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润建通信:电气设计笔记(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2:11:57
节能

  一, 施工图审查下列条文——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中6。1。2条~6。1。7条属于检查LPD值的强条。要求在图纸上标注清楚。省里要求在总说明书中用表格说明“工作场所、照度、LPD值”。

  住宅

  一, 住宅设计范围:供电,配电,照明,电话及宽带网,有线电视,对讲门铃或可视对讲系统,三表(水,电,煤气)远传,火灾自动报警,多功能的智能化工程等系统。

  住宅的设计说明中应介绍栋数、每栋的单元数、层数、每层的户数、有无跃层等情况。

  二, 目前,已有省标《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设计照此执行。进户线可用BV-3*10,PVC32,符合规定。12户的单元进线用VV22-1kV-4*70,TC100,FC。该标准未明确经济实用房的标准,总则中有“以人为本”的原则,并讲实用于“新建居住区及住宅建筑”,所以,该标准也应适用于经济实用房。“别墅”“度假公寓”均照此办理。

  该规范中的“配置系数”是省院李总提出的。

  住宅设计平面图上,应以A、B、C……等字母表示各种不同类型的户型,以示区别。

  三,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6。5。2的7款: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一般说来供电局有规定,电表前不准装断路器,电表后可装断路器。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的强条:

  8.1.1 每栋住宅(或每个单元)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

  8.1.3.1 住户配电箱应设有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总断路器或总开关,且具有明显的闭合和断开标志。

  8.1.11 住宅接地应采用TN-S、TN-C-S或TT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PE线应随电源线进入每套住宅的配电箱,卫生间宜作局部等电位联结。(LEB是否接地?)

  单独一个电表宜装在配电箱内。若要分开,则宜处于同一平面位置,电表箱在上,配电箱在下。

  四, 二类高层住宅的双电源怎么解决?EPS是何家产品,寿命如何?

  五,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6。5。2条3款:“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设计;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即,热水器,厨房炊具,空调等大容量电器用的插座要单放线路,要考虑线路截流量和使用时互不干扰等因素。

  南京等地的卫生间内除要考虑热水器之外,尚应考虑取暖用电问题。

  材料表中宜限制各种插座的用电量。

  住宅用的插座形式很多,平面图上的图例应有区别。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80-2000中8。1。7条7款:安装高度在1。8米以下的电源插座应采用防护型(似应是安全型),卫生间和阳台的电源插座应采用防溅型,洗衣机、电热水器的电源插座应带开关。此规范中8。1。1,8。1。3。1及8。1。11三条是新增强条!(DGJ32/J26-2006年版10。1。6。2条有类似要求)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中6。3。3条3款:“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必须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新增强条!

  六, 住宅顶部的上人平台(又名天台,露台),当面积较大,人员可在上面活动时,宜考虑设置壁灯照明。

  跃层住户内的楼梯照明应该用双控开关,一定要考虑上下楼梯时的开/关灯的问题,否则会因摸黑而使用户极不方便。

  跃层户两层高的客厅楼下的照明灯具应画在上层平面图上,要考虑予埋管的路径。

  设置阳台上的照明开关和插座时,应考虑防雨问题。开关尽可能放在室内,开关位置还要考虑人的行走路线,以便操作。

  公共照明不宜采用在各户门头上设灯的办法,此灯开关设在门外则更不合适。

  住宅屋顶太阳能热水器是要用电的(?kw)

  七, 南京地区(33。6次/年),住宅楼尺寸为L*W*H=57*17*45时,N=0。035属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八, 各单元进线不能单独考虑,要结合整栋楼的单元数来统一考虑。住宅用的各种强/弱电线路宜以楼为单位,进楼后再分配到各单元。

  住宅管线敷设方式及绘图方法取决于结构做法,是予制板还是现浇板。

  室内各点标高不一致时,要注意管线敷设问题。

  九, 住户用配电箱宜带钥匙,防小孩子捣鼓。装于1。8m,则嫌高。

  住户用配电箱内,漏电开关宜只管插座部分,不要管照明部分,否则,因漏电跳闸时就会连照明也没有了。

  住户用配电箱尽可能靠近门放置,不要暗装到电梯井壁或剪力墙+内。

  住户用配电箱内总断路器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住户用配电箱与智能信息箱之间应有予埋管(GC20)沟通。

