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秦宇:试论悟的本质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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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悟的本质和特点   作者:张欣 文章来源:缘起 点击数: 93 更新时间:2010-8-19 17:35:13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地使用着“悟”这个词。如启发别人对某个问题开窍,称做“使之感悟”对某件事情能够领会,叫做“有所觉悟”;有人对某一事物不能理解,坚持自己固有的观点,被认为是“执迷不悟”,认识到以前的错误,叫做“悔悟”。这里一般意义上的“悟”,是“了解、领会、觉悟”的意思。

“悟”在中国传统审美观中也具有重要地位,常用于文学艺术的创作与欣赏。戴复古《论诗十绝》中写到:“欲参诗律以参禅,妙趣不由文字传。个里稍关心有悟,发为言句自超然。”严羽说对于诗要一味妙悟(《沧浪诗话》),徐瑞说文章的“妙处不可言传”(雪中夜坐杂咏)。朱成文说释怀素“自云得草书三昧”,乃因“尝观夏云随风变化,顿有所悟。”(《续断书》)美国加州大学教授夏济安谈到中国文论时说:“中国人的文论是写给慧根人读的,一点即悟。”(转引自《江汉论坛,889)可见“悟”对于中国的诗文书画的创作与欣赏,简直是一把打开金库的钥匙。

“悟”在佛教指一种心理体验,一种心领神会。禅宗则以“顿悟”为旗帜,为核心,主张佛法不能靠经籍文字、概念思维、理性方式说明白,只能靠师徒“以心传心”、“心心相印”,靠参悟者的“佛性”去心领神会,去体验。日本的铃木大拙在((禅与生活》中说:“禅如果没有悟,就象太阳没有光和热一样。禅可以失去所有的文献,所有的庙宇及所有的行头,但是,其中只要有悟,就会永远存在。”

本文要论及的是,“悟”作为一种高层次的思维方式,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悟”是思维主体突然对自然、社会中的某一点有所觉明并升华为新信息的一种本体思维,这种思维的本质是“以心传心,心心相印”。

我们祖先创造的“悟”字是由“心”和“吾”字构成的。当“吾”与“心”完全合一时,便有“悟”的境界出现。这里的“吾”是指自身(自身之心),“心”是指认识对象的“心”。但这个“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心,更不是人和动物的肉团心。对人而言,这个“心”是指统领精神的那个“心”。如果认识对象是自然界,是社会,是事物,那么这个“心”是指决定认识对象本质的那个东西。例如,为什么牛是牛,马是马,高梁是高梁,玉米是玉米,它们之间所以不同就在于决定其本质的那个“心”不同。天有天心,地有地心,宇宙也有一个统领万物的心。主体之心与认识对象之心相交、相融,合为一体时,便“悟”到了认识对象的本质。

主体之心与认识对象之心能交融吗?在中国的传统宇宙观中,人是灭地交合的产物,是天地的全息,人与天地万物是同源的,人的生命机体与自然、宇宙的物质规律是同构的,天地的运转与人的生息是相通的。因此主体之心中原本存在着与万事万物相交融的机制。但这种机制并不能经常有效地发挥作用。一个婴儿刚来到世上时,并没有“我”与“非我”之分。后来,他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以后,世界就成为一个同自己疏离的、被认识的对象,他接受的是以逻辑方式为基础的方法训练,理性认识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悟性思维的机制越来越受到限制和压抑。尽管人之心与天地万物之心是相通的,但人并不能轻而易举地认识自然社会和万物,其原因盖出于此。

为了寻求心与理性认识的连接点与交叉点,便找到了“悟”,由“悟”来作为两者的纽带和桥梁。在“悟”的作用下,理性认识的抑制作用得以排除,主体之心展露出活跃的动态本性。当主体之心与认识对象相交相融相碰撞,进发出火花时,主体眼前便为之一亮,身心为之一震。但“悟”并不到此为止,它还要继续发展、深化,将信息凝聚、组合、排列、升华为新的信息,展现出来。这种展现于文学家则妙笔生花,于科学家则智慧通达,于书画家则笔走龙蛇,于音乐家则妙音进发。

