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纯很暧昧孙洁绿帽版:哲学讨论录 20--3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3:13:51
哲学讨论录  20--32
关于自在之物,康德谈了很多,康德的见解并不是不可拓展的。例如,黑格尔就以心灵规律就是自然规律进一步导向了“绝对理念”,并以他的“绝对理念”取消了康德的“自在之物”。恩格斯以实验和工业的成果,变“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从而使康德的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完结了。这里且不论黑格尔和恩格斯的见解是否正确,只是说,我们对康德的“自在之物”是可以进行探讨和提出不同的见解的。
在我看来,“自在之物”的存在,既包含了客体,亦包含了主体。例如,你,作为主体,亦是一种自在之物。当然,如果你信仰上帝就另当别论了,因为你可以说,人不是天赋之物,而是上帝用泥土捏出来的。无论是我们的主体,还是客体,都是天赋自物,都是自在之物。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说自从人类出现,自然界界分出了主体和客体,自在之物就是一个主客体的建构,我们关于世界的认知建构就是主客观的共建。
“自在之物”不依赖主体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以前也是这个见解,即,物自体不依赖我们的主体。但是更深入的思考,并通过海格德尔存在论的讨论,我感到原有的见解是有问题的。首先,当我问:“自在之物”不依赖主体吗?这个问题的发问和发问者的本身难道不是一种存在吗?!如果没有发问和发问者的这个主体,还会有:“自在之物不依赖主体吗?”这个问题的发问的出现和存在吗?!其次,“自在之物”是一个概念之物,或是一个信念的实在,离开了我们的主体还会有“自在之物”这个概念之物,或信念之物吗?!因此,无论从天赋之物的角度说,还是从概念建构的角度说,无论自在之物是作为天赋之物还是概念之物,都是和主体相关的。都是主客体共同建构的。我的这个见解和康德的见解确是不同。我想哲学总是不能停留在原点上,是可以进行新的思想穿越的,这才是哲学的灵魂。至于我的见解是否能确立,当然是可以提出不同见解的。如果你认为“自在之物”是康德的专利,一切都必须按照康德的框架来理解,那也是一种见解。
按照黑格尔的见解,“自在之物”并不是超越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自在的概念,不存在在存在之后还有个自在之物。你认为自在之物是世界一切存在的基石,在概念上犯了一个非常明显的逻辑错误。请仔细想想,“存在”是什么,或存在是一个怎样的概念?!你的“自在之物”是存在吗,如果你的“自在之物”是存在,那么,它又如何能够成为存在的基石呢?!难道可以说,存在的基石就是存在吗?!或者说一种存在高于一切存在吗?!显然,你所断然的“自在之物是世界一切存在的基石”是一点也经不起严谨的逻辑推敲的。此外,你一直将主体与自在之物分离,可是在这里你却偷偷地把主体塞进了自在之物。请问,主体是一种存在吗?你的一切存在包括主体的存在吗?既然你说自在之物是世界一切存在的基石,那么,自在之物这个基石是否也是主体这个存在的基石?!
其实,康德早就告诉我们,我们所认识的世界就是一种结构,一种成品,在制造它的过程中,心灵提供了模板,物质提供了刺激,两者同等重要。也就是说,无论离开了主体,还是客体,我们都不能进行认识的建构和制造。我非常赞成康德的这个见解,并由此提出我的主客观化合和主客体共建的见解,并进一步认为,我们的心灵方式亦是在主客观化合和主客体共建的长期的实践和历史的发展中形成的。
我们这一代大多是从完全信奉马哲中走过来的,马哲有它的哲学建树,但马哲亦有它的缺陷,马哲的缺陷就在于认识论,关于这点,毛泽东曾有评说,毛认为哲学就是认识论,而马哲不讲认识论,不讲认识的飞跃,不讲从感性到理性的飞跃。马哲主要是讲实证逻辑,认识只是实证逻辑的反映。     弗洛伊德从梦境的行为和精神病患者行为的种种相似中,揭示了人类的意识结构,即无意识、潜意识和意识的机制,对此,我在有关心灵方式的讨论中有所阐述,特别是对潜意识中的压抑机制是如何产生的提出了自己的一点看法。弗洛伊德的精神结构理论,特别是他的性本能意识,给予了文学、艺术和电影极为重大的影响和创作的人文依据,为性的文学、艺术和视觉的描述和显现打开了绿灯。对弗洛伊德的哲学地位我在谈谈西方现代哲学中没有论及,主要是我更多地把他作为了精神学的奠基者。
当你说“花”的时候,这个花就是一种认识样式,当你说“瞎聋的人”,这个“瞎聋的人”,也是一种认识样式。请问,没有主体,你会有“花”,或“瞎聋的人”这种实在的认识样式吗?正如海格德尔所说,你作为问题发问本身,难道不是一种主体的东西?!请问,
实在是什么呢。正如我们知道在遥远的太空一定会存在某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可是,这些东西究竟是什么呢,究竟是怎样的实在呢。如果没有主体,你提出的问题和我的这样的想法从何来呢?如果没有主体通过某种实践的方式与遥远太空的接触,我们又怎么能够获得这些人类所不知道的东西的实在样式呢?!所以,当我们说实在时,在认识论的意义上,这个实在既不是纯主体的,也不是纯客体的,而是主客观化合的,或主客观共建的。无论离开了主体还是客体,我们都将一无所知。连这个“我们”的建构也将不复存在。
世界并没有其自身的意义,所谓意义是一种概念的建构,是一种人类心灵的赋予。如果你觉得不对,那就请你写一篇世界自身意义的文章试试。
哲学的大门就是领悟。《坛经》中的神秀说“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不使惹尘埃”,而惠能则说“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无需勤拂拭,何处惹尘埃”,你看两人的境界不同,在五祖看来,一个(惠能)进了真正的佛门,一个(神秀)还未进入真正的佛门。
综观你的问题,就是在你的观念中,这个世界有着它的自身绝对,这种自身绝对与我们的主体是无关的。那么,这个自身绝对是什么呢?我请你试试并告诉我一下,你认为的世界的自身绝对意义是什么?好不好,希望你不回避这个要求,如果你说不出,那你真的可要反思一下了。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个问题是你永远也没有能力回答的。
不要轻易否定和小看了佛学的智慧。不知你用功地读过《金刚经》、《坛经》吗?不知你深入比较过佛学中的主体理念与西方自笛卡尔和康德以来关于主体的哲学研究吗?顺便说一下,不是“风动,帆动,心动”,而是“风动,幡动,心动”。
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没错,但这个世界是本质于和统一于它的无限多样。如果按照你的见解,有某个绝对的东西存在,那么,13亿中国人就必须高度同一为一种看法和一种生活了。世界上各个国家就必须采取同一种社会模式和标准了。什么叫统一你知道吗?统一不是一个狭窄的概念,而是一个宽泛的概念。
要全面地看待和解读分析哲学,一方面,它忽视了与人类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哲学问题,眼界十分狭窄。它反对一切形而上学,因而束缚了哲学的发展,确实有这样的问题。但分析哲学并不反对自己的形而上学,它认为,只要你相信和使用它的方法,一切哲学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如同鸵鸟一样,只要大家一起把头埋在语言分析的沙土里,一切哲学问题都消失了。另一方面,它很有价值地揭示了语言对思想的重大影响,以及语言与思想的不可分割的关系,特别是语言对世界,对实在的关联,这里就包含了一种革命性的东西,就是以语言和语言使用方式的创新,营造新的思想、建构新的世界和实在。尽管在这一点上分析哲学没有自我意识,但旁观者清。正如黑格尔说“存在的是合理的,合理的是存在的”,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句话所包含的革命性。当代,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信的发展,人们使用的语言和语言方式的变化,例如,网络语言,短消息,网络论坛、网络博客、人肉搜索等等的出现,新的语言和语言使用方式的变化正在缓慢地、广泛地、持久地、决然地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这种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必将给我们的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活方式带来重大的革命性的影响和变迁。      此外,哲学的科学性,以及科学主义哲学这样的提法是非常有问题的,也是我历来不赞成的。没有凌驾于哲学之上的科学。在哲学和科学的关系上,我始终认为,科学同艺术、文学等等一样为哲学提供思想的质料,而哲学则为它们提供永恒的思想穿越和推进。没有科学的哲学,也没有哲学的科学。列宁说得好:哲学是一切知识的总计。此外,如果从方法论上谈论,那么,哲学有哲学的方法,科学有科学的方法,两者的方法是完全不同的。
哲学始终是一种思想的穿越,它为各门学科提供更为宏观和深刻的思维。不仅为科学、亦为社会学、文学、艺术等等提供着思想的穿越。对于哲学来说,正如舍勒所认为的哲学就是哲学,哲学永远也不需要借科学的名义来标明自己的本质。当然,哲学不是无本之渊,哲学需要从各门学科中获得新的认识材料,进行新的积聚,形成新的宏观思考和思想的穿越。