  十, 卫生间的设计应注意《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14。8。2条的要求和《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1节:装有浴盆或淋浴盆的场所》GB16895.13-2002的要求:

  ① “…在0,1及2区内,严禁装设开关设备及辅助设备。”所以,开关和插座要设在卫生间的外面。水加热器可装在里面(水加热器的接线盒并不密封,不能防冷凝水,所以,最好不要放在里面),但,不能经插座配电,需用固定接线方式。也可在隔墙2。0m高处予留一段φ40塑料管(长度是墙厚或墙厚加20mm),以便里面的热水器使用外面的插座。热水器插座装在2。0m高处时,下面1。4m处宜设开关。有的设计把插座装在2。3m高,超过规范规定的2。25m,文字上合法了,实用中不一定合适。

  3区内可设插座,但必需满足三种条件之一:隔离变压器单独供电;安全特低电压供电;30mA的RCD保护。

  ②《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条文解释P198上最下面有一句,“照明灯具,插座等电气器具,应选密闭防水型的” GB16895。13-2002中700。512。2也是类似要求—— 卫生间内使用防溅水型插座是没有意义的,因墙壁上是凝结水。

  ③在0,1及2区内,不允许非本区的配电线路通过(——现实状况中不大可能有配电线路穿越这三个区域);也不允许在该区内装设接线盒。GB16895。13-2002中700。520。03讲:在0,1及2区内,仅允许布设对该区内的用电器具供电所必需的布线系统。——据此看来,卫生间内的电气配线宜尽可能地成为线路敷设的末端。

  GB16895。13-2002中700。52还讲:埋深不超过5cm的墙内布线系统,布线系统的绝缘应符合Ⅱ类设备的绝缘水平,没有任何金属外护套(?)。

  ④“……不允许采用非导电场所及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的间接接触保护措施。”

  具体做法可见《200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电气》P121中9。3节。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对卫生间没有如此严格的要求,设防溅水型插座即可。

  卫生间LEB应与MEB相连,见JGJ/T16-92中14。8。2。2条(此规范是有条件的,言外之意就是“穷人不是人”,不必注意他们的安全?):“建筑物除采取总等电位联接外,尚应进行辅助等电位联接。辅助等电位联接必须将0,1,2及3区内所有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与位于这些区内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线连接起来,并经过总接地端子与接地装置相连。”——GB16895。13-2002(强制性标准)有同样类似。《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无严格要求。每户内的几个卫生间之间或各户卫生间之间的LEB能不能互相连接?若不互相连接的话,高层住宅怎么办?

  《200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电气》9。3。9讲:“……卫生间不应采用非导电场所或不接地的等电位连接的间接接触保护措施。”

  IEC 703。471。2和413。4也是此意。

  02D501-2页8:如果浴室内原无PE线,浴室内的LEB不得与浴室外的PE线相连,因PE线有可能因别处的故障而带电位,反而能引入别处的电位。如果浴室内有PE线,浴室内的LEB必须与该PE线相连。在页6的图上可很清晰地看出。

  什么是Ⅱ级照明器?——似乎指具有加强绝缘的Ⅱ类照明器(见《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747页,也可见WHY-62)。例见PHILIPS 2002/2003样本P34和P112,“二级绝缘,绝对安全,无需接地”。

  卫生间内宜选用其额定电压不低于0。45/0。75kV电线。

  有人问:0,1,2区是否包括地面?——不知何意,不妨考虑考虑。

  十一, 各种设备安装高度(下沿距地):

  十二, 电度表应根据计算电流值按表的额定电流选择而不是按过载能力选择。但,GB50096-1999中不是此概念,表6。5。1:2。5kW用5(20)A的表,4kW用10(40)A的表,条文说明中有说法。

  十三, 导线截面不应限定大于2。5mm2。只要保护配合得当,就应允许使用1。5mm2。

  十四, 壁挂式空调可以不设漏电保护装置。目前生产的柜式空调室内机大多是塑料外壳,似乎也可不设漏电保护装置。

  十五, 10~18层普通住宅是否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是适用于一~三低层住宅、四~六多层住宅、七~九中高层住宅和十层及以上高层住宅的规范,但是,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任何要求!

