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耳机耳朵外面软骨疼:扬国税流函(2005)2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规程实施工作的几点要求》和《“一窗式”管理模式问答(一)》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05: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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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国税流函(2005)21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规程实施工作的几点要求》和《“一窗式”管理模式问答(一)》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税局、市直各分局:

为了更加深入地推行“一窗式”管理模式,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规程实施工作的几点要求》和《“一窗式”管理模式问答(一)》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规程实施工作的几点要求》

附件2:《“一窗式”管理模式问答(一)》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规程实施工作的几点要求

 

    根据省局《关于全面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规程的通知》要求,我市从12月1日起全面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新工作规程。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全体基层国税干部的艰苦努力和广大纳税人的积极配合下,已基本成功实施。为了更好地开展下一步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对“一窗式”规程实施工作的领导,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加强对“一窗式”知识的学习。

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侧重以下方面:

一是在向纳税人宣传“先申报、后报税”的基础上,同时要求纳税人及时申报、及时报税,在申报期后期,不论申报是否成功,都应该立即到税务机关报税。

二是要求纳税人申报表及其附表填写一定要正确,尤其是附表一的销项数据,一般应在开票系统抄税后按抄税数据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不得填入普通发票行中。

三是对部分纳税人重点宣传辅导:

1、部分大企业。这些企业因财务报表产生较晚,常常影响其及时申报和报税,对这些企业要求其在申报期后期应立即到税务机关报税;

2、上月申报、报税较晚或经多次催报方报税的纳税人;

3、上月申报、报税不太顺利的纳税人;

4、刚刚进入辅导期的商贸企业和辅导期满月次月企业;

5、部分特殊企业:主要是统一核算、就地纳税和转供水企业;

6、主管税务机关认为需要重点辅导的其他企业。

二、提高报税的及时性。

鉴于总局对金税工程数据采集、上传时间的要求非常严格,为保证我市金税工程运行质量,市局决定从申报期2006年元月开始,将各地金税工程报税及时性纳入日常考核,具体是:除五一、国庆、春节和其他市局特别通知的时间外,各地必须在每月9日基本完成报税工作,10日对个别特殊户扫尾。10日上午8:30查询出的未报税户不得高于以下标准:江都不得高于9户,邗江不得高于6户,仪征、高邮、宝应、一分局、二分局、开发区不得高于5户,国际税收管理处不得高于2户。11日各地不得有未报税户。凡高于以上最低标准的,每户扣1分。

三、提高手工清卡时解锁原因表述的准确性。

对12月各地手工清卡解锁原因分析显示,不少异常情况处理岗人员解锁原因表述比较笼统,而且不够准确。鉴于手工清卡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应该明确责任,所以市局要求各地从申报期2006年元月开始,应按以下要求操作:

1、凡票表比对出现异常的,异常情况处理岗应首先将系统弹出的“票表比对结果”以页面或文档方式保存(在本地计算机上按月建立专门目录,文件名必须含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然后打印出来。

2、异常情况处理岗能够当场解决的,纸质“票表比对结果”交纳税人,由该纳税人当场在纸质“票表比对结果”上进行书面说明并签字。异常情况处理岗手工清卡时,解锁原因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异常项目、异常金额或税额、是否影响税款等。

3、异常转办的,纸质“票表比对结果”随其他资料一并转税源管理部门。转办回复解锁时,解锁原因中必须出现“根据异常转办单回复处理意见”字样。

4、手工解锁后,异常情况处理岗应在纸质“票表比对结果”上注明解锁日期并签字。

5、纸质“票表比对结果”应按处理顺序妥善保管。

 

 

 

 

 

 

 

 

 

 

 

 

附件2:

“一窗式”管理模式问答(一)

 

1、问:什么是“一窗式”管理?

答:所谓“一窗式”管理:是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统一在办税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和IC卡报税),进行“票表”比对,比对结果处理等工作。

2、问:“一窗式”管理采用什么模式和流程?

答:“一窗式”管理一律实行 “一窗一人一机”模式。

基本流程为:首先,纳税人进行抵扣联认证(当月发票一般在月底前完成认证);第二,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缴税(通过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第三,纳税人进行IC卡报税,税务机关进行“票表“比对及结果处理。

3、问:“一窗式”流程有哪些变化?

答:新流程与原流程的主要区别:1、将纳税申报环节前移到IC卡报税之前;2、将原来的企业报税后,对IC卡自动解锁,改为“票表比对”后,视情况自动解锁(申报岗)或人工解锁(异常处理岗)。

4、问:“一窗式”管理的核心和目的是什么?

答:简单地讲,“一窗式”管理的核心:是票表比对。目的:是实现“以票控税”,强化和规范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管理,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加强税源监控。

5、问:什么是“票表”比对?

