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职业分类:和谐视野中的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研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1:20:06
和谐视野中的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研究 韦丽萍  黄颂凯     【摘要】社会组织的出现和发展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组织作为迅速崛起的社会力量,通过怎样的形式把他们有效组织起来,引导他们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实现共同的目标任务服务,已经日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委统战部门必须正视的重大课题。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主动把社会组织纳入统一战线的工作范畴,坚持理论创新,敢于探索实践,不断丰富和完善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努力形成“大社会、大统战”的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格局,引导社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实现更大的作为。     【关键词】和谐社会建设  社会组织  统战  方法  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对我国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有了新的认识和概括。统一战线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具有空前的广泛性。社会组织作为迅速崛起的社会力量,通过怎样的形式把他们有效组织起来,引导他们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实现共同的目标任务服务,已经日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委统战部门必须认真加以思考的重大课题。    一、社会组织的概念    社会组织是社会科学的一个新名词,它有着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人们从事共同活动的所有群体形式,包括氏族、家庭、秘密团体、政府、军队和学校等。狭义的社会组织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有意识地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如企业、政府、学校、医院、社会团体等。它是对传统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或者民间组织等称谓的改造,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认识这类组织的基本属性、主要特征而形成的科学概括。[1]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把民间组织纳入了社会建设与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对传统的提法进行改造,提出了社会组织这一称谓,[2]正式用“社会组织”代替“民间组织”。    根据国家民政部民间管理局的资料,我国的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社会团体是由公民或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行业性社团、学术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基金会是利用捐赠财产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包括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分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劳动、民政、体育、中介服务和法律服务等十大类。[3]    二、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及其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优势    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独立性、志愿性、公益性等基本特征。[4]一是非营利性,组织为公益性目标而成立,组织的利润不分配给所有者和管理者,这是它与其他私营组织的最大区别;二是非政府性,也叫民间性,它在制度上与国家相分离,不受制于政府,不参与政治性事务;三是独立性,社会组织不依附任何政府部门或其它组织而存在;四是志愿性,参与这些组织的活动是以志愿为基础的,同时时间和金钱上接受自愿捐献;五是公益性,社会组织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公益性目标而成立的。    对于社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优势,有研究者认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会组织是联系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是政府职能转移的载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会组织具有良好的协调作用。[5]《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明确提出:“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可以说是对社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功能作用的准确概括。      三、当前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社会事务管理中党和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格局,明确了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三大积极作用即提供服务、提出诉求和规范行为,形成了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政策基调,社会组织得到了来自体制的认可、包容和支持。[6]    截至2009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43.1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3.87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04万个,基金会1843个。此外,在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万多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有20万多个。从1988年到2009年,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增长了近100倍(1988年我国仅有社会团体4446个),近10年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2009年,我国社会组织固定资产总值约1089亿元,收入1247亿元,增加值约500亿元。全国社会组织目前有专职工作人员540万人,兼职工作人员500多万人,还有注册的各类志愿者2500多万人,基本形成了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7],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积极作用,成为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我们可以看到,在不少有组织、有影响的事件背后都活跃着社会组织的身影。如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以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等全国性慈善和公益组织率先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出抗灾慈善捐助倡议,全国各地社会组织也迅速动员各方力量,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并组织工作队奔赴灾区,协助政府做好伤员救助、危机处理、情绪安抚和灾后重建等工作,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尊重和认同;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志愿者协会因工作突出,还被授予“联合国卓越志愿服务组织奖”;在2010年10月4日-9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会议上,中国民间环保组织(NGO)举行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主题活动,60多家中国NGO首次联合行动,共同发布立场书,呼吁各国直面气候变化挑战,尽快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同时呼吁各国立即加入全球低碳竞赛。作为东道国的民间环保组织,它们以自己的方式向世界展示了中国草根民众对气候变化的自觉和行动。[8]       四、形势发展的要求和统一战线的主题,决定了我们要在社会组织中开展统战工作    从统一战线的性质和任务看,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成为、也必将成为统一战线工作的新领域。但是,同日益发展壮大的社会组织相比,目前我们的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仍然处在探索阶段,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对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还比较模糊,与社会组织缺乏必要的联系,更谈不上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和对开展对他们的统战工作。    社会组织的民间性、公益性和志愿性等特征,使其在群众中易于产生广泛的认同感,在反映各种利益诉求、协调利益冲突、提供社会服务、加强社会沟通等方面,起到政府部门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多发期,为社会组织提供了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我国各类社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也将不断扩大,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将发挥越来越广泛的作用。    