形而上学也是一种认识,这没有什么不对。但形而上学并不是认识论。在哲学上形而上学和认识论是两种不同的哲学观。建议你化些时间和功夫来搞清它们的区别。
你说,人类思想之本身是一种客观存在,但人类的思想见解、理念或观点全都是主观的认识。可是在我看来人的思想认识是主客观化合的,是客观对象和心灵方式的共建。不仅人的思想认识是主客观化合的,人的心灵方式亦是主客观化合的。
你说,思想的本身是一种客观存在,这个见解我不赞同。按照你的说法,思想首先是一种自我性的客观存在,并由思想通过你的视窗而产生认识。第一,你所说的思想到底是什么,它是一种怎样的自我性建构,它是怎样能够通过视窗以及通过怎样的方式生成认识的;第二,康德的心灵方式也是一种自我性的客观存在,但康德比你好得多,康德的心灵方式尽管是一种先验的架构,然康德则告诉了我们,他的心灵方式是如何通过感性的时空先验方式和理性的判断先验方式与客观对象共建而产生认识的。
分析哲学认为,一个命题在哲学上是否具有意义,应从这个命题的语词关系分析中寻求。我的见解则在于,一个命题在哲学上是否具有意义,不应从这个命题的语词关系分析中寻求,而应从这个命题的概念关系分析中寻求。这就是我与分析哲学的不同。
康德在哲学上的最为杰出的并为人们公认的贡献是认识论。正是康德使哲学面对了认识本身所含有的心灵方式,即认识的知性方式和理性方式。是康德从普遍必然性上,揭示了心灵把自身的规律赋予自然,揭示了认识因其自身方式所必然带有的界限所在。康德为哲学带来了哥白尼式的革命,是哲学史上的一座丰碑。他的学说和见解至今仍是一座有着重大影响的思想宝库。康德是我所敬奉的一位哲学大师,我和康德所不同的见解只是在于,康德认为认识的心灵方式是纯先验的,是自身绝对的;而我则以为,认识的心灵方式(包括弗洛伊德的意识结构)不是纯先验的和自身绝对的。认识的心灵方式是由主观和客观的互为作用和影响所共建的,也就是说认识的知性方式和理性方式是主客观化合所造就的,无论离开主观还是离开了客观,我们的心灵方式都是不能成立的。此外,我还认为认识的心灵方式不是固定不变的,不是一开始是这样以后永远是这样的。认识的心灵方式是在主客观共建中逐步发展出来的,并随着主客观共建的种种变动而进行它的新的建构。
康德关注我们头顶的星空,曾写下了他的星云学说,认为星球,我们的太阳系是由星云的旋转演化而来,回答了星球的来历和我们的地球、其他行星为何会围绕太阳旋转而不需要第一次推动的。康德和拉普拉斯德星云学说在那个时代为人们的思想提供了一个新的宇宙观。康德关注我们心中的道德,他认为道德法则是一种普遍必然的绝对命令,它的本质是自由。康德所处时代是一个要求改变专制统治的时代,康德对道德的关注,一方面力图从道德的自身方式上把道德视作为是一种先验的普遍必然的绝对命令,为自由的建立、法律的制定,上帝的信仰提供心灵的依据;另一方面力图从道德的自身内容上把道德规范为自由,具有改变专制(无论是世俗的、宗教的还是思想的)的本质特性。康德的思想是极为可贵的,可是,冷静地观察,道德这样东西并不是先验的,它是一种社会责任和公众舆论的建构,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社会责任和公众舆论,也就是说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道德建构。道德有讲自由的一面,但我们不能简单地用自由与否来评价道德与不道德。例如,对于封建皇权和教皇制度来说,它是专制的,在我们今天来看它们是不道德的,可是在古代它们是合理的社会和宗教治理形态,你很难说它们是不道德的,并认为整个封建时代或中世纪是建立在不道德的基础上的。当今,美国发生的次贷危机演发了一场金融风暴,给千千万万的家庭带来了灾难,可是次贷是美国自由经济的金融创新,本意是帮助穷人买房和以房产带动经济繁荣的,你很难因它是自由经济的金融创新,因而具有自由本质而说它是道德的,亦很难用它所造成的灾难说它是不道德的。景阳岗上的武松赤手空拳打死了老虎,被视为英雄传为千古美谈。在今天尽管你很有本事也能赤手空拳打死老虎,可是你真的这样做了,非但难于赞扬,弄得不好可能还会吃官司呢。为何呢?因为时代变了。在古代老虎是一害,除害安民是一种社会责任和公众舆论。而在现在,老虎是国家特级保护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环境是一种新的社会责任和公众舆论。道德是随着社会责任和公众舆论的变迁而建构的。康德关注道德,以自由为道德之本质,因为在那个时代,反对专制和维护自由是一种新的崇高的社会责任和公众舆论。
我们热爱康德,更重要的是汲取他的思想,站在他的肩膀上,比他看得更远一些,这才是人类精神的精华所在。
确实,我们之间有着根本的分歧。
你认为道德只适应个体的人,而我则认为在社会中任何一个个人都不是纯个人的人,而是社会关系的人,因而对道德的本质应从社会关系中寻求,而不是从所谓的个人自由中寻求。
你举了个例子:“你和你的一个战友快要渴死了,而这时你们俩身边只有一个苹果可以仅供一个人活下去。那么我要问一句:是否具有你将这个苹果自己不吃而让给战友的这种可能性呢?回答无疑是肯定的。 ”并认为,这就是“自由”的绝对意义上的含义。同时也是道德法则的应用基础”。那么我问你,我可以自由地选择把苹果给战友吃;也可以自由地选择把苹果给自己吃,也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不吃也不给战友吃。在这三者情况下,我都显现了我的绝对自由,请问这里究竟有没有道德和不道德的区分呢?或则说在这三种情况下,我的绝对自由的选择都是符合道德法则的呢?!都是非常道德的呢?!此外,你可以绝对自由选择地把苹果给战友吃,而你的战友也可以绝对自由选择地把苹果给你吃,于是,为了道德的绝对自由本质,你坚决不肯,你的战友也坚决的不肯,那么,你是否会因未让你的战友的自由选择实现而陷于不道德呢?或者说,你的战友是否会因你的自由选择实现不了而陷于不道德呢?!如果以上什么都不是,那你所说的道德又有何心灵的和实在的意义呢?!
还有,关于老虎的问题,在佛教中有个非常著名的故事,说有一位王子,也就是佛祖无数前生中的一个,为了拯救即将饿死的老虎和她的虎仔,发了大慈悲,从石崖上跳下舍身饲虎。这位王子的舍身饲虎是他的绝对自由的选择,在佛教中亦被视为美德。请问,在老虎和你的纯粹的个人绝对自由关系中,你应以打死老虎为道德呢?还是以宁可被老虎吃掉为道德呢?
再讲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一个女孩问她的情人,如果我和你母亲一起掉进河里,只能救起一人,你是救我呢还是救你的母亲?假设你面对了这种情况,我不知你的个人的绝对自由的道德应用基础在这种纯粹的个人关系中是如何来显现和回答女孩的。
你说:“接下来可以分析一下几个例子。由于只有武松是一个“个体”的例子,所以只就这个例子多说两句。分两种情况,一,如果武松在打死老虎之前的出发点如下:如果我不反抗,任凭老虎将我吃掉,那么我将这个判断扩大到全体人类是个什么情况,那样的话,就是说,每个人在遇到野兽时都不能反抗,任其将自己咬死,从而。人类将灭绝和消失,这是背理的,因为在目前知道的情况下,人是世界中最可宝贵的,相反由于我的准则将使人类灭绝,则是荒谬的,因此我应该反抗而不能坐以待毙。由此出发点作为动机就是符合道德法则的。这跟为民除害和动物保护根本没有任何联系。当然,我是假设武松有时间思考这些或先前已经有了这些成熟的想法。情况紧急,来不及思考,而是由于本能或条件反射杀死老虎和道德法则也没有任何联系。二,现在假设武松要去滥捕滥杀野生动物,并且同时想到:我现在滥捕滥杀野生动物,那我也可以将此判断应用于全体人类。那么全人类都可以去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但是所有的野生动物都被杀光后生物链将被破坏,进而人的生存环境将被破坏,从而人将灭绝,这是背理的,所以不能滥捕滥杀野生动物。武松由此放弃捕杀就是符合道德法则,否则就是违背道德法则。”
请问,在这两种情况下,你都想到了全体人类,想到了人的生存环境,并以此为道德的评判标准,那么你的道德还是以你的个人的绝对自由为应用基础吗?或者说只是适应个人吗?!你所谓的个人难道不是社会关系的人?其实,你的这两种情况的说明正好说明了,我们要从人的社会责任和公众舆论,从社会关系中寻求道德的本质,而不是从个人的绝对自由和纯粹的个人关系中去寻求道德的本质。
看来,你并不了解笛卡尔,也不懂得“我思故我在”,也没有读过海格德尔,了解他的存在主义论述。无论是笛卡尔还是海格德尔都是主张人是主体的(尽管两人的切入点有所不同)。倒是康德提出了自在之物是认识的界限,或者说是主体的界限。建议你读一读笛卡尔,看看笛卡尔是怎么论述“我思故我在”的,并了解一下康德是如何沿笛卡尔之先河开创认识论的。同时亦建议你读一读海格德尔关于存在的论述的,他的“此在”是如何构成存在之出发点的。千万不要望文生义,说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这个我只是世界中的我,也不要把海格德尔的存在主义当成经验主义,当成康德的自在之物的展开。海格德尔的“此在”可并不是经验的,存在为“此在”的感知所感知,这个“此在”作为存在者在海格德尔那里完全是先验的。也就是说,在海格德尔那里,存在的显现在本质上是由“此在”的先验方式或“此在”的先验状态,包括“此在”的先验情绪所决定的。
1、知识、符号、概念、命题等等就是一种主客观化合的东西。   2、在康德哲学中,心灵提供模板、外部提供刺激,从而制作成种种认识的成品,这种成品在我看来就是主客观化合的东西。
主客体共建的过程并不是一个纯客观的过程。我在《康德和马克思》一贴中对这个问题作了探讨。例如,对商品交换到货币的过程,在马克思那里是一个纯客观的物的流程,而辩证法,在马克思那里,亦是物的自身方式(恩格斯则把辩证法归结为自然辩证法》。而在我看来,从商品交换到货币的过程并不是一个纯物的流程,辩证法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物的自身方式,而是包含了人类心灵方式的参与和共建,是一个主客体共建和主客观化合的过程,所谓主客观化合的过程是指,它既不是一个纯客观的过程,也不是一个纯主观的过程。
