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仁心2哪里可以看:4——要公共知识分子,还是要公共领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6 16:26:27
  
  
  从90年代至今,“知识分子”这个称呼在急剧的社会变革中已尽失其光环——尽管这个光环存在的时间并没有多长。今天,年轻一代的知识分子常常喜欢以“知道分子”来自我调侃。我想,这之中既有对自身所属群体的无法认同,也有无奈之中的自我保护。知识分子在大众媒体上乃至不少人的心目中,表现为一种并不惹人喜爱的刻板印象:他们喜欢“忧国忧民”,喜欢“愤世嫉俗”,但他们也仅仅停留在“高谈阔论”阶段;他们往往表现出道德卫士的样子,但最终不是失之迂腐,便是失之虚伪。另外,在一个以实用为核心价值的社会中,知识分子惯常的“批判”立场也显得不合时宜,“建设性”才是正确的做法。
  
  说知识分子群体集体死亡也许有点过分,但当代中国的知识分子群体确实处于严重的分裂之境况,当然我们可以先不急于对这一境况进行评判。在80年代形成短暂的社会改革和思想启蒙统一战线之后,90年代之后的知识分子群体内部发生了难以逆转的分化。以价值取向和自我身份认同而论,广义上的知识分子群体至少呈现出四种典型的样态:(1)传统知识分子。这在年龄较大的知识人中比较常见,他们仍然抱有较为强烈的“忧国忧民”意识,在道德上颇具保守主义色彩,但社会变迁的复杂程度已经大大超越了他们所拥有的话语资源。因而,近年来他们在大众媒体上已近乎失声,反而变成了媒介有关“知识分子”的刻板印象的主要现实来源。(2)名利知识分子。对于此类知识分子而言,知识分子的身份和地位主要是带来声望、金钱或权力的工具。因此,他们或者与大众文化市场结合起来,成为畅销书作家、媒介上的“学术明星”;或者与体制结合起来,学而优则仕,成为政府智囊团成员或直接成为官员。(3)专家知识分子。这类知识分子往往栖生于学科壁垒较高的专业领域,有较为精深的专业素养。相对于关怀社会普世价值,他们对专业的价值理念和知识进展有更积极的追求。在认同上,他们倾向于将自己看作是一个专业人士,以解决学术问题和专业问题为目标,而不是“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良心”。(4)公共知识分子。这是最近几年才被中国知识界和传媒界频繁使用的字眼。从字面意思来看,它主要强调了一种与“专家”不同的精神气质。与专家知识分子相反,得以形成公共知识分子之自我认同的,并非其专业知识,尽管在学科分化的今天,他们在职业上也体现为某个专业领域的“专家”,但对社会普世价值和公共问题的关注才是其为学之本,专业只不过是具体的思想路径和影响方式。换言之,对公共领域而非专业领域的批判性参与,才是成为公共知识分子的关键。[1]这样说,是否已是未经省察地将某种光环赋予了“公共知识分子”?事实上,若论及“知识分子”的本义,便一定是包含了“公共”的含义在其中。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起源于19法国与俄国,特指那些以独立的身份,借助知识和精神的力量,对社会表现出强烈的公共关怀,体现出一种公共良知,有社会参与意识的一群文化人。但是,晚近几十年国际知识界对“公共”两字的刻意强调以及有关“公共知识分子”(或“普遍知识分子”)的争论,恰恰反映出知识分子群体“公共性”光环的危机,它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在我看来,如今每一个试图成为公共知识分子的人,或为公共知识分子而欢欣鼓舞的人,都必须面对两个问题的拷问:其一,作为对复杂的社会问题进行批判的知识分子,如何看待因学科精细化而带来的专业性增强的事实,以及与此相伴生的高度分化了的社会诸领域需要更为专业的知识去“打理”这一事实?举个简单的例子,当一个非经济学专业的知识分子涉及到经济-社会现象的时候,他是否有足够的知识去理解和评判那种经济现实?他的意见是否就因为他的公共知识分子身份而更为重要?换言之,难道仅仅道义立场就可以弥补专业上的不足?其二,作为强调“公共”的知识分子,又如何看待公共利益界定的困难?当某人自认为公共知识分子的时候,或多或少认为他的意见代表了“公共利益”,但谁能保证这不是假公共利益之名行集团利益之实?又或者这只是某种“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哲人王心态使然?即便我们不认同自由-多元主义者全然否定公共利益存在的观点,但是,在一个利益高度分化的社会中,公共利益究竟存在于什么地方、由谁来定义却大有争论。事实上,任何人,任何机构或任何群体恐怕都难有将自己称为公共利益一贯代表的根据。
  