统一战线的主题是“大团结、大联合”,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实现最广泛的大团结,是统一战线安身立命之本,是衡量统一战线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也是统一战线的永恒主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实现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更需要通过统一战线这个平台,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最大范围地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团结起来,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积极因素调动起来。社会组织作为在宪法范围内活动的合法团体,是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好对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是新形势新任务赋予统一战线的一项时代使命,有着重大而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是可以拓宽统战工作领域,进一步丰富统战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社会组织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和特征,决定了它就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天然领域”;开展对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是各级党委统战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相对于统一战线的其他工作领域而言,我们在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方面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适用的指导理论,实践上也仍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开展对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就是要认真研究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内在特点和规律性,总结上升为指导实践的一般性理论,进一步丰富统战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推动统一战线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是可以拓展联谊交友空间,更好地体现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当前,我国各类社会组织中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多达3500多万人,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群体,他们在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具体利益诉求等方面是多样的。统战工作做的是争取人心的工作,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与3500多万社会组织成员广交朋友,可以大大拓展统战工作联谊交友的空间,使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得到更好的体现,促成更加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形成。     三是可以开阔统战工作视野,推动各方面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社会组织的人员构成和性质特点,决定了它是各方面精英人物特别是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集中营”和培养锻炼人才的良好场所,各类优秀人才汇聚于此,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则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社会统战统战工作,可以进一步开阔代表人士工作视野,从中发现人才、选拔人才,推动各方面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是可以有效整合调动社会组织资源,为开展“三大统战”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大类,涵盖了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掌握着大量的人才、资金、信息、技术和人力等资源,是经济社会建设的有生力量。这些社会组织所处的行业领域及其成员所从事的工作,有许多属于三大统战的范畴。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就是要用统战的手段整合各类社会组织资源,把广大成员的人心凝聚起来,把广大成员的力量汇聚起来,引导他们在做好自身组织工作的同时,积极投身经济统战、文化统战、和谐统战工作的具体实践,为三大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保障。    五是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形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在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的形势下,社会组织为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和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一条便捷的渠道,同时还可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到其成员及其所联系的群众之中。开展对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表明“官方”对于社会组织功能作用的认可,有利于更好地组织和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组织成员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热情,形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共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五、与时俱进,创新求索,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共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逐渐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目标大步迈进。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面对形势的发展和时代的召唤,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必须当仁不让地担当起历史所赋予的重任,主动把社会组织纳入统一战线的工作范畴,与时俱进、创新求索,以联谊交友为手段、以党建工作为推手、以教育引导为重点、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以政治安排为动力、以服务活动为载体、以做好服务为己任、以强化管理为抓手,坚持理论创新,敢于探索实践,努力形成“大社会、大统战”的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格局,不断丰富和完善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引导社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实现更大的作为。    (一)以联谊交友为手段,积极开展对各类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统战工作,促进统战部门工作意图的顺利实现。一般情况下,社会组织负责人往往就是该组织的创建人,或是在某方面有专长且有胆识、有魄力的精英人物。他们由于所处的地位或掌握一定的资源,在组织中有着一呼百应的权威,在行业领域内或社会上也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就应该从其负责人入手,通过与各类社会组织负责人联谊交友,通过他们去团结、去影响、去调动广大组织成员,使他们在联谊交友的良好氛围中愉快地接受和支持统战工作,促进统战部门工作意图的顺利实现。    (二)以党建工作为推手,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夯实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组织基础。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是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需要,是确保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健康发展和正常运作的重要保证。要加强同党委组织部门的协作,在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培养教育力度,有意识地把他们培养成为社会组织的领导者和接班人,更好地引导、团结、凝聚和带动广大成员为实现自身组织的工作目标而奋斗;要把社会组织中政治素质较强、思想比较成熟、有发展潜力的成员和不是党员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培养发展成为党员,不断壮大社会组织中的共产党员队伍。    (三)以教育引导为重点,夯实广大社会组织成员共同的思想基础。对社会组织成员进行教育引导,是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重点。教育引导的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成败。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对社会组织成员的教育引导工作。