代,却有七万多人直接无视之。据说吉格斯的律师曾向推特官方“要人”,要求交出违法用户的真实资料。而在法庭中一位没有公开姓名、只知道代号叫“CTB”的球星已针对推特提起高级法庭诉讼。

傻瓜也能猜出那是谁,问题是:把7万5千人关进牢房么?这不是搞笑嘛。英媒纷纷跳出来宣扬这完全是个“不可能的任务”,也有议员公开指明这事儿的不切实际,甚至连首相卡梅伦也插一脚说:媒体不让报道,人们却议论纷纷,这可不是长久之计。

那该怎么办嘛?有人权益受到损害,有人则表示“法不责众”。更重要的是,这起事件同时触及了民主社会的两个基石:言论自由、隐私保护。无需多言,言论自由是监督社会与政府的重要手段之一。至于隐私权呢?曾有英国学者这样比喻:以舆论干涉隐私,如同“用钳子从眼球上夹出睫毛”一样危险。卡梅伦说:恐怕这事儿没有简单答案。不过,我们倒可以参考一下过往案例。



在2001年的时候,英国法庭曾裁决了一起伦敦地铁公司与当时的伦敦市长利文斯通间的商业案件。大致情况是这样,在当时伦敦地铁准备公私合营的进程中,有经济顾问质疑该合营计划是否物有所值,同时伦敦市长方面也提出了该计划可能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

换汤不换药,伦敦地铁公司也曾短暂的以法庭禁令方式,企图阻止市长披露以上提及的质疑相关报告,理由是披露报告可能侵犯到他们受商业合同保护的商业隐私权。最终,由于该报告涉及广大公众利益,且报告对无关的商业信息并无刻意泄漏,于是法庭裁决地铁公司不得继续行驶其早前获得的禁令,利文斯通打赢了一场漂亮的公关仗。

这事儿发生当时,也有许多权威人士发表意见,说是既然已经签定商业合同“不泄密”,那后面就无法再拿“言论自由”说事儿。可案例的结果足以说明:各类隐私权固然重要,但未必都起决定性作用,关键还得看:披不披露某项隐私,是否真切涉及到公众利益。

不过,你一定也看出来了,如果说王帅和伦敦地铁纠纷事件与民生息息相关,这次的球星绯闻充其量就是条重量级的八卦。这件事上,脱离公众利益谈言论自由,难免有点儿像“法盲”道德家了。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