  那么,我是否取消了公共知识分子的存在的依据?并不然。事实上,面对利益分化和知识分化的社会现实,公共性的重建是极其重要的问题。我所质疑的只是这种公共性的内涵。大众传媒对权力的依附以及媚俗的性格使我们不得不去深思由它所赋予的光环是否掩盖了深层的事实[2]——学者的“名流化”,“演播室专家”、“电视知识分子”的大量涌现或许就是一个典型的表征。或许我们应该将目光从公共知识分子身上移向公共领域本身。将公共性建基于公共知识分子的道义力量上,不若强调建构真正的公共领域。毫无疑问,公共领域的建构和完善依靠知识分子的努力,但公共知识分子的存在却绝对无法代替一个健康的公共领域本身。强调公共领域让我们能把握住最关键的环节,同时也使公共知识分子群体卸下既不必要的也无力承受的重担。公共知识分子大可不必将自己看作是“社会良心”的代表,他代表的只是个人的良心,而这种良心来自于他对知识和道德的诚实;他也不必言之凿凿地称自己的观点代表的就是“公共利益”(我认为这是一种虚妄),而只将自己的观点看作是诸多平等观点中的一种——换言之,他承认社会的多元性,承认利益冲突的存在,承认不同社会处境的人们对同一事物可以有不同的观点。但他与一般意义上的自由-多元主义者不同在于:他同时也承认不同利益集团的社会成员在对话的基础上达成相互理解和普遍共识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一种利益集团之间完全诉诸权力的宰制和妥协,无论这种权力来自于政治、经济抑或是文化资本。
  
  不管这种看法是否带有过多的理想主义色彩,在我看来,这样个人本位的理想主义,远远好过宣称自己为公共利益代表者的“哲人王”式的理想主义。恰恰是这种心态才是公共领域得以形成的心理基础和道德基础。真正的知识分子理应会认同哈贝马斯对交流中“诚意”的强调,并且以此作为自己在公共领域中发言的原则——值得指出的是,在“诚意”和“公共性”之间,有着非常微妙,但非常关键的联系,正如荀子“以仁心说,以学心听,以公心辩”一语所包含的深刻的心理洞见。这样看来,公共知识分子在公共领域中的角色,不是支配者,不是利益集团的代表者,但同样也不宣称是普遍利益的代表,他是公共领域中“对话”的倡导者、参与者、推动者、反思者和批判者。对于公共领域而言,公共知识分子们要做的,除了就具体公共事务积极发言,更重要的是推动建立一种有助于推动理性对话的“发言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我想将我所说的这种公共知识分子称为“最低限度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们的身份所内涵的“公共性”,乃指捍卫公共领域对话之根基,以及在此基础上对社会公共性的不断参与重构。而这是一个远远没有达成的目标。今天知识分子群体面临的窘境是,许多人要么无法发出声音,从而无法“公共”;要么他所发出声音,在商业和政治场域中被主流化,从而失去其批判的锋芒,不再是独立的“知识分子”。这种情况正反映出,我们的问题首先不在于没有“公共知识分子”,而在于没有“公共领域”。
  
  ——发表于《中国传媒报告》(China Media Reports) 200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