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厅级干部公示:敦煌性文化揭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9:26:15

敦煌性文化揭秘

  20世纪初发现的敦煌石窟是一个世界文化宝库,其中的大量壁画、雕塑、遗书和其他资料反映出中国唐朝至五代这一历史时期的许多文化现象,其中性文化的内容也十分丰富。

  性观念

  有些壁画和雕塑反映出古人的性观念。元456窟有许多欢喜佛的壁画, “明王”、“明妃”作交合状,胯下还有小鬼以盘接他们流下来的阴水。

  这表明古人并不认为男女交合为猬亵之事,而是神圣之举。还有一人猴儿的雕塑,一手举桃,一手抚摸生殖器,面露喜悦之色。这表明“食、色”是一切动物的本能需要。

  婚俗

  在敦煌发现的不少资料反映出当时的婚龄、以媒妁婚为主的婚姻途径和一些婚俗。

  《下女夫词》表明,在隆重的结婚仪式上新娘要询问新郎一些问题,直到获得满意的回答后,才最后正式地表示愿意嫁给他。这些问题包括对 男方家庭背景、文化背景的了解以及志趣是否相同等。

  晚唐12窟的《婚礼图》中的“男拜女不拜”也表明了当时女子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当时,至少是敦煌地区的唐人还存在试婚的风俗。试婚不是随意的性行为,也要订立正式的契约,这就是《优先婚前同居书》。

  婚姻形态

  在封建社会中,婚姻形态是名义上的一夫一妻制,实际上的一夫多妻制,只不过有妻妾之分而已。

  资料表明,敦煌也不例外,如《敦煌零拾.十二时》云:“纵然妻子三五房,无常到来不免死。”伯二○五四《十二时》云:“广置妻房多系绊”。

  《目莲变文》云:“纵令妻妾满山川”等。同时,离婚较为简单,女子再嫁社会也不以为怪。

  那时离婚称为“放妻”,只要男子写一纸“放妻书”,并为女方和见证人认可,就可解除婚姻,各奔东西。离婚的原因有性格不合,妻子有过错,或妇女主动提出离婚等。

 明代文人得了性病不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写入诗文大事宣扬。今天中国文化界以暴露无耻为卖点,如出一辙。

  汉语中“裤裆”一词来自满语,也就是东北话的“卡布裆”,中国明朝以前的小说提 

到那个地方都是说“胯下之物”,裤裆的叫法是后来才流行的。

  说到“胯下之物”,可不简单,它是会要人老命的。明朝的屠隆就是一例,然而,这也是中国古代文人中唯一的一例。

  明朝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汤显祖写了一组七绝,共十首,寄给他的好友,当时处在病中的屠隆。汤显祖的这组诗题名为《长卿苦情寄之疡,筋骨段坏,号痛不可忍。教令阖舍念观世音稍定,戏寄十绝》。所谓“情寄之疡”,即为当时“梅毒”的雅称。你把感情寄托到了婊子身上,婊子也就将梅毒螺旋体转移到你身上。这位死于性病的才子,其出格的风流水平,你说,能不令人刮目相看吗?

  在今天,汤比屠的名声大得多。可在万历年间,屠隆的声名,要比汤显祖响亮一些;屠的戏剧,也要比汤的卖座一些。因为屠隆不光写戏,还会演戏,家里蓄有戏班,花钱聘着名角,还时不时地粉墨登场,客串红毡,积累了丰富的舞台经验。而且,屠比汤要风流倜傥多了,自然追星族也要多些。

  像屠隆这样的才子,引娼挟妓,眠花宿柳,平康冶游,招蜂惹蝶,弄出一身病来,是不必大惊小怪的。然而,得了性病,多少有点中奖的荣耀感,实在是匪夷所思。在今天说来,某位作家从三陪小姐那里染上淋病白浊,顶多从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找江湖郎中私下治闻,绝不愿意大事张扬。无论如何,这是不大名誉的事情。可在明朝,却视作风流,不但不感到难为情,不觉得是件多么难以启口的话题,还要堂而皇之写进诗文里的。

  汤显祖,这位与莎士比亚同年死去的剧作家,就认为这是风流,不是丑恶。

  对每个人来说,裤裆里存的那点积蓄是人生来就有的,死也将带走的。与人体的其他器官一样,心、肝、脾、肺、肾都是一种文化,都能以文字的方式书写出来而作为是研究的对象、或公开讨论的课题。这本来好像没什么,比如明朝的汤显祖,就觉得没什么,可以公开写诗评论。但偏巧就这裤裆里的东西就必须藏着掩着,对它的功用更是不能提之,提出来即为可耻的,即为下流和卑鄙的,好象本没有干什么事却赋予了已经干了什么事的涵义。这本来好像也是对的,但很多人却不管,堂而皇之的公开,不仅不掩藏,而且公开的添油加醋。

  遮羞布就是用来遮那“胯下之物”的,如果,连遮羞布都不要了,后果会是怎样的呢?屠隆的情况,至少因为其是个才子,一个风靡一时的剧作家。

时下,很多所谓的作家打着“先锋”的幌子,再挂一块什么“新新人类”、什么“私人化写作”、什么“身体写作”的,还有各种各样的“羊”头招牌,都是趁着这风头一拥而上的势头,带着很大的媚俗性,功利性,其实是矫饰有余,多的是女子气或裤裆气,宣扬的不是个人精神的操守,甚至根本没有精神可言,纯粹是肉欲的放纵。将现代人精神无家可归状态表现得极为苍白、无力,甚至忘记了人是有着精神生活的一面,物质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扬,而精神却被贬到了极远处。