对这个问题我已想过很久。以前我只用主客观化合这个概念,后来总觉得单有主客观化合这组概念总让人意犹未尽,就加用了主客体共建这组概念。这两组概念是有所界分的,但在本质上是同一性的两个侧面。我们可以从两者既界分又同一上予以把握。
我的想法,两者的界分在于:
所谓主客体共建,更多的是指它的制作过程。例如,我制作一把铁锤。这把铁锤的制作过程就是一种主客体共建的过程。在这里,我是主体,铁块、木条、工具是客体。没有我这个主体,铁块、木条和工具不会自己成为铁锤;没有铁块、木条和工具等客体,我就无法制作铁锤。因此,铁锤的制作过程就是一种主客体共建的过程。
所谓主客观化合,更多的是指它的制作成品。仍以铁锤为例,这把铁锤作为主客体共建的制作成品,它内涵了一种主客观化合。我心灵中的铁锤样式或图纸上的铁锤样式,对铁块、木条和工具的性状和性能的认识,制作的技艺和方法等等,都是属于主观范畴的;而铁块、木条和工具的性状和性能都是客观范畴的。铁锤就是两者的主客观化合。
两者的同一是:
主客体共建内孕育着主客观化合,主客观化合亦内涵了主客体共建,两者是同一性的两个侧面。
列宁说过,哲学是一切知识的总计。哲学作为一种追求绝对的思维运动,它是一种追求世界之根本的抽象和概括。因此说“哲学则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没有什么不对。但我不大赞成在哲学的评价上有科学和非科学之分。第一,哲学和科学是两个不同的范畴;第二,哲学范畴高于科学范畴。因此,哲学永远也不需要以科学来彰显自己。不少学者喜欢用科学这个字眼来彰显某种哲学,他们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科学异化为了某种至高无上的东西,把他们所尊奉的哲学异化为了某种形而上学的桎梏。同时也颠倒了哲学和科学的关系。
关于主客体共建和主客观化合的观点,确实是我的认识论的核心观念。关于这个核心观念,我在人大《爱智论坛和光明网哲学论坛上多有争辩和谈了我的思考,并把这个核心观点在我的一些写作中多方面作了阐述。总的来说,我认为,我们的一切认识建构,我们的心灵方式、人类实践和历史活动的文明创造,既不是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制造方式的,也不是马克思的绝对客观决定方式的,而是主客体共建和主客观化合方式的。此外,康德的认识建构是主客观共建的,按照康德德说法,外部提供了刺激,心灵提供了模板,我们的一切认识建构都是心灵和外部共建的制作成品。在这点上我没有意见。我所不同意康德的地方是,在康德那里心灵方式,即心灵的知性方式和理性方式是自身先验绝对的,而我以为,心灵方式同认识建构一样,亦是主客体共建和主客观化合的。心灵方式是由我们的主体在长期的久远的主客体共建和主客观化合的实践和历史中发展形成的。正如法国生物学家雅克.莫诺在他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中所说:“在一个十分重要的意义上来说,伟大的十八世纪的经验论者并没有错.在生命体内的万事万物,包括遗传的天赋在内,不管是蜜蜂的刻板行为还是人类认识的先天框架都是来自于经验,这一点是千真万确的。可是,万物都来自于经验,并不等于都来源于每一新世代的每一个体所反复进行的当前的经验,而是来源于物种在其进化过程中所有祖先积累起来的经验”。   这个问题提得很好。
客观世界和它的运动当然是纯客观的,用康德的话来说,就是“自在之物”。而我们对“世界和一切规律”的认识建构则不是纯客观的,按照康德的见解是我们的心灵方式与外部刺激共同制作的认识成品,所以我认为,我们所认识的世界和一切规律并不是纯客观的,它内涵了人类心灵方式的主观加入和共建。
关于主客体共建和主客观化合两组概念的一点补充。
对这个问题我想过很久。以前我只用主客观化合这个概念,后来总觉得单有主客观化合这组概念总让人意犹未尽,就加用了主客体共建这组概念。这两组概念是有所界分的,但在本质上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侧面。我们可以从两者既界分又同一上予以把握。我的想法,两者的界分在于:
所谓主客体共建,更多的是指它的制作过程。例如,我制作一把铁锤。这把铁锤的制作过程就是一种主客体共建的过程。在这里,我是主体,铁块、木条、工具是客体。没有我这个主体,铁块、木条和工具不会自己成为铁锤;没有铁块、木条和工具等客体,我就无法制作铁锤。因此,铁锤的制作过程就是一种主客体共建的过程。
所谓主客观化合,更多的是指它的制作成品。仍以铁锤为例,这把铁锤作为主客体共建的制作成品,它内涵了一种主客观化合。我心灵中的铁锤样式或图纸上的铁锤样式,对铁块、木条和工具的性状和性能的认识,制作的技艺和方法等等,都是属于主观范畴的;而铁块、木条和工具的性状和性能都是客观范畴的。铁锤就是两者的主客观化合。
主客体共建内孕着主客观化合,主客观化合亦内涵了主客体共建,两者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侧面。
主客体共建的过程并不是一个纯客观的过程。我在《康德和马克思》一贴中对这个问题作了探讨。例如,对商品交换到货币的过程,在马克思那里是一个纯客观的物的流程,而辩证法,在马克思那里,亦是物的自身方式(恩格斯则把辩证法归结为自然辩证法》。而在我看来,从商品交换到货币的过程并不是一个纯物的流程,辩证法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物的自身方式,而是包含了人类心灵方式的参与和共建,是一个主客体共建和主客观化合的过程,所谓主客观化合的过程是指,它既不是一个纯客观的过程,也不是一个纯主观的过程。
我们对“世界和一切规律”的认识当然不是纯客观的,它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
没错,但问题并没有完。我们要进一步追问的是,这种“反映”所显现的物的样式是不是纯物的自身方式或物的本来?!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这种“反映”中所显现的物的样式已不再是纯物的自身方式和物的本来,在种种主观对客观“反映”的生成中已悄然地加入了我们心灵方式(我们的知性方式、理性方式,我们的情感等等)的共建,我们的主观装置对客观之物的整列,这就是认识论,关于这点,康德已经为我们说得够明白了。我在《唯物辩证法的建树和不足》的帖子认为,唯物辩证法和唯物论一样,主张的就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论,认为事物在我们头脑中的“反映”所显现的就是物的自身和物的本来方式。这种客观决定主观的“反映论”,否定了人类心灵方式和主观性状对事物“反映”的加入和共建。在历史上我们看到一些伟大人物的历史悲剧正在于,他们坚持唯物论和唯物辩证法,把他们头脑中的“反映”作为了客观之本来和客观之绝对,一方面绝对客观地作出了错误的决策;另一方面从一个极端嬗变为另一个极端,走向了彻底的唯心论。看来这也是一种辩证法。坦率地说,我提出主客体共建和主客观化合的观点不仅是一种学术的探索,更有着社会政治和历史的总结思考。
罗素在他的《哲学问题》中以一张桌子为例,从颜色、质地、形状、触感等方面对桌子进行了何为实在的考察,在这种考察中,桌子颜色、质地、形状、触感,初看起来一切都是原本自有的,与我们的主观性状无关。可是罗素以他特有的敏悟告诉我们:一经推敲,情况就完全不是这样了,桌子这个外部对象所呈现在我们意识中的颜色、质地、形状、触感等等都不是自身绝对的,而是和我们的主观性状密切相关的。也就是说,桌子所给与我们的颜色、质地、形状、触觉等等并不是一种自身的实在,而是一种主客体共建和主客观化合的实在。
再以颜色为例,您看到的这个苹果是红颜色的,这个“红颜色”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按照您的见解就是纯物的或客观的本来,但科学将告诉你,自然界并没有“红色”。所谓“红颜色”和其他颜色一样,都是一种主客观化合的制成品。苹果的“红颜色”并不是它的本来就有,而是您的视觉构造和光线频率、物体性状的三者主客共建和化合的制作,而不是没有任何主观性状加入的客观本来
关于现象和本质,我的基本思想是:
1、现象和本质并不是物的自身方式和自身建构,而是我们的心灵方式的建构。
2、我们的心灵有着两种基本的认识建构,一种是知性方式的认识建构,一种是理性方式的认识建构。我在《主客共建和化合的架构方式》中,试图探讨了这两种认识建构方式是怎样通过感觉、知性、符号、概念的途径而生成的。
3、知性方式产生直观概念而理性方式产生非直观概念。在这里,非直观概念是直观概念的概念逻辑进阶,理性方式是知性方式的概念逻辑进阶。
4、直观概念是个别的、具体的抽象和概括,非直观概念无论是特殊的、一般的和根本的都是在个别和具体之上的共性抽象合概括的进阶。
5、我们的概念方式,以其知性方式和理性方式的并立和综合,在我们意识的主观对客观的反映中,以直观概念为现象,以非直观概念为本质,或者说,以知性概念为现象,理性概念为本质建构事物,并以为这是事物的自身方式和自身本来。
6、现象不是由本质所确定的,本质也不是由现象确定的,一个概念建构究竟为本质概念还是现象概念,是由它在概念逻辑中的位置所确定的。
关于“本质确定现象对吗?”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很难。如果我说,本质确定现象,那么,我上面的说法就会崩溃,因为既然是本质决定现象,那么,换句话说就是理性决定知性,而这在我的概念逻辑上来说是行不通的或混乱的。如果我说现象确定本质,那就和我们日常的常识观念和理性观念发生了难以理解的矛盾。如果我否定这个问题,那我就必须作出说明。    如何来破解这个问题呢?