  按GB50045-95中3。0。1条表3。0。1:高级住宅、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属一类高层建筑,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属二类高层建筑。而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才是高级住宅。P78上说明:一看装修复杂程度,二看是否有满铺地毯,三看家具、陈设高档与否,四看是否设有空调系统,——地方空调才算空调系统,分体空调不算空调系统,VRV机组也不算。按9。4。2条:只有高级住宅要设,普通住宅无论有多少层都可以不设。若下面有商店或商场,则按9。4。3。4条:“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要设。几个小店铺可以不设。

  GB50116-98中,表3。1。1中,“一类建筑”属一级保护对象,“二类建筑”属二级保护对象。据此来看,十九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属“一类建筑”,应为一级保护对象,十八层及以下的高层住宅属“二类建筑”,应为二级保护对象。——与上面GB50045-95的说法矛盾!GB50045-95认为十九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属“一类建筑”,但不属于一级保护对象。若按GB50116-98中3。2。2条查附录D,D。3。12条:普通高层住宅内,只有“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要设探测器,其它任何场所都可以不设探测器。

  而GB50096-1999的4。1。7条: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没提消防电梯的事儿。GB50045-95的6。3。1。3条讲: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应设消防电梯。

  若按JGJ/T16-92中表24。1。4-1:10至18层的普通住宅属二级保护对象。——此说法更笼统。

  JGJ/T16-92中24.2.2.2(4)讲超过25辆的汽车库应设探测器,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的9.0.7讲Ⅱ类地下汽车库(151~300辆)才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中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任何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中8。4。1:只对作为公共活动的场所和“重要的通信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机房,柴油发电机房和变配电室”有所要求。GB50116-98中也只对作为公共活动的场所有所要求,对作人防用或作汽车库用时并无要求。——据此看来,住宅下的人防不一定要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若有变配电室时再考虑。

  每层要设手动报警按钮。

  消火栓按钮要接入信号回路。

  应设应急广播扬声器或声光警报器。

  正压风机等联动设备应有联动控制线。

  十六, 各种弱电线路只作到每户的门口,这样的设计太马虎了,不如不作。

  十七, 住宅内只设一个数据点,是否少?

  十八, 住宅地下层的各小间内的线路不能共管敷设。电源宜从总电表箱中取,不宜从各户户内配电箱中取,可增设一个开关或熔断器。

  十九, 住宅楼下面是商店时要注意电费的差别,城乡居民生活0。52元/度,商业照明0。899元/度。

  前店后住(下店上住)的单元怎么办?

  二十, 住宅楼总表箱、住户配电箱、多媒体箱内是否需装SPD?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 消防控制室是否可设在楼外面(例,传达室等)?——可以。原因在于一个单位的几个建筑物只需一个控制室。

  二, 教学楼、体育场、食堂、医院、新华书店要不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表3。1。1的要求教学楼这类公共建筑设不设受两个条件限制:一是有没有空气调节系统,有则要设;二是面积大小,超过3000m2按一级处理,2000~3000m2按二级处理。探测器安装见D。2。12“教学楼的电化教室,理化演示和实验室,贵重设备和仪器室。一般小点儿的教学楼可不设,一因开敞的侧面较多;二因基建投资有限;三因外院大多不作,消防大队也未提意见。

  同理,超过3000座的体育馆按一级保护对象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超过3000座的体育馆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P4表中对公共建筑的要求,应划为二级保护对象。

  住宅楼地下层是汽车库,上面虽然不要报警,下面若有喷淋、卷帘等,则也应设报警系统。

  如何划分地下人防工程的保护等级?

  如何划分生产厂房及库房的保护等级?