“悟”与理性思维具有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人们长期形成的理性思维习惯对“悟”的实现有障碍和抑制作用,但障碍一旦冲破,主体所具有的良好理性知识结构却会使“悟”直接进入高层次。另一方面,人们通过“悟”得到的新信息大都是富有创造性的成果,但往往是模糊的,稍纵即逝的,不成体系的,这就需要对这些成果用理性思维的方法进行严密的加工、整理,使之系统化,臻于完善,并付诸实践,进行检验。

与常规的形象思维、理性思维相比较,“悟”作为一种特异思维,具有鲜明的特征。

第一是非逻辑性。就悟性思维的发生机制的本质而言,是属于非逻辑思维。它是在主体澄心静虑的状态下,达到物我两忘、主体与客体融为一体,因此而体验到对象的本质。在这一过程中,既排除了概念思维、分析思维、逻辑推理,也省略了思维过程中抽象的中间环节,表现为一种跳跃式的、瞬间的、不加思索的直觉顿悟。一般来说,“悟”是不可言说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如释迦拈花,众皆默然,只有摩诃迦叶破颜微笑,就是因为摩诃迦叶对拈花的动作,对花的意蕴心领神会,领悟了众僧没有领悟到的真谛,意会到了释迦不曾“言传”的“心印”,因此释迦拈花就达到了“以心传心”,“心心相印”的目的。

第二是真实性。人类认识事物的目的就是把握事物的本质,是一个求真的过程。由“悟”得到的认识与理性认识相比,在求真这一点上有明显的长处。悟性认识不分物我,不分主客,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融为一体,可直接领悟到事物的本质。而逻辑的理性认识,认为主体与认识对象分离,认识主体只能接近认识对象的本质,但不能完全把握其本质。悟性认识是在内心澄澈清净空虚的状态下进行的,由于滤去了主观成见,挣脱了理性的束缚,排除了理性的干扰,是对认识对象本体的感悟,领受到的是认识对象的本来面貌。而逻辑的理性认识,由于以主客分离为前提,主体的情感、后天的经验和自身的利益等主观因素,都搀杂在认识过程中,影响主体对认识对象真实性的把握。悟性认识是一种直接的、整体的、随机的认识方式,在认识过程中自然适意,不假人工造作,在不求而求,不为而为中抓住事物的本质。而逻辑的理性认识是从公理推出概念,然后再以相互联系的多重概念构成逻辑体系。人们在认识过程中,为了使结果符合逻辑体系,有时不得不对经验事实有所选择,排除那些不合逻辑的成分。有时为了保持与逻辑体系的一致,为使体系中各个环节连接得“合适”,不惜歪曲事实,或者新编一些有歧义的词来成全体系,甚至不得不用晦涩的语言来加以矫饰,总之,逻辑思维为保持其逻辑体系的完美,有时不得不付出“真”的代价。与此相反,悟性认识却能达到心物冥契,天人合一的境界,直接领悟天地万物之真。

第三是简约性。悟性认识越过了认识过程的中间环节,不再有逻辑理性队识那种烦琐的分析、比较、综合、推理的细节过程,直接从整体上把握认识对象的本质,一下子将问题答案呈现在面前,其认识过程十分简洁明快,效率极高,悟性思维得出的结论也大都以简要的、浓缩的形式出现,快捷迅速,一目了然。

第四是超越性。为要达到“悟”的境界,人们必须正确对待大自然,对待社会.对待人生,要修养道德,不执著于物质功利的个人私欲,要象天地日月那样至公至慈,象大海那样胸怀宽广。到达了“悟”的境界,人的认识能力便不再受生活经验的局限,不受基础知识的制约,不受理性思维的限制,不受消极定势的束缚,依靠物我一体的直接体悟,越越自我,超越时空,思接千载,视通万里,如天马行空,无羁无绊,现大智慧,得大自由。

“悟”的内涵极其丰富,由于它的不可言说性,不管如何说明,听的人都觉得神秘玄妙,可企而不可及。有人说“悟”的境界不是常人能达到的,要有宁静的环境和闲适的心理条件,只有有闲阶级才能达到。其实不然,并非只有脱离社会,远离人世,终日枯坐才能达到“悟”,“平常心是道,功以日常中”,只要在明理的基础上,运用正确的方法,坚持不懈地涵养道德,勤修苦练,人人可以达到“悟”的美妙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