我的思考是:对“本质和现象”这个命题,要从两个方面来区分回答:
1、从事物自身是否具有现象和本质结构的本源上讲,我认为,事物及其运动是一种物的自在,它的本身并没有本质和现象之分,因而并不存在本质确定现象的问题。
2、本质和现象是一种认识的建构,并由我们的观念赋予事物,并以为它是一种物的自身本来和物的自身方式。在这个意义上,人类的观念就会从非直观概念是直观概念的进阶,共性是个性的进阶上,以其逻辑的倒置,即根本高于一般、一般高于特殊,特殊高于个别上,即从共性高于个性上,赋予本质高于现象,本质确定现象的性质。正如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货币由物物交换,经过个别等价物进阶为特殊等价物,再进阶为一般等价物,进而倒置为根本价值物而发展形成。在这样的倒置中,人们的观念赋予了货币高于一切的地位,于是货币确定着商品交换和商品的交换价值,历史地成为了人们从事商品交换和商业活动的主宰和动机,等等。这也就是金融危机为何会引发经济危机的道理。
关于哲学是什么的问题,我觉得还是黑格尔的说法比较好。在黑格尔那里,哲学是一种追求绝对的思维运动,哲学的历史就是追求绝对的历史。在这里有两点很重要,一是哲学是一种思维运动,二是哲学是对绝对的追求,这种关于绝对的追求包含着对世界本原的形而上学的追求和对知识的绝对基础的认识论的追求。对哲学思维运动的本质来源,则可以从概念的逻辑运动中寻明。当然,对黑格尔所主张的绝对,我们需要作一些批判性的评析和把握。具体的论述可参见我的《哲学的还原》和《哲学的内核》两篇帖子。      1、哲学是一种追求绝对的思维运动。所谓绝对,在哲学家那里有种种不同的表述,如中国古代老子的“道”,周易中的“太极”,笛卡尔的真正的知识基础,康德的先验方式,黑格尔的绝对理念,现代西方哲学的绝对主体等等。这每一种绝对,都被认为是终极的绝对,而在我看来则是哲学家们的种种自我绝对。
2、我在概念方式的研究中认为,概念具有抽象和概括的逻辑运动,这个概念方式的逻辑运动,就是从个别概念的抽象概括递升为特殊概念的抽象概括;从特殊概念的抽象概括递升为一般概念的抽象概括,进而从一般概念的抽象概括嬗变为根本概念的抽象概括。在根本概念的抽象概括上,概念的运动达到了概括一切的高度,并在这个高度生成了人类的哲学思维。所以,哲学在本质上是一种概念方式,是概念逻辑的必然导致。
3、关于绝对,综观哲学史,我以为大致有三种方式的绝对,一是关于形而上学的绝对;二是关于认识论的绝对;三是关于主体性的绝对。就西方哲学来说,古代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和中世纪的哲学及基督教哲学,以及黑格尔的哲学、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所追求的是形而上学的绝对。近代哲学,如笛卡尔、休谟、康德、马赫等等,所追求的是认识论的绝对。尼采的哲学,以及分析哲学、现象学、以及存在主义等等,所追求的是主体性的绝对。而对主体性绝对的追求似乎已成为当代哲学发展的承续性的主流。这大约是和人们对人类现存和未来的思考的种种反思密切相关的。在中国这种对主体性绝对的追求更是有着某种人文思想的特别的吸引力。
1、其实理智和高尚的品行没有必然的联系。高尚的品行可以是很理智的;卑劣的行为也可以是很理智的。感情这样东西,也可以体现高尚的品行,例如爱情是一个很感情的东西,有许许多多的爱情故事都体现了一种人性的高尚品行,并且是不能为理智所理解的。有一首歌云: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你看这两情相爱多么的刻骨铭心,多么的充满人性的光辉。莎士比亚的《罗密欧和朱丽叶》、曹禺的《雷雨》等等,为世人所悲,可是却往往不能被理智所包容。
2、直观思维是一种美善的境界。不一定吧。歹徒看见一个女孩身带钱包且周围无人,直观地生成一个意念上去抢劫。这样的直观思维可不会是一种善美的境界噢。
哲学需要诗意般的浪漫,但哲学不是诗,哲学更需要学术的严谨和逻辑的涵盖。
再说几句:哲学是一门严谨的学问。当你提出一个观点就必须经得起方方面面的推敲,经得起一步一步的追问。我想如果读过古希腊苏格拉底的就可以了解这种进入哲学之门所应具备的精神的。就以理智具有高尚的品行和品性来说,你就要进行方方面的推敲,就要深入思考理智和高尚的品行之间究竟有没有必然的联系,或者说一种思维方式和某种道德之间有没有必然的联系。同时要思考有没有相反的情形,进行辩证的思考。例如,对于历史进步来说,并不是善才能推动历史和社会的进步,恶亦推动着历史和社会的进步。在哲学上是不能"是不是彼。彼不是是"那样简单化地考虑问题的。在古希腊时代,辩证法就教导我们,任何一个命题都有它的正题和反题,辩证法就在于从正题和反题的矛盾对立中取得合题。中国古代孔子所提出的中庸亦教导我们,任何事理的把握不应取其两极,而应取其两极的平衡。我说,“高尚的品行可以是很理智的;卑劣的行为也可以是很理智的”,并不是言无论次的调侃,而是希望你从正反两个方面辩证地看问题,以取得正确的合题。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在现实中,有不少的高尚的行为是由理智作出的,也有不少卑劣的行为也是由理智所作出的。例如,在刑事案件中,不少犯罪行为的作案过程都是在很有理智的策划下作出的。因此,不能说凡理智作出的行为都是高尚的。至于我所说的,“此外,按照《圣经》的说法,世界是由全知全能的上帝所创造的,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不知这可否算理智创造世界之一说”,是因为,西方哲学的很多学派,特别是基督教哲学,是很主张世界是由理智特别是由上帝的理智所创造的(对此你可以读一读西方哲学史和基督教哲学500年等国外的论著)。因此,当你在提出理智创造世界时,亦要考虑西方哲学和宗教的见解,亦要阐明你的观点和西方哲学及宗教的见解有何不同或相同。我不过是向你提出一种更为宽阔的思考视野罢了。
理智并不具有道德的属性,因此理智并不等于高尚的思想。前些日子看“明朝的那些事儿”,朱元璋当了皇帝之后,通过宰相胡惟庸案和大将蓝玉案,大开杀戒,几乎杀尽了和他一起奋斗开创明皇朝基业的战友和功臣。朱元璋为何会这样做呢,是他得了精神分裂症吗,是他丧心病狂了吗。其实朱元璋的行为是很理智的,他是为了给自己的子孙,给自己的朱家皇朝消除任何潜在的威胁和对手。朱元璋自谓淮右布衣,正是这种贫寒的出生,使他引以自豪也使他深感畏惧,生怕任何潜在的对手危害他的子孙和朱家皇朝。朱元璋成功了,他的朱家皇朝延续了数百年。请问,朱元璋杀尽战友和功臣的理智行为是一种自身利益保全的思想支配,还是一种高尚的思想支配呢?
在近代史上,很有理智和文明举止行为的欧洲人来到非洲,造就非洲历史上的深重灾难,一船一船的黑奴被运往欧洲和美洲,我们听到了黑奴们暗无天日的痛苦呻吟,他们的不堪重负的尸体被扔进了大海;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我们读到了黑奴们悲惨的遭遇和向往自由的心声。请问,那些掠夺黑奴的贩卖者,那些拥有众多黑奴的衣冠楚楚的农场种植主,都是精神分裂的人,丧心病狂的人,都是没有理智的人?或者反过来说都是具有高尚思想的人?
