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唇黑有什么解决方法:摩诘丈室精注大六壬指掌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0:34:54
六壬通万之机,大为国而小为家;日辰定动静之位,日为人而辰为事。
[原注]:变即穷、变、通、久之变。家国要从地盘分野处看。若单论家宅,则唯在支上看可也。
[摩 语]:此总举壬式之适用范围。自盘祖开辟天地以来,人处其间,变化穷通,无一不系于人而能须臾离之者。故机虽有万变,总约讲来,不过家、国。古传式之有 三,曰奇门,曰太乙,曰六壬,而壬式其传犹古。盖事由简出,奇门、太乙,多有采诸壬占处,而壬独不采奇门、太乙故也。且奇门多涉兵事,太乙有干国朝,唯壬 式最切百姓日用,故《指掌》开章云:日辰定动静之位,日为人而辰为事。
又六壬名义所由出,古来有不少说法,或谓天一生水,或谓亥属乾而数起一。我认为,“大六壬”者,取其特有之遁法而立名义。如奇门,因月建起自寅,寅中寄甲,故遁甲干而名“奇门遁甲”,取其“首”意也;同理,正月起将在亥,壬本寄亥,故壬式自亥中遁来,名曰“六壬”。



月将加时,局图顺布。
[摩诘]:壬占首重正时,总以值月月将加于起占正时立课发传。此言壬式天盘之图所由耳。
一.地盘定式



巳 午 未 申
辰     酉
卯     戌
寅 丑 子 亥



二.月将起例



大 六壬的移宫换度用的是值月月将,每于中气后视日躔换将。自交雨水中气后起正月将登明亥,至交春分后逆推起二月将河魁戌,依次每月中气交退一位,得三月将从 魁酉,四月将传送申,五月将小吉未,六月将胜光午,七月将太乙巳,八月将天罡辰,九月将太冲卯,十月将功曹寅,大吉丑是十一月月将,神后子是腊月月将。
上乃最为常用的月将换度之法,但也有一种好奇求新之人,如姚少师、张松源、叶梅亭等辈,死执“错认日躔为月将”一语,附会河图生成之数,巧立穿凿之法,谓必于每月中气交后,阳用生数,阴用成数,超接换将。对此,清代壬学大家程树勋在《六壬琐记》中辨道:
“月 将即是太阳,以太阳加正时,顺布十二宫,则与天上星宿所临方位相符,故阴阳动尽天人感应。唐朝王远知引其师陶宏景之言曰:‘六壬精髓,其一为月将,天上太 阳随月而异宫,其光普照四方,故万事皆见。月将不误,然后凡事不误’,此语最为明显,宋人邵彦和论次客曰:‘古次客之法,因数人同时来占,乃用前五后三, 换将不换时之例,试之每不验。盖烛照祸福,全赖太阳之光明,故以正将正时为最,其次则换时不换将耳。余则不换将,亦不换时,惟以各人年命为主,课虽同而理 则异。区别悬殊,十不失一’,是亦月将即太阳之明证。乃《银河棹》则曰:‘错认日躔为月将’,而张松源之注,又惑于俗本奇门超神接气之法,以交接之后据河 图生成数而定月将,殊属无谓。
交月将之法,古书间有异同,然总在中气之后,或一日二日,或三日五日不等。故人所用者恒气,每年二十四气匀派,而太 阳行度有盈缩,未必恰于交中气之日时过宫。况其过宫,又限定于某宿某度,是以有一日二日、三日五日之殊。今时宪书则以定气为主,故太阳即于交中气日时过 宫,便换月将,此正合天之妙。张松源之注《银河棹》以月将并非太阳,宜其另生一法而交月将。及陈耕山作《三才发秘》,误解‘步戌成岁’一语,以为正月太阳 在戌宫,更可笑也。
‘月将不误,然后凡事不误’,此至言也。乃《指南占验》尝有误用月将而大事仍验者何也?盖无心之错,机即随之,故能符合相应。若有意标奇示异,恐未必然也”。
沈 梦溪云:“六壬天十二辰:亥曰登明,为正月将;戌曰天魁,为二月将。古人谓之合神,又谓之太阳过宫。合神者,正月建寅,合在亥;二月建卯,合在戌之类。太 阳过宫者,正月日躔诹訾,二月日躔降娄之类,二说一也,此以颛帝历言之也。今则分为二说者,盖日度随黄道岁差,今太阳至雨水后方躔诹訾,春分后方躔降娄, 若用合神,则须自立春日便用亥将,惊蛰便用戌将。今若用太阳,则不应合神;用合神,则不应太阳。以理推之,发课皆用月将加正时,如此则须当从太阳过宫。若 不用太阳躔次,则当日当时,日月、五星、支干、二十八宿皆不应天行,以此知须用太阳也。然尚未尽理,若尽理言之,并月建亦须移易。缘目今斗杓昏刻己不当月 建,须当随黄道岁差。今则雨水后一日方合建寅,春分后四日方合建卯,谷雨后五日方合建辰,如此始与太阳相符,复会为一说。然须大改历法,事事厘正。如东方 苍龙七宿,当起于亢,终于斗;南方朱鸟七宿,起于牛,终于奎;西方白虎七宿,起于娄,终于舆鬼;北方真武七宿,起于东井,终于角。如此历法始正,不止六壬 而已”。
只所以引沈氏此语,只为说明历法在宋时已经因黄道岁差而变,所谓“错认日躔为月将”不过只是表明了历变,并不实指月将不是日躔,必要另立 超接之法。即使此果言宫度岁差导致换将有误,那也应该首先厘定新历,严格按历法交建换将。而象张松元以一己之私,妄改月将起例,本身就是违反了历法的行 为。所以张法不足为凭。