一是要重点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其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并把他们列为统一战线教育培训的重要对象,通过培训教育,培养他们遵守法规、尊重章程、依法办事、规范运作的意识,不断提高对统战工作的认识和做好社会组织工作的能力。二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对各类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教育引导广大社会组织成员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三是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对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及其成员,要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提高全社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认识和对社会组织的认同,激发广大社会组织成员更好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    (四)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大社会、大统战”的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格局。随着形势的发展,统一战线越来越呈现出社会化的趋势。同时,社会组织涵盖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主管部门多、行业跨度大,成员的身份也是多种多样。做好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单靠统战部门一家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必须顺应统战工作社会化的潮流,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机制,形成“大社会、大统战”的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格局。一是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由统战、组织、民政、工商、财政、税务、工商联、民建组织和行业商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处理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中的新情况,努力协调解决新问题。二是加快建立统战部门与社会组织沟通对话机制。社会组织都是代表一定群体利益的,与社会组织沟通对话,可以增进沟通和互信,真实地听到来自群众的呼声,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为妥善协调和处理好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创造条件。三是争取在条件成熟的社会组织中建立统战工作联系机构。在这方面,浙江省乐清市就走在了全国前面,他们于2007年4月27日率先在全国建立了首个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站——乐清市营销员协会统战工作站。“统战工作站能够为党团结到全国各地至少30万新社会阶层的力量。”乐清市营销员协会常务副会长黄良元说。[9]就贺州市来说,我们可以依托如市律师协会等一类社会组织,建立统战工作联系点或工作站,充分利用协会的律师人才资源,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村、送法进校和各类普法等活动,为广大统战成员和全市广大人民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使全市人民都成为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不断夯实和谐社会构建的群众基础。    (五)以政治安排为动力,加强社会组织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要认真把握先进性和代表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把各类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代表人士吸纳到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队伍,推荐为行业监督员或特约人员,同时争取在政协增加社会组织的功能界别,并以此为动力,有效激发社会组织成员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不断推动社会组织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人力保障。在这方面,深圳市就进行了很好的探索,于2008年以被列为国家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为机遇,通过在党代会、人大提高社会组织代表比例,在政协增设社会组织功能界别等方式,推动社会组织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10]   (六)以服务活动为载体,支持、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影响力。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为广大成员和公众提供优质服务,是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获得影响力和体现存在价值的根本途径。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联系广泛的优势,大力支持、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服务活动。就贺州市来说,我们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广西统一战线专家百人团贺州分团”到各县区巡回开展“传知识、送技术、献智慧”活动、支持市律师协会开展面向广大市民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青年企业家协会及女企业家协会开展捐资助学和扶贫济困等各公益活动,在服务社会中打响社会组织品牌,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为建设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七)以做好服务为己任,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和正常运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要通过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平台,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努力帮助社会组织解决发展和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社会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性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和体现价值。要充分尊重、维护和照顾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的各种正当利益,支持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指导他们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八)以加强管理为抓手,不断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要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民政社团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权限与方式,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确保社会组织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按照章程开展相关活动,并做好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的登记备案工作。要加强和改进社会监督工作,鼓励舆论和群众对社会组织的进行监督,鼓励对社会组织的违规行为进行检举,使社会组织的一切活动都在阳光、透明的环境中进行。       六、结束语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一战线任重道远,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社会组织作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我们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积极探索做好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内在规律和方法途径,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团结引领各类社会组织及其广大成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不断开创统一战线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龚维斌.社会组织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EB/OL].腾讯公益网.http://gongyi.qq.com/a/20081218/000006.htm.    [2] [3] [4] [7]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J].瞭望周刊.2010第37期.    [5]邓伟志.发挥社会组织的协调作用[N].人民日报.2004年11月30日.    [6]崔月琴.转型期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契机及其限制[J].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8] 夏萌.民间环保组织亮相国际气候谈判舞台[N].京华时报.2010年10月11日    [9] 统战工作站作用大 行业协会延长统战“手臂”.浙江在线新闻网站[EB/OL].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07/10/29/008924265.shtml    [10]杨志敏.市政协将增设社会组织功能界别[N].晶报.200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