理智并不具有道德的属性,正如一把枪可以用来捍卫生命和自由,也可以用来抢劫和杀人,而枪的本身并不具有自身的恶和善的属性。
关于芝诺的悖论,我一直感到问题是在于,芝诺的时空是一种数学的时空,即一种数学方式定义的时空,而数学的时空则完全可以按照数学的概念方式或数学的自身方式,一半、一半地被无限分割的。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时空则是非数学方式的,是不可以被一半、一半地分割的,不可能像刀切豆腐一样把时空切成一片一片的。在数学定义的时空中,时空可以被无限分割,被阿拉伯数字切成一片一片,阿基里斯永远也追不上乌龟,飞矢永远不能前进半步;而在我们生活的时空方式中,阿基里斯很快就能超越乌龟,飞矢将飞向前方。我们可以用数学方式来描述时空,但时空并不是数学方式的。不少学者总是跃跃欲试地企图运用某种高超的数学模型来解决芝诺的悖论,而在我看来,芝诺的悖论则是把时空数学化的必然,它是用数学方式所永远无法自我破解的,正如,一个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永远不可能自己拎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从地面拔到天空的。我以为,数学在本质上是一种概念方式,数学逻辑是一种概念方式的逻辑。数学的错误并不是出自它自身的错误或自身逻辑的错误,而是出自我们的观念以绝对的方式把数学赋予了自然世界,把观念的方式作为了纯自然的方式,从而走向数学的错误和数学逻辑的错误。
关于概念分类的问题,究竟是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的分类比较适当,还是直观概念和非直观概念的分类比较适当?对这个问题,在相当一段时间中,我也曾取用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的区分,但随着思考的深入,我采用了直观概念和非直观概念的区分。为何作了这样的改变呢?我在思考中感到:
1、一切概念都是以符号为载体的,而符号的最重要特性就是它的指代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因此,一切概念在本质上都是抽象的和概括的。而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的分类,则在一切概念都是抽象的这个本真上,用了“具体”这样的一个归类而抹去一部分概念的抽象性质,这在逻辑上是非常矛盾的和不严谨的。基于这样的反复思考,我越益觉得用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的分类是不妥的。我以为,在概念的分类上,应在抽象这个共同性质的奠定上进行分类,所以,我放弃了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的分类,采用了直观概念和非直观概念的分类。所谓直观概念就是一种直观的抽象,非直观概念就是一种非直观抽象。两者在逻辑上是一致的,是共同地建筑在“抽象”这个性质一致的严谨要求上的。
2 、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的分类是很难操作的。例如,“花”这个概念,它既是一个具体的概念,亦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自然界只有各种各样被抽象地称作为“花”的对象,而没有“花”这个纯具体的概念之物;又如“狗”这个概念,亦既是一个具体的概念,又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自然界只有各种各样被抽象地称作为“狗”的对象,而没有“狗”这个纯具体的概念之物。你看,“花”或“狗”等等,是很难用具体概念来终结的,它们亦是道道地地的抽象概念。“花”和“狗”这样的指代的符号制作和运用,对我们的意识来说,是一种直观的抽象,倒不如把它们称之为直观概念比较恰当一些。而对于实在、自由、必然等等抽象之抽象的概念,则可相应称之为非直观概念。在我看来,概念逻辑运动以其自身的方式或规律生成四个阶乘的概念,即:个别概念、特殊概念、一般概念和根本概念(人类思想发展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建构都是建立在这四个概念阶乘及其组合上的),一般地来说,个别概念是直观抽象的概念;特殊概念、一般概念和根本概念是非直观抽象的概念。
3、提出直观概念的意义就我的本意来说,并不仅仅在于分类的是否恰当,而是试图以直观概念的确立,以及直观概念和非直观概念的逻辑建构,进一步思考人类的理性(思维的概念方式),从人类理性源自直观抽象和逻辑抽象的基础上,阐明人类理性和知识所具有的确实性,以及确实性的真正含义。
4、就在这一时刻的讨论中,就在刚才,我的心灵突然产生这样的想法:是否可以采用这样的分类,即:直观抽象的概念和逻辑抽象的概念。用逻辑抽象取代非直观抽象,用逻辑概念取代非直观概念,以求更为严谨的表达和说明问题。在源自关系上,个别概念是直观抽象的,特殊概念、一般概念和根本概念是逻辑抽象的。这里不作定论,我要想想,再想想。
1、是说先生提出主体认知的两种方式,一种是“所见即所得”,另一种是概念逻辑推定。我基本赞成。我的表达方式是,前者是直观的概念抽象概括,后者是逻辑的概念抽象概括。是说先生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小孩见过狸猫、也见过毛驴,确没见过老虎,会问“老虎”什么样?,你告诉他:“长得像猫、有毛驴那么大”这时,小孩大脑经过思维就推定出一个“老虎”概念,甚至马上去动物园,见到老虎他可能一眼就认出老虎“那是老虎”。这个例子举的不错,实际上,人类思维的概念运动,即从个别到特殊,从特殊到一般,从一般到根本的抽象和概括的逻辑活动,如同作用和反作用,是双向的  。如猫是一种个别的抽象概括,毛驴是一种个别的抽象概括,从猫和毛驴两种抽象概括中,可以进一步达到:“长得像猫、有毛驴那么大”的这种具有联想性的特殊抽象和概括,从而发展出是说先生所说的概念逻辑推定。概念的逻辑以抽象和概括为核心,是具有非常丰富的生命创造力的,它看是简单,但像万花筒一样,几块彩色的玻璃碎片可以演化出无限多样的图案。建议是说先生在这方面抓住不放,以概念逻辑为思维的基准进行深入研究。这种研究我以为是可以出成果的。我最近亦在做这方面的研究。
2、关于物和信息这一段,我以为是说先生的思路还需理一理。例如,一方面你强调了信息是物质,具有物的本质性;另一方面你又强调了任何物都承载着信息,当主体认识了物,就是对物以概念的形式将其承载的信息写入大脑。那么,信息究竟是什么呢?是物的自身方式呢,还是思维的概念方式呢,还是其他别的什么。按照你的说法,信息是物质,那么当我们的主体将信息写入大脑时,我们的大脑又是如何可以承载大量的物质进入和安置的呢?此外,一切物体都承载信息,而信息又是物质,也就是说一切物体都承载着物质,这种物体承载物质又是怎么能够的呢?还有思想是不是信息呢,因而是不是物质呢?当我们在思考时,会不会分泌出一种思想的物质呢?或者说信息的物质呢?另外,你说信息具有物的本质性,那么,何谓物的本质性呢?看来,你又得为物质下一个新的根本性定义了。唉,真难啊!.
我一直不大赞成对世界的建构或构成进行物质构成还是精神构成的定义。我一直认为,世界是无限多样形态的建构和构成。有无限多样的物的形态,也有无限多样的非物的形态。无限多样的物的形态和无限多样的非物的形态又无可分割地交融在一起,它们是不能简单地以物质的还是精神的终极解释来狭隘界分和定论的。由此,我也一直不赞成世界的一元构成论,二元构成论和三元构成论等等。对于我们来说:世界,包括我们的主体在内是一种无限多样的存在。如果一定要谈统一和终极,那么我以为,我们的这个世界只是统一于和终极于它的无限多样性。我们的思想要跳出唯物论和唯心论的框框局限和争辩,走向更为广阔的认知疆域和思想领域。
正如在数学上,有整数和分数,有正数和负数,有实数和虚数,以及函数、复数、级数、素数、指数、奇数、偶数、有理数、无理数等等,等等,种种数的形态被不断揭示出来并展现了数的形态在本质上是无限多样的。
1、我们这个世界确实是不能用纯物的方式来限定和解说的。我们这个世界既有种种物的形态,又有种种非物的形态,它们的唯有共同之处是,它们都是自在的和存在的。
2、关于空间,这个问题很不简单,有着种种的不同理解。例如,在牛顿那里,空间是自身绝对的,与空间中充盈的各种质点、粒子、射线等等无关。而在爱因斯坦那里,空间是具有物理特性的,是同种种质点相关的。如质点周围的空间是弯曲的,每一质点都拥有自身物理性状的空间。例如,太阳这个巨大的质点,拥有它的物理空间的作用范围,行星在太阳的弯曲的空间中运行,受到太阳这个物理空间的作用和影响,远处的星光越过太阳的空间,亦受到太阳空间的物理性状的作用和影响等等。在微观世界,每个原子的外部和内部都拥有它的物理空间。就拿原子核来说,由质子和中子组成,在原子核内亦有一个物理的空间,在这个空间尺度内,质子和中子则被一种极为强大的核力,即原子核空间的物理性状所束缚。由此看来,第一,空间不是纯一无所有,如同数学中的“0”,在数学上并非代表一无所有。纯无的空间是没有的。如果说有,只能存在我们头脑的观念设想中,康德则进一步认为空间只是我们心灵的一种主观方式,即把一切实体抽去留下的空间只能是我们的心灵整列事物的一种方式。第二,空间总是和一定的质点相关的,是一定质点的空间,而不是空间的空间;第三,空间具有物理性状,不同质点所拥有的空间具有不同的物理性状。
正如科学不能取代哲学,哲学也不能统合科学。科学自有其自身的发展方式,这种方式是哲学所统合不了的。但科学的发展总是和一定的哲学思想关联的。例如,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创立,出自于科学的自身方式,即是一定的物理方式和数学方式的发展推进,但这种推进亦受到哲学思想的深刻影响。正如爱因斯坦自己所说,正是休谟和马赫的哲学思想,使他最终突破了绝对时空观的深深束缚,豁然彻悟地创立了他的相对论。在我看来,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物理学、数学和哲学的一次非常出色结合的成果。
相对论不是哲学。其思维方法与哲学无关.