三.天盘飞布



天盘宫位随课占时间的不同而变化。飞布天盘的方法 是:在课占某时的地盘宫位上,加值月月将,然后依顺时针方向,顺飞一盘即得。如子月将甲子日卯时占某事,在地盘“卯”的位置上起月将“子”,则“辰”上起 得“丑”,“巳”上起得“寅”……至于地盘“寅”上,起得“亥”。如图例:
寅 卯 辰 巳
丑     午
子     未
亥 戌 酉 申


日二课而辰二课,合成四象;生主和而克发用,义法三才
[原注]:日上神为太阳,日阴为少阳;辰上神为太阴,辰阴为少阴。阴阳生合比和处,南凶之端倪不露。惟于相克处一逗杀机,而吉凶遂尔见形。盖不杀不成其为生,而取克,正所以观五行相生之妙也。
[摩诘]:此一句四象三才之说乃拟易。壬式发用,首重相克,盖生比处尽是一家,机密藏而不现,事远来而潜蒙。至一克处,矛盾反映激烈,杀机逗出,吉凶宛然若揭,故生主和而克发用。


一.十干寄宫



诀曰:甲寄在寅乙课辰,丙戊到巳不须论;丁己藏未庚值申,辛戌壬亥是其真;癸课由来丑上眠,分明不用四正神。





二.四课三传





1.将课占之日的干、支横写在天盘上方,其间空一格备录第二课。首先,看日干寄宫所在,即以加临此宫的天盘某支作日上神,书于干上,即第一课;
2.在干、支间的空格间写日上神,视其加临,作第二课;
3.如干上例,视支辰上加临取第三课;
4.辰上神平写到日支的左侧,同第二课例,仰视天盘得第四课。
如:子月将甲子日卯时占





四 三 二 一
午 酉 申 亥
酉 子 亥 甲
日   日
支   干

寅 卯 辰 巳
丑     午
子     未
亥 戌 酉 申



发用三传,取克为用,法说于下结宗门九课定式。

一上克为元首,理势顺而百事攸宜;一下贼为重审,人事冷子管而谋为不利。
[原注]:上天下地。天克地于理势为顺,故百事攸宜;地克天是下凌于上,故逆。
[摩诘]:六壬课占依“宗门九课”的课式法则发用,三传与神将的吉凶组合又进一步演出《课经》诸局。因此,三传、课式,名虽异但事归一途,体、用各别,而理趣无殊。
此一句言贼克第一,解得即简又明,天地者,乾坤也,人事由兹起,纲常由兹立,故乾坤、天地、君臣、父子、夫妻、尊卑、上下,皆宜求其理势之顺。然贼克又首从下贼呼出三传者何?盖相克之理虽同,但下之凌上,其杀机又较上之制下为甚故也。
取课先从下贼呼,若无下克上为初;
初传本位明中次,中上因加是末居。
贼克课乃“宗门九课”之首,也是《课经》诸局的第一式。宗课的其余课式均视贼、克之有无、多寡,变通求取。故贼克一诀,实乃壬占之发端。
1.重审
取课先从下贼呼:
四课演定,先查四课上下克、贼如何,下克上神曰贼,见贼即发用,不必论有其次序先后。
初传本位明中次,中上因加是末居:
确定了初传,再看初传支神所在的地盘本位上为何,取作中传。末传则取中传本位上所加临者为的。
如:丙戌日巳时占,月将申



