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圣王txt免费下载:国税函〔2008〕44号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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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项    目
行次
累计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1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
2
应纳税所得额(1行×2行)
3
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总额
4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
5
应纳税所得额[4行÷(1-5行)×5行]
6
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
经费支出总额
7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
8
换算的收入额[7行÷(1-8行)]
9
应纳税所得额(8行×9行)
10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税率(25%)
11
应纳所得税额(3行×11行或6行×11行或10行×11行)
12
减免所得税额
13
应补(退)所得税额的计算
已预缴所得税额
14
应补(退)所得税额(12行-13行-14行)
15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会计主管:
经办人:
受理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包括依法被税务机关指定的扣缴义务人。其中: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按收入总额核定、按成本费用核定、按经费支出换算分别填写。
二、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报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季(月)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报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 “收入总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2、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3、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1行“收入总额”×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4、第4行 “成本费用总额”: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5、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6、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4行 “成本费用总额”÷(1-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7、第7行“经费支出总额”:按照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报累计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金额。
8、第8行“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9、第9行“换算的收入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换算的收入额=第7行“经费支出总额”÷(1-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0、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9行“换算的收入额”。
11、第11行 “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
12、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
(1)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计算结果:
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 ×第11行“税率”
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 ×第11行“税率”
按照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 ×第11行“税率”
(2)实行核定税额征收的纳税人,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
13、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第13行≤第12行。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14、第14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当年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5、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 :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补(退)所得税额=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第14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当第15行≤0时,本行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