答:“票表”比对包括了“票表比对”、“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比对”二部分内容。

“票表比对”是指将各有关系统采集的增值税进、销项数据(即票)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表(即表)中的对应数据进行比对。

“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比对”是对实行电子申报(如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将其纸质表中应交税金金额与电子申报资料中应交税金金额进行比对。

6、问:“票表”比对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一)销项比对

(1)用报税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销项金额、税额汇总数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1、8、15栏“小计”项合计的销售额、税额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即:附表一: 1+8+15栏=金税工程报税数据

(2)用《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发票金额”栏“合计”项数据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16栏“免税货物销售额”项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是《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的金额数据小于或等于申报资料中所填列的上述数据。

即:《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附表一第16栏

 (二)进项比对

1、非辅导期内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票表比对内容

(1)用认证系统采集的抵扣联进项金额、税额汇总数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所填列的进项金额、税额汇总数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是认证系统采集的进项信息必须大于或等于申报资料中所填列的进项数据。

即:认证系统采集的抵扣联进项金额、税额≥附表二第2 栏

(2)用《运输发票抵扣清单》中“合计”栏“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项数据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第8栏“运费发票”的“金额、税额”项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即:《运输发票抵扣清单》=附表二第8栏

(3)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中的“税款金额”栏汇总数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第5栏“海关完税凭证”的“税额”项汇总数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即:《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附表二第5栏

(4)用《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中“发票金额”栏“计算抵扣税额”项汇总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第7栏“废旧物资发票”的“金额、税额”栏汇总数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即:《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附表二第7栏

2、辅导期内一般纳税人票表比对内容

(1)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3栏份数、金额、税额是否分别等于或小于当期稽核系统比对相符和协查后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数据。

(2)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5栏份数、金额、税额是否分别等于或小于当期稽核系统比对相符和协查后允许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的数据。

(3)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7栏份数、金额、税额是否分别等于或小于当期稽核系统比对相符和协查后允许抵扣的废旧物资发票的数据。

(4)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8栏份数、金额、税额是否分别等于或小于当期稽核系统比对相符和协查后允许抵扣的运费发票的数据。

注意:辅导期到期月(即辅导期满月)的纳税人仍然是辅导期纳税人,仍按辅导期的有关规定执行。例如,某纳税人05年11月25日辅导期满,则该纳税人所属期11月份仍然按辅导期要求填写申报表。

7、问: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填写附表二应注意什么?

答:辅导期内附表二表内关系比较复杂,纳税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正确理解特殊的表内关系: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A.1行=2行+3行;

辅导期内2行不入数,即:2行为“0”

3行≤《稽核结果通知书》(含《协查结果通知》,下同)中份数、金额、税额

B.24行=35行=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C.3行=23行+24行-25行 或 25行=23行+24行-3行;

D.本月23行=上月25行;

其他抵扣凭证:

A.5行、7行、8行≤《稽核结果通知书》中份数、金额、税额。

B.28行=上月本行数+本月相应抵扣清单合计数—5行

C.30行=上月本行数+本月相应抵扣清单合计数—7行

D.31行=上月本行数+本月相应抵扣清单合计数—8行

征管软件在这里都作了审核,不符合就不能申报成功。

二是准确录入税务机关下发的《稽核结果通知书》。

8、问:辅导期满月次月一般纳税人填写附表二应注意什么?

答:辅导期满月次月(接上例,某纳税人05年11月25日辅导期满,则所属期12月就是辅导期满月次月)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双重特点:虽然已经是正常的一般纳税人,但仍具有辅导期企业特征。因此,辅导期满月次月的正常一般纳税人在填写附表二时也比较复杂。根据上级答复,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已申报但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无确切证据证明其确实不能抵扣的,可在辅导期满月次月抵扣。按照这一答复,辅导期满月次月一般纳税人填写附表二应注意辅导期满月次月表内特殊关系: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A.1行=2行+3行;

2行、3行均可入数。

2行≤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份数、金额、税额

3行≤辅导期内已申报但未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B.24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不再入数,即为“0”

C.35行=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D.3行=23行+24行-25行 或 25行=23行+24行-3行;(注意:这里24行为“0”);

E.本月23行=上月25行;

其他抵扣凭证:

A.5行、7行、8行≤本月相应抵扣清单合计数+辅导期内已申报但未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其他抵扣凭证份数、金额、税额

B.28行、30行、31行=0

征管软件在这里都作了审核,不符合就不能申报成功。

9、问:辅导期满月次月是否要下达《稽核结果通知书》?

答:由于辅导期满月纳税人按照辅导期的要求申报,所以在辅导期满月次月仍然存在上月申报的进项明细数据本月返回比对相符的稽核结果的问题。这时,税务机关可仍按要求就相符结果下达《稽核结果通知书》,至于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已申报但未抵扣而在当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反映在《稽核结果通知书》中。辅导期满月的简易评估中,在拟办意见中可对纳税人尚未抵扣的税款作一说明。

10、问:在高平台中进行辅导期商贸企业认定时有哪些注意点?