申初
亥中
寅末



辰 丑 亥 申
丑 戌 申 丙



申 酉 戌 亥
巳(寄丙)
未 子

午 丑

巳 辰 卯 寅





上例的四课中,首课丙贼申,余课无贼即从申发初传为用;中传取申宫上加临的天盘亥;末传则取亥宫上的天盘寅。



2.元首
若无下克上为初:
若果四课中并无下贼呼上,次看有无上神克下神的课。如有,即将该课上神取为初传。其中、末二传的取法与重审课相同。
如:丁丑日未时,月将卯



巳初
丑中
酉末



巳 酉 亥 卯
酉 丑 卯 丁



丑 寅 卯 辰

子     巳

亥     午

戌 酉 申 未
上例中的四课无下克上的贼,仅第四课上神之巳克下神酉可发为初传;取定后,便可在初传本位上寻得中传;在中传本位上,又可找到末传。这就是元首课的课式。

二三贼克,知一总名。神将凶而祸不单行,神将吉则福祥双至。
[原注]:如二三克贼,则看克处与本干有益无益益,而祸福这来可决。
[摩诘]:此贼克多,比取与日同类者用之。
下克或二三四侵,不然上克亦同论。
常将日干相比取,阳日用阳阴用阴。

当 四课中同时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贼或克,那么,就要视同贼或同克与占日天干的阴、阳属性相同的来定初传了。如占日天干是阳性的甲、丙、戊、庚、壬,则取同 属阳性的子、寅、辰、午、申、戌六支为用;如占日天干是阴性的乙、丁、己、辛、癸,则用相应的丑、亥、酉、未、巳、卯发初传。中、末二传的取法同于贼克 课。


涉害课起例辨

用孟名曰见机,当因时以制宜;促季号为察微,事未萌而预料。克贼重重,比用涉害。用辰主外灾害己,用日主我祸延人。
[原注]:涉害取地盘孟、仲、季发用。涉四孟,乃见机课;涉仲季,乃察微课是也。涉害比用复等,则刚日用日比,柔日用辰比。盖人我以支干分,日上发用乃我先发端,辰上发用是人先发端也。
[摩诘]:此言孟、仲取用之法,与古例不同。今作小辨以发明。



涉害由来是本家,路途多克最堪夸;
孟深仲浅季无取,复寻柔辰刚日查。



当同贼或同克均与日干相比或不比时,可用涉害法发用定初传。
1.涉害多寡
涉害由来是本家,路途多克最堪夸:
当 四课中多个同贼、同克与日干俱比或俱不比时,即将所有同贼、同克之课的上神,自天盘所临宫位起,到该神地盘本宫止,顺飞各宫,以涉多者为用。其中,同贼论 涉,以相较之神受克于地盘支神及所寄天干为一重克,有一算一,其克地盘支神及寄干者不论;克则反之取用,看其论涉诸神克地盘支神及所寄干之多寡,取克多者 发传,受地盘克者不论。中、末二传取法与贼克课相同。
兹举下克上之贼犯重俱比者一例,如:丁卯日丑时占,亥月将