1、相对论不是哲学,对此我没有异议。
2、其思维方法与哲学无关,我觉得不能这么说。爱因斯坦在他的自述中就谈到了是休谟和马赫的哲学思想给了他决定性的观念变革,使他最终解脱了绝对时空观的深深束缚。
3、附:
休谟认为,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建立在经验归纳的基础上的,由经验归纳所获得的一切知识都不是终极绝对的。
马赫认为,时空的性状并不是自身绝对的,而是与我们的感觉的主观性状密切相关的。
4、哲学思想的背后就是哲学的思维方法。
其实,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思想并没有什么重大的差别。在辩证法的问题上,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把辩证法视为物的自身方式。关于这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就是一种物的自身方式。而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的跋中,有几段论述表达了马克思辩证法的特质,如马克思所肯定的别人对自己的评价:“马克思把社会的运动看为是一个自然史的过程,支配它的规律,不仅不依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为转移,而且宁可反过来说,是决定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的”。“我的辩证法的方法,在基础上就不只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方法不同,而且是它的正相反对。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他在观念这个名称下转化为一个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现实事物不过是它的外部现象。反之,在我看来观念性的东西,却不过是在人类头脑中变了位并且变了形的物质性的东西”。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问题同样是,把辩证法作为一种本体方式的纯物的流程方式,而没有从人的主体和概念方式的参与和共建上,把辩证法作为一种主客体共建和主客观化合的建构。对此,我在我的《康德和马克思》一帖中作了自己的看法。
1、遵嘱,阅看了您的《物基准思维方法是宗教思维方法》一帖。
2、对于您的“科学无终点,哲学有终端”的观点,我还是有不同的看法。我以为哲学亦是无终端的。您说,“一切知识都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这是“绝对”的,没有质疑余地的,无法批驳的。但您在您的《物基准思维方法是宗教思维方法》一帖中却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和质疑(可能您自己没有意识到),在《物基准思维方法是宗教思维方法》一帖中,您则认为“一切学问的发生前提都是有了知行主体的先在。没有知行主体,一切知识都不能发生。因而不以知行主体先在为理论发生原理的思考基础,一切表述形式的发生都是缺乏发生的合理性依据的”。当然,您可以说,前者是基础,后者是前提,两者并不矛盾。但既然没有知行主体,一切知识都不能发生,那么,“一切知识都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绝对,就不再是终端,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入地研究和探讨使知识能够发生的更深层次的或更为基础的东西。事实上,围绕知识的源泉,近代哲学自笛卡尔以来进行了数百年的探讨和争辩,形成了经验主义和唯理主义的两大观点。并使哲学对绝对的认识和发掘,从形而上学的绝对,转向了认识论的绝对,并从认识论的绝对深入到了主体基础的绝对。西方现代哲学,无论是分析哲学、现象学,特别是存在主义都是以主体为绝对的,即企图通过主体基础的清理达到真正的知识和绝对。海格德尔的存在主义或者说海格德尔对存在的研究,就是从这个问题发问和发问者的本身,即这个发问的主体出发的。您说,“一切学问的发生前提都是有了知行主体的先在”,在这点上,您的想法是和海格德尔一致的。
3、关于绝对,黑格尔说过哲学就是对绝对的追求,哲学的历史就是发现绝对的历史。我赞成黑格尔的见解,但我和黑格尔有所不同的是,在黑格尔那里,哲学对绝对的追求和发现已达到了它的终端,即“绝对理念”的自我意识。而在我看来,哲学上的种种绝对,包括黑格尔的绝对理念都不是终极的绝对,而是种种自我的绝对。哲学没有终端,哲学的历史就是种种自我绝对不断创立、深化和涌入的历史。
在我的理解中,西方现代哲学确实不承认物自体,但它的核心思想则认为,我们关于世界的一切知识,无论心灵的还是事物的,抽象的还是具体的,在本质上是以我们的主体方式为绝对的,只有在主体方式的基础清理中才能最终找到绝对确实的知识证明。
分析哲学、现象学和存在主义都在做一件事,即主体的清理工作,期望通过主体的挖掘和清理,从主体方面找到哲学的最终绝对或绝对的知识基础。当然,就我本人的见解,这种最终的绝对和绝对的知识基础是不存在的,但分析哲学、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对主体的清理和发掘工作还是很有哲学意义的,推进了认识论的深化和发展。我现在在做概念论的研究,亦是对主体的某种清理和发掘。我一直以为,哲学是对绝对的追求,但哲学家们所取得的每一种绝对都是一种自我绝对而不是终极绝对。终极绝对是没有的或永远也不存在的。
关于语言,我以为,语言不是一个自身独立的东西,对于语言:1、语言是一种主客观化合的符号抽象,它具有主客观化合性,并不是与实在无关的。分析哲学大师维特根斯坦对语境的研究实际上已关系到语言与实在的相关。2、在语言的背后起支配作用的是我们思维运作的概念方式和概念逻辑。
强国先生所提出了1.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2.世界是由意识构成;3.世界是由物质和非物质构成的;4. 世界既不是物质构成的,也不是非物质构成的四个问题。我以为,强国先生的提问基本是囿于传统哲学框架的提问。
在传统哲学框架内,或者说在形而上学的绝对框架中,人们以为世界是由某种本原之物所建构的,或者说是由某种物质的本原所建构的,或者说是由某种精神的本原建构的。或者说是由某种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既非物质的又非精神的本原所建构的。我这样说有没有依据呢?例如,英国哲学家罗素在他的《哲学研究》就认为有某种既非物质的又非精神的形态存在。中国古代哲学所主张的“道”就是一种既非物质又非精神的东西。因此,强国2008先生提出的四点不是新的问题,传统哲学对此已有回答。
我的见解则与传统哲学和强国2008先生的视角有所不同。
我以为,我们所面对的世界,包括我们的主体在内,都是自然的存在,而自然的存在作为自在之物,并没有它的任何终极的本原建构。本原具有终极的意义,这种建构是一种人类的观念,是由人类思维的概念方式和概念逻辑运动所创立的。当我们说世界本原于什么、什么时,这些本原归根到底是观念的建构,而世界本身并没有这种所谓的本原的建构。本原建构是人类思维活动规律,也就是概念逻辑运动(即概念抽象概括从个别到特殊、特殊到一般,一般到根本的逻辑运动)产物。例如,当我们说世界本原于"道"、本原于"数"、本原于“物质”、本原于“精神”、本原于“理念”、本原于“主体”等等时,这些本原归根到底不是自然本身的性质,而是人类思维规律和观念对自然的赋予。
其实,有是一种有,无亦是一种有。关于这点黑格尔哲学中有很好的论述。用“有”这个概念并不能解决您的问题。因为,物质的可以为有,精神的也可以为有,非物质又非精神的亦可以为有。
我说,“我们所面对的世界,包括我们的主体在内,都是自然的存在”,这句话的含义很清楚,我亦是一种自然的存在。例如,我们总在谈论有没有外星人,如有的话,我们当然是作为一种自然存在的。
此外,正如周而复始属于时间范畴,永恒亦属于时间范畴。
强国2008认为,有就是有,无就是无;或者进化就是进化,退化就是退化。
其实,事情并不像强国2008所想的那么简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就事情的一面来谈论问题,因而可以说,无就是无,有就是有;进化就是进化,退化就是退化。但在哲学思考的层面上,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哲学思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要辩证地看问题。所谓辩证法,在古希腊人那里就是从正题和反题的合题中把握概念和事物,在黑格尔那里则是从概念的对立统一中把握概念和事物。例如,以有来说,是一种状态,作为无来说,它也是一种状态。既然无也是一种状态,您就不能认为它是纯无,因而,无也是一种有,一种特殊状态的“有”。正如,在数学上,0是空无,但0又不是空无,0是有意义的,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数字,这个有意义就是一种特殊的有。您看这并不是概念的重叠,而是概念的合题和对立统一的辩证法。您在数学做题和日常生活计算中,对0的使用是一定不会把它当作纯然空无的。或者0是一种开端(记账的开始),或者0是正数(存款)和负数(欠款)的分界,等等。至于进化和退化,我在哲学和科学的帖子中已论述了,进化的过程亦包含了退化的过程。好比在生命中,在正常的情况下,死亡不是突然发生的,生长的过程亦是死亡的过程,您和我,以及他人,每多活一天就是向死亡更趋近的一天。生与死,分开来就生谈生,就死谈死是没问题的,生就是生,死就是死。但辩证来看,两者则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好比两个泥菩萨打碎了用水和在一起,再做两个泥菩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概念是很奇特的,它的成因,它的运动、它的特点、它的逻辑是非常值得我们去认识和把握的,例如,康德的两律背反就很值得我们注意的。只有把握了概念,我们才能更好地认识我们的思想和思想方式。
强国先生的问题是,把有归结为“有”就是物质。我以为强国先生对“有”的这种纯物质性的归结是有问题的。比如说,思维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存在,空间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存在,但无论思维也好,空间也好,都是一种存在。而我认为,一切被认为存在的形态都是有。如果按照强国先生的逻辑,凡是非物质性就是无,那么,思维也好,空间也好都是一无所有的不存在了。我以数学中的“0"进行说明,"0"是一种无,但"0"亦是一种有。有与无在哲学上是一个辩证的概念,两者是不能截然分割的。正因为如此,我建议强国先生要了解古希腊的辩证法,了解黑格尔的辩证法,要具有哲学思维的辩证素质。在哲学讨论中我们进行思想交流,这种思想交流既是你我之间的交流,同时亦不妨把眼界放宽些,和先哲们的思想作些交流,使我们的思想更为深刻一些,我想这并非是无益的。
用物质这个概念概括一切是有缺陷的,它不能包括非物质形态,以及既非物质形态和又非精神形态,应此,在哲学上发展出了存在的概念,存在的概念包含了一切物质的、非物质形态的,以及既非物质和又非精神的种种形态。
强国先生从物质的意义上理解“有”和“无”。我们则从存在的意义上理解“有”和“无”。这大约就是我们和强国先生的思想差别所在吧。
当然,对强国先生“存在也是可以无的”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存在是可以被消除和抽去的,存在一旦被消除和抽去,留下的是什么也不存在的无,这种什么也不存在的无大约就是强国先生所主张的无了。可是概念的辩证法在于,这种什么也不存在的无,如同什么物体也没有的空间,也是一种存在方式,仍为存在所抽象和概括。存在是不能被消除和抽去的,正如一个人是不能用自己的手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的。
顺便提一提,哲学家康德曾这样说过,当我们把我们心灵中的一切经验质料都抽去和清空后,留下的再也不能被抽去和清空的便是时间和空间,而这时间和空间就是我们的心灵方式,时间为心之内观,空间则为心之外观。您看,没有任何质料的时间和空间在康德那里并不是无,而是我们的心灵的一种存在方式。呵呵,强国先生又要责怪我了,你把康德扯进来干嘛!?