答:由于“一窗式”系统辅导期商贸企业完全从高平台中直接取数(是否辅导期商贸企业,辅导期起止月份),所以各地在高平台中进行辅导期商贸企业认定时务必做到准确、及时,否则将影响纳税人正常申报。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在进行过一般纳税人认定后,对辅导期商贸企业还必须进行“辅导期商贸企业维护”,维护辅导期的起止时间;

二是在辅导期转正维护时,应首先查看一下辅导期起止月份,要求终止月与转正月一致;

三是对非辅导期商贸企业不得进行“辅导期商贸企业维护”。

11、问:由小规模纳税人转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操作时间有什么注意点?

答:当小规模纳税人转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时,在高平台中的操作时间应为该纳税人按小规模纳税人完成了当月申报后。

12、问:申报受理和税源管理部门如何查询纳税人的申报表以及申报状况?

答:除了在高平台中能够查询到相关数据外,还可通过以下地址查询完整的申报表、“四小票”详细数据和申报状况(申报成功、失败、失败原因等),HTTP://77.44.17.5/gsstweb,用户名和口令请向当地信息中心索取。

13、问:“一窗式”模式下应设置哪些岗位?有那些主要职责?

答:按照要求应设三类岗位(窗口):申报征收岗(前台窗口):主要负责纳税人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受理并确认税款是否入库、IC卡报税和票表比对等工作;异常情况处理岗(前台窗口):主要负责申报、比对异常情况的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复核岗(后台):主要负责对申报征收岗位和异常情况处理岗位人员工作的监督考核、比对结果处理的复核及向税源管理或稽查部门的转办等工作具

复核岗位人员不得兼任申报征收岗位工作和异常情况处理岗位工作。

14、问:纳税人是否可以先报税、后申报?

答:从技术方面讲,纳税人可以“先报税、后申报”。此时系统会提示报税成功,但“票表比对”显示“不通过”,系统对IC卡不予解锁,企业在征收期内(一般10日)如卡内有结余发票,可继续开票,但不能购票,过了征收期(10日)将不能开票。解决的办法:1、告知纳税人在征收期内进行申报后,再到“申报征收岗”进行“票表比对”,比对相符的,可以自动清卡,出现比对不符情况的,移交“异常处理岗”进行处理;2、向纳税人做好宣传工作,适应新流程,以减少不必要的多次往返。

15、问:什么是“手工清卡”?它是由哪个岗位进行操作?

答:所谓“手工清卡”是相对于系统“票表”比对结果相符(“通过”),系统对IC卡自动清卡解锁而言。对“票表”比对不符(“不通过”)的,视情况通过人工干预的办法,对IC卡在清卡解锁处理。

按照系统权限设置,“手工清卡”只有“异常处理岗”人员有操作处理权限。“申报征收岗”无此操作权限。

16、问:“异常处理岗”是否可以进行受理纳税申报?

答:可以。按照系统权限设置,“异常处理岗”是在“申报征收岗”的操作权限上,增加“手工清卡” 权限,因此,“异常处理岗”可以进行“申报征收岗”的操作(申报、报税)。

17、问:对于“票表”不通过的原因,系统是否有提示?在哪里能查询到?

答:有。一是在“申报征收岗”当“票表”比对不符(“不通过”),系统可弹出“比对结果情况表”提示哪一项比对不符“不通过”,可以将“情况表”打印交企业;二是在“异常处理岗”进行操作时,系统可弹出“票表比对结果表”其内容更为详尽,包括企业税号、各项目纳税人申报金额、金税和其他系统金额等。

18、问:对金税卡的清卡解锁情况是否可以进行查询?

答:可以通过金税“报税子系统”的“统计查询”中的“历史清卡记录”进行选择性查询。其中:“票表比对成功”表示系统自动清卡解锁;“异常清卡”表示票表比对“不通过”但经“异常处理岗”手工清卡解锁。

19、问:“一窗式”模式下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应注意哪几点?

答:1、及时进行抵扣联认证,在月底前将当月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行认证;有“四小票”抵扣的,要准确采集上报有关电子数据。

2、准确填报“申报表”及其附表,一是数据准确,如附表二认证数据根据“认证清单”、“四小票”采集清单填列;附表一专用发票销售额等根据开票系统抄税数据填列;

3、正确按程序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申报—报税;

20、申报期结束后,对报过税但尚未清卡的企业该怎样处理?

申报期结束后,一般来说,防伪税控企业都已经报过税了,对于部分尚未清卡解锁的防伪税控企业,应到异常处理岗办理清卡解锁业务。异常处理岗操作人员应首先通过“报税处理/非常规报税/自动清卡”对纳税人的IC卡进行清卡操作,如果“票表比对”不能成功,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可以通过“报税处理/非常规报税/手工清卡”对纳税人的IC卡进行清卡操作。

注意:对于报过税且未清卡解锁的防伪税控企业,申报期结束后,不要通过“报税处理/常规报税”进行报税,否则可能会导致重复采集存根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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