  60m*72m有地方空调的食堂要不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24。2。1条有全面保护方式、总体保护方式、区域保护方式三种区别,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没有这种分类概念。

  要注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5.2.2.4条的要求:每个楼层各楼梯口或(应改为“和”?)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都应装设识别火灾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即层显示器)。目的是便于了解着火位置,以利于救火。——“每个”“各”“或”“都”这几个词儿之间存在矛盾。似乎“消防电梯前室”是第一位的,“各楼梯口”是第二位的。大面积的地下室如何设置?JGJ/T16-92中24。3。4。5讲“各楼梯口”是第一位的。各建筑面积较大时,应在每台消防电梯的前室内设层显示器?是否每个防火分区都要有?安装高度可定在1。8~2。0m。

  5.5.1条: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意思是无火灾应急广播时就要设灯光警报装置,有火灾应急广播时就可以不设灯光警报装置。

  三, 探测器布置的间距应按规范定,不要过大,也不要过小。

  气体灭火装置机房内使用感烟探测器。使用气体灭火保护的场所(例,变电所)可使用感烟探测器。

  开水间,游泳池用的水处理设备机房,水泵房宜使用感温探测器。——规范对这些场所没有要求。

  汽车库宜使用二级定温式感温探测器。——但是,GB50067-97中8。1。5条文说明讲“地下汽车库和严寒地区的非敞开式汽车库,因受自然通风条件的限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卫生部门要求车库每小时换气次数为6~10次”。而,9。0。7条文说明讲:“在通风条件较好的车库内可采用烟感报警设施,一般的汽车库内可采用温感报警设施。”

  汽车库车道进口处有顶时,是否需设探测器?——规范上无要求,考虑其在防火卷帘的外面,可看作室外部分,与外廊相似,可不设探测器。但,作为防火卷帘的外面有顶时仍应设探测器组。

  AHU机房的门套内要不要探测器?——因无可燃物,似乎可以不设,且规范无要求。即便出现燃烧,门套两侧门外的探测器也会报警的。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4。2。1。1条“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没有分隔的空间只能算是一个探测区域,要全面设置探测器。生活水池泵房总面积较大(360m2),泵只占用100m2,探测器应按360m2布置,而不能只布置在100m2的上空。

  更衣室、通信机房、解剖楼内的停尸房内用什么样的探测器?

  热交换器间,理论上讲可以不设,原因是没有可燃物,但规范上找不找依据,所以,宜设二级定温探测器(动作温度应大于70℃)或三级定温探测器(动作温度应大于78℃),依房间高度而定,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表7。2。1。因为,房间温度一般为40℃左右,高不过50℃。

  管道夹层中无可燃物时,是否可取消探测器?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4。2。3。4条的要求要设,因条文说明中未讲什么夹层要设。但,D。2。23讲“净高超过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要装。D。3。13讲“净高超过0。8m的具有可燃物的闷顶,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要装。据此来看又可不装。

  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4.2.3条,敞开或封闭楼梯间应单独划分成一个探测区域,既是探测区域,不言自明,各楼梯间内应安装探测器。7.2.2.3条讲楼梯宜选点型感烟探测器,若不要探测器,此条也就可删除了。设不设与工程属何级保护对象无关,一、二级都得设。不一定每层都装,但可控制在高度10m之内或三层之内有一个探测器。地下一层和最高层应有一个探测器。各楼梯间内探测器的布置层数要尽量一致。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的附录中,不仅未提二级保护对象的楼梯间要设探测器的问题,也未提一级保护对象的楼梯间要设探测器的问题,但,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的4.2.3条文及其说明中已将楼梯间为什么要设置探测器的理由讲清楚了。

  油箱间是否要设隔爆型探测器?

  格栅形吊顶,探测器装于何处?——装在格栅形吊顶上面的顶板上。

  感烟探测器有灵敏度级别之分(以国标试验烟法标定感烟灵敏度—仅只生产厂可测试):

  Ⅰ级减光率10%,

  Ⅱ级减光率20%,

  Ⅲ级减光率30%;

  而定温型感温探测器有三级区别:一级的动作温度应大于62℃,

  二级的动作温度应大于70℃,

  三级的动作温度应大于78℃。

  差温型探测器不分等级,差定温组合型探测器以定温型感温探测器的等级来标定。

  像体育馆之类特殊建筑,安全性能要求较高,电缆线槽中应考虑设缆式探测器?