强国先生说“存在也是可以无的”,针对强国先生的这句话,我则以为存在是不能被消除和抽去的。强国先生说,“存在都没了,即人没了,概念何来?”强国先生说得很好,但强国先生在这里不是也在质疑“存在也是可以无的”吗。我们的观点强国先生难以接受,但我倒希望强国先生能够阐述一下存在是怎么可以无的,或者说是怎么能够无的。这样一来我们可能要进入存在主义的哲学领域了。
看来强国先生还是没有理解康德的两律背反的真正含义,在两律背反中意识是做不了裁判的。两律背反的真正意义是在于它揭示了我们的思维的概念逻辑和概念特性。揭示了任何一个极端在命题中都是不能得到真正的建构的。正如有与无,存在与不存在,它们只能在命题的合题中和命题的对立统一中被建构,而不能在命题的任何一个极端中被建构。
本人以为,一切概念所指代“事实”的证明,都是建立在概念的直观性和逻辑性上的。例如,对于上帝来说,无论宗教的教义宣布的是多么确凿和神圣,但是只要上帝没有直观地显现他的真身,上帝这一概念所指代的事实就永远也无法被令人信服地被证明为事实。当然概念所指代的“事实”的证明,但凭它的直观性证明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它逻辑性证明。即它的从属范围的个别性,特殊性、一般性和根本性的证明。即这种直观性的事实证明,究竟是一种个别性的证明,还是特殊性的证明,抑或一般性的证明还是根本性的证明。例如,A发誓见到了外星人,我们无法否认他。但“外星人”这一概念所指代的事实证明,对于我们的共同意识来说,则是始终未能达到或缺乏它的个别的、特殊的、一般的、根本的逻辑性证明的。
这样,对于我们人类的共同意识来说,事实的证明和确认:一是以直观性为基础的;二是以逻辑性为特质的。
其实,当我们谈论世界,谈论事物,谈论事实时,我们所谈论的世界、事物、事实都是认识中或意识中的世界、事物和事实。因此,这样的世界、这样的事物、这样的事实都是经过我们的认识和意识所制作和加工的,它们并不是纯客观的。有没有纯客观的东西,当然有,康德已指出它是“自在之物”。然而“自在之物”一旦进入了我们的认识,进入了我们的意识,它在我们认识中或意识中所呈现的种种样式就不再是纯客观的了,而为我们的感官和大脑的主观性状,为我们的思维的概念方式和概念运作所制作和加工,成为种种主客观化合的样式。
因此,不能简单地说事实是客观的。而应进一步把握,这是怎样的一种客观。
关于概念,我想研究的主要之点是:
1、概念是如何通过符号制作的抽象和概括所产生的,并如何导致理性方式的产生的;
2、概念是如何以抽象和概括为核心逻辑,展开它的从直观概念到逻辑概念,从个别概念到特殊概念,进而从特殊概念到一般概念和根本概念的逻辑运动的;
3、概念方式及其运动是如何建构我们的思想、命题、知识和自我意识的;
4、概念所具有的主客观化合的能动性和建构性。
在意识活动中,一定的感觉材料通过符号指代的制作和抽象转化成概念。并由此展开了概念抽象和概括,进阶和嬗变的逻辑运动,造就了人类所特有的概念方式的思维运动。
1、道远先生讲了感觉材料转变为概念。我作点补充是因为我以为道远先生在这里需要进一步考虑,一定的感觉材料是通过怎样的一个环节而转变为概念的。或者说一定的感觉材料是如何和如何能够转变为概念的。对这个环节,我认为就是符号的制作和抽象。远古时代岩洞中的壁画,中国古代的象形文字,都是符号,前者是图案符号,后者是文字符号,这些符号由线条和色块的抽象制作而成,具有着制作性、抽象性、直观性、指代性和文化性的突出特征。正是符号制作和指代的交流运用,使人类的意识借助于符号这个中介或载体,使一定的感觉材料转变为了概念。同时符号的制作性、抽象性、直观性、指代性和文化性也同时传递给了概念,并进而产生了概念自身能动的逻辑运动,以及概念方式的人类思维和自我意识。道远先生已指出了概念不是先验的而是经验的,但道远先生需进一步精深地阐述一定的经验材料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转变为概念的。而不是一言带过。对此,我建议道远先生涉猎一下符号学,以及美国学者卡西勒的《人论》一著。卡西勒对符号的中介性、制作性和文化性讲得很好。我与卡西勒的不同点则在于,卡西勒的研究只到符号为止,而我的看法,应该进一步从符号到概念,透彻地说明人类意识的发展,以及人类思维和自我意识的本质所在。
2、关于概念的核心逻辑:抽象和概括,进阶和嬗变,确是本人的一点哲学创立。对此,我已在《哲学的还原》和几篇关于概念类型和逻辑的文本中做了论述。最近,我在《学说连线》的社会哲理中就概念的问题发表了几个专文,是说先生如有兴趣可屈尊一阅。
1、显微镜世界,也就是微观世界亦是一种现实世界,何来显微镜世界过度到现实世界?!
2、宏观与微观是否同一个事物要看处在哪一个参照系,此一;宏观和微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建构和指代,此二。
所以,概念不是先验的,概念自始自终是一种主客观化合的建构。主观:心理意识活动;客观:感觉材料。进一步思考和探究:不仅概念是主客观化合的,心理意识活动和感觉材料亦是主客观化合的。
康德的的先验理性判断分为四个范畴十二种类型。在康德那里这十二种判断都是纯主观的超验,而没有客观参与。也就是说这十二种判断是我们的心灵所自带的一套先验的程序。所有的感觉材料被我们的心灵程序整列而获得它们的各类属性。
然而,在对康德的纯粹理性的研究中,我始终感到,康德回避了这样一点:即这四个范畴十二个类型的判断是如何互为界分的呢?而康德的做法是,一方面告诉我们先验的理性判断有四个范畴十二种类型,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运用经验材料的举例来对这四个范畴十二种类型的判断进行界分。这样,康德的整个学说陷入了一种深刻的逻辑矛盾:即一方面他的知性的和理性的方式是纯粹先验的,没有任何客观参与和成份的,另一方面他的知性的和理性的种种方式和类型又始终需要具用客观的事例来界分和证明。就康德本人来说深深地为这种矛盾的存在挥之不去而感到苦恼。而要解决这样的苦恼,从康德学说的深刻矛盾中走出来,我以为就应扬弃任何纯粹的先验和超验,把认识论放置于主客体共建和主客观化合的基点上。这样,我们的心灵方式,我们的认识方式,我们所获得的一切知性的和理性的知识都是主客观化合的制作和建构。
此外,再谈一点。从哲学上看,一切生命体,既是主体的,又是客体的,是一种主客统一体。人类的精神活动是建立在生命体的基础上的。正是生命体的这种主客体统一的性质,从本源上决定了人类精神的发展必然是一种主客体共建、化合和制作的过程。这是我多年思考的所得,也是我的哲学理论的基石。
其实,用眼睛去看亦会有所不同,如不同人种的眼睛(黄眼睛、黑眼睛、蓝眼睛),老年人的眼睛与青年人的眼睛,健康的眼睛和病态了的眼睛,等等。它们所看到的世界多多少少是有着差异的。俄罗斯画家列宾老年时看他年轻时所画的画,总感到缺少黄颜色,于是他进行了重画,添加了不少黄颜色。而在人们看来,被列宾重画了的画黄的过度了。这是为什么呢?问题就出在列宾的眼睛,列宾的眼睛因老年病变阻碍了黄色的光线的进入,因此他会认为年轻时的画缺少黄色,重画时加入了过度的黄色。当然,这里也引出了一个十分重大的哲学问题:我们应当以黑眼睛看出的世界为真实绝对呢?还是以蓝眼睛和黄眼睛看出的世界为真实绝对呢?以老年人的眼睛看出的世界为真实绝对呢,还是以年轻人的眼睛看出的世界为真实绝对呢?或者说,我们何以来确定真实绝对之外物呢?!