亥 丑 卯 巳
丑 卯 巳 丁



第三课上神丑之涉害          第四课上神亥之涉害
卯   辰   巳   午      卯   辰   巳   午
巳(戊) 未(己)
寅           未      寅            未
辰(乙) 辰
丑           申      丑           申
卯 戌
子   亥   戌   酉      子   亥   戌   酉
丑(家) 丑 亥(家)
此例中第一、第二课俱无克,不论,第三课下神卯克上神丑是贼,第四课下神丑克上神亥亦贼,且俱与日干相比,故将丑、亥二支论涉害。
先看丑的涉害情况,丑临地盘卯宫,是一重克;轮至地盘辰宫,有寄干乙克丑,是二重克;经地盘巳、午、未、申、酉、戌、亥、子等宫,回到本家丑,均无克,是得两重克。
再 观亥,亥临地盘丑宫,受克于丑;经地盘寅、卯二宫无克;到地盘辰宫,辰土克亥水,是一重克;在地盘巳宫,又被寄干戊一克;地盘午宫无克;地盘未宫又被宫支 及寄干己克,计二重克;地盘申、酉宫位无克;轮至地盘戌,再受一重克;回归本家亥,不再有克。算来亥共有五重克,涉害较丑为多,以之发用。
再举上神克下多见,无比可求者一例,如:庚子日戌时,申将占









申 戌 辰 午
戌 子 午 庚



第一课上神午之涉害          第三课上神戌之涉害
卯   辰   巳   午      卯   辰   巳   午
午(家)         申(庚)
寅           未      寅           未

丑           申       丑           申
戌(辛)   戌(家)
子   亥   戌   酉      子 亥   戌   酉
丑(癸) 子
第一、三课皆上克下,与日干俱比,乃分别将之上神午、戌各论涉害。
午临地盘申,有一重克;地盘酉宫又一重克;地盘戌寄辛,是得三重克;地盘亥、子、丑及寄干壬、癸克神,在这里不以涉害论;经地盘寅、卯、辰、巳到本家午,无克。
戌临地盘子宫有克;到地盘丑宫,虽与丑无涉,但克寄干癸水,亦是克;在寅、卯、辰三宫分别受宫支及寄干甲、乙木克,不以涉害论;经地盘巳、午、未、申、酉至本家戌,均无克,仅得两重克,是涉害少。用午发传。
由 以上两例可得出涉害第一步论克之多、寡时,必须遵循的三条基本原则:①相较之神仅与地盘支神及寄干论克;②贼之涉害以受克于地盘支神及寄干者为准,克之涉 害以克地盘支神及寄干者为准;③除子、午、卯、酉四正神,余支所藏寄干,亦不可放过,要仔细审查,特别是辰、戌、丑、未、巳五宫,或如巳、未各寄两干,或 寄干五行与本宫支神相异,应慎之又慎。
2.孟深仲浅季无取:
如:丙子日辰时占,亥月将









寅 未 未 子
未 子 子 丙



在这一例中,第二、三课完全相同,故止得三课,或称四课不备。又因此例中的三课皆是上克下的情况,故先论比用,乃取第一、四两课与日干俱比者相较涉害。
第 一课的上神是子,自天盘宫位起至本家地盘子宫,得地盘巳、午及巳中寄干丙、未宫寄干丁四重克;而末课上神寅自其天盘宫位至本家,亦得地盘未、戌、丑及未宫 所寄之己四重克,是涉害又相等。这样,就要以“孟深仲浅季无取”一诀来取用发传了。所谓孟,即寅、申、巳、亥四支;仲即子、午、卯、酉四支;季即辰、戌、 丑、未四支。根据这一原则取用时,均以地盘本宫的孟、仲、季为准。上例第一课上神子加临于地盘巳位,巳是孟神,则以子发传为用,寅居季神未上,不用。
又如:庚午是卯时占,未月将