  消控室可以不设探测器,理由是有人值班。再设一个也不能说错。

  四, 可燃气体的报警问题见JGJ/T16-92中24。13节有要求:……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未提具体要求,只讲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中7。4。3“居民住宅厨房内宜设置排气扇和可燃气体报警器;装有直接排气式热水器时应设排气扇。”

  高层建筑采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时应设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间,这个液化石油气间尚应设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涉及2-2-3页的4。1。11。4条〗。

  可燃气体探测器装在上面还是下面?

  民用建筑中的锅炉房,发电机房(机房,油箱间,油库),汽车库(车库,修车间,油料库房),食堂等场所的危险等级分类——

  工作场所 危险等级分类

  锅炉间 锅炉房(注:指以煤、重油、柴油或煤气为燃料的锅炉间)属于丁类生产厂房,……

  燃气调压间 燃气调压间属于甲类生产厂房。

  油泵间

  发电机房 丙类

  油箱间 油(注:指闪点大于60℃的重油)箱间、油泵间和油加热间均属于丙类生产厂房,

  油库 汽油库为甲类、煤油库为乙类

  停车库

  修车间

  油料库房

  物质运动急剧增速,由一种状态迅速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极短的时间内释放大量能的现象称为爆炸。能从点燃源开始自行蔓延的一种燃烧。

  爆炸可分为化学性和物理性二种类型,任何一种性质的爆炸都具有破坏性和杀伤性。煤气发生炉爆炸属于化学性爆炸,锅炉爆炸属于物理性爆炸。

  民用建筑中的危险品——

  城市煤气,一般由煤制取的可燃气体。主要成份有氢、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有臭味。有毒。

  焦炉煤气,属炼焦过程中的付产品,是城市煤气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成份有氢、甲烷、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

  发生炉煤气,由煤制取的可燃气体。一氧化碳含量高,不适宜直接做城市煤气。是工矿企业的主要燃料。

  油煤气,由原油、轻油、重油等石油系原料经过加工而制成的可燃气体。主要成份有氢、甲烷、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油煤气可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其它煤气掺混后供应城市。

  天然气,储藏在地层内的可燃气体。主要成份为甲烷(CH4)。用作燃料或化学工业原料。

  液化石油气,由天然气、油田伴生气或石油炼油厂尾气中分离而得到的。主要成份是丙烷、丙烯、丁烷。常温常压下呈气态,常温加压下呈液态。由气态转化为液态时,体积缩小1/250。

  重油,炼油厂副产品。主要成份为碳氢化合物。重油有多种规格,一般加热后才能满足烧嘴要求。

  柴油、煤油,炼油厂产品。主要成份为碳氢化合物。

  名称 沸点(℃) 闪点(℃) 自燃点(℃) 级别 组别 比重(空气=1) 密度(kg/m3)(0℃760mmHg) 爆炸浓度极限 低位发热量(MJ/Nm3)(打*者,MJ/kg)

  空气中体积(%)

  下限 上限

  城市煤气 ⅡB T1 0.5~0.8 0.647~1.034 5.3 35 15~21

  焦炉煤气 ⅡB T1 ~0.36 ~0.47 6(**5.6) 30(**30.4) ~17.6

  发生炉煤气 ~0.9 ~1.163 20.7 73.7 5~6

  油煤气 0.4~0.61 0.54~0.79 3.7 42.9 18~37

  水煤气 ⅡC T1 (**0.54) (**6.2) (**72)

  天然气 (**~750) 0.43~0.62(**0.52~1.5) 0.56~0.8 4.8 13.5 30~42

  液化石油气 (**~400) 1.47~2.0(**1.6) 1.9~2.5(液态20时,~560kg/m3) 1.9(**2) 9.5(**15) 84~100

  石油 ⅡA T3

  汽油(航空等溶剂汽车汽油) (**50~150) (**-58~+10) (**415~530) ⅡA T3 (**~0.71) (**4)

