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是孩子他爸gl乐文:探索检察机关服务企业新方法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4:54:36
( 2009 年 8 月 5 日 )
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迅猛发展,企业间竞争逐步激烈,各种涉及企业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侵害企业发展的犯罪行为、企业自身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如何调整和拓展工作思路,积极改进工作方法,以“服务企业年”为契机,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为企业和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笔者就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地方企业发展作粗浅探讨。
一、转变执法观念,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企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检察机关要从思想深处认识到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服务实效。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的手段,联系实际开展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和作用,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主动联系、征求企业家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出台新措施,探索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
一是细化检察院各职能部门为企业服务措施,制订对涉及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查处”、“优先监督”的三优先原则,努力做到履行职能与服务发展、依法打击与保护、公正执法与文明执法的统一。
二是创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新思路,从单纯办案的观念转变到讲究办案的政治、法律、经济和社会效果的观念上来;从被动服务的观念转变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延伸服务的观念上来;从重打击轻预防的观念转变到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观念上来。
三是从调整和拓展服务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入手,紧密联系检察业务,自觉增强服务和促进企业发展的观念,把服务经济作为履行职能、服务大局的重要突破口,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观念,努力营造有利于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从而增强干警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自觉履行检察职能,保护企业的有序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良好司法环境
(一)重点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刑事犯罪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严重刑事和职务犯罪,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和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重点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刑事犯罪。
一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假冒商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对于盗窃、哄抢民营企业财产,侵占、挪用民营企业资金,绑架、敲诈勒索、伤害企业经营者等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及时批捕,提起公诉。通过依法从重从快的严厉制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是积极办理非公有制企业内部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维护企业内部管理秩序,为保护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撑好“保护伞”。
(二)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的职务犯罪
把深入查办阻碍和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行政职能之便,对企业及其经营者索贿受贿、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针对企业经营者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报复陷害、刑讯逼供等侵权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企业的正当利益和企业经营者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为进一步招商引资、促进经济繁荣树立良好的司法环境。
(三)强化诉讼监督效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和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要在确保自身公正执法的基础上,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延伸监督触角,强化监督措施,积极开展立案、侦查、审判等专项监督。对涉及企业的案件,该立案而未立,或者处理不公的,坚决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并跟踪到位。对企业法人代表或管理人员受到无端举报或诬告陷害的,要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切实维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改革热情。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依法受理侵犯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坚决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坚决摒弃执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依法平等地保护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依法平等地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拓宽服务渠道,发挥检察职能工作实效,维护和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一)规范执法行为,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用好法律政策,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办理涉及企业案件时,注意选择办案时机和方法,正确把握刑事法律和政策,积极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
办案时,严格做到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并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利用办案到企业吃拿卡要,严禁借办案之机拉赞助,严禁占用企业的通讯、交通工具等财产,严禁在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借口办案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五个不轻易和六个严禁”。在了解调查企业案件情况时,应避免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注意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别对涉及投资者的复杂案件,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和责任心,依法妥善处理,避免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对查明属被错告或诬告的,要及时澄清是非,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声誉。
(二)探索建立长效的服务机制,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检察机关应围绕检察职能,及时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建立长效的服务机制,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带队走访辖区内重点企业,召集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参加召开座谈,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就企业经常遇到的签订合同被骗、侵害商业秘密、非法经营致使企业倒闭等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案释法。着手将涉及企业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案例等辑录成册,向企业发放;定期组织业务骨干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讲授法律知识,引导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合法竞争。
二是开展专项监督,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把辖区内规模较大、发生过劳资纠纷或有群众经常上访的企业作为服务重点,努力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做好企业中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再次,要加大对企业周边环境的治安整治力度。针对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及时向党委和有关单位提出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的建议,以减少治安隐患,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
(三)延伸检察职能,扩大服务范围
一是建立企业专门信访机制。注意发现不安定的苗头和隐患,对事关企业或社区稳定和发展的“两访一户”问题慎重处理,并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强化稳定意识和服务意识,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企业经营者、投资者的行为,特别是针对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的暴力犯罪行为及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其他犯罪行为,从重从快,优先审理,切实维护企业经营者的人身安全及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二是在检察环节上采取措施尽力服务企业发展。优化案件审理资源,对现有的办案人员进行整合,挑选出办案经验丰富经济知识扎实的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办案组,专门审理涉企案件;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重拳打击侵财型犯罪,快捕快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为企业正常发展提供健康环境;加大民事维权力度,将为私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列入审查办案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追回涉案赃款赃物;加大行政督察力度,在办案中加大对私营企业财产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力度,发现违法征收征用,依法及时发出纠正意见。
三是优化企业发展综治环境。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为地方企业发展营造健康清明的政务环境;对在经济大建设中出现的职务犯罪活动,特别是对重大项目建设出现的职务犯罪,及时报告党委领导,认真依法查处,经常性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为党委政府大项目带动战略提供坚实法制保障。在履行好检察职能的同时要主动积极深入企业,通过办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活动,有效地减少和防止企业内部经济犯罪案件的产生;送法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解决法律方面的难题,增强企业经营者和企业员工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发展。
(廖长珂系平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行系该院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