寅 戌 辰 子
戌 午 子 庚



第二、第四两课都是上克下,且与日干俱比;辰得地盘子及丑中所寄癸水两重涉害;寅有地盘丑、戌二重克,只能以地盘仲神子上的辰为用,寅居地盘季神戌上,不取。
3.复寻柔辰刚日查:
若 果各相较之神涉害多寡、深浅、孟仲俱复相等,则阳日占取日干上神发用,阴日占取日支上神发用。中、末传取法与贼克课相同。如“戊辰日午时占,丑月将”占, 其第一、三、四课都是下贼上,依照比用课诀,第三课上神亥与日干阴阳属性不比,不用;以第一、四两课上神子、午论涉害多寡,均得四重克;再看孟、仲之深 浅,其子加巳、午加亥,巳、亥同为孟神,深浅亦等;遂依“柔辰刚日”云,取干上子发用,其三传为子、未、寅。
4.《六壬大全》课经论涉害课,有不用涉害取传发用,而求与日干五行生比不克者发传的,名“比用格”。现录如下:
“凡 涉害课用神畏日干所胜,以比和者为用,曰‘比用格’。如:甲戌日,论孟用辰加寅,辰土畏甲木克,则取子加戌,子生甲木,比者为用也。戊辰、丙子日例同此 推。又如:甲辰,三传‘戌、午、寅’为脱气,凡谋难成,惟忧可解;殊不知戌土畏甲木,为不比,不取涉害,当取子水比和者为用,三传‘子、申、辰’,生日, 凡为吉事,皆成,惟凶难散。戊子日‘午、卯、子’,壬戊日‘申、丑、午’,庚子日‘戌、申、午’,乙卯日‘亥、酉、未’,皆用比不用涉害,故名‘比用’。 若妄用三传,而灾祸异也。”
照此说,上所举“戊辰日”占例,三传本子、未、寅,由其初传子畏戊土之克,又当另择午、丑、申。今查《大全》总钤图“六戊日”子加巳(戊)一则,三传均为“子、未、寅”,显见与此说相矛盾。
其 余比用格诸例,经对照《大全》录存的“总钤图”相关课式,并旁证《古今图书集成》收编的《大六壬立成大全钤》(书中所采课式与总钤图相同)后,发现均以涉 害多、深者取用,并不以比和者发传。如:甲戌日辰加寅,总钤图列三传为辰、午、申,若比用则应取子、寅、辰;甲辰日戌加寅,由初传戌畏甲克,用比日之子发 传,总钤图亦同,但细推之,其戌自寅上涉归本家,仅四重克,而子自辰上涉归本家有五重克,是子较戌涉深为用,非择比而取;戊子日寅加已,总钤图列三传为 寅、亥、申,不用比日之午发传;壬戌日辰加亥,总钤列三传辰、酉、寅,非申、丑、午;庚子日午加申,总钤图三传作午、辰、寅;乙卯日寅加辰,总钤图用亥、 酉、未,与此例同,但不是比日所致,而是因亥本涉得六克,而丑仅得二克,无舍亥用丑之理故也;丙子日子加丙,子、寅涉害俱多,总钤图用孟神已上子,而不取 季神未上寅,三传子、未、寅。以上均是用涉害不取比用之明证。
《六壬粹言》“辨非十则?涉害第六”条云:“至择比一法,涉于趋避,断不可从”。虽然《粹言》并未说明“断不可从”的理由,不过,就《大全》一书中与此相关的矛盾诸说来看,《粹言》作此考语,诚属中肯。
5. 犹有陈公献、刘赤江等辈,涉害法与此不同,乃不问涉之多寡,直取孟、仲发用;复等或如《指南》作柔辰、刚日,或如《粹言》用之先见者。今考之古法,如《金 匮玉衡经》,法取多寡、孟仲,而后柔辰、刚日,一丝不乱;《心镜》竟舍孟仲取用一法,当位位涉来多寡相当时,直接依柔辰、刚日发用,是知《金匮》、《心 镜》法虽小异,但首论涉之多寡却是古之成法。
对此,《粹言》在“辨非十则?涉害第六”中讲:“涉害一课,取克贼之神,从地盘历数归于本家,以受克 深者为用。经云‘涉害行来本家止,多克便将用为起’是也。如涉害俱深,则取孟位上神为用,如孟位无取,则取仲位上神为用。此古法也,近来诸家,均未用之 者。然其原委,不可不知也”。可知自位位相涉至于本家取用之法,为立课正则。


蒿矢神遥克日,二克主两事而合为一事;弹射日遥克神,一克主一端而分作两端。
[原注]:日止一日,克有两克,是两事全来作一事。一克互观,自见二课。若见金、土二煞,为有镞有丸,能伤人。
[摩诘]:                   遥克课
三四无克号为遥,日与神兮递互招。
先取神遥克其日,如无方取日来遥。
或有日克乎两神,复有数神来克日,
择与日干比用者,阳日用阳阴用阴。
此指四课或三课(四课中有两课相同)中,均无克、贼,乃取某课上神五行遥克占日天干五行的,发为初传;如遥克日干之神亦不见,又用受克于日干的某神发用;假使有数神同时克日干或被日干克的,则再用比用课法则取传。此课中、末二传与贼克课取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