  洗涤汽油 ⅡA T3

  机油

  润滑油

  燃料油 注1 ⅡA T3

  重油 900~960 *40~42

  柴油 注2 ⅡA T3 820~900 *40~42

  煤油 注3 ⅡA T3 820~900 *40~42

  **指GBJ16-87说明P261上的资料。

  注1:重油EL, DIN51603第1部分/09。75 >55℃

  重油L, DIN51603第2部分/10。76 >55℃

  重油M和S,DIN51603第2部分/10。76 >65℃

  注2:DIN51603/04。78上是>5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条文说明P14上讲:国产16种规格的柴油闪点大多数为60~90℃(其中仅“-35号”柴油闪点为50℃)。

  注3:国产货28~40℃。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条文说明P14。

  液化石油气供应方式主要有瓶装供应(经供应站)和管道供应(经气化站)两种。瓶装供应又分单瓶供应和瓶组并联(汇流排)供应。散住居民一般为单瓶供应,小型公共建筑(设有气化站)一般为瓶组并联(汇流排)供应。住宅小区、大中型公共应由气化站供应。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4。1。11条:

  煤气调压站(人工煤气)在城市煤气管网系统中是起调压和稳压作用的设施。有的调压站装有计量设备,还起计量作用。高压:0.3~0。8MPa;次高压:0.15~0.3MPa;中压5~150kPa;低压≤5kPa。

  《建筑设计资料集》P127:天然气调压站按“Q-2”级设计。

  汽油属甲类油品,煤油属乙类油品,大部分(闪点≥60℃的)柴油及全部重油属丙类油品。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的有关规定:

  第13.1.1条

  一, 锅炉房(注:指以煤、重油、柴油或煤气为燃料的锅炉间)属于丁类生产厂房,……

  二, 油(注:指闪点大于60℃的重油)箱间、油泵间和油加热间均属于丙类生产厂房,……

  三, 燃气调压间属于甲类生产厂房。(注:按GBJ16-87第10。3。2条要求,应设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

  第13.2.2条

  燃气调压间、燃油泵房、煤粉制备间、碎煤机间和运煤走廊等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注:条文说明中讲属有火灾危险场所)

  第13.2.17条

  气体和液体燃料管道应有静电接地装置。当其管道为金属材料时,可与防雷或电气系统接地保护线相连,不另设静电接地装置。

  第13.3.7条

  燃气调压间等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有每小时不少于3次的换气量。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并应用每小时换气不少于8次的事故通风装置。通风装置应防爆。

  第13.3.8条

  ……易燃油泵房和易燃油库的通风装置应防爆。

  (条文说明中:除35号柴油外,各种柴油闪点温度均大于65℃,各种重油闪点温度均大于80℃,均属丙类防火等级。一般油泵房内温度不会超过65,不致会产生爆炸危险,故通风装置可不防爆。但易燃油品闪点温度大于或等于45,属乙类防火等级,有爆炸危险,故对输送和储存易燃油品的泵房和油库,其通风装置需要防爆。)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第2.1.1条二款:“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等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其条文说明讲,闪点在45℃及以下的为易燃液体,闪点在45℃以上的为可燃液体。环境温度指“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或暖通专业的“工作地带温度”,南京地区“最热月平均温度”是27。9℃,“最热月14时平均温度”是32℃。柴油的闪点是55℃,大于45℃,只是可燃液体而已,且其闪点高于环境温度,所以,不属于能形成爆炸危险的物质。按第4。1。1条一款,柴油只是一种会引起火灾而不会引起爆炸的可燃液体。

  五, 确定火灾控制盘的位置时,要考虑背光效应,以便显示清晰。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中7。2。9。4条,“通信,防灾报警,照明,动力应各有独立回路。据此来看,人防工程内应设独立的区域报警器?

  多线制火灾联动控制盘如何诈制作?

  系统图上的电力/照明配电箱之类的联动控制对象应有编号,以便能清楚地说明问题。

  非消防电源切除的具体措施?