你这个说法没错。但不能证明心理的先验。而应该进一步追问和思考,这种心理的差别的由来。例如,关于遗传基因的问题,基因初看起来是先验的,但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基因的形成,是生命体的主体与外部环境客体的长期相互作用的制作的结果。从遗传的角度来看,基因好像是先验的,但从基因的由来上追溯,基因是主客共建的。同样,我们的心灵方式,包括我们的意识建构、心理建构、心灵方式,从相传的表面上看是先验的,而从它们由来的更深分析上,它们亦是主客共建的。在这里,无论离开了主体的参与还是客体的参与,我们的意识建构、心理建构和心灵方式都将消逝而去。
在我看来,不同的心理差别的由来,应进一步追溯到它们各自形成的主客共建和制作的历史。
关于语言,我以为语言确实是影响思想和思维方式的。不同的语言会带来思想和思维方式的某些差别。但这又是同语言的符号方式相关的。例如,我总以为,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方式,特别是以易经为代表的传统直观思维方式是同中国的象形文字密切相关的。而西方人的传统逻辑思维方式是同他们的字母文字密切相关的。我在读数学读物时注意到,数学符号是极大影响数学思维和数学发展的,如阿拉伯数字,0这个数学符号的发明,以及代数、方程式、解析几何坐标式等等的数学符号的制作和使用等等。当然,我的看法还需深化。
此外,关于语言和概念。我总以为语言的背后是概念。例如,我在一些帖子上看您的关于“方的圆”问题,“方的圆”是中世纪的一个经院哲学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从语言形式和结构上看,“方的圆”这个语句表述并不违反语言的规范,也就是说从语言规范上对“方的圆”这个语句是挑不出什么毛病的。然而从概念分析上看,“方的圆”则明显是违反概念逻辑的。因为方是一个直观概念,圆亦是一个直观概念,两个不同界分的直观概念,是不能进阶为一个“方的圆”的直观概念的。因此,所谓“方的圆”,在我看来是一个概念问题而不是语言问题。
我在概念类型和逻辑中一再指出,直观概念亦具有它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当感觉直观一旦借助于符号的制作和指代嬗变为概念直观,它就具有抽象和概括的广延性。这也就是斯宾诺莎关于概念具有它的能动性的所在。
老茧先生认为哲学就是“文法论”,本人以为是不可取的。
1、按照老茧先生的逻辑,那么,笛卡尔可以说哲学就是主体论,休谟可以说哲学就是怀疑论,黑格尔可以说哲学就是理念论,马赫可以说哲学就是感觉论,尼采可以说哲学就是意志论,海格德尔可以说哲学就是此在论,等等,等等。如果老子还活着,他亦可说,哲学就是道德论。
2、在老茧先生的内心中,或者说在老茧先生的哲学发展演绎中,“文法论”是哲学的最终完成形态,或者说是哲学的终极形态。这种见解并不是新的,黑格尔就认为,他的理念论就是哲学的最终形态。然而哲学史的发展已证明,哲学并没有它的终极形态,也永远不会有它的终极形态。
3、老茧先生的“文法论”,可以作为哲学研究的一个内容,但老茧先生必须把“文法论”放置于一个合适的基点,建议老茧先生深入地了解一下上世纪初的英国分析哲学,特别是分析哲学关于语言的研究,分析哲学是如何因语言的规范而陷入自身的泥坑的。以及分析哲学是如何从先验的语言规范走向语境和文本的历史分析的。既要了解分析哲学的成果,更要了解分析哲学所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我想这对于您把握您的“文本论”是会非常有益的。
关于概念我的想法是:
1、我想研究的是不仅是直观概念,更重要的是逻辑概念。以及这两种概念对知识的建构和证明方式。
2、我对概念论的研究在于,我以为在语言的背后起支配作用的是概念逻辑和概念运动。分析哲学只有进一步从语言分析走向概念分析,才能走出它的困境。分析哲学的历史已经证明,就语言的分析和规范是无法澄清语言陈述的问题的。
3、哲学不是文法论,也不是概念论,概念论只是我的哲学研究的一部分。我在论坛上发了不少文本,谈论了关于哲学的还原和核心的问题,关于主观性状的问题,关于主客观共建、化合和制作的问题,关于绝对的问题,关于非连续性发展和切变的问题,关于概念的问题,关于从形而上学到认识论的问题等等,概念的研究只是我的思考的一部分。
关于现代哲学。我以为现代哲学所做的事情就是从认识论的先验绝对转向了主体的绝对,并以主体绝对为哲学的终极。尽管本人从不赞成主体绝对,但本人以为,现代哲学以主体绝对主张了生命和人的第一性。主张了人的自由本真和诗意般的栖居。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哲学所涉及的并不是很细微,很琐碎的小问题,在现代哲学主体绝对的背后汇集的是一种新的时代精神的创立,是一种对生命尊重、主体完善和人的解放的进一步要求。
1、关于什么是哲学的问题,我已有两篇文本,即:《哲学的还原》和《哲学的核心》,对什么是哲学谈了我的见解。这两篇文本已发表在学说连线和光明论坛,以及本论坛。老茧先生如有兴趣可读一读,很欢迎老茧先生帮我挑挑问题。
2、关于您的文法论,我说没有完成,第一,哲学没有它的终极,这是我一直和您强调的;第二,您的文法究竟是指什么,其构建原理究竟又是什么,它是先验的还是经验的,其核心的逻辑本质是什么,它建构了怎样的一种哲学体系,它属于本体论范畴还是认识论范畴,它有没有自身界限的所在?它是怎么能够成为哲学的终极形态的呢?等等,我觉得您都没有说清楚。因此,没有也不可能成为一种完成了的系统。所谓成一家之言,并不能理解为达到了终极。我在谈论普遍性问题时曾说过,任何普遍性都不是满溢的,在任何普遍性的背后都有它的域定和界限所在。
我同意这样的见解,但我觉得还需补充一句,即以客观世界为对象,以社会的发展为对象,以人的发展为对象。第一,哲学是一种主客观化合的抽象,而不是一种先验的自命;第二,推动哲学发展的背后是时代精神的汇集和人的解放和发展的新的历史召唤。
同时,我以为,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汇入世界的发展,正在广泛地酝酿着一种新的思想和理论的变革。哲学在中国的发展要走向世界的前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的哲学在其主导层面上,是以客观决定和历史决定为绝对和统治的,是否认或忽略人的主体和自由意志的加入、共建和创造的。要改变当代中国哲学的绝对,现在很重要的是做哲学变革的基础性的工作。费尔多思论坛应当看清这样的趋态,多做这方面的工作,引领新的哲学变革的创立、传播和发展,才能持久和拥有有自己的生命力。
邓小平在引领中国的改革开放中有一个极为高明的智慧是,不搞姓社姓资的争论。如果中国的改革开放囿于姓社姓资的争辩,那么中国的改革开放就迈不开它的大步。同样,在哲学的自由讨论和发展上,不宜搞什么方向、服务等等的政治框束。哲学是思想的田园而不是政治的婢女。例如,马赫的哲学批判了先验的力学,催孕了现代物理学的诞生,您能说它是代表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是代表无产阶级还是资产阶级?!此外,形而上学的绝对代表那个阶级?认识论的绝对代表那个阶级?主体绝对代表那个阶级?等等。在我看来,哲学既不代表资本主义,也不代表社会主义,更不代表那个阶级。哲学有自身方式的任务和使命。
请问宋祖无德先生,您的这种“任何哲学都是有阶级性的”先验设定是从何而来的。按照您的逻辑,世界上就没有无阶级性的东西了。按照您的逻辑,没有超阶级的人类共有的人性;没有超阶级的人类思想方式,没有超阶级的物资生产,没有超阶级的力学和相对论,等等。一切都为阶级和阶级性所统治和规范,是吗?!看来,我们在宋祖无德先生的逻辑中回到了阶级和阶级斗争为纲的文革时代。此外,既然任何哲学都是有阶级性的,那么,按照宋祖无德先生的逻辑,只要阶级消灭了,哲学也就没有了。上世纪初,英国的分析哲学不辞辛劳地期望通过语言的治疗和规范,消除一切哲学问题,看来他们是完全搞错了,按照宋祖无德先生的逻辑,只有消灭阶级才能消灭一切哲学问题。因为,一切哲学问题都有阶级性的,是阶级性造就了哲学。看来,我们肚子饿时,请不要急于打饭菜,要先分析和化验一下这里面所含有的阶级性。
坦率地说,我们这一代经历过十年文革,经历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有着对文革的深刻反思,有着对改革开放的世界融入,更有着对中华民族站立于世界前沿的梦怀和追求。在这样的伟大的深刻变动的时代,中国已经有了将站立于世界精神前沿的正在涌动着波澜壮阔的社会思想基础。“究天人之际,成一家之言”我们当有这样的志向和能力,造就深刻影响人类文明的思想。
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发展,是全人类的精神财富,不是那种政治、那种阶级的私利。中华民族要站在世界的前例,就必须要有全人类的气度和胸怀。马克思说过,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佛教主张普渡众生。这就是气度,这就是胸怀,这就是信仰,这就是灵魂。
',1)">
您已欣赏本作品 分秒  感谢光临健君文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