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场舞打鼓节目名字:是谁强奸了国人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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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强奸了国人的道德

类别:乱弹八卦 作者:木易子 [个人杂文集] 日期:2011-10-23 20:39:11  按 ← → 方向键翻页

编者按:文章论述了道德对于社会的重要性,揭露了今天的道德问题。指出了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关系。文章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值得我们阅读和继续思考。

  何谓道德,它是指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或规则,它用善恶荣辱等观念,评价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除了个人之间的关系之外,人们对社会、对国家、对阶级、对民族,以及对婚姻家庭的态度等,都具有道德的意义。道德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与他人无关的、孤立的、个人的行为,并不构成道德问题。只涉及个人、个人之间、家庭等的私人关系的道德,称私德;涉及社会公共部分的道德,称为社会公德。同时,道德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道德观念,没有任何一种道德是永恒不变的。一个道德沦丧、缺失的国度,不可能有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经济,也不可能有社会的正常发展、基本社会秩序的存在。
  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其中“道”指自然运行与人世共通的真理;而“德”是指人世的德性、品行、王道。合二为一,就变成了今天我们按照“道”的规律而履行的法则。
  人,从呱呱落地开始,就接受了“礼、仪、廉、耻、仁、义、礼、智、信,忠、孝、节、义“等的道德教育。按理说,中国是一个充满道德的国度。人人有道义,个个有德心。可是,昨晚看见的一则新闻实则令我汗颜。报道的是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发生了一起惨剧:年仅2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后两次碾压。而之后小悦悦孤零零的躺在路边,先后18人经过不闻不问,直到又一辆货车碾过小悦悦。最后伸出援手的是一位拾荒阿姨。可是,小悦悦已经气息奄奄,命在旦夕。最后,走向了天国。
  试问,这18人为什么对小悦悦被碾后置之不理,冷漠视之。难道真的看不见?是不想理睬罢了!
  古语有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难道小悦悦的生命这么不重要,如果不重要。那么,谁的生命重要呢?为什么不救呢?我百思不得其解。看看网络。网络上众口纷纭,莫衷一是。
  有唾骂的,有赞成的。其中一条吸引了我的眼球。
  “这是彭宇案后遗症。”
  我再次打开彭宇案。原来说的是天津小伙许云鹤在开车过程中遇到了为过八车道马路而违章翻护栏摔倒的王老太,帮其包扎并打了120,不料反被老太告上法庭,法院判其要赔偿十万元。网上称之为“葫芦案”。真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是非莫辨,真假难分。但是,但是,结果就是许云鹤赔偿了十万元。这是“好心没好报”啊!为什么好心救人,却得此“殊遇”。由此,网络便热起来。平心而论,谁人遭到此遇,今后我想也不敢随意救人了。有句话说:“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嘛。所以,小悦悦被碾后,18人经过此地视而不见的冷漠,且有合理之处。但是要知道在彭宇案之前,这类“冷漠新闻”并不更少,人们对人情冷漠的感知早就有了。不可否认彭宇案的负面作用,是彭宇案制造了大多数人的冷漠?还是即便没有彭宇案,大多数人也是冷漠的,彭宇案不过让大家冷漠得更心安理得?
  对此,我不得不思考道德与法律的问题。其实,道德总体而言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因为道德来源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人文自觉,但它在实践中又具有不能回避的尴尬境遇,因为它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要求,而就人文而言,我们不能强制要求人们都以这种标准来要求自己的。并且在各种地区和宗教中的道德要求又是不一样的,就导致了交流的不便捷。所以说,道德是法律最基本法理的来源,但不能替代法律而存在。
  对此,我又回想曾经看过古代庄周和韩非的生存哲学。庄子说:“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诸如此类,皆是庄子似是而非、似非而是、难得糊涂、玩世不恭的处世态度。韩非也有云:“夫以妻之近及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他以老婆孩子都不可信,其余的人不可信了。意在告诉大家不要相信任何人,任何人都是为自己的,都会为自己来算计你。韩非真是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话练就到最高境界,可谓毫无道德可言。
  有人说,道德是公正的法官,道德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道德是催人奋进的引路人,道德是引导人们追求至善的良师。
  那么,到底是谁强奸了国人的道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