  六, 何为特级防火卷帘?——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的5。4。4条及其说明。

  何为双轨双帘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分通道上(例,走廊、汽车坡道等)用和分隔(例,内庭、自动扶梯、划分防火分区)用两种,不论哪一种,其两侧/单侧都应装感温和感烟探测器组,只不过是下降的方式不一样而已。理由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6。3。8条及说明(P71:对防火卷帘(——未分什么用的防火卷帘),一般都以两个探测器的“与”门信号作为控制信号比较安全。)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24。6。3。1的条文和条文说明。

  是否能这样来理解关门程序?——烟雾扩散到卷帘处,感烟探测器使卷帘下降,留有1。8m的高度,便于人员逃跑。火势加大,火焰也扩散到卷帘处,感温探测器才使卷帘下降到地,阻止火势蔓延到卷帘的另一边。宗旨是为了保障人员尽可能疏散,门应尽可能推迟关闭。这种理解似乎与6。3。8条的说明“对防火卷帘,一般都以两个探测器的“与”门信号作为控制信号比较安全”相吻合,这句说明是针对各种防火卷帘而言的,据此是否可说“分隔用的防火卷帘似乎也可以不必立即落下,当火势加大,火焰扩散到卷帘处再关闭卷帘。

  也有人认为(——06年省研讨会上的说法),分隔用的防火卷帘似乎可以在一旦防火卷帘两侧任一探测器报警就立即下落。

  GB50045-95中5。4。5的条文说明:发生火灾时,人们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疏散,常常是惊慌失措,一旦疏散路线被堵,更增加了人们的惊慌程度,很不利安全疏散。因此,用于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应在帘的两侧设有启闭装置,并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

  两侧感温和感烟探测器组有何安装要求?“两侧都应装感温和感烟探测器组”意思是卷帘的两边各装两个不同的探测器,共有四个。(汽车库内,感烟探测器易误动作,怎么办?)两个探测器各装于防火卷帘宽度的1/3处,距防火卷帘0.5~1.0m。布置探测器时要考虑其保护半径能复盖防火卷帘的宽度尺寸。按JGJ/T16-92中24。6。3。1的要求这个探测器组是“专用的”。

  有人说:内庭用的防火卷帘,只要相关层或楼内任何地点出现火警,就立即落下。其动作应是只要有一个探测器报警,防火卷帘就下降。——GB50116-98的6。3。8条的条文说明:对防火卷帘,一般都以两个探测器的“与”门信号作为控制信号比较安全。据此来看,内庭用的防火卷帘也宜设感温和感烟探测器组(内庭的另一侧似乎不好装?)。

  汽车库入口处的防火卷帘在地面一层或地下汽车库出现火情时落下,要考虑汽车疏散,应为二步下降方式,内侧一定要有控制按钮,外侧也宜设按钮。两侧的控制按钮应画出,否则会遗漏予埋管。——GB50067的5。3。3条: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

  防火卷帘早晚要落下,所以不宜作为人员疏散通道,不应设置出口指示灯。

  防火卷帘两侧应有控制按钮,见GB50045-95的5。4。5条及其说明。

  七, 应急广播扬声器布置的间距应按规范定,不要过大,也不要过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5。4。2。1条: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要注意指的是公共场所,所以,空调机房,洗衣机房,办公室等不属于公共场所,可以不装扬声器。)。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似应是两个扬声器之间的距离不大于25m,照条文就变成50m了)。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的24。4。2。1条中分别是15m,8m。

  楼梯间属于垂直疏散通道,似应设置扬声器,且宜按一个区域考虑——规范上未讲,但从理论上对GB50116-98中5。4。2。1条分析应设,因为楼梯间与走道是同一功能,都是供疏散用的,走道是水平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垂直疏散通道。华东院就是这么作的。试想一想,100m高层建筑,一旦着火,人们沿着楼梯往下跑时,没有应急广播的声音,人们会有一种什么感觉呢?应急广播扬声器,在楼梯间内按垂直方向布线,在楼梯间前室(楼梯间前室内是否要设,规范也未讲)按水平方向布线,前室用的扬声器与同层其它扬声器合用一条线路,与楼梯间分开。楼梯间可以考虑每二~三层设一个扬声器(3w),因扬声器系壁装,声音传播方向受到限制,不宜太多的楼层共用一个扬声器。有人讲:GB50116-98中5。4。3。1条只要求打开“火灾疏散层(本层、上/下层)的扬声器”,而楼梯间的扬声器无法归入哪个火灾疏散层,所以楼梯间不设扬声器。

  5.4.1条要求“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前者是“应”,后者是“宜”,总的精神是要求尽可能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只当采用区域报警系统时可考虑不用火灾应急广播,改用火灾警报装置(即,普通的声光报警器)。火灾应急广播和声光报警器不必同时都设,只要有一种即可。5.5.1条: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意思是无火灾应急广播时就要设灯光警报装置,有火灾应急广播时就可以不设灯光警报装置。

  八, JGJ/T16-92中24。5。4。2条要求:手动报警按钮宜在“各楼层的楼梯间,电梯前室”设置。是指楼梯间内还是楼梯间外?

  手动报警按钮布置的间距应按规范定,不要过大,也不要过小。先在各出口处布置手动报警按钮,然后,再找补,以满足30m步行距离的要求。汽车库入口处防火卷帘以外的有顶的车道部分,即使较长(例,40m)也可以考虑不设,因其无实用价值。

  手动报警按钮处宜有消防对讲电话。规范未讲一部分要设,一部分可以不设。

  手动报警按钮的信号线要与走廊里的探测器相连,不要与房间里的探测器相连。

  手动报警按钮与消火栓报警按钮靠得很近时,是否必要?

  消火栓报警按钮串联好呢还是并联好?

  屋顶上试水用消火栓处应设置消火栓报警按钮——目的是为了平时的试验用。依据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7.4.6.9:高层建筑的屋顶应设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检查用的消火栓,……。既是“检查用”,似应检查各种功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中第8。6。2条有同样的要求。

  九, 各种线路的颜色和绘图用线规格如下:

  信号线WS(+):红色——60宽实线;

  信号线(-):蓝色;

  层显信号线:红色和蓝色——60宽实线;

  交流电源线AC:黄,淡兰,黄录相间——60宽实线;

  24V直流电源线DC:——60宽虚线;

  控制总线WC——60宽点划线;

  应急广播线WEB——60宽实线;

  手动按钮报警线WB——60宽实线;

  消火栓按钮报警线WHB——60宽实线;

  应急电话线WFP——60宽两点的点划线;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中应将非消防电源箱,消防设备电源箱等联动控制对象的设备编号表示清楚。

  哪些线路可共管/槽敷设?

  十,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6。3。3。10条: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

  十一, 避难层的特殊要求见JGJ/T16-92的24。3。8条。

  十二, 变电所内是否要设气体灭火装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

  场所 1995年版 2001年版

  水喷雾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 Yes Yes Yes

  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 Yes Yes Yes

  自备发电机房 Yes Yes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 Yes

  主机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40m2的电子计算机房中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注1) Yes

  省级或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其广播电视发射塔楼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 Yes

  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的长途通信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Yes

  二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Yes

  地方及省级治安、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 Yes

  其它特别重要设备室 Yes

  (注1)当有备用主机和备用已记录磁、纸介质且设置在不同建筑中,或同一建筑中的不同防火分区内时,此框中指定的房间内可采用予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十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待商榷的问题:

  消火栓按钮是否需要直接启动消火栓泵?

  室外消火栓处是否需要设置直接启动消火栓泵的按钮?

  应提醒水道专业消防水池是否需设水位检测。GB50116-98中P70上6。3。3条的条文说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要求监测“水池、水箱的水位”。——此水位是实际水位,还是最低水位?未提消火栓系统中是否要监测“水池、水箱的水位”。

  消防控制室(盘)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气压、电源状态的反馈信号,并应能控制水泵、电磁阀、电动阀等的操作。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电源状态的反馈信号——前面的这些功能可作到;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气压等——后面的这些功能大多设计院未做到!原因在于此条要求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中所列的,在GB50116-98的6。3。3条中无此要求。——此条已不再是强制性条文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7。4。6。7条:“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

  十四, 应注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5。6。4条的要求: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世间万事万物都是轮回的,只有一样东西